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那灵的因素和神圣生命的因素(一)
读经:约壹一2约一29罗八3林后五21约三14来二14林前十五45西一15弗二14~15创一2二7~8路一35四1约七39林后三17约二十22徒二33
在上一章,我们看过召会生活之恢复第一个极重要的因素。这因素乃是基督这位包罗万有者。在本章我们要来看另外两个因素,就是那灵的因素和神圣生命的因素。那灵是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而生命乃是神圣的生命,就是神那永远、非受造的生命(约壹一2弗四18)。但在我们来看这两个因素之前,我要再进一步说到一些关于基督的死、复活和升天的事。
 
基督以七重的资格死在十字架上
基督是以七重的资格死在十字架上:祂是神的羔羊;祂是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祂是在铜蛇的形状里;祂是末后的亚当,末了的人类;祂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头一项;祂是和平的制造者;祂也是一粒麦子。基督是以这七个资格死在十字架上。
在基督徒中间,普遍的教导说,基督作我们的救赎主死在十字架上。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太笼统了。基督作我们的救赎主受死,但这是什么意思?我年轻时听过这样的教导,甚至也传过这样的福音。然而,我不懂得基督作我们的救赎主而死是什么意思。我只懂得基督作我们的救赎主,救我们脱离神的审判,不下地狱而已。我得救以后,花了很多时间研究圣经有关基督受死的事。我研究这事约有五十年了,我得着一个结论:根据圣经中神完整的话,基督乃是以七个项目死在十字架上。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不是仅仅一个项目─我们的救赎主,乃是七个项目。
第一,基督作神的羔羊死在十字架上,除去了我们的罪(约一29)。第二,祂是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死在十字架上(罗八3)。换句话说,祂是以我们的样式死在十字架上。我们是罪的肉体;基督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死在十字架上,这个事实说明,祂是在我们的样式里死了。罪之肉体,事实上就是指罪人。我们是罪的肉体,这样说的意思是表示,我们乃是罪人。基督在罪人的样式里死在十字架上。祂自己不是罪人;祂不知罪(林后五21),也没有罪(来四15),却在罪人的样式里死了。
第三,基督是在铜蛇的形状里受死(约三14民二一8~9)。当祂被钉在十字架上时,在神的眼中,祂乃是铜蛇。祂在铜蛇的形状里死了,废除了那古蛇撒但,就是魔鬼(来二14)。第四,基督作为末后的亚当,就是末后的人,死在十字架上(林前十五45下)。第五,祂作为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就是一切受造之物的头一项而死(西一15)。基督既然成了人,当然就是受造之物。在神眼中,基督作为人,被视为一切受造之物的头一项。祂作为受造之物的头一项死了,就把一切受造之物都了结了。第六,基督作为和平的制造者死在十字架上(弗二14~15)。作为和平的制造者,也就是和平的本身,祂在我们与神之间,以及民与民之间,成就了和平。末了,祂作为一粒麦子死了,产生出许多子粒来,使祂得着繁增、扩增和繁殖(约十二24)。
 
基督带着万有被钉在十字架上
当基督作为神的羔羊死了,祂是为我们死;也就是说,祂替我们死了。这多少是在客观的一面,因为这含示祂在十字架上单独的、与我们分开的死了。然而,祂也是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死了,意思就是在罪人的样式里死了。这指明祂与我们是联合的。祂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死了的这个事实,就是祂在我们的样式里死了。这对我们不再是客观的,乃是主观的。祂与我们这些罪人联结,祂甚至将我们这些是罪之肉体的罪人,穿在祂身上。因此,祂乃是在我们的样式里死了。
然后,当基督作为铜蛇死在十字架上时,祂也带同着魔鬼。然而,我们必须看见,基督所带到十字架上的魔鬼,乃是在我们里面的。当人堕落的那一天,魔鬼撒但─人位化的罪─就进到人里面(罗五12)。从那一天直到现今,撒但作为罪就一直住在我们的肉体里,在我们罪的性情里(七18~20)。所以,当基督在我们的样式里,死在十字架上时,祂也带着魔鬼与祂一同上了十字架。阿利路亚,基督在肉体里死了!撒但既然是在肉体里,所以当基督在我们肉体的样式里死了的时候,魔鬼就被带着一同死了。基督在祂的死里,乃是带着魔鬼。因此,来二14说,基督借着死废除了那掌死权的魔鬼。当基督在肉体的样式里被钉死时,祂就在罪之肉体里钉死了撒但。
然后,基督这末后的亚当,带着我们众人一同死了,也就是带着旧人一同死了。祂作为末后的亚当,就是末后的人类,将全人类都带到十字架上。因此,罗六6说,我们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
然后,基督作为一切受造之物的头一项,不仅带着我们这些罪人死在十字架上,也带着一切受造之物死在十字架上。来二9说,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为样样尝了死味。这样,祂救赎了一切受造之物,并使其与神和好(西一20)。
然后,基督作为制造和平者,也带着律法死在十字架上。根据西二14,当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时,神就把律法的规条钉在十字架上。弗二15说,基督在十字架上废掉了那规条中诫命的律法。在律法中最强的一个规条,乃是割礼的规条,规定所有的犹太男子,必须割除他们肉体的一部分(创十七10~13利十二1~3)。另一个很强的规条乃是规定要守安息日(出二十8~11三一13~17)。律法中第三个主要的规条,乃是照着利未记十一章所记载的饮食条例。根据这些条例,有些动物被视为洁净,是以色列人可以吃的;还有些动物被视为不洁,是不可吃的。因着这些条例,直到今天,虔诚的犹太人是不吃猪肉的。对他们而言,猪肉是最不洁净的东西。割礼、守安息日、和遵守饮食的条例,乃是使犹太人和外邦人分开的三个主要的规条。然而,当主耶稣上十字架时,祂乃是带着这一切的规条,全被神钉在十字架上。因此,在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的籓篱,已经除掉了。
最后,主耶稣作为一粒麦子,带着人的体壳死了。所有的种子都有外壳;生命包藏在那外壳里面。基督是神,而神是神圣的生命。是神自己这神圣生命,隐藏在基督的人性里。基督的人性乃是外壳,包藏着神圣的生命。当祂上十字架死了,那个人性的体壳就被钉死。人性的体壳因此裂开,包藏在里面的神圣生命就释放出来。
现在让我们来算一下,基督在十字架上被钉死时,带着多少项目。事实上,那个数目是数不完的。第一,基督被钉死,带着我们的罪性;第二,带着我们的罪行;第三项是罪之肉体,也就是我们这些罪人;第四项是古蛇撒但;第五项是旧人。基督也带着旧造,包括天、地、鸟、猫、狗、龟等一切受造的东西而死了。这一切都有分于基督的死。一切受造之物,都在十字架上与基督一同被钉死。根据太二七51,当基督死的那一刻,殿里的幔子裂开了。幔子上绣着活物基路伯(代下三14结一510十14~15)。当幔子裂开时,活物也裂开了。这指明耶稣作为神所造之物的第一项死了时,一切受造之物也与祂一同死了。
不仅如此,律法的规条也包括在基督的钉死里。这些规条包括地上不同民族的习惯和风俗。每个国家都有各自的习惯和风俗,譬如,东方人用筷子吃饭,欧美人则用刀叉。然而,我们必须看见,筷子和刀叉都被钉在十字架上了。阿利路亚,在召会里没有中国的筷子,也没有美国的刀叉!这意思是说,在召会生活里没有中国人,也没有美国人。在召会生活中,只有包罗万有的神儿子基督。我虽然生在中国,但我不看自己是中国人,我也不看你们是中国人、日本人、美国人或韩国人。我们都是神的儿女,我们都是弟兄。
在召会中,没有中国人、日本人、美国人或韩国人。按照传统,日本人穿和服,中国人穿长袍。然而,我们都必须看见,日本的和服、中国的长袍都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了。最终,人性的外壳,就是我们的人性,也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十字架了结了一切,包括魔鬼撒但。
 
基督借着祂的钉十字架、复活与升天,产生了召会
基督被钉十字架时,不仅万有在十字架上被了结,神圣的生命也释放出来了。神圣的生命从一粒麦子里释放出来,产生了许多子粒,就是神的许多儿子。现今我们不再是罪人,也不再是旧人。我们不再属于旧造,我们现在乃是神的众子,也是基督的肢体。最终,我们乃是召会,就是基督的身体。
基督在祂的复活里,将神圣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祂将三一神带到我们里面,使我们由神而生(彼前一3)。不仅如此,在复活里祂成了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进到我们里面,并与我们成为一(林前十五45下,约二十22林前六17)。现今复活的基督活在我们里面(林后十三5罗八10)。这是何等的奇妙!
基督复活后,就升天被立为全宇宙的主,使祂能得着整个宇宙(徒二36十36)。祂在升天里也被立为神的基督,以完成神的使命(二36)。不仅如此,祂也向着召会,并为着召会作万有的头(弗一22)。这乃是为着召会的形成。然后,祂在升天里将包罗万有的灵,就是祂的自己,也就是经过过程、终极完成之三一神的终极完成,浇灌在祂的身体上(徒二33)。这样,祂就将祂的肢体在那灵里浸成一个身体(林前十二13)。
现今在我们里面有素质的灵,就是那灵的神圣素质;在我们身上有经纶的灵,就是神经纶的灵。换句话说,在我们里面我们有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作我们的素质,在我们身上我们有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为着祂的经纶。我们里面有生命的灵,我们身上有能力的灵。我们里里外外,都满了那灵。这对召会生活是极其重要的。召会不是一个组织,或仅仅是人群社团;召会乃是基督活的身体(弗一22下~23)。召会是生机的事。召会是生机体,满了三一神,并穿戴着三一神。三一神在我们里面作生命,三一神在我们身上作我们的披戴。我们里面有三一神充满我们,外面有三一神作我们的披戴。阿利路亚,这就是召会!
 
那灵的因素
现在,我要说一些话,论到那灵的因素。
 
神的灵为着神的创造
圣经首先称灵为神的灵(创一2)。事实上,神的灵就是神自己。我们可以举电流为例说明。电流就是电本身;电流是电在活动。电若不活动,就没有电流。照样,神的灵就是在行动的神。当电活动时,它就是电流;当神行动时,祂就是灵。
我们不可犯错,把神的灵与神自己分开。这样作是不合逻辑的。将电流与电分开是不可能的。我们若将电流与电分开,就不会有电流。照样,我们不能将灵与神分开,因为灵就是在行动里的神自己。我们若将灵与神分开,就没有灵。因此,每当我们读到圣经里关于灵的时候,我们必须看见,灵乃是在行动里的神自己。
历代以来,神以不同的方式行动。首先,神在祂的创造里行动。论到神的创造,创一2说,“神的灵复翼在水面上。”(另译)这一节清楚地指明,在神的创造里,把灵称为神的灵。
 
耶和华的灵为着神与人的接触
神在创造之后,就来接触人。神与人的接触是神的另一个行动。在这行动中,灵称为耶和华的灵(创二7~8六3)。在整个旧约里,当神来接触人的时候,耶和华的灵就降在一些人身上(士三10六34十一29十四619十五14撒上十六13)。因此,耶和华的灵乃是为着神与人接触时的行动。
 
圣灵为着基督的成为肉体
两千年前,神成肉体成为一个人;这是神最大的行动。在这行动里,灵称为圣灵(太一1820路一35)。圣灵是为使神的受造之物圣别。人是神的造物,但在基督成为肉体之前,人从未成为圣别。但现今神在祂的行动里,要来进到人里面,与人成为一,甚至由人而生。在这样的行动里,灵乃是称为圣灵。
 
那灵
但神仍然要继续往前。祂首先在创造里行动;神创造了人。然后祂又行动,与人有接触。过了一段时间以后,神又行动,进到人里面,使祂自己与人成为一。这就是成为肉体。在成为肉体里,神成了在马槽里的婴孩。我们都必须看见,这个在马槽里的婴孩,乃是与人成为一的神。然而,这还不是全部。当神成为人时,祂使自己与人成为一。祂使自己与人成为一之后,也渴望人与祂成为一。因此,神必须更进一步的在地上生活三十三年半,且死在十字架上,埋葬,并复活成为赐生命的灵。在新约里,这个灵称为那灵。
 
基督得荣耀之前还没有那灵
约七39说,“那时还没有那灵,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这话很难明白。当时神的灵已经有了,耶和华的灵有了,甚至圣灵也有了,但是那时还没有那灵,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这指明,当耶稣死了、埋葬了、并复活得荣耀时,祂自己就成了那灵。今天,每当一个人向祂敞开,那灵就进到这人里面、浸透他、圣别他、变化他、并与他调和,使他成为与神是一的人。
神在祂的行动中,需要四个步骤。这四个步骤是创造人,接触人,成为人(就是与人成为一),并使人与神成为一。第一,神创造天地和人。第二,神接触人。第三,神成为人,使祂自己与人是一。然后在第四步,这位神成了赐生命的灵进到人里面,重生人、浸透人、变化人、并使人圣别,好使人完完全全与神是一。
在神行动的第一步里,灵乃是神的灵。在祂接触人的第二步里,灵乃是耶和华的灵。在成为人并与人是一的第三步里,灵乃是圣灵。然而,神与人成为一之后,仍然盼望使这人与祂是一。在使人与神是一的事上,灵就称为那灵。因此,这奇妙的一位是神的灵,为着神的创造;是耶和华的灵,为着神接触人;是圣灵,为着基督的成为肉体,好使神与人是一;也是那灵,使人与神是一。使我们与神是一的,乃是那灵。
圣经最后一次提到神的灵,是在启二二17。这一节开始是这样说的:“那灵和新妇说,来!”这一节所用的神圣名称不是神的灵,耶和华的灵,也不是圣灵,乃是那灵。那灵是圣经里神的灵总结和最终的名称。
 
基督得荣之后乃是那灵
那灵是耶稣基督的实化,而耶稣基督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约十四17~20西二9)。基督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整个三一神具体化身在基督里,而这基督完全实化为那灵。
基督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经过了成为肉体、人性生活和钉死、并进入复活。在复活里,祂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根据林后三17,基督在复活以后,就是在得荣之后(路二四2646),成了那灵。
因为那灵是基督完满的实化,并且基督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所以那灵就是三一神的终极完成。三一神经过了成为肉体、人性生活、钉死并复活的过程之后,就在基督里成为这样的赐生命之灵。这赐生命的灵进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素质;祂也为着神的经纶临到我们身上,作我们的能力。现今,我们与是那灵的三一神乃是一。
 
神圣生命的因素
现在我们要来看,神圣的生命是什么。我在前面曾提过,当三一神行动时,祂就是灵。至终,这灵进到我们里面,在我们里面活着。当祂活在我们里面时,祂就是神圣的生命。当神行动时,祂就是灵;当神活在我们里面时,祂是神圣的生命。
到此为止,我们已经看过召会生活得恢复的头三个因素。这三个因素是基督、那灵、和神圣的生命。基督是具体化身的神,那灵是行动的神,而神圣的生命乃是活在我们里面的神。阿利路亚!我们有基督作神的具体化身,有那灵作行动的神,也有神圣的生命作活在我们里面的神。
我们既有神圣的生命,那么我们该凭什么生命活着?我们都必须看见,我们若凭自己天然的生命活着,我们实际上就是在召会之外。我生为典型的中国人,但我不凭中国人的生命活着,乃是凭神圣的生命活着。这神圣的生命就是神活在我们里面。
召会乃是一班凭神圣生命而活的人。这神圣的生命就是活在信徒里面包罗万有的灵。这包罗万有的灵乃是包罗万有之基督的实化,而包罗万有的基督乃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所以召会乃是三一神的显现和彰显(提前三15~16)。因此,我们有基督、那灵、和神圣的生命,作召会生活之恢复三个极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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