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的便利─便于行政、管理、造就、带领和配搭上的实行
地方召会在积极方面是便于行政、管理、造就、带领和配搭上的实行。召会如果是不具形体的宇宙召会,就会显得飘渺,而无法管理和带领。神把宇宙的召会分在一个一个地方,实在是有智慧。在地方上,有了地方召会的单位,无论是管理、带领或配搭,实行起来就很容易并具体。若是没有地方召会,圣徒们很难来在一起聚会,彼此相爱、敬拜主、或配搭事奉。然而在地方召会里,神的儿女能彼此相爱,一同敬拜神,并配搭事奉;这样的召会生活既便利又实际。
消极的防范、限制
防范“联”
另一面,地方召会也是个厉害的限制和防范,主要的是防范三件事。第一,地方召会防范“联”。倘若从召会生活起头直到如今,这一千九百多年来,召会在各地都守住地方的限制,一地一会,就不至于有罗马教产生,也不会有教皇权力的形成。召会因着失去其地方性,有了普世的联结,才产生了大罗马教,而有罗马教的势力和教皇权柄。我们都知道,罗马教不光是一个会,更是一个世界性的罗马教国。一九二六年,义大利首相墨索里尼和罗马教皇签订条约,承认罗马教的首都梵谛冈是一个独立国家,有其司法、财政和军事权,义大利不能干涉其内政。所以,教廷派遣大使和公使到各国,各国也派遣大使和公使到教廷。教廷俨然成为一个世界性的罗马教国。这问题的根源,乃因召会失去了其地方的性质。
比方,罗马教是一个“大联”,此外还有更正教的许多“小联”。何谓小联?譬如,台北所有得救的人,都该属于在台北的地方召会。然而,长老会把一部分人圈住了,圈到长老会,联到外国;这就违反了召会的地方性。这些得救的人都在台北,却不联在地方上,反而与国外的会联起来。这超地方的联,就产生了组织的基督教。此外,在一个地方上的长老会,不能绝对的作主,有些事情必须问那个差会的总会。这总会的组织,以及超地方的联合,都是因为人放弃了神所定规召会的地方范围。只要人一放弃地方召会的范围、性质和原则,这些非法的联合、超地方的联合、总会的联合,都会发生。
防范“分”
第二,地方召会可以防范“分”。人一不重看召会的地方范围、性质和原则,定规把召会分了。如果长老会的教士到台北来,尊重地方召会的原则、性质和范围,他们在台北所带得救的人,就不能归给长老会,乃必须归给在台北的地方召会。若是这样,就不会产生宗派。因着各派的人不尊重召会的地方性质、原则和范围,随意在一个地方各设各的会,于是宗派就产生,召会就分裂了。
防范“乱”
第三,地方召会可以防范“乱”。召会应该以地方为限,在台北是台北召会,在台南是台南召会,在香港是香港召会,在纽约是纽约召会;如此,召会一点都不会乱。然而,今天有这么多的公会,就是因为人否认神的智慧,想出人的办法,结果召会就乱了。人随意在各地成立会,甚至两三个人来在一起就成立一个会。可以说,开一个会堂比开一间茶馆还便当。这种光景实在叫人心痛。
请记得,设立召会,兴起召会,或者成立召会,都必须遵守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召会是地方的。地方是唯一的原则,唯一的宪章。超过地方而成立的召会是不对的,小于地方而成立的召会也不对。范围超过地方或是小于地方都不可以,在地方之外另有名称也不可以;地方就是设立召会的宪章。今日的基督教不遵守这个原则和宪章,只要人热心、爱主就可以另立一个会,以致召会就混乱了。
由此可见,地方这原则乃是一大保障,人守住这原则,就没有非法的联合,也没有分和乱的光景。倘若所有为主作工的人,都将自己在各地工作的结果交给地方;如果所有神的仆人,所有事奉神的人,肯放下自己的智慧,尊重神的智慧,接受神的定规,以地方为范围,今天召会不知要免去多少难处。若是从基督教到台北传福音那天起直至今日,所有事奉神者都将救来的人、造就的人、得着的人,全数交给在台北的召会,今天召会在台北就没有什么难处了。
站住立场,竭力追求基督
今天召会所有的难处,完全是因人破坏了召会地方的原则。因着人不顾地方的原则,属于长老会的把长老会带来,属于圣洁会的把圣洁会带来,属于圣公会的把圣公会带来,属于浸信会的也把浸信会带来。结果召会就乱了、分了。以后,这种情形逐渐变本加厉,若是人属灵,有主同在,或是人热心传福音、爱主,他就可以设立一个会。到一个地步,你可以设立一个会,我可以设立一个会;在任何街、路、巷、里,都可以设立会;甚至在一个小家庭里也可以设立一个会。结果,就失去了召会的见证和体统。难怪外邦人说,“你们不是都信一位主么,怎么会分那么多派别?”又难怪天主教说,“你们新教分了这么多派,真是乱七八糟。”愿主怜悯我们,使我们在这个纷乱里,学习谦卑,接受主的恩典,承认祂的道路高过我们的道路,祂的意念高过我们的意念(赛五五9 )。
主既在祂的话里向我们启示,召会是合一的,并且召会在一个地方只有一个出现,我们就该接受祂的定规。不管人怎样紊乱,我们都该存敬畏、谦卑的心,接受主的作法,在一个地方上,与一切爱主、不愿分派别的人,来在一起聚会事奉主。我们不该强调,我们就是召会;但我们该承认,我们是在召会合一的立场,也就是在召会地方的立场上,一同配搭事奉神,作一个身体的见证,就是召会的见证。
另一面,我们要竭力追求基督,让基督充满我们,使我们成为祂的丰满,在正当地立场上,彰显基督的丰满。这样的彰显不是个人的,乃是团体的,是众人来在一起事奉,而显出一个身体的生活。如此,神才能在这时代,恢复祂所渴望得着的见证。
问答
问:“组织基督教”这名词的定义为何?是不是每一个宗派公会都是组织?
答: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宗派都是组织。我们所谓的宗派,是重在说到有人和神的儿女分了。若是有人和神的儿女分了,即使没有组织,还是宗派。至于所谓的大公会,毫无疑问,明显是宗派。他们先有宗,后有会。宗就是在信仰的事上相同而成为一宗;比方,长老宗和信义宗等。在宗之下就有会,譬如,中国的长老宗之下,有长老会和中华基督教会。他们有相同的信条,是同宗的,但还有会别之分。几乎所有的大公会都有宗和分会,因此毫无疑问是组织。
什么是组织呢?简单的说,在性质上夺取了基督的地位,代替了圣灵的权柄。在组织基督教的团体里,名义上虽然有基督,实际上却是那个组织有地位。表面看,他们讲圣灵的权柄,但实际的权柄却是操在组织手里,圣灵完全没有权柄。他们夺取了基督的地位,代替了圣灵的权柄。有些人以为,圣徒们来在一起配搭事奉,有了一点安排,就叫作组织。事实上,这想法是错误的,乃要看其安排是否夺取了基督的地位,代替了圣灵的权柄。凡是夺取基督地位,代替圣灵权柄的,就是组织。换句话说,凡叫基督没有地位,圣灵没有主权的,就是组织。在圣经里,我们看见保罗对于他的同工,有相当程度的安排,但保罗的安排不是组织,因为没有夺取基督的地位,也没有代替圣灵的主权。
因此,要断定一个团体是不是组织,姑且不论它有没有字面上的章程,只要看它有没有夺取基督的地位,或代替圣灵的权柄。有的团体明文规定,牧师几年一任,传道几年一任,这样的团体既不顾基督,也不顾圣灵,理所当然就是组织。有的团体定规长老三年一选,满了三年,不管人多属灵、或多属世界,只要经过众人投票表决,谁的票多,谁就作长老;这当然也是组织,因为其中一点没有基督的地位,没有圣灵的权柄。几乎所有的公会都有这类的规章,因此毫无疑问是组织。
然而,有的分派虽是宗派,但他们可能相当属灵,没有夺取基督和代替圣灵的光景。另一面,我们外面没有分裂的立场和地位,但里头可能有一种有形或无形的规条,夺取了基督的地位,或代替了圣灵的权柄。因此,即使我们没有分派,也要非常小心谨慎。
有些人定罪并控告我统治圣徒;实在说,若是我有这样的情形,圣徒们尽可以公然指正我,我愿意谦卑改正。然而,圣徒们的良心可以为我作见证,事实并非如此。另外,有人定罪我们,说我们比公会更有组织。他们说,我们在各处的会所都造得一模一样,这证明我们有统一的组织。对于这话,我们只能一笑置之,难道会所造得一样,就是组织吗?若是这样,众人都穿着白衬衫,也算是组织了。这样的说法是荒谬的。
我们要常常问自己有没有控制别人?若是各地负责弟兄们一直站在负责的地位,凡事都是他们说了算,这就是组织。虽然负责弟兄们该带领圣徒,学习服在神所安排的地位上,但是弟兄们必须学一个功课,不夺取基督的地位,不代替圣灵的主权。一旦我们夺取基督的地位,或代替圣灵的主权,不论我们如何辩称自己不是组织,或没有条文,我们就是一个组织。
问:这样说来,召会里的每项安排,如何避免夺取基督的地位、代替圣灵的权柄,而不至于成为组织呢?
答:为了避免在召会中的安排成为组织,并不是每一次安排都要问自己:“是否夺取基督的地位,代替圣灵的权柄?”重要的是我们的原则和存心如何。比方,今天有八位青年弟兄,交在你这位同工手里受带领。并不是说,每次你安排他们作什么都要祷告,看看是出于基督,还是出于你自己。如果这样,就大费周章了。重点是,你对待这些青年弟兄们的存心和原则如何。你不应该有一个存心和原则,要作他们的教皇,控制他们;反而你只该有一个存心,要帮助他们学习服在圣灵的权柄之下,只要他们照着灵而行,你就喜乐了。
这如同父母对待儿女一样,若是儿女每天早晨按时起床、吃早饭、上学,并且按时回家、作功课、运动,按时参加召会的聚会,享受主的话;他们在凡事上都无可指责,作父母的就心满意足了。如果儿女不是这样,作父母的就会对付他们。然而这个对付并不是统治。照样,有些青年弟兄将自己交在同工们手里,为使自己得着属灵的益处,同工们理当给他们厉害地对付。但如果青年弟兄们在主面前有正确的属灵光景,自然没有人会去指责或对付他们。因此,在召会的安排上,要避免成为组织,重点是我们的存心和原则到底如何。
同工和长老们在各地带领召会,存心如何非常重要。倘若你们靠着主的怜悯,在召会中带领圣徒,巴不得每位圣徒都起来事奉主;看见他们有事奉的心,或稍微有乐意事奉的情形,立刻给他们事奉的机会,绝不拦阻;有这样的存心和原则,无论你在召会中怎么安排都对。然而,如果你的存心是:“我要在这里安排,合于我的就让他来,不合于我的就叫他去;”这就是一个很厉害的组织,因为你的存心和原则错了,你夺取了基督的地位,也代替了圣灵的主权。
某些地方负责弟兄的情形,实在令人担心。他们虽然在召会中作基督的奴仆,服事神属灵的儿女,在安排和带领上可能是对的,但他们的存心是要掌权,要作头,合他的就来,不合他的就去。若是负责弟兄是这样的存心,定规是组织。因为在那里只有你,没有基督;只有你,没有圣灵。你的存心就是你,你的原则就是你;一点没有基督,没有圣灵。
正确的存心和原则,应该是我们把自己交给圣灵,交给主,并对主说,“主,是你的怜悯使我蒙恩多一点,并安排这些人受我带领。我接受这个安排,但我绝不代替你。他们活在你里面,我就喜悦;他们若不活在你里面,我就带领他们。”重点是存心和原则如何。我们若要人替我们作事,我们就是统治人,有了组织。我们若是帮助并带领人,学习如何为主作工,就不是统治人,也不是组织。正如保罗带领他的同工们,虽然有安排,但丝毫没有意思要他们为他作工,乃是要他们为主作工。保罗没有控制人,反而带领人向基督活着,让基督和圣灵有完全的权柄和地位;因此不是统治,也不是组织。我们在召会中带领,首先要问自己的存心和原则如何。
总而言之,一般人所谓的组织基督教,是指公会说的。那许多公会毫无疑问都是组织,外表徒有基督的名,实际上却不让基督掌权。
原刊于一九五八年八月“话语职事”第八十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