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召会的信仰、见证与立场
 
召会的信仰是召会见证与立场的根据
召会是神的彰显,作为祂的见证。这彰显乃是借着神将祂自己的一切,摆在祂儿子里面;祂儿子的一切,经过死而复活,又都在圣灵里面。至终,圣灵就是神儿子的灵。这灵进入千万相信神儿子的人里面,众人就成为神儿子的一个身体。这一个身体就是神在基督里,借着圣灵而有的彰显,这就是召会的见证。实在说,这个身体就是召会。召会完全是一,因为是一位神,一位主,一位灵,而成功的一个身体。这就是弗四5所说的“一信”。所信的既是一个,所见证的也就是一个;因此,召会的立场也是一个。
 
信仰产生见证,见证成为立场
当我们来看召会的立场,必须从根源开始。什么叫作召会的立场?召会的立场就是一,这一也就是召会的见证;而这召会的见证就是召会的信仰。信仰产生见证,见证产生立场。如同人相信受浸,并且以受浸为他们的信仰,结果从这个信仰产生了受浸的见证。人维持这个见证,接着就产生立场。最终在这立场上,便有了浸信会。所以信仰产生见证,见证就有了立场。
 
召会的信仰是“一信”
实在说,受浸这事不足以成为信仰,只是圣经中的一项真理。历代以来,有好些基督徒不信受浸,而信点水;但以弗所四章明说“一信”(弗四5)。如果受浸是信仰,有一班人信受浸,另一班人信点水,至少是两信了。这给我们看见,受浸和点水都不是信仰,乃是一种见地和见解。只是有些见解合于圣经,有些不合圣经。无论是否合于圣经,这些见解都不是信仰。
简单而言,以弗所四章说到“一信”,就是神在祂儿子里面,祂儿子成为灵,那灵进到我们这相信祂儿子的人里面,将我们众人成功作一个身体。凡不信这个的,就没有得救,没有蒙宝血救赎,没有由神重生,不是我们的弟兄,与我们不是一。我们不必与他们分,他们原来就与我们有别。
四章提到七个一(4~6)。其中一个身体,一位灵,一主,一位众人的神与父,乃是主干。此外,还有三个一是加进来的,就是一个盼望,一信和一浸。一信使我们与主发生关系,让三一神进到我们里面;一浸是将出于我们的都了结,好让神一切的成分,在我们身上得着彰显。受浸并不是到水里浸一浸,或用水点一点,那只是外面的作法。受浸乃是当人信入主,承认凡属自己的,都在十字架上钉死、了结、埋葬,好让神的一切丰盛,在基督里,从人身上得以复活。对于这样的浸,众人都相同;不论是受浸或点水,都是这样的浸;不论是仰面或俯面,也是这样的浸;不论是物质的或灵然的,还是这样的浸。作法可以不同,浸的本质却是一个。
我们所提到的一信,不包括受浸和点水的问题、无酵饼和有酵饼的问题、蒙头和不蒙头的问题、一个杯和许多杯的问题,也不包括主日和安息日的问题。人们争论受浸或点水,该用无酵饼或有酵饼,用一个杯或许多杯,蒙头或不蒙头,守主日或安息日,这些都不能算在“一信”里面,那些不是基督徒的信仰,只是真理上的见解。“一信”乃是基本的信仰,非常简单,并不复杂。
在徒八章,腓利对太监说,“你若是全心相信就可以。”(徒八37上)太监回答说,“我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37下)人只要相信,就可以在祂的名里得生命(约二十31)。这就是一信。父神将祂自己的一切,都摆在祂儿子里面,要祂儿子将自己分给我们。为此,祂的儿子在十字架上为我们受死,流血洗净我们,尔后从死里复活,成为那灵进到我们里面,使我们这许多人都有了祂的生命和性情,成为一个身体。这就是一个身体,一位灵,一主,一神。我们如何有分于这一位灵、一主、一神,而成功一个身体,乃是借着一信,也是借着一浸(弗四4~6)。“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可十六16)信使我们与主联结,浸使我们旧造的一切都被了结,好让复活的基督从我们里面活出神的成分。因此,信而受浸就使我们有分于三一神,而成功为祂儿子的身体;这就是我们基本的信仰。其他不论多好、多重要,都不在这“一信”里。我们若把其他东西带进来,一信就变成多信;多信便产生许多见证,许多见证就产生许多立场。一有许多立场,就会有不同的会,而分门别类。如此一来,召会就分开了。
我们只能因着一信产生一个见证,一个见证产生一个立场。受浸不是信仰,蒙头不是信仰,甚至地方召会也不是信仰。许多弟兄姊妹对地方召会可能不信或者不懂,但他们还是在“一信”里。我们不能将任何“一信”之外的东西带进来当作信仰。信仰只有一个,其他都是真理的见解或是人的看法。
 
容让各种意见,不许可有许多信仰
一面,我们需要宽大,能容让各种意见;另一面,我们绝不许可有许多信仰。我们可以把受浸当作意见,却不能把受浸当作信仰。一旦我们将受浸当作信仰,就产生了浸信会。按照新约圣经,使徒们对各种不同的意见,乃是采取宽容的态度。譬如,使徒保罗在罗马十四章明明地容让人守安息日,容让人吃素(罗十四1~9)。使徒承认那是因为他们信心软弱,然而他并没有把这班人革除。反之,他劝戒信心刚强的人,要担代不刚强之人的软弱(十五1)。并且不只担代,还要接纳(7十四1)。有人信心软弱,觉得吃肉不平安,非吃素不可。有人从前守日习惯了,几千年的传统都是如此,每逢安息日都不作工;如今信主得救,不守安息日里面就不平安,总觉得缺少什么。使徒没有说,作基督徒不能守安息日,谁守安息日就将他革除;他乃是说,守日的人是向主守的,吃的人是向主吃的(6)。守的人是在主面前,人不要批评;不守的人也是在主面前,人也不要批评。有的人信心刚强,就要担代那软弱的,并且要接纳。
使徒保罗对于安息日是绝对清楚,知道那是属于旧约,都已经过去。在使徒的教训里,绝没有守安息日这事。然而,使徒们在态度和行动上,仍容让信心软弱、见地不同的人守安息日。使徒们不教训人守安息日,然而对那班有一信的人,得救以后还觉得该守安息日,使徒们并不难为他们,非但不革除,甚至接纳他们。
同样原则,受浸是对的,若有人一直觉得受洗就可以,我们也不该难为他。我们不该因着受洗不合圣经而不接纳人。我们若这样作,就是错误的。神并没有要求这么多,神只要求“一信”。我们若在“一信”以外还有所坚持,作为接纳的条件,就会重蹈弟兄会的复辙。
弟兄会开始时是在英国的普利茅斯(Plymouth),人称“普利茅斯的弟兄们”。他们中间最有恩赐的就是达秘(J. N. Darby),他原是圣公会的牧师,以后蒙主光照,完全脱离组织的基督教,与弟兄们一同事奉主。开头的时候,他们实在有主的祝福和同在。两千年召会历史中,像弟兄们开头那样蒙福、有主同在的光景,并不多见。可惜没有多久就产生了难处。他们中间另一位有恩赐的人牛顿(B. W. Newton),至少在两件事上与达秘有厉害的争执。最明显的一件是关于主的再来,以及信徒被提。达秘相信在大灾难前,主耶稣就要由天而降,将所有得救的人提去,此即所谓的灾前被提。牛顿却相信灾后被提,并且举出许多理由,说到主是在三年半大灾难后才降临,把圣徒提去。两个人争执到最后,达秘召集弟兄们开会,将牛顿革除,理由是认为牛顿讲恶道理(evil doctrine)。
牛顿被革除后,与少数赞成他的人另起聚会,注重灾后被提。这个风气一开,弟兄们中间就常因着所谓“恶道理”问题而分裂。事实上,不论灾前被提、灾后被提,都不是信仰,那只不过是对预言不同的见解,对圣经不同的讲法,不能作为根据而分裂。所以,我们要很郑重地说,达秘与弟兄们革除牛顿乃是错误的,因而产生了弟兄们中间的分裂。
不仅如此,弟兄们也要求与他们一同擘饼的人,必须正正式式脱离组织的基督教。人若不脱离组织的基督教,他们就不接纳他擘饼。他们认为宗派、组织是罪恶,若是有分,就是恶伴侣(evil companion)。其实在这点上,弟兄们所要求的,也超过“一信”。在基督徒基本的信仰里,并没有要求人必须脱离宗派;脱离宗派并不是基督徒的信仰。这就如同受浸是对的,但是将受浸当作信仰是错的。使用无酵饼也合乎圣经,但把它当作信仰就是错的。我们一旦将这些当作信仰,立刻产生不同的立场而造成分裂。若没有不同的立场,意见虽多,还不一定会分。比方,有些人意见不同,这些不同的意见,只可以留在意见的地位,不能当作信仰。什么时候我们将不同的意见当作信仰,不同的立场就产生;不同的立场一产生,召会就分裂了。
我们需要看见,使徒的教训非常准确。徒二章里,得救的人“都坚定持续在使徒的教训和交通里”(徒二42)。使徒们的教训非常正确、严谨,一点没有错;然而,使徒们的作法、态度,却非常宽大。使徒们绝不教训人守安息日,但他们的作法和态度,却容让人守安息日。使徒们并没有说,不可以守安息日,守安息日的人都得被革除。使徒们的教训完全是出乎神而正确的;但使徒们的态度和作法,却相当容让、体贴,并且担就人的软弱,为使基督的身体不分裂。
使徒们虽然容让人有不同的意见,但绝不许可人分会分派。你可以赞成亚波罗,但不可因着亚波罗与人分开。你可以赞成受浸,但不可因着受浸与人分裂。不同的意见可以容让,分会分派却绝不许可。使徒们容让人守安息日,却不许可人成立安息日会。因为守安息日不一定分,成立安息日会就一定分。意见一变作信仰,定规产生不该有的立场,使基督的身体分裂。
一面说,召会里众人意见不同,这种光景相当不好;另一面说,却非常美丽,因为众人虽有许多不同的意见,仍然在召会里一同事奉主,维持召会“一”的见证。你受洗,我受浸,你却没有称作受洗会,我也没有称作浸信会。带领新人得救时,你我对于受浸的事,也不争论,完全让大家照着主的带领作;这样的光景非常美丽。人可能认为,这是一团混乱;然而这一团混乱里,却藏着一种美丽。倘若都是整整齐齐,反而不美,是出于人的手。
我们需要看见,没有一个意见能当作我们的信仰,我们只能有一信。这“一信”很简单,就是相信神的儿子并且接受祂,而得着父,也得着灵。我们蒙宝血救赎,得着重生,成为基督的身体;我们靠着祂的恩典活出祂自己,这就是我们的见证。我们根据这个信仰一同事奉,这就是我们的立场。此外,我们没有任何别的立场;一有别的立场就是分会,一有别的立场就是宗派。
 
把意见当作信仰就是宗派
不要以为有了意见就是宗派;乃是把意见当作信仰,才是宗派。为什么有安息日会?因为人把安息日当作信仰。为什么有长老会?因为人把长老治会当作信仰。为什么有圣公会?因为到圣公会作教友的人,都得承认一个信条:“我信圣公会。”这些所谓的“信仰”,根本就是在“一信”之外的意见,不是信仰。信仰只有父,只有子,只有灵,只有身体,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我们不是信圣公会,也不是信路德会,更不是信地方召会,我们乃是信父在子里,子成为灵,这位三而一的神进到我们里面,使我们成为一个身体,在地上彰显祂,为祂作见证。这就是我们的信仰,我们的见证,也是我们的立场。在这信仰以外,可能有很多意见,但信仰绝对是一个。
 
意见要包容,会派必须弃绝
这几十年来,我们中间多位前面的同工,不一定都有相同的意见,对于圣经的见解也不一定一样,但我们从没有分裂;因为我们从不将意见当作信仰。每位都学习谦卑的说,“这不过是我的意见,也许我对,却不能构成信仰。与我意见不同的,照样得救,照样属灵,甚至可能比我更属灵。”
我们需要看见,主从来没有要求众人的意见一致,那不是基本的信仰。基本的信仰只有“一信”,所以也只有一个见证,一个立场。我们的教训要正确,但是态度、行动要宽大。人若问我,是受浸对,还是受洗对?我要诚实的说,受浸对。若有人只受洗不受浸,我也没有问题。我们可以有不同的意见,却不能有不同的派别;可以有不同的意见,但不可以有不同的分会。若全数的人主张为人受洗,我没有话说;但在真理方面,我还要说受浸是合乎圣经的。对于不同意见的人,我没有问题,还能与他们一同擘饼事奉主,一同传福音。倘若他们成立了受洗会,就构成宗派,破坏召会的合一、立场与见证。如此,我只能与他们个人有交通,却不能有分于他们的受洗会。
若是有某个会的弟兄们前来交通:“弟兄们,我们放下自己的会,愿意与你们一同为基督作见证,大家在合一的立场上共同事奉主。只有一件事我们无法放弃,就是必须在周六聚会,守安息日。”面对这种光景,你不该说,“弟兄们,你若要我们与你们合,非把安息日打掉不可;你们守安息日,我们无法与你们合。”你若那样说,就是宗派,将安息日的讲究拖来当作信仰的归属,结果不是一信,成了两信。两信就有两个见证,两个见证就是两个立场,召会就会分裂。若是你蒙主光照并且没有自己,就能对他们说,“弟兄们,感谢赞美主,你们在安息日擘饼,我也去;但我要声明,这样作仅仅是擘饼,不是去守日。”他们要守日没有问题,我们还是应当合在一起。意见可以包容,并且应该包容。若是意见成为会别,圣灵就不许可。人可以有安息日的意见,不可以有安息日会。一有会别,召会就分,为神所定罪。因着基督不是分开的,凡要成为一个会,维持一个会,有一个组织的,都为圣灵所定罪。因为这些都是不同的立场,叫召会分裂。
在这个时代里,我们若要体贴神的心意,注意召会这复杂、微妙的问题,就不能太简单。神要我们包容意见,绝不许可有派别。一面,我们不能要求别人与我们一致,而必须包容;另一面,我们却应当要求弟兄们把会别丢掉。
一九四八年我在南京服事,有位作大学工作的弟兄来找我,说,“我们都在大学里作工,应该一致行动,联手起来。”我明白他的背景与来意,就简单的说,“弟兄,这些年来我们在中国,好多弟兄们与我们有难处。这些难处,第一不在福音上,第二不在造就信徒上。关于传福音救罪人与造就信徒,我们都一样,一点没有问题。所有问题的难处,就是我们不赞成带进某某会,带进组织,带进召会之外的团体。”在福音上,在造就信徒上,我们从没有与弟兄们起过冲突。所有的冲突,都在会派组织上。我们不愿争执真理的见解,但绝不能有会派、分会或组织。我回答那位弟兄说,“亲爱的弟兄,关于大学工作,若是我们只把福音传给大学生,单纯的将真理介绍给他们,造就他们,带他们爱主,而不将基督教的组织带到他们中间,我们没有问题,并且不必联络,都已经在合作了。”那位弟兄听懂这些话,其实他们的目的,是要到大学里组织所谓的学生团契。我们绝对赞成学生工作,赞成向学生传福音,但是将学生工作加上组织,就感觉为难,因为那使召会分裂了。
总归一句话,就是一个信仰,一个见证,一个立场。我们的教训该非常认真、准确;我们的态度、行动却应当宽大。然而,我们绝不能承认,并且绝不能许可有会派─无论是有名的,或无名的─或者组织的存在。这些都破坏神的召会。若是神的儿女今天在地上,虽然意见不同,却一点不分会,不分派,不分组织,都在基督里持守一个信仰,一个见证,一个立场,神今天不知要得着多少地位,撒但要受多大的亏损,福音要广传到怎样的地步,有多少人要得救并且受到造就。
可惜恶者撒但的诡计得逞,他在召会中不知作了多少分裂的工作。这些分裂的工作,乃是借着给人许多意见造成的。并非所有的意见,都出乎撒但。若是意见叫我们分成会,叫我们分成派,叫我们分成组织,那就十足是出于撒但。撒但今天就是用这些会派与组织,破坏神的召会。因此,今天的召会变得非常软弱,传福音没有能力,救罪人没有能力,造就圣徒没有能力,祷告也没有能力。撒但借着会派与组织把召会支解,使召会失去分量,失去地位,也失去能力与权柄。这是撒但的诡计。
我们在这种情形下,要有智慧,懂得其中的复杂和微妙。我们的心不能狭窄,却也不能宽大到一个地步,容让神所不能容让的。意见可以包容,会派和组织绝对该定罪。一切得救的人,我们都该与他们有交通;但是一摸到会派和组织,我们要蒙怜悯,不该有分,因为那些明显是出于撒但,用来破坏神的目的。愿主在召会的信仰、召会的见证、以及召会的立场这事上,彻底的得着我们。
原刊于一九五八年三月“话语职事”第八十一期
« 第五篇 »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