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接纳圣徒(二)
 
帖后三章十四至十五节
在前一篇信息中,我们研读了几段经文,论到把圣徒从召会的交通中剪除的事。帖后三14~15是与这件事有关的另一段经文:“若有人不听从我们这信上的话,要记下这人,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觉羞愧;只是不要以他为仇敌,乃要劝戒他如弟兄。”表面看来,保罗这两节的话是矛盾的。十四节保罗说,不和他交往。照着我们的领会,这就是说不和他接触。但十五节保罗说,要劝戒他如弟兄。如何才能使这两节经文一致呢?
照着天然的领会,保罗是嘱咐我们要弃绝这人,因为他说我们不可和他交往;对我们来说,这意思就是不再与他发生关系。然而,下一节却告诉我们,我们必须劝戒他如弟兄。我们不可和他交往,这不是说,不该和他接触;乃是说,不该和他交往如同伴。我们不该把他当作仇敌,撇弃他,乃要劝戒他。
 
林前五章十三节
圣经中论到把圣徒从召会的交通中剪除,最强的一段话是在林前五13。这一节说,“你们要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除去。”基督教教师多半把“除去”一辞解释成革除。事实上,这里不是革除,保罗是用“除去。”保罗写给哥林多人的第二封信完全证明,这不是革除。使徒保罗告诉我们,他写了前书以后,懊悔他的嘱咐太重了(林后七8)。又因这位被定罪的弟兄悔改了,因此他要哥林多召会赦免这位弟兄,接纳他,并且爱他(林后二5~10)。保罗嘱咐那里的圣徒不要完全弃绝这位弟兄;否则撒但会趁机来占便宜(林后二11)。这证明保罗在林前五章所嘱咐的,不是一种革除。仅仅根据林前五章保罗的话,把恶人除去,并不构成一种革除。首先,“除去”不是一个法律名词。倘若这是法律事件,保罗可能会用革除这辞。然而,保罗没有用。这给我们看见,我们该重新考虑对这件事的领会。为着主召会见证担负责任的领头人,都必须考虑这事,因为对付弟兄不是一件小事。我们需要研读我们的宪法,就是新约。
 
马太十八章十七节
我们已经看见,在太十八17,主耶稣只用“把他当作”这辞。主在那里说,我们必须尽所能的,与犯罪的弟兄交通。若是他不接受我们的话,我们应当带一两位弟兄去帮助他。若是他仍旧不听,就该把这种情况告诉召会。若是他仍旧不听召会,我们该怎么办?是把他丢弃,把他忘记吗?但主的话是“把他当作,”就是让他对你像异教徒和税吏一样。这件事是在于他。主在这里的用辞非常谨慎。
十八章前面的经文给我们看见主这么谨慎的原因。在前面一段话里,主警告我们,绊跌一个小子是一件严肃的事(太十八6)。我们必须谨慎正确的对待和我们同作信徒的,就是我们的弟兄。主耶稣嘱咐我们,不要绊跌“一个信入我的小子。”(太十八6)这个人可能是有罪的,也可能刚刚犯了罪。当你要对付他的时候,要谨慎;因为你若是对付得不正确,可能会绊跌他,叫他一生都爬不起来。谁要为这事负责呢?不错,他是有罪的,但你没有正确的对付他,你错误的对付绊跌了他。正确的对付会把他带到主面前。你对付他的存心也许很好,但结果却绊跌了他。
 
不需要公开报告
我们在不知不觉中,仍受基督教传统的影响,这种影响隐藏在召会生活实行的许多方面。革除这件事来自传统。我们总是考虑公开报告革除的事。但新约里没有什么话暗示需要公开报告。甚至在林前五章保罗也没有说,那里的圣徒必须公开报告。他不过嘱咐召会把那犯罪的弟兄除去。
已往,我们都以为有公开报告的必要。我们必须看见,公开报告革除,涉及人的名声、地位以及他在社会上的身分。这是严肃的,也非常冒险。这牵涉到家庭和人际关系。在这件事上,我们受到了基督教传统的影响。但在我已往五十年的经历中,我确实学知公开报告并不稳妥、有益,尤其在不道德的事上。今天若是我们在聚会中公开报告革除一个人,他可能向法院申诉,说我们破坏他的名声。既然你说他犯了不道德的罪,他声称要你在法院提出证据。这会造成许多困扰。这人也许犯了那种罪,但按照法律,你必须提出证据。这个犯罪的人在主里没有多少长大,但他在社会上也许有很高的地位。他把这件事提到法院去,以澄清他的名声,表白他自己。这给我们看见,这样的公开报告可能造成骚扰。这样的公开报告也可能破坏家庭。按人来说,特别在远东,这会使一个青年女子走头无路,无法生存。
根据我们现今对新约的认识,我不相信有公开报告的必要。我们只要告诉犯罪的人说,“我们一直等候你悔改,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看不见这事。既然你知道主是圣别的,祂的桌子也是圣别的,就请你不仅离开主的桌子,也离开召会的聚会。”有这样的交通就够了。若是这人还接触一些弟兄姊妹,我们可以祷告寻求主的智慧,来处理这种情况,并让有关方面晓得。我们必须带着爱心,以智慧的方式行事,并且必须谨慎。这件事有社会的因素包含在内,也有法律的因素包含在内。人会有可能到法院诉讼召会。
 
避免使用“革除”一辞
我觉得最好避免使用“革除”一辞,因为我们必须给犯罪的人留下回来的余地。我们若使用革除一辞就太重了。这会把门向犯罪的人关了。我们该记得,需要打“四十下”的时候,只该打三十九下(申二五3林后十一24)。责罚人绝不要过了界限。要尽所能的少责罚。
 
可拉的后裔
我在研读撒母耳记上的时候,发现撒母耳的祖先是可拉。代上六33说,“供职的人,和他们的子孙记在下面;哥辖的子孙中有歌唱的希幔,希幔是约珥的儿子,约珥是撒母耳的儿子。”哥辖是利未的后裔(代上六1)。撒母耳是希幔的祖父,希幔是大卫王手下的伶长。诗篇八十八篇的题目记着,“可拉后裔的诗歌,就是以斯拉人希幔的训诲诗,交与伶长,调用麻哈拉利暗俄。”希幔是伶长,我相信用他的调子唱的诗歌不只一首。大卫拣选希幔作歌唱的首领。他应当是非常专一服事神的人,而他是撒母耳的孙子,也是可拉的后裔。代上六37说,“西番雅是他哈的儿子,他哈是亚惜的儿子,亚惜是以比雅撒的儿子,以比雅撒是可拉的儿子。”这告诉我们,不仅希幔是背叛之可拉(民十六1~50)的后裔,撒母耳也是。我刚研读圣经的时候,以为可拉全家都被地吞没了。然而,旧约进一步的记载表明有一些逃脱的人(民二六9~11)。许多诗篇的篇题提到可拉的后裔(诗四二,四四~四九,八四~八五,八七~八八)。甚至从背叛的可拉一家,也生出谱写这样敬虔诗歌的后裔。伟大的申言者撒母耳,也是可拉的后裔。我们都定罪可拉是个背叛的人,但神的怜悯还在。从这背叛的家里,生出最伟大的申言者─撒母耳,他把时代转移到有君王职任的国度时代。这又给我们看见,我们对付犯罪的人必须谨慎。我们至少需要施行一点神的怜悯,给“逃脱的人”留下一些余地。
 
在爱里生命的劳苦
不要绝对的对付人或惩治人。你必须绝对的爱人,但在惩治对付人的时候,需要的是“三十九下,”而不是四十下。弥六6~8指明,神要我们的是怜悯。主耶稣在太九13也说,“我要的是怜悯,不是祭祀。”这不是说,我们在不道德的事上放松。我们不是放松,但我们必须劳苦。
一旦在召会生活中有罪恶的事,我们不该轻率的让它过去。我们必须多在生命中劳苦来对付它。今天我们的实行有一个趋势,不是不顾到事情,就是顾得仓促。但圣经表明,我们必须谨慎的处理这事。这就像一位好医生,用医术来医治一个垂死的病人。他必须在这病人身上一点一点的劳苦。保罗写哥林多前书的时候,就是这样的劳苦;写哥林多后书的时候,再度劳苦,来对付那个犯罪的弟兄。我们必须向保罗学习,不是简略、匆促的处理罪恶的事。我们必须在爱里劳苦。我们必须在爱里顾到召会中犯罪的肢体,用智慧对付他,盼望他能得着帮助,悔改回到主面前。我们必须供应生命给他,帮助他接受生命的供应,使他重得与主之间所失去的交通。
 
凭智慧,用忍耐,在爱里
为着主在地上整体的见证,我们必须学习执行同样的职事,并说一样的话。关于地方召会中罪恶的事,我们必须凭智慧、用忍耐,并完全在爱里来对付。甚至犯罪的肢体,我们也爱,因此我们在爱里对付他们。为着神的圣别,神的公义,甚至召会的见证,我们必须对付罪恶的肢体,但我们的对付应当凭智慧,用忍耐,并且在爱里。
我们众人要健康的为着主的恢复,就必须顾到两个点─大点是背负同样的见证,小点是在爱里用智慧对付犯罪的弟兄。原则是“在爱里用智慧。”这必须是召会中的气氛。我们不仅爱良善的人,也爱犯罪的人。然而,这并不是说,我们轻率或松散。我们非常严谨,但我们用忍耐、用大量的智慧,并在爱里执行这样的对付。我们在当地必须正确的接纳圣徒,使所有的地方召会能够和我们一同往前。我们不该是结党的接纳圣徒。然后在对付圣徒的事上,我们在爱里用智慧来处理事情,不给撒但可趁之机。为使犯罪的人得着恢复,我们不该把门关了,也不该没有爱而作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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