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分别基本信仰与不同见解
在前几篇信息,我们提到信仰只有一个,而许多道理的见解不能当作信仰。我们要守住召会合一的事实,合一的原则,或者说合一的性质,就必须认识信仰只有一个,绝不能把道理的见解带进来。若是把道理的见解也列在信仰里,对于弗四5所说的“一信”,立刻会发生难处。
 
以弗所四章五节的“一信”
弗四5所说的“一信”,意即一个信仰。一个信仰并不在于信仰的本身,乃在于信仰的目的物。你所信的是什么,你的信仰就是什么。我们所信的是基督,我们信仰的目的是基督,所以基督就是我们的信仰。基督是非常包罗的。神在基督里,基督又成为那灵;有了基督就有神,而基督又实化为那灵。所以,我们的信仰乃是三而一的神。凡对三而一的神有问题的,其基本信仰也有问题。
当我们说基本信仰时,还有一件事是无法分开的,就是圣经的问题。如果有人说,他信三而一的神,信父在子里,子成为灵,灵进到他里面;这一位子乃是替他成功救赎,流血赎罪,又从死里复活,叫他得着生命的。但他又说,他不能信圣经是神的话。请问:这种信仰靠得住吗?自然靠不住。
如果有人是这样,我立刻要问他:“你怎么知道三而一的神?你凭什么知道父在子里,子成为灵?子曾为你流血赎罪,又从死里复活,成为赐生命的灵,住在你里面,叫你得着生命,你怎么知道这些事?”这些事的根源、根据,乃是神的话。人如果信三而一的神,却不信圣经是神的话,他这个信没有根据,是不稳妥的。我们知道父、子、灵三而一的故事,不是凭着一点理想,或一点经历上的感觉,这些都是不可靠的。我们所以能有凭有据的相信,乃是因为神的话说,“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入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晓得自己有永远的生命。”(约壹五13)神的话才是我们信仰的根据。我们所信的目的物是神自己,但我们信仰的根据,信仰的凭据,乃是神的话。
我们不能一面信三而一的神,一面又把圣经摆在一个不可信的地位。所以,基督徒真实地信仰,正确的信仰,固然是信三而一的神,却不能不连带相信圣经的权威。凡不信圣经权威的人,他对于神的信仰就发生问题。一个真得救的人,绝不会对圣经是神的话有疑问。如果有一个所谓得救的人,对圣经是神的话发生疑问,他的得救就有问题,我们就不能接纳这样一位“信徒”。人信神,自然要信圣经是神的话,因为圣经乃是我们信仰的凭据。
如果我们不只信神,也信圣经是神的话,是神在历代借着申言者和使徒,把祂的话清楚地写在圣经上,又保留到今天,让我们能因着这些话而认识神,这样我们众人就同有“一信”了。然而,当我们读圣经时,你读出一个灾前被提(启十二5),他读出一个灾后被提(帖前四15~17),我又读出一个局部的被提。这能不能说我们的信仰不同?不能,我们的信仰绝对相同。这不过是我们对于圣经见解不同而已。持这三种看法的人,都是绝对的信圣经。
召会历史上,第一个特别看重灾前被提的可说是达秘。两千年来,除了使徒之外,难得有一个人像达秘那样相信圣经是神的话,他对圣经是神的话的相信和尊敬是无可置喙的。与他同时的牛顿,也是绝对信圣经是神的话,他研究圣经是逐字逐句照着希伯来原文和希腊原文,乃是一个非常敬畏神话的人。然而牛顿却主张灾后被提,认为达秘讲错了,把灾后被提的事讲到灾前被提。达秘则反对牛顿,认为得救的人已经蒙主宝血拯救,神不应该会叫信徒再经过大灾难。达秘认为牛顿的看法是轻看主的救赎,把主救赎的效能减低了。他们两人都笃信圣经,在神的话语上非常敬畏神;但他们对于信徒被提的问题,争执得非常厉害。这给我们看见,相信圣经是一件事,对于圣经的见解又是一件事。你我永远不能把对于圣经的见解,当作基督徒的信仰。很可惜,两千年来召会的许多难处,有相当的成分就是历代读经的人把他们的见解当作基督徒的信仰。召会大部分的难处,都是由此产生的。
说到受浸与点水的问题,主张浸水的是相信圣经,主张点水的也相信圣经。他们都相信圣经是出乎圣灵的。主张浸水的说,“受浸”在希腊原文,意思就是浸到水里;所以受浸应该是浸到水里。主张点水的说,圣经并没有明言记载约翰把主浸到水里。若是约翰是把主耶稣浸到水里,为什么圣经不记载呢?所以这一派主张受洗、点水才是对的。这两方的人都笃信圣经,但他们对于受浸这事,有绝对不同的看法。这能不能说他们信仰不同?不能。因为他们所争论的不是信仰问题,乃是看法、见解问题。虽然他们争论得这样激烈,但他们对圣经的信仰还是一信,他们也绝对承认圣经是神的话。
安息日的问题也是这样。有些人强烈主张新约信徒仍该守安息日,但有更多的人反驳说绝对不该守。双方都引经据典,没有一个人不在辩论之间流露他的信仰,绝对相信圣经是神的话。这两派人的信仰并无不同,他们仍是“一信”;只因为对圣经见解不同而彼此不相容。所以,我们绝不能高抬这些不同的见解为信仰,这些只会造成基督身体的分裂。信仰只有一个。
那些见解有的是绝对错,有的是绝对对;有的是相对的错,有的是相对的对,但这些都是见解的问题。在罗马十四章,可以看见使徒保罗对这些事的灵与态度。他提到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有人只吃蔬菜。保罗很清楚其中谁对谁错,因为他说,“凡物本身没有不洁净的。”(罗十四14)所以主张百物都可吃的人是对的,而只吃蔬菜的人是软弱的(2)。但另一面,使徒有一个态度,他不把这些见解当作神儿女的基本信仰。他说无论吃或不吃,守日或不守日,都是向着主(6)。这给我们看见,使徒没有把对的见解当作基本信仰。这不是说没有对错的准则,也不是说使徒不懂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只是使徒并没有把这些当作严重的问题。使徒对这些见解的态度是可有可无,无可无不可。他说,“吃的人不可轻视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也不可审判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接纳他了。”(3)所以,不能因此而革除或拒绝人。然后,使徒又说,“你们要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你们一样。”(十五7)所以,凡物都吃的人要接纳吃素的人,吃素的人也要接纳凡物都吃的人,因为基督已经接纳他了。基督接纳他,不是根据吃素或吃荤,而是根据“一信”。吃的人对于基督有这“一信”,不吃的人对于基督也有这“一信”。既然是基督所接纳的,我们就不可以不接纳。所以要看见,基本信仰就是“一信”;也要看见在这“一信”之外,一切的见解都是人的意见和见地。
 
学习分别基本信仰与不同见解
我们需要学习分别基本信仰与不同见解。什么叫作基本信仰?基本信仰就是相信三而一的神。我们今天所说的神,与回教、甚至犹太教所说的神不一样。他们所说的神是不包括子和灵,他们只信那一位创造天地独一无二的神。我们今天所说的神,是三而一的。我们信这一位神是在祂儿子里面作了我们的救主,为我们受死流血,又从死里复活,成为灵进到我们里面,使我们得着祂的生命。这就是我们那“一信”的信仰。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可以取代基本的信仰。若是把这之外的见解或看法当作信仰,就要使召会分裂了。因为见解、看法太多,实在无法一致。
盼望这些话能防备将来许多的麻烦。千万不要以为只有别人的头脑古怪,也许我们比别人更古怪,看见什么“新的亮光”,强要别人接受。无论你看见什么新的亮光,都不能算作新的信仰;一算作新的信仰就有麻烦,召会就要分裂了。
从前在中国北方,有一班很敬虔的基督徒,他们定规男子到他们中间,必须剃光头、穿布鞋;女子到他们中间,必须穿短褂或穿裙子,不可穿旗袍。若有人不是这样,他们就要把人赶出去。这是何等古怪。我还听过在某个礼拜堂里,有位传道人请大家共同开口祷告,有人就告诉他,他们的信条里有一条规定:不许共同祷告。请记得,这不是信仰。我们不是信个人祷告,也不是信共同祷告;这些都是人的意见,无关信仰。
从前我在香港遇到一位弟兄来参加我们的聚会。他看见聚会中有人共同祷告,就对我说,“共同祷告实在是你们中间的一个污点。”当时,我并没有回答他什么,但这实在是人的意见。圣经没有一处告诉人说,不可共同祷告。我们若要争论这些事,那是没有止境的。
有些弟兄说,某某会的人祷告起来又抖又晃的,他们真是受不了。我告诉他们,主耶稣都受得了,你为什么受不了?主耶稣接纳他,你也得接纳;要学习像主那样大,能受得了别人的不同。你可以不这样作,但是不要批评;因为这都不是信仰。
从召会历史我们可以看见,在基督徒中间的见解实在太多。即使是一节圣经,其中的讲法就不知有多少。许多人都是敬虔的,相信三而一的神,笃信圣经是神的话,但是却有各种不同的见解。我们必须看见,信仰只有“一信”,而意见、见解却有许多。我们要有对的意见,但对于别人不对的意见,也要有使徒那种宽大的态度。
 
在实行上要求厉害的破碎
就以上所说,相信在道理上大家都清楚了。但是在实行上,或者有人还是觉得非常为难。比方,有弟兄问我:如果众人来在一起擘饼,我们要擘无酵饼,有人却带有酵饼来该怎么办?或者传福音带人受浸,有的弟兄说要浸水,有的弟兄说只要点水,这又该怎么办?我承认这些在实行上的确有难处,但是这时就要求我们有厉害的破碎,学厉害的功课。我绝对不认为擘饼时带两种不同的饼是好的光景;我也绝对不承认,有人得救了,召会给人施浸时,负责的人争执要浸水或是点水是好光景。但请记得,这样的事发生,就是我们遇到最厉害试验的时候。这试验我们纯洁到什么程度;试验我们己的成分还有多少;试验我们向着主的忠诚、忠心,以及肯接受人的折服有多少;试验我们在属灵的事上,自己主张的成分有多少;也要试验我们心地有多大、多宽,以及我们忠心而有忍耐到什么地步。这是很厉害的试验。
林前十一19说,“在你们中间不免有派别,好叫那些蒙称许的人在你们中间显明出来。”在召会中有难处是难免的,但这些对我们乃是厉害的试验,要叫我们经过试验而能得着称许。我们绝对认为浸水是对的,但若是召会中有一班爱主、相当为主使用的弟兄们认为要点水,这该怎么作呢?我曾在一个地方看见这样的难处。他们解决的方式,有的是抢先作。例如,主张浸水的,知道传福音有人要信主了,第二天要接受谈话,会定规受浸用点水的方式,就提早在前一晚先给人施浸,造成既成事实,让那些主张点水的措手不及。还有一种强硬的作法,就是主张受浸的,强行给人施浸,绝不跟着点水的人。这两种作法,都是满了肉体,满了自己。请记得,神从来不要人用自己的作法、手腕、聪明,来成就祂的美意。凡是我们抢着作的,没有一件是出乎神的,就是作得最合乎神的法则,仍不是出乎神的。这是人用肉体作合乎神法则的事。法则是合了,却满了肉体。没有一个在主面前学好功课的人,能作这些事,肯作这些事。
或许有人要问:若是得救的人都被拖去受点水洗,那怎么办?你不必担心,约柜要倒,神从来不要乌撒的手去扶(撒下六6~7)。神要约柜倒,你为什么不要约柜倒?你的手是没有办法帮助神的,神要约柜倒,约柜就得倒。用智慧抢先作是肉体,用强硬手腕硬著作,更是肉体。你该非常干净,没有自己的感觉,更没有自己所争的意念在里面,单单纯纯照着你所看见的亮光,与弟兄们交通。有时候也可以辩论,但是心里要非常干净。当你把所看见的都说了,都予以忠告、交通了,请弟兄们体谅你这蒙光照的良心,能一同在主面前有一点等候。然而,若是弟兄们不能体谅,一直坚持要那样作,你就不该再说什么,反而告诉弟兄们你不愿意和他们分裂,更不愿意抢着作什么;若是弟兄们觉得平安,就这样作吧。
每一个学过功课的人,都该欢欢乐乐的让弟兄们作。当然在主面前也许该为他们忧伤,但那是另一件事。等到弟兄们带领那些新得救的人,受点水洗后来擘饼时,你还能欢乐的和这些受洗的弟兄握手,说,“感谢赞美主,弟兄,你得救了,到神的家里来了。”你能否这样呢?如果你肯学这个功课,有一天神要作工,开弟兄们的眼睛,他们会因着你的不争,因着你在主面前的破碎而看见亮光。最低限度,下一次弟兄们会来问你:“弟兄,这一次要施浸,你看怎么办?”你要说,“弟兄们,你们觉得怎么作平安,就怎么作吧。”他们就要说,“弟兄,我们这一次照你的,你觉得怎么平安就怎么作吧。”这是看见一半的亮光了,相信再过不多久,神的灵会在这些事上,带他们到同一的看见里。
若是你说受点水洗明明是错误的,你不能容让这个错误。这样一来,召会就紊乱了。请记得,神都容让了,你不能比神对祂自己还忠心。你只能到一个地步,作忠心又有爱心的弟兄。你交通过了,弟兄们还要这样作,你就没有话说。
我们需要看见,意见是无谓的,信仰才是重要的。若是有位弟兄主张拜偶像,这绝对不可以容让,因为这是信仰问题,涉及到神自己与主的身位,是一定要争的。但即使要争,都需要争得正当。何况有好些事并不如拜偶像那么严重。如果我们肯学功课,许多难处就没有了,我们就会在许多事上,把不同的见解暂时摆在一边,而作见解相同的事。
三十年来,我们中间一直持守这个原则。并不是所有事奉主的弟兄们见解都相同,但大家有一个原则,就是不坚持不相同的见解,因此没有难处。在这事上,我们如果真是学好功课,实际上就没有多少难处。即使有弟兄学的功课差一点,硬是要作见解不同的事也让他去作,总有一天,他会作得没有味道。我们不必用自己的手去防范、干涉或限制。我们要学习在这些事上受破碎,容让别人的意见,甚至容让错误的见解。人就会因着你的容让而看见光。
然而要注意,这个容让不是滥好人的容让,乃是出过代价的容让。若是擘饼的时候,你对用无酵饼或有酵饼都无所谓,那也是不行的;这是没有价值、滥好人的作法。我们应该对擘有酵饼感到痛苦,但是仍能欢乐着容让,要让弟兄们知道这样的容让不是滥好的,而是里面非常痛的。
请想想看,今天神儿女中间有这么多的分派,真的是为着真理吗?真的是为着信而受浸、长老治会或追求圣洁吗?不是,这些都不过是一些主张而已。分是出于人的肉体,堕落的人都喜欢分。人是把好分的肉体,藏在许多属灵的招牌里。我们说这些话不是定罪别人,乃是警告自己。我们和别人没有两样,一直要学习一个功课,就是我们只能站在“一信”的地位上,保守一信。其他关于受浸、受洗,都不必我们保守;姊妹们蒙头、不蒙头,不必我们保守;有酵的饼、无酵的饼,也不必我们保守。我们若学了功课,在这些事上就常常是倒下去的,也常常是在宝座跟前有真实地祷告。你能向主说,“主,如果你容让这种情形,我为什么不容让?如果你让约柜倒,我为什么要去扶?如果你要叫约柜站起来,你的手先伸出来,我的手后随着。”如果我们学了这个功课,取了这个态度,相信这许多不同的见解,有一天主都会带过去。即使不能过去,也不会有多少妨害。所以只要学好功课,在实行上就不会有难处。
原刊于一九五八年三月“话语职事”第八十一期
« 第六篇 »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