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篇
罗马五至八章要点复习(一)
罗五12至八13是这卷书中一个大段落,我们在进入下个段落以前,要先复习前面所看过的一些要点。
 
如何过圣别的生活
从五12起,我们看见神救恩圣别的部分,这不是得救的圣别,乃是得胜的圣别,就是圣别的生活。圣经给我们看见,我们得救时,神把我们从世界,从罪恶中分别出来归给祂,那就是得救的圣别。按次序说,得救的圣别是在称义之前;神先分别我们为圣,然后就称我们为义。但我们得救之后,我们的生活、行事为人,是否天天分别为圣,这不是得救的问题,乃是得胜的问题。五至八章所讲的圣别,乃是我们得救后过得胜生活的圣别。这段圣经给我们看见得胜的途径,指示我们如何过得胜的生活,也就是圣别的生活。
我们要如何过圣别的生活呢?在消极方面要弃绝肉体,在积极方面要活在圣灵里。这段话分为四段:第一,在亚当里的承受(五12~21);第二,在基督里的得着(六1~23);第三,在肉体里的辖制(七1~25);第四,在圣灵里的释放(八1~13)。我们若在神面前花工夫,看清楚这段话,认识这四个“在里面”的不同,在其中有所体会并经历,就能进入得胜的途径。
 
得救之人所经历的四个“在里面”
得救的人都经历过这四个“在里面”:在亚当里,在基督里,在肉体里,在圣灵里。这四者之间是有关联的:亚当和肉体有关联,基督和圣灵有关联;然而,亚当和基督没有关联,肉体和圣灵没有关联。亚当是在肉体里,肉体是亚当的化身,是亚当的表现。基督是在圣灵里,圣灵是基督的化身,是基督的表现。
假定一位弟兄发脾气,这是肉体,而这肉体的内容就是亚当。当人发脾气时,可以说是亚当表现出来了。所以,亚当和肉体是二位一体,说到里面,就是亚当,说到外面,就是肉体。没有亚当,肉体就没有内容;没有肉体,亚当就没有表现。当人温柔不发脾气,或者不作坏事,不撒谎时,他是在亚当里,因肉体没有彰显出来。小婴儿刚生下来,不会发脾气,按事实说,他已在亚当和肉体这二者里面,但肉体还没有表现出来,所以我们只能说他是在亚当里,但还不能说他是在肉体里。等以后他发脾气了,亚当就在他的肉体里显出来了。肉体没有显出来时,亚当好像不存在;这证明亚当和肉体乃是一体的。
基督和圣灵的关联乃是:基督是在圣灵里,是圣灵的内容,圣灵是基督的表现。我们生来就在亚当和肉体里;亚当借着肉体活出来,肉体把亚当表现出来。当我们得救了,就在基督和圣灵里。基督在圣灵里,圣灵把基督表现出来。我们若活在圣灵里,基督就要从我们里面活出来。一位弟兄或姊妹若活在圣灵里,不信神的人看见就会说,这人很特别;基督徒会说,他很属灵;保罗会说,基督从他活出来了。一位弟兄或姊妹若发脾气,不信神的人看见就会说,这人发脾气了;基督徒会说,肉体出来了;保罗会说,亚当出来了。这两个例子说明,亚当和肉体怎样相连,基督和圣灵也怎样相连。
 
在亚当里的承受
关于这四个“在里面”,都有承受或得着。五12给我们看见,我们在亚当里所承受的乃是罪和死。我们在世界上从我们祖宗所承受物质的产业,都是虚假的,只有罪和死才是两个真正的产业。罪在神面前触犯神的义;我们的罪使我们在神面前变作不义。死在神面前触犯神的生命并与神的生命相对,叫我们断绝了与神的交通,使我们里面软弱,失去属灵的能力和功用。神若不赦免我们,我们在祂面前就完全无法活动。
 
在基督里的得着
五章下半和六章给我们看见,我们在基督里得着的,乃是义和生。义抵销了罪,生吞灭了死。基督的义是借着祂的死给我们得着的。祂在十字架上,一面代替我们死,一面带着我们同死。“代替”和“带同”这两方面的死,就叫我们得着完全的义,并且叫我们在基督里成为神的义(林后五21)。这是基督的死所给我们得着的义。换句话说,基督的死解决了我们的罪─我们外面罪的行为,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担当了;我们里面罪的生命,基督在十字架上替我们钉死了。无论是罪行或罪性,基督在十字架上都为我们解决了。
基督的生命给我们得着,是借着祂的复活。祂复活了,就释放生命,并分赐到我们里面,我们就得着祂的生命。祂的生命吞灭了死亡及其权势。我们在基督里与祂同死,也在基督里与祂同复活。我们和基督同死,就得着义;我们和基督同复活,就得着生命。所以我们在基督里的义和生,乃是借着基督的死与复活得着的。
 
在肉体里的辖制
罗马七章给我们看见,我们在肉体里受罪的辖制。我们肉体里的罪是撒但的生命。撒但的生命进到我们里面,成为我们身体里的罪;罪进到我们的身体里,身体就变质成为肉体。所以,我们的肉体乃是撒但的生命调进我们的身体而变成的。撒但没有调进来之前,我们的身体单纯的是身体,一调进来,我们的身体就变成肉体了。在我们的肉体里,最主要的东西就是罪。罪胜过并辖制我们;我们每次抵抗都失败,以致我们立志行不通,要作好也无能力。有心愿、有倾向、或有意志都没有用,因为在我们的肉体里,有更大辖制我们的能力。
 
在圣灵里的释放
八章给我们看见,生命之灵的律在圣灵里的释放。在我们里面有生命的灵,在这生命的灵里有一个律,一个自然的能力,能释放我们。我们要走生命的路,过圣别的生活,就必须在生命里,照着生命的灵而行。我们照着生命的灵,就得着释放,就能过圣别、得胜的生活。
我们要过圣别的生活,走得胜的路,就必须清楚五12至八13所揭示四个“在里面”的意义。首先,在亚当里所给我们的是罪和死。其次,我们已经在基督里与祂联合,祂的死、祂的复活,就是我们的死、我们的复活。祂的死解决了我们的罪,祂的复活解决了我们的死。第三,在我们的肉体里住着罪,罪是一个律,我们自己不能抵抗它。第四,我们也在圣灵里,生命之灵的律远胜过罪的律,能释放我们脱离罪的律。我们若看见这四个“在里面”,就能过圣别、得胜的生活。
« 第二一篇 »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