第二三篇
关于召会及事奉
对其他基督徒个人和团体该有的态度
在今天召会这样混乱的时候,我们对其他基督徒团体,该有一个正确的态度。首先,我们必须绝对的承认,所有蒙主宝血救赎的信徒,无论他在什么样的立场、道路上,或者在什么样的团体当中,只要他们相信主宝血的救赎,得着了神的生命,我们都必须绝对的承认,他们是我们主里的弟兄或姊妹。千万不要以为,在我们之外的基督徒,不一定有主的生命;我们也不能一味地说,在我们之外的基督徒,并不爱主。这两个观念都不正确,因为在我们之外,还有千千万万蒙恩得救的人;在那么多蒙恩得救的人中,也都有真实爱主的人。

 其次,在可能的范围之内,我们都该与那些弟兄姊妹,有个人的交通和往来。至于他们所在的团体,我们尽量不要与其发生关系。我们不是与那个组织、团体来往,乃是和他们个人来往,因为毕竟他们也是我们的弟兄,我们的姊妹。然而,这交通是两面的,或者我们能从他们得着属灵的帮助,或者我们能给他们属灵的帮助。若不是因这二者,而只是为着人情,或其他缘故,那就不该了。我们都得学习在主面前作正直人,作诚实人。人给我们帮助,我们定规要谦卑,接受帮助;我们给人帮助,则要根据别人的需要。这是我们和别的信徒来往,最大且唯一的原因。若不是为着互相供应,就不需要交通。这是我们对其他基督徒的态度。

 再者,对于我们之外的基督徒团体、基督徒组织,我们的确不能印证弟兄姊妹该在其中有分。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看见现今的基督徒团体,都相当有问题,即使是所谓传纯正福音的人,他们的团体、组织,他们对神的领会,都相当不合于真理。主能替我们作见证,我们没有任何一点批评的存心;但他们那个组织,是绝对拦阻人跟随主的。

 一方面,我们承认在基督教的组织里,还有弟兄姊妹,我们应该与他们有个人的交通。另一方面,我们不承认那些组织应该存在,我们也不印证圣徒该与那些组织接触;因为那些组织多少都拦阻人认识主。虽然我们不印证,但我们中间没有律法,这不是宗教信条。换句话说,一个弟兄或姊妹在我们中间,和我们一同擘饼敬拜主,他要不要去接触任何基督徒团体,或参加任何基督徒组织,是他自己在主面前的事,我们不辖管这事。不过,为着服事弟兄姊妹,我们绝对在主面前说忠诚的话,我们不赞成弟兄姊妹参加任何基督徒团体,或任何基督徒组织。如果有人自认为有益处,那是他们自己在主面前的事。或许今天我们对这事的认识还不够,但有一天我们蒙主恩典,会发现那些组织并不能叫我们得着更多的基督。我们不是要笼络弟兄姊妹,这事完全是公开、自由的,只不过为着服事的职责,我们必须忠诚的和弟兄姊妹提起这件事。

 一九四七年,我们在上海、南京作工时,有一次,在一个特别聚会结束后,有位内地会的西国弟兄来见我说,“感谢主在各大学里,替我们开了福音工作的门,主也祝福这个工作。”下面他加了一句很谦卑的话,希望我们能在各大学里的福音工作上,和他们一起行动。因为那时,各大学里都有基督徒的青年团契,在校园里传福音。但我们的态度和别人不同,我们不管别人作什么,我们只忠心于作主的工。我们受主的托付,在上海有几所大学,都有我们的弟兄。因此,交大的福音,传得相当有果效,并且弟兄姊妹都追求主。同时,在国防医学院,甚至南京的中央大学,也都有好些弟兄们得救。因着我们在各大学福音的工作,很有主的祝福,所以那些内地会的西国弟兄注意到这事,就盼望我们能和他们合作。

 当时,我就回答他说,“你提起这件事,我们觉得是个很好的机会;然而有几句话,我们要和你说清楚。第一,我们信的你也信,我们所信的和你一样;并且在热心传福音这件事上,你和我们也都一样,没有问题。第二,在带领蒙恩的人得造就、认识主的生命这点上,我们相信你和我们也没有两样。然而,这里有一个问题,是我们二十年来,在中国所遇到的难处。”我说到这里,他就紧张起来。我接着说,“弟兄,关于我们传的福音,你绝对说阿们,关于我们所讲的造就真理,你也点头;但有一点,我们有难处。二十年来,我们在中国被主兴起,我们相当遭受基督教的反对,相当受到基督教团体的为难。他们所反对、为难的,都不在于我们所传的福音,也不在于我们所讲的造就真理,乃在于我们绝对的否认现今组织的基督教。”末了,我对他说,“弟兄,在福音上、在属灵造就上,我们都一致。我只希望弟兄们到各大学去,只要把福音传给人就可以,不要把任何别的东西,带到里面。”他笑嘻嘻的点点头。我相信他知道我们的答案在那里,我们的立场在那里。从那时起,他再也没有信札,再也不见面了。我们是绝对否认任何基督教的组织,而他们是绝对没有法子放下组织的基督教;乃是在这里,我们不能一致。

 这位西国弟兄是个明白人,他知道我们的立场是无法放弃的,所以他的要求,我们没有法子答应。在福音上、造就上,他不必要求,但在作法上,因着他的团体有一个组织,是我们二十年来所否认的,我们不能在其中有分。他清楚我们所否认的,不在所传的福音,不在所讲的真理,乃在于他们那个组织的基督教。所以,我对他说,把福音带到各大学的青年人身上就好了,但不要把组织的东西带进去。这就是我们的态度。

 我们承认在我们之外,还有许多神的儿女在传福音,在讲生命的道,这我们都不否认。然而,他们所在其中的基督教组织,我们要在主面前,靠着主的恩典说,“我们否认。”因此,我们不赞成圣徒们去接触。然而,这不是辖管圣徒;圣徒们接触或不接触,乃是他们自己的事。

 有些弟兄姊妹曾问说,为什么我们不请基督教里的弟兄来讲道?我们中间有的弟兄道也讲得很好,为什么不到基督教团体去讲?我们的答案还是一样,就是我们不能有分于那个组织。不错,他们中间有些弟兄相当蒙恩,既会讲真理,又能给人帮助;并且我们也承认,我们所蒙的恩典,所看见的亮光,也是他们所需要的。然而,我们所以不在这事上来往,乃是为了避免紊乱和麻烦。因为今天的基督教,还是相当的紊乱,这个紊乱的确拦阻人认识主。

 举例来说,有的基督教团体,平日都讲纯正的道,但有时他们也会请一些新派的人,讲新派的道。有位国外来的讲道先生,听说最受台湾人欢迎。这位先生是最新派的,他甚至不信主耶稣成为肉体,不信主耶稣是由圣灵成孕,不信主耶稣由童女马利亚所生,不信主耶稣的血洗净人的罪,不信主耶稣的复活,不信主耶稣复活后升到三层天上,不信主耶稣将来还要再来。他最少有这七个不信。然而,这七个不信都是我们福音的重点,若是把这几点拿去,我们的福音就不是福音。这就给我们看见那个紊乱,是如何拦阻信徒,拦阻他们认识真理,认识神的救恩。人若去听,可能因为讲道人口才流利,就觉得相当动听;但实际上,无意中已经叫听的人受到亏损。

 我们没有意思辖制弟兄姊妹去得别人的帮助。我们乃是根据多年的经历,看见那些从外面来的讲道,和我们到外面团体去讲道,那个益处抵不过所受的亏损,实在是得不偿失的事,所以还是不作的好。

 二十年来的经验,给了我们一个结论,就是别人作什么,我们不管,我们只在主面前作我们该作的。对别人,我们绝不加干涉;对我们自己在主面前所看见的亮光,我们要忠心的守住。虽然有一个人的道或许可以造就人,但因着他的背景环境是紊乱的,我们就不会请他来讲道,也不到他们那里作什么。积极的说,我们不是闲站没事作,在各处游荡的人。我们有我们的专职,有我们要作的事,并且我们没有必要请别人来作我们的事。这不是骄傲,只是澄清事实而已。

 在台湾,主托给我们的工作,即使是再加一倍的人力与时间,恐怕也作不完。我们实在没有时间去作责任之外的事;同时,我们也不敢奢望外面来的人,能给我们更大的帮助。如果有一天,主给我们看见,在我们之外有一班人,他们所蒙的恩典,能带给我们真实地帮助,我们愿意请他们来分享他们的蒙恩。因着圣徒程度不同,情形不同,有的人会分辨,有的人不能分辨,我们才有这些交通,说到我们对其他基督徒和基督徒团体的态度。请记得,这不过是个态度而已,并不是我们中间的信条,更不是我们当中的宪法。圣徒们有他们的自由;只要没有明显得罪主的事,仍可以一起有擘饼的交通。
 
召会没有组织的中心,只有工作的中心
召会到底有没有一个中心?或者说,到底召会有没有一个组织上的中心?我们读新约时,很容易领会耶路撒冷是一个组织上的中心。我年轻时在基督教学校读书,曾读到他们所出的圣经注解,说到耶路撒冷是召会的总会。那时,我的真理不清楚,也就这样以为;慢慢的,我越读主的话越清楚,召会在地上没有组织的中心,耶路撒冷不是召会的总会,更不是组织的中心。不错,耶路撒冷的确是一个中心,但不是组织上的中心,而是工作的中心。所以,我们从圣经得到一个结论,就组织而论,召会是没有中心的。耶路撒冷、撒玛利亚、和安提阿,都是平等、平行的,没有组织的中心,没有总会管分会,上级会管下级会。

 召会在地方上出现,没有中心,谁也不管谁。然而,在工作上及属灵供应上,是有中心的。当时的耶路撒冷,就是各地方工作的中心;当各地遇到属灵的难处,需要属灵的供应时,耶路撒冷是一个中心。那不是组织上的中心,而是工作、属灵供应的中心。这是圣经里一个基本的原则。
 
四点交通
 
召会没有经济的中心
我们要和弟兄姊妹说明四件事。第一,我们没有经济的中心。我们的钱财、我们的财务,没有一个中心。所有的差会、公会,他们的财务都是集中管理的,然后从中心再分配出去。这叫作经济的中心。我们根据圣经的亮光和原则,不愿意、也不敢有这财务的中心。因为一有经济的中心,无形中就有了组织。

 我们都知道,钱是个厉害的东西,有了钱就等于有了力量,无形中,钱就带进了人的关系。一个人很难从另一个人手里接受钱,而不受他的管辖;钱在谁的手里,权柄就在谁的手里。正是为此,我们不要经济的中心。多年来,在我们中间没有经济的中心。直到今天,任何一位弟兄全时间事奉主,他一年总共收到多少供给,只有他自己知道。

 有时,一位比较领头的弟兄,他的声望较高,所受的托付自然多一些。人就可能把大笔款项交给他,请他在主里运用。这时,他可能受引导,借着奉献送出一点给某弟兄。这只有他和主知道,没有第三者知道。所以,没有一个人能借着钱辖制弟兄;若是有,只能让主辖制。一个事奉主的人,不能将所得的钱当作应得的薪水;若有,那就是组织,就是落到人的管辖之下。这件事,盼望我们一次说清楚,就永远清楚;在我们中间,没有一个经济中心。

 千万不要以为,台北召会是台湾的总会,所以这里是经济的中心。如果你有这观念,请快快放下,因为那是错误的。若是弟兄或姊妹有财物的力量,受主的引导,想奉献给主使用,就以为应该送到台北,这也是不对的。若是你受引导,觉得实在应该送到台北,这当然可以;只是我们不愿众圣徒有经济中心的观念,因为这相当侵犯圣灵的主权。这是一件大事。如果把经济集中在一个地方,无形中就有一个组织出来,就有人在那里掌权。这是铁定的。
 
事奉者生活的需要乃是凭信心
第二,这些年,各处都有人蒙恩,都有人起来要事奉主。不错,我们都该起来事奉主,然而,有一件事我们必须清楚,关于事奉主之人生活的需要,是自己要负责的。没有一个人会负我们的责任,也没有一个召会或一个工作中心,该负我们的责任。我们蒙恩,要起来事奉主,就得自己直接在主面前,把这问题对付好。有一天我们穷了,或挨饿了,我们不能向任何人求帮助,因为没有人该负我们的责任。这件事从起头就得交通清楚,我们蒙恩起来事奉神,是蒙主呼召,所以,主是我们的靠山,我们只能从主得供应,不能向任何人要求负这个责任。

 若是一所学校请我们去作教职员,他们对我们就有责任;过了一个月,若是不给待遇,自然可以诉诸于法。然而请记得,我们起来事奉神,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中心,没有一个团体请我们、聘我们;乃是主自己呼召了我们。所以,若是要问这个责任,就当问主。

 各处虽然有弟兄姊妹,觉得他们应该出来事奉主,但这不是说他们受聘、受雇,我们应该要负责他们的生活;没有这件事。请各处负责的弟兄们,要把这事领会得准确,绝没有这样的事。我们务必记得,在我们中间没有一个经济中心,没有统治中心。我诚诚实实的告诉你们,台北召会到底花多少钱,有多少钱,我并不知道;因为我并不辖管台北召会的财务。

 各地召会的经济是独立的,都是摆在主面前,没有从人来的控制。盼望各地爱主的弟兄姊妹,和各地爱召会的圣徒们,都能为着主,尽力顾到召会中一切的需用,包括全时间者的需要。巴望在我们中间,没有人的统治来支配经济的问题,却有各地彼此甜美的交通。

 已过,我们在台湾刚起来事奉主时,大多数的弟兄姊妹都不太明了,所以没能好好顾到许多事奉主者的需要。然而,这段时间以来,主怜悯了这一点,供应开始来到。今后各地召会和圣徒,都要学习顾到那些全时间服事者的需要;同时,所有事奉者,也要学习不倚靠人,而学习仰望主,活在主面前。我们众人都必须在这些事上,学好的功课,要和主有对付,学习运用灵亲近祂,运用信心信靠祂;并学习在信心里与祂配合,接受祂的对付,也“对付”祂。
 
学习供给工作和工人的需要
第三,主实在恩待我们,保守我们,在我们中间没有组织的中心,没有组织的经济支配者。若是有,那就是圣灵,是主自己。盼望所有全时间事奉主的人,都学习仰望主;所有在召会中爱主的人,都学习受引导,供给工作和工人的需要。当工人中有收到较多奉献款时,不该只为着自己个人的需用,乃要顾到其他同工的需要;应是多收的没有余,少收的没有缺。比方有些同工,是站在比较明显的地方,自然收到的奉献会多一些。这样的人,就该顾到那些不明显的同工。无论如何,众人总是一起作工,为着主的工作。所以,不要以为主丰富地供给是为着你一个人,总要顾到那些不大显明的同工。

 没有一个学习活在主面前的人,是喜欢自己用钱,而不顾到别人,忍心看别人受苦的。在正常的情形中,同工中有多收的,总是要顾到别人。在这件事上,主也要我们刚强,叫我们不落在人的辖制和自卑里。然而这不是说,在工作和属灵上就没有中心。在保罗的时候,保罗是外邦信徒的一个领头者;彼得、约翰是犹太信徒的领头人。这不是组织,乃是属灵工作根据的中心。主是将工作托给那些领头的人,而他们是受托来作主的工。
 
学习不偏不倚,走在主的正路上
第四,我们在主面前,要学习不偏不倚,走在主的正路上。我们不能说,召会的经济是独立的,我们没有工作中心,所以是散漫的;这是不对的,我们两面都得顾到。这样,我们才能学习没有人的辖管,没有人的方式,而有正确的交通,有属灵的供应。在物质上,我们不倚靠人,不受人的管制,我们没有中心。然而,在属灵上、在工作上,我们有中心;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单独行动。
 
关于参训的交通
有几个原则,盼望各地负责弟兄们都能清楚。首先,凡是来参训的人,必须是我们所交通过那些能同工的人。第二,对你们所在地召会的需要,和受操练之人的需要,都要平衡的顾到。那些人留下最合式,那些人来最合式;谁该留,谁该参训,都要按着需要来定规。第三,凡是要来的人,都要照着时间。那些开始时能来,却不能留到结训才走的,就不要考虑。第四,千万不要鼓动人离开职业来参训。人该不该长久不带职业,是他们自己应该清楚地事,我们不能代替人良心的功用。在现职中的人,最好不要离开,除非他自己觉得,又有清楚地印证。凡因着训练而要离开职业的人,你们都要追查,到底是因为人鼓动他,或者是他自己要离开。第五,要考虑人的经济力量。在我们的预算里,所有来的人,都要自付费用,我们无法顾到。这点必须让大家清楚。
« 第二三篇 »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