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召会的信仰
本篇信息要说到召会的信仰,这牵涉到有关召会的见证与立场一些现实的问题。因此,我们要来看相关真理的根据。
 
召会的见证乃是彰显基督以彰显神
多年来,我们虽相当注意召会的见证与立场的问题,但要我们简要、准确的说出召会的见证与立场是什么,却不太容易。我们所说的虽不能说不对、不真,但在说法上的确不够高明。因此,在过去不免引起一些误会和难处。有时连我们中间许多圣徒也不太清楚。我为此花了许多工夫,在主面前思想,到底召会的见证是什么。我们常说到召会的见证,也常说到召会为主作见证,但这见证到底是什么,我们并不清楚。借着主话语的亮光,我们才清楚看明,召会的见证,简单说就是彰显基督,而基督乃是神的彰显。比基督小一点、或少一点的,都不是召会的见证。
召会所以有这见证,要从神的儿子基督说起。神的儿子基督是神的受膏者,受神委派来为神作事。然而,祂究竟来作何事?祂受神所膏尽神所派给祂的职分,到底是什么?对此,我们已往有些说法,虽不能说不对,但都不够中肯。今天,我们要用一句简单清楚地话说,神儿子受膏来为神作事,其中心乃是彰显神自己。神先把祂自己摆在祂儿子里面,设立祂儿子作基督、作受膏者,委派祂儿子专一来作彰显神的事。从一面说,神膏祂儿子,要祂儿子为祂作事,是要祂儿子成就祂的旨意,但这还不是中心。神差祂儿子来的中心目的,是要将祂自己源源本本、完完满满的摆在祂儿子里面,要祂儿子彰显祂自己。
太十六16,彼得对主说,“你是基督,是活神的儿子。”意思是,主是神的受膏者,是神所委任的,而这位受神委任的,乃是活神的儿子;神乃是委任祂自己的儿子。神委任祂自己的儿子来作什么?我们都知道,儿子是彰显父亲的。神既委任祂儿子,而不委任天使或天使长,这委任的用意,就是要这位受委任者彰显神自己。如果神这一个委任,只是要成功祂的一个旨意,作一件大能的事,或许神只要委任天使中的米迦勒、加百列,或任何一位就可以了。
旧约记载,在希西家的时候,神差遣一位天使出去,杀死了亚述的军兵十八万五千人(王下十九35代下三二21)。由此可知,天使何等有大能。然而这一次,神并没有委派任何一个大能的天使,乃是委任祂自己的儿子,就证明这不仅是一件成就神旨意、或显出神大能的事,乃是一件表彰、表明、彰显神自己的事。约一18说,“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这说出只有子能表明父。除了神的儿子,没有第二位能表显神自己。这位活的神要彰显祂自己,乃是把祂自己神格一切的丰满,都有形有体的摆在祂儿子里面(西二9),借着祂儿子彰显出来。因此神膏祂儿子作基督,作祂的受膏者,就是委任祂的儿子,专一来作这件彰显祂自己的事。
神的儿子如何彰显神呢?乃是借着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在祂自己里面,在祂三十三年半为人的时间里,在宇宙中,在地上,在人群里,实实际际的把神活出来。四福音给我们看见,这位拿撒勒人耶稣虽是过着为人的生活,却是实际的把神完全彰显出来。然而,这只是一个标本,一个样品,还不是大量的出产。在全人类中间,只有这一个人是神的儿子,只有祂是神的彰显。祂就如照相机所用的一张底片,还没有印成千万张照片。所以,这只是一个中心,还没有普及到圆周。
祂是怎样从这个中心达到圆周,把这个标本、样品,变成大量的出产?祂怎样能把这张底片,翻印成千万张照片?这需要第二步,就是借着祂的死与复活来完成。祂未死之先,是一个中心,就像一个样本、一张底片。祂经过死与复活之后,这个中心就普及到圆周;这一个样本,就变作大量的出产;这一张底片,就翻印成千万张照片。在福音书里是一个加利利人,作神的儿子,神的彰显;到了使徒行传,就是千万个加利利人,作神的众子,神团体的表现。
使徒行传头几章所描绘的光景,以性质、水准来说,与福音书里的光景没有两样。所不同的是,在福音书里是一个中心,一个人的事;到了行传,就达到圆周,成为团体的事。在福音书里,只有一个人是神的彰显;到了行传,乃是一班人成了一个团体,作神的彰显。在福音书里,是头在那里彰显神;到了行传,不只有头在那里彰显神,还有一个身体在那里彰显神。在福音书里,只有一张底片;到了行传,就有千万张翻印出来的照片。一粒麦子变作了许多子粒(约十二24)。主耶稣这位神的儿子,自己先作彰显神的标本,而后再把自己繁生为许多子粒。祂自己就在许多子粒,许多肢体里,作他们的生命、性情,作他们的本质,也作他们的元首。他们就成为祂团体的身体,祂与他们成为一个整体,作神的彰显。这就是召会的见证。
或许有人会问:基督怎样经过死而复活,把祂自己翻印到千万信祂的人里面?祂乃是在复活里成为那灵作成这事。我们要看见,父在子里,子成为灵,灵又在身体里,就是在召会里。约十四20说,“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我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主从死里复活之后,就成为那灵降下,进到门徒们里面(二十22);这节的几个“在里面”就同时发生了。父在子里面,子成为灵,灵在我们里面。在十七章,主向父祷告说,“使他们都成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十七21)主向父祷告,要门徒们像祂与父一样,完全的合而为一。父在主里面,主又成为灵,灵又进到门徒们里面,所以不仅父、子、灵三而一的神是一,并且这三而一的故事,还进到门徒们里面,叫他们像三而一的神一样,完完全全合而为一。父在子里,子就是父的见证。子成为灵,所以圣灵来了,就是为子作见证。这一位灵又包含着子进到召会里,因此召会也就为子作见证。这就是召会的见证。
召会的见证一点不是一个道理,一个真理,或什么礼仪规范。召会的见证乃是三而一的神,父在子里,子成为灵,灵在召会里,把父与子完全彰显出来。这就是召会的见证。召会仅仅给人看见真理并不够,虽然提前三15说,召会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但接着说,“大哉!敬虔的奥秘!…就是:祂显现于肉体。”(提前三16)这个“肉体”是扩大的肉体。从前,神是在拿撒勒人耶稣一个肉体里显现,现今神是在千万个信徒的肉体里显现。所以这里的意思是,召会不只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召会乃是极大敬虔的奥秘,就是神显现于肉体。召会只让人看见一点真理不够,召会还必须给人看见一位三而一的活神。当召会聚集在一起时,光叫人听见一篇道还不够,光叫人看见真理的光也不够,乃必须叫人在其中能低下头说,“神真是在你们中间了。”(林前十四25)所以召会的见证,就是在基督里作为那灵的神,也就是把这位活的神活出来。
 
召会的见证就是召会的立场
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在讲召会的立场时,要着重的讲召会的见证?答案是你若没有看见召会的见证是一个包罗一切的见证,是万有的主作为那灵,由召会活出来的,你就不会懂得召会的立场,也无法认识召会的立场。有一班讲灾后被提的人,好像灾后被提就是他们的见证,因此灾后被提就变作他们的立场。他们一直在维持灾后被提的见解,结果那个见解就变作他们的立场。我们在这里维持什么呢?有的人误解地方立场,以为我们是在维持一个召会地方的立场,维持一个见证,说“召会是地方的”。这个观念和说法都是错误的。我们不是维持一个地方召会的立场,我们的见证不是地方召会。然而,我不是说没有地方召会这事实,也不是说地方立场不对,乃是说召会的见证不是地方召会,也不是地方立场。召会的见证乃是万有的基督,召会乃是活出那在基督里作为那灵的神。你若看见这个见证,立刻就知道召会的立场是什么。
若是召会的见证是一个真理,就会造成许多问题。因为圣经里有许多真理,这一班人维持一个真理,作为他们的见证;那一班人又维持另一个真理,作为他们的见证;还有一班人又维持另一个真理,作为他们的见证。一个真理既变作人所维持的见证,那个真理自然就变作他们的立场。比方,有一班人要维持受浸这个真理,作他们的见证,这个真理就变作他们的立场,而产生浸信会。同样的,另一班人要维持长老治会这个真理,作他们的见证,见证召会是由长老来治理,因此这个真理就变作他们的立场,而产生了长老会。还有一班人要维持圣洁作他们的见证,这也变作他们的立场,而产生圣洁会。因信称义也是个真理,有人维持这个真理作他们的见证,这个真理就变作他们的立场,而产生出信义会。这些都是宗派的立场,公会的立场,不是召会的立场,因为这些立场都使召会分开,破坏召会的一。
召会的“一”是什么呢?召会的“一”就是神,就是基督,就是圣灵。换言之,召会的“一”就是三而一的神。为什么千万个基督徒能成为一呢?为什么东方人和西方人能成为一呢?为什么希利尼人和犹太人,两班素不来往的人,竟然变作一个身体呢?为什么自主的和为奴的,两个绝对不同的阶级,能成为一呢?是因为道理相同,意见相同,还是因为大家都受浸,都注意圣洁,或者是因为大家都相信因信称义?并不是。固然大家都相信这些真理,却不是因着这些而成为一。我们不论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自主的,是为奴的,都在基督里成为一个身体;我们都在一位灵里受浸,且都喝一位灵(林前十二13)。乃是因为一位灵,一位主,一位神,我们众人成了一个身体。因此,弗四4~6说,“一个身体和一位灵,正如你们蒙召,也是在一个盼望中蒙召的;一主,一信,一浸;一位众人的神与父,就是那超越众人,贯彻众人,也在众人之内的。”一个身体,一位灵,一位主,还有一位神,一个盼望,一信,一浸,共有七个一。乃是这七个一,叫许多原来绝对没有办法成为一的人,竟然成为一。因着召会的见证是一,所以召会的立场也是一。
 
召会的信仰是一个,召会的见证和立场也是一个
 
信仰是得救的条件
我们要来交通一点真理的根据。试问,基督徒的信仰共有多少条?今天各公会都有他们的信条,就是他们的信仰。譬如,圣公会有一个信条是:“信圣公会”。请问,“信圣公会”这一条该不该列为基督徒的信仰?当然不该。这完全不是基督徒的信仰。基督徒的信仰,最多只有以弗所四章所说那七个一(弗四4~6)。乃是这七个一,才是基督徒的信仰。其他的都是意见或看法,不能算作信仰。比方,有人问你:“信灾前被提,还是信灾后被提?”认真说,这个问法不对,不应该加“信”这字。因为这是个看法,不是信仰。应该问:“你看灾前被提对,还是灾后被提对?”若是问姊妹们:“你们信蒙头,还是不信蒙头?”这个问法也不对。因为蒙不蒙头是一个见解,不是信仰。
什么叫作信仰?信仰就是你信它就得救,不信就灭亡;信就作神的儿女,不信就不能作神的儿女;这才是信仰。不是姊妹们都信蒙头,所以得救了,弟兄们不信蒙头,就不能得救。只要人信主,不管他蒙不蒙头,或信不信蒙头,都是得救的。不是信圣公会的就得救,不信圣公会的就不得救。这完全是意见,不是信仰。当然有的意见是对的,有的是不对的。然而,即使是对的意见,若当作信仰也是不应该的。信仰乃是能叫人变作神儿女的一个条件。凡在这个条件里无分的,都不叫作信仰,不过是见地或见解。连受浸、受洗,都不是信仰,乃是见解。难道人信点水洗,就不得救吗?所以受浸或受洗不是信仰,乃是看法和意见。
 
召会的信仰是召会的见证
关乎基本见证的才叫作信仰。我们见证的条件,就是信仰的条件。我们不是见证受浸,受浸不是我们的信仰。我们乃是见证一位活的神,在祂儿子里,借着圣灵,经过人而活出祂自己。这才是信仰。擘饼不是信仰,基督徒可以擘饼,也可以不擘饼。这不是说,基督徒不擘饼是对的。虽然基督徒擘饼是对的,不擘饼是不对的;但是擘饼或不擘饼,都不涉及基督徒的信仰。喝杯用的是大杯还是小杯,是一个杯还是许多杯,这都不是信仰,乃是意见。
人的意见五花八门,比方受浸这事就很不简单,不仅有点水与受浸的分别,连受浸要如何浸到水里都有许多种说法。有的人认为只浸一下就可以,有的人认为要奉父的名浸一次,奉子的名浸一次,奉灵的名再浸一次,三浸才可以。有的人说,必须俯面浸;有的人说,要仰面浸。主张俯面浸的人说,主耶稣钉十字架时,不是头一垂下就断气了吗?我们受浸,既是归入主的死,和祂一同死,当然也要垂头俯面。有的人说,在人工的水里受浸不算,必须到天然的水里受浸才可以,因为主耶稣就是在天然的水里受浸的(太三13)。还有的人说,即使是天然的水也有讲究,必须是河水、淡水才可以,海水、咸水不可以,因为主耶稣是在河里受浸的。有人甚至主张必须到约但河受浸才算数。由此可见,人的意见是如何的偏差。
以上这些都是以物质的水来受浸,此外还有灵然派的意见。比方,贵格会主张不在乎物质,只在乎属灵,无论人在海水、淡水或任何的水受洗,都没有得救,如果没有得着圣灵,就不算数。既然如此,就不需要物质的浸。所以,他们只要人得着圣灵的浇灌,就算是受洗了。又如救世军这派的人,是用一面旗在人头上摇一摇,就是给人施浸了。试想,这些能叫作信仰吗?这绝不是信仰,乃是人不同的意见;因为人不是因信这些而得救。什么叫作信仰?乃是你不要它,不信它,就不能得救,这才叫作信仰。
 
召会的信仰是召会的立场
信仰乃是我们的见证,所以信仰就是我们的立场。我们的立场不是受浸,不是蒙头,也不是地方召会,乃是召会的“一”。召会的立场,就是召会的“一”。召会只有一个立场,没有第二个立场。你称它作召会的立场也可以,称它作地方的立场也可以,称它作合一的立场、或交通的立场也可以,怎么称呼都可以。但无论如何,召会的立场乃是“一”的立场,没有第二个立场。这个立场是从召会的信仰和召会的见证而有的,乃是每一个得救的人都有的,就是信神在祂儿子里,信神的儿子成为灵,信圣灵进到得救的人里,使众人成为一个身体。
贵格会的人信这个,救世军的人信这个,美以美会、或安立甘会的人也信这个;没有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不信这个,这才是我们的信仰。我们的见证就是在维持我们所信的,我们的见证就是彰显我们所信的。我们乃是信父在子里,子成为灵,灵又在召会里。因此,我们的见证就是把三而一的神从我们身上彰显出来。这就是我们的见证,也是我们独一无二的立场。只有这一个,没有第二个。你若信受浸,受浸就变作你的立场。你若信长老治会,长老治会就变作你的立场。你若信圣洁,圣洁就变作你的立场。你若信任何别的东西,那些东西就变作你的立场。这些立场就会破坏召会那独一的立场,因此都不是召会的立场。召会的立场只有一个,因为召会的信仰只有一个,见证只有一个。
今天人可以有许多不同的意见,但是信仰还是一个。罗马书给我们看见,有的人守日,有的人不守;有的人吃素,有的人不吃素(罗十四2~6)。这些都是人的见解、观念或见地,不能算作是立场。
 
召会绝不可因意见不同而分
召会的光景不一定要完全一致。我们不能把召会像切豆腐般,切得整整齐齐。在召会中有一种不整齐的美丽,有的人蒙头,有的人不蒙头;有的人主张用帽子蒙头,有的人主张用长布盖起来;各样的情形都有。有的人就觉得这样实在不好看,但从某一面说,这就是召会的美丽。神从来没有意思,把召会里所有的事都弄得整齐划一。若是有的弟兄们要在周六擘饼,另有一班人要在主日晚上擘饼,而仍然能够不分派、不分会,这在召会中是何等美丽。
人的肉体是要整齐,但神不是这样。罗马十四章明说,“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是为判断所争论的事。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轻视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也不可审判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接纳他了。你是谁,竟审判别人的家仆?…有人断定这日比那日强,有人断定日日都一样,只是各人自己的心思要坚信不移。守日的人是向主守的,吃的人是向主吃的,因为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向主不吃的,他也感谢神。”(罗十四1~6)使徒保罗说信心刚强的,要接纳信心软弱的。一个正常家庭的光景,不都是整整齐齐的。家庭越繁荣,定规越不整齐。
在哥林多前书,有些信徒犯了淫乱的罪,使徒确实说得很清楚,要把他挪开,不可与他交往,甚至与他一同吃饭都不可(林前五11~13)。然而哥林多召会里还有许多得救的人,有的人不信将来有复活的事(十五12),有的人告弟兄(六16),还有的人吃祭偶像之物(十19~21);使徒保罗并没有说,把这些人都挪开。保罗所写的书信,从来没有给我们看见,他要把召会弄得整整齐齐的;反而,他曾说,“我们刚强的人,应该担代不刚强之人的软弱。”(罗十五1
若是有一个分家聚会用无酵饼擘饼,另一个分家聚会用切开的有酵面包擘饼,用无酵饼的圣徒能和用有酵面包的圣徒不分开吗?若是觉得为难作不到,就分了吗?有人信无酵独一的饼,有人信切开有酵的面包,因着大家信的不同,就分了吗?若是这样,你们的立场就是无酵饼,就会成了一个宗派。这个不是信仰,而是意见。很可能有的意见完全合乎圣经,但这些意见绝不能构成信仰的条件。
若是我们把意见当作信仰,就定规要分,因为意见太多。信仰不是信这些意见,而是信三而一的神,为我们死而复活,住在我们里面,叫我们成为祂的身体。我们是得救的人,是得着重生,有主生命的人,我们在这地上一同作肢体,配搭成为主的身体,彰显祂自己,作祂的见证,这就够了,不需要再多加一点。不必争论受浸或受洗,蒙头或不蒙头,全部被提还是局部被提,灾前被提或是灾后被提。在谈到召会的立场时,这些都不能也不该提起。
我们必须看见什么叫作召会的见证,召会的见证乃是三而一的神,和信祂的人调在一起,使这些人成为祂的一个身体,在这地上维持祂的见证,彰显祂自己。这就是召会的见证,也是召会的信仰,召会的立场。如果我们这些蒙恩的人看见这个见证,毫不离开这个见证,我们的立场就很清楚,什么争论都没有了。你信点水洗也可以,信受浸也可以;你愿意仰面浸一次也可以,俯面浸三次也可以;你和我还是同一个信仰,同一个生命,同一位主,同一位灵,同一位父,在同一个身体里。或者他主张擘饼用有酵面包,你主张用无酵饼,但你们还能在一起擘饼;如果彼此能接纳包容到这个地步,这是何等的美。
没有一个理由可以叫基督徒分开,无论是属灵的,或是外表的,都不能分。他擘有酵面包,你擘无酵饼,这并没有分;但你若成了无酵会,他成了有酵会,这就是分了。我们要看见,在哥林多的召会,虽然有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林前一12)从一面说,好像他们分了;但从另一面说,他们还是没有分。他们并没有像今天的光景,分了不一样的会。召会中有不一致的事,不是一个好的光景。从另一面说,我们若能忍受这种光景,那是美丽的。我不是鼓励不一致的事,也不是称义不一致的事,乃是说当我们遇到这样的试验时,我们到底有没有看见召会在地上的见证是什么。召会的见证不是无酵饼,也不是有酵面包,而是三而一的神住在我们这些信祂的人里面,要我们成为祂的身体,彰显祂自己。在这一点上不能分,也不能不同;我们的看见必须到这一个地步。
盼望众人都能领会,我乃是用这些相反的例子来说明召会是绝不可分的。在使徒们那个时代,他们从没有把事情切得整整齐齐。“弟兄会”的失败就在此,他们一直要把所有的事切得整整齐齐,以致分派越来越多。我们绝不能那样作。一面,我们看见使徒们对于犯明显罪的人,要从召会挪开(林前五11~13);对于传越过基督教训的,不承认基督是神成了肉体来的,完全不能和他交通(约贰79~11)。但另一面,使徒对许多事都是听凭的,要守日的人就守,不守日的人就不守;吃祭偶像之物的人,若吃得平安,就不必说什么;吃也可以,不吃也可以,不要去搅扰别人,要听凭人自便。使徒从没有把任何一件事带进来,作为一个分的因素。除非人所行所为羞辱神,有明显粗鄙的罪,那没有办法,必须从召会挪开。或是有人违背基督徒基本的信仰,是敌基督的,我们自然不能和他交通。
基本的信仰就是父在子里,子成为灵,这三而一的神又住在我们这些信祂的人里面,使我们成为一个身体,在地上彰显祂自己,维持祂的见证。只有这一个是我们的信仰,其他的都是人的意见。即使是最合乎圣经的,也不能算作信仰,只能说是某项真理。所以,那些和召会的见证无关的,不能变作召会的立场。末了我们必须看见,整齐不一定就是属灵。我们的肉体最忍受不了的,就是不整齐;不和我们一致、一样的,那最叫我们的肉体受试验。我们要求主怜悯,叫我们能受得住这个试验,而竭力保守召会的一。
原刊于一九五八年二月“话语职事”第八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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