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照著神命定之路實行召會生活的先決條件(二)

讀經:以弗所書一章十六至十七節,三章十四節,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二十九節下,使徒行傳二章四十二節上,以弗所書四章十四節。

在這一期的訓練裡,我對所有受訓者,特別是年輕的人,有極深的考量。我也相信在本篇信息裡我所要和你們交通的,對主恢復中所有的聖徒都會有幫助。我相信你們聽過,在一九八七年九月開始,一班多年在我們中間的弟兄們變得非常有異議。在已過四年,他們說過許多話,甚至寫了許多話,是造成分裂的,也是非常誤導人的。在這段時間內,我採取不與他們對抗的態度。因此,我並沒有說什麼,但是在積極的一面,我從主得著負擔,釋放更多有關神聖話語的信息。從一九八八年夏天開始,就在他們密謀之後,我的說話增加了。首先,在一九八八年我釋放了『利未記生命讀經』。然後從一九八九年到一九九一年我連續釋放了民數記、申命記、以賽亞書、但以理書和撒迦利亞書、耶利米書和耶利米哀歌的生命讀經。目前我已準備好,在要來的夏季訓練中,說到小申言者書,以完成舊約申言者書的生命讀經。在同一時期,除了所有這些舊約的生命讀經之外,我也在不同的城市裡舉行多次特會,包括西雅圖、克利夫蘭、亞特蘭大、巴沙迪那(Pasadena)、聖地牙哥、台北、柏克萊、和安那翰。在這些特會裡,我講了許多為著主恢復的重要信息。

在本篇信息和下一篇信息裡,我要利用這機會,將主恢復當前的情形向眾聖徒陳明。這樣我們就知道我們在那裡,也知道該如何面對當前的情形。我再說,我沒有意思要與任何人對抗。在我盡職事的所有年日中,我從沒有用強調消極事物的方式來作主的工。相反的,我總是以積極的供應來作主的工。所以在本篇信息裡,我所要說的話,並不是消極的,乃是非常積極的。

在前一篇信息裡,我們說到照著神命定之路實行召會生活之先決條件的四個點。在本篇信息裡我們要繼續來看第五點和第六點。

伍 對主恢復當前的情形有清楚的看見

先決條件的第五點,乃是對主恢復當前的情形有清楚的看見。我們既然身在主的恢復,我們就應當知道主恢復當前的情形。我們不該漠不關心,乃該知道真實的情形。這需要我們深入每一個問題的內在本質裡。

照著神在祂創造裡命定的原則,沒有一件東西的存在是沒有兩面的。甚至薄薄的一張紙也有兩面。不僅如此,照著神的命定,許多東西若要存在,不僅需要有兩面,也需要有外面的皮殼和內裡的實際。核桃是一種果實,但它的外表是堅硬粗糙的。核桃的外殼不是真正的核桃;真正的核桃不是外殼,乃是核仁。當我們吃核桃時,我們不是吃外殼,我們乃是吃核仁。核桃的外殼與核桃的核仁是兩個不同的東西。

耶利米書可以比作是一顆核桃。我多年誤解了這一卷書。當我頭一次讀這卷書時,我並不珍賞。然而在耶利米書有兩節經節我絕不會忘記。第一處是十七章九節,那裡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從我年幼時,我就記得那一節經節。這一節幫助我不信靠任何人的心,包括我的心在內,因為人心是詭詐的。第二處是十三章二十三節,那裡說,『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這一節經節說,人犯罪的性情是不能改變的。耶利米將人犯罪的性情比喻為兩件事:古實人的皮膚和豹的斑點。沒有一個人能改變這兩樣東西,這事實指明人犯罪的性情是無法改變的。當我寫一九九一年冬季訓練耶利米書的綱要時,我被逼著進到耶利米書內在的核仁。就在那時,主才給我看見這卷書的內在內容。

一 藉著徹底的禱告

對主恢復當前的情形有清楚看見的路,乃是藉著徹底的禱告。(弗一16,三14。)當你聽到異議者所說的話,不要按著這些話表面的意思來聽。這些話語的本身不過是『外殼』;它們不是『核仁』。當你聽到任何有關主恢復的事,你不該立刻接受,反而該將這些話在禱告中帶到主面前。你不該只禱告一次,而該一再的為你所聽到的禱告,直禱告到徹底為止。

二 在智慧和啟示的靈裡

為了對當前的情形有清楚的看見,我們就必須有智慧和啟示的靈。保羅渴望幫助以弗所人對神的經綸有內在的認識。關於這事他曾禱告兩次。在以弗所一章十七節,他禱告叫我們得著智慧和啟示的靈。他沒有為心思或情感禱告,他乃是為著靈禱告。這靈不是知識和悟性的靈,乃是智慧和啟示的靈。要對神的經綸有內在的認識,我們需要比知識和悟性更高的東西;我們需要智慧和啟示的靈。

然後在以弗所三章十四至十九節,保羅為『這緣故』而禱告:叫我們認識基督到一個地步,使祂能在我們心裡安家。為這特別的緣故,保羅沒有很輕率的禱告,反而向父屈膝,認真並正式的禱告。

三 沒有偏見

要對主恢復當前的情形有清楚的看見,我們就必須沒有偏見。我們不應當因著偏見而說任何話。我們應當學習安靜,並把每一個問題帶到主面前。

四 沒有偏袒

為了要對當前的情形有清楚的看見,我們也必須沒有偏袒。也就是說,在任何的爭論裡,我們不該袒護任何一方。

五 沒有個人的情感

我們也必須學習在個人的情感之外來看情形。我們該學習對任何事不發表我們個人的好惡。我們必須認識我們是誰。我們什麼也不是;我們是主的小奴僕,在祂的大家庭裡,我們不該說我們喜歡什麼或不喜歡什麼。我們該說,『主若給我看見是這樣,我就接受。』

六 沒有己見,卻滿有屬靈的明辨力

最後,我們必須沒有己見,卻滿有屬靈的明辨力。(林前十四29 下。)英文字母o、 c、e 有時候很難區別。我們若不運用明辨力,可能就會讀錯。中文裡也有許多字的字形差異很小。比如說『天』和『夭』幾乎是一樣的。因此,有時候很難區別這兩個字。

當我們想要進到異議者所題起二十個『問題』的內在本質時,我們就看見沒有一個問題是簡單的,每一個都非常的關鍵。並且這二十項給我們清楚的看見,在持異議的弟兄們中間必定有陰謀;若沒有陰謀,沒有人能題出這些項目。我們若要進到這些項目的內在本質裡,就必須沒有任何的意見,必須滿有明辨力。

陸 明辨當前由異議者所題出的問題

因著已過四年半的背叛,異議者說到許多消極的事。這些事有許多是以文字傳佈的,有一些成了口號。在本篇信息和下一篇信息裡,我要與你們交通到異議者所題出的二十個『問題』。

一 控制的問題

頭一個問題是控制的問題,這個問題包括四個項目。異議者主要定罪我的,乃是我和水流職事站控制了眾召會。

1 訓練中心的『集中控制』

異議者用了『集中控制』這個辭。當他們在一九八七年九月開始密謀的時候,我在台灣舉行全時間服事者的訓練。在當年十二月,我回到美國後不久,有四位異議者來與我談話。頭一位說話者用了『集中控制』這個辭。在那之前,我從沒有聽過這樣的辭。當我等著要找出這辭意思的時候,這位弟兄表示,他們認為我在台北的訓練中心,乃是控制全地眾召會的中心。他說這個控制到了一個地步,全地的眾召會都必須向我在台北的訓練中心報告他們聚會的時間。我從來沒有聽過這樣的事。他說這是我控制眾召會的方式。然後他說,我在台北的訓練中心訓練年輕人,最後教導並囑咐他們,要他們回到他們當地的召會來為我控制眾召會。然後第四位弟兄接著很強的說,在台北的訓練應當被拆成碎片。

2 借訓練、特會、信息、錄影(音)帶等等的控制

持異議的弟兄們也控告我藉著訓練、特會、信息、錄影(音)帶等等來控制眾召會。一九八九年三月十九日,其中一位異議者在辭去長老職分時說,『對召會一直有一種滲透的控制…這種控制不是直接的,而是非常間接的,藉著錄影帶、特會、訓練、和長老聚會。』這話含示,無論我在我的職事裡作什麼-教導、訓練、出書、以及送出錄影和錄音帶,目的都是為著控制眾召會。

按著非常正面的意義說,我要說我的職事的確『控制』人。你若要吸毒,我的訓練會『控制』你。你若要向妻子發脾氣,我的書會『控制』你。我的訓練、特會、書籍、和錄影(音)帶在相當程度上『控制』全地成千的人,這是真的。若沒有這種的『控制』,許多人就會作一些事,不僅傷害他們自己,也傷害他們的家人。在這一面的意義上,我的職事的確『控制』人。

任何一種造就都會有一些『控制』。所有的學校、教室、教師、和教授都控制他們的學生。雖然我的職事對聖徒和召會的『控制』是非常正面的,異議者卻用非常反面的方式說到『控制』,為要破壞我的職事。這就是為什麼我說當你們聽到這些事的時候,你們不該只對事情的外表有反應,對『外殼』有反應。你必須把你所聽到的帶到主面前,然後主會引導你看見外殼裡面的內在事物。

3 『王』,『作王的哲學』

第三,有一位異議者說,在我們中間有『王』的問題。他也說有『作王的哲學』的問題。(見台灣福音書房出版『當前背叛的發酵』一一四面。)這意思是說,異議者在他們的陰謀裡,想要打倒作王的哲學。異議者用『作王的哲學』一辭,意思是說,恢復裡有一個很強的教訓,說在我們中間有一個確定的帶領者。『哲學』在這裡的意思是邏輯和教訓;『王』在這裡的意思是指一個帶領的人。

在新約裡,按著一面的意義說,有這樣的哲學或教訓,說到在神子民中間有確定的帶領者。按另一面意義說,並沒有這樣的教訓。新約二十七卷書中,有十四卷是使徒保羅所寫的。在他的書信中,他很強的強調領導。在林前四章十六節,十一章一節,和腓立比三章十七節裡,保羅懇求聖徒要傚法他,因為他傚法基督。在希伯來十三章十七節,他吩咐信徒要『信從那些帶領你們的,且要服從。』這些的經節指明新約是有關於帶領的教訓。然而,新約和我的職事都沒有教導說任何人是王,雖然使徒保羅很強的教導有關帶領的事。在林後四章五節他說,使徒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他們為耶穌的緣故作信徒的奴僕。這指明我們不是王,乃是服事聖徒的奴僕。

說到『王』,毫無疑問,異議者乃是指著我說的。我和美國的眾聖徒及眾召會在一起已經超過三十年了。我對誰作過王?這樣的話對我不僅是誹謗,更是辱罵。

4 水流職事站對眾召會的控制

第四,異議者指控水流職事站控制眾召會。但我要問那一個召會曾受職事站的控制?他們說職事站向眾召會發命令,命令眾召會作一些事。然而這種指控是不實的。水流職事站服事成百的召會,職事站沒有向眾召會發命令,但是職事站的確要求眾召會與職事站配合。比如說,在印書的時候,我們很難決定該印多少本。在起初的幾年裡,我們沒有正確的方法來決定。結果有些書我們印了超出我們所需要的。後來,職事站要求眾召會寄來書本和錄影、錄音帶的基本訂單,這對職事站是極大的幫助。有時候一個召會沒有寄來基本訂單,職事站就會要那個召會寄來訂單。這不是向那個召會發出命令,只是要求那個召會合作。職事站也必須在眾召會中安排分發每半年一次訓練的錄影帶。職事站主要的是在這種事上與眾召會交通,要與他們配合。除了這些事之外,我找不到水流職事站控制召會的任何證據。我在聽到這種指控之後,就要求任何召會,若是他們覺得是在職事站的控制之下,請通知我;但直到今天,沒有一個召會印證這樣的控告。

二 職事和職事站所建立的階級制度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我從台北回到安那翰之後,有一封異議者的信在家裡等著我。在這封長信裡,寫信的人責備我說,主恢復的性質已經改變了,他別無選擇,只有從工作中退出。在寫給我的第二封信裡,他指控我建立階級制度,以征服並控制眾召會。(見『當前背叛的發酵』六二至六三面。)十二月底我到歐文照顧那裡的冬季訓練。在冬季訓練期間,有一個主日我邀請這位弟兄到我的寓所,當著大約六、七位弟兄的面,我問他說,『某某弟兄,在你寫給我的信(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中,你指責職事站建立了階級制度,請你指給我一個真實的例子。什麼地方真的有這樣的階級制度?我要第一個把這個階級制度拆毀。』他猶豫了一會兒不說話,然後他回答說,『有這樣的趨向。』(見『當前背叛的發酵』六五至六六面。)他在信上不是說『有這樣的趨向』,乃是強調階級制度已經建立起來了。現在他卻改口說有這樣的趨向。在這地上,每一件事都有一個趨向。我還沒有死,但我有一個死的趨向。這就是背叛進行的方式,毫無任何道德標準。

今天除了中國大陸之外,全球大約有一千二百處召會。我要問眾召會:如果你是一個在我或職事站所建立的階級制度之下的召會,請告訴我。直到現在,沒有一人向我指出有這樣的事。

三 職事的系統

異議者也說職事是一個系統,而眾召會已經被系統化到這一個實體裡。在羅斯密的召會宣告說,他們不願意在李常受的『系統』裡。羅斯密的會所是用賣洛杉磯艾爾登會所的錢所建造的,艾爾登會所原初也是經過我的手所買的。此外,水流職事站贈給羅斯密召會十萬美金。至終,在羅斯密的背叛者奪取了會所,並且把兩位真正的長老︱包爾弗蘭西斯(Francis Ball)和關同安弟兄︱以書面通知趕出去。這兩位弟兄是正式被指派並被眾聖徒所接受的長老。但在背叛者要奪取會所的時候,他們寫信給這兩位長老,不可再涉足於羅斯密召會會所的地面,又說,倘若他們試圖要這樣作,他們要強力把這二位弟兄驅逐出去。(見『當前背叛的發酵』五六到六○面。)

四 『職事的召會』,不再是地方召會

反對者也說,跟從職事的召會乃是『職事的召會』,而不再是地方召會。在北卡羅萊納州洛利(Raleigh,North Carolina)召會帶頭的人來見我。他們帶著一些書,是他們在裡面許多段落中畫上線的。其中有一段他們畫線的地方,是在倪弟兄的『工作的再思』中。在那裡倪弟兄說,西教士到中國是建立差會,而不是建立地方召會。每一個差會建立的會,都是在他們自己的名下。倪弟兄說,西教士到中國傳福音是對的,但是他們建立他們宗派的會是錯誤的。他們應該傳福音,並且只建立地方召會。(見『工作的再思』二三七面,二四○至二四七面,二一八至二二一面。)然後從洛利來的帶領者就把這話應用到我身上,說我不是建造地方召會,而是建造召會歸給我的職事。他們不該把這樣的罪名加在我身上。

我從來沒有建立任何『職事的召會』。我在恢復裡已經六十年,一直的在勞苦。我也與倪弟兄在一起二十年。倪弟兄和我都沒有為我們自己建立一個召會。藉著主職事所建立的眾召會,不是『職事的召會』。雖然保羅的職事建立了許多召會,但是若稱這些召會是『保羅的召會』是不對的。有些哥林多人說,『我是屬保羅的,』另有一些人說,『我是屬亞波羅的,』又有人說,『我是屬磯法的;』(林前一12;)但至終保羅說,他、亞波羅、和磯法都是屬哥林多人的,因為萬有都是他們的。(三21~22。)西教士到中國建立他們的差會,但我們的職事所建立的不是『職事的召會』,乃是地方召會。今天在地上很難找到任何一個地方召會,不是藉著我們的職事建立的。因此,他們對我的控告是不公平的。

五 地方召會的自治

從一九八八年春,異議者開始教導地方召會的自治。他們的教訓乃是根據蘭格(G.H.Lang)所著的『神的眾召會』。他們甚至買了這本書分發給聖徒們。

地方召會自治的教訓無疑是錯誤的。召會不能絕對的自治。美國是聯邦國家,有五十個州。在某一面意義上說,每一州都有自己的州政府,是自治的。即使如此,也不是完全的自治。所有的五十州都共有一個國防部、一個外交部、一個最高法院(聯邦法院)所維護的憲法法律、一種貨幣、一個郵政、和一個貫穿各州的聯邦高速公路系統。在許多事上,五十州是不可能自治的。

說地方召會能絕對的自治是荒謬的。所有的召會都是基督的一個身體。(弗四4 上。)我們身體上有任何部分能自治麼?手能夠是個小的自治區,肩膀是個大的自治區,而大腿是更大的自治區麼?若是這樣的話,身體就會被殺死。身體的各部分,只有一個血液循環。因此,基督的身體不可能是自治的。從一九八八年夏季開始一直到當年的末了,我講了許多的信息,暴露關於自治之教訓的謬誤。(見『應時的話』三○至三十二面,『基督的身體』十四至十七面,『當前的角聲與當前的需要』二九至三○面,『基督身體的建造』二八至三一面,『關於建造基督身體更進一步的亮光』三一至三二面。)在那之後,我從異議者的口中沒有再聽到多少這個錯誤的教訓。這可能指明他們已經看見他們沒有真理。

六 使徒在選立長老之後,就放手不管地方召會

持異議的弟兄們也說,使徒在選立長老之後,就該放手不管地方召會。然而,使徒保羅在選立以弗所的長老之後,他並沒有放手不管那裡的召會,他反而一再的回去接觸那裡的召會。他也寫信給那裡的召會。有一段時期,他留在以弗所三年之久。(徒十九,二十 31。)在行傳二十章,他在回耶路撒冷的路上,經過靠近以弗所的地區,就召以弗所的長老到米利都見他。(17~38。)在那裡他告訴長老們,當他在亞西亞的時候,一直與他們在一起,凡與他們有益的,他沒有一樣避諱不告訴他們的;反而有三年之久,或在公眾面前,或挨家挨戶,他都教導他們,流淚勸戒他們。(18,20,31。)保羅在選立以弗所的長老之後,的確沒有放手不管以弗所的召會。

使徒若是在設立召會並指派長老之後,就放手不管召會,最後使徒就沒有什麼事可作。但以弗所四章十二節說,使徒乃是為著成全聖徒的。異議者為了支持自己的教訓,就用倪弟兄在『工作的再思』一書英文版第六十六面的話說,『一個教會成立了,所有的責任就交給地方上的長老,從那天起,使徒在教會的事務上就不再管制了。』後來倪弟兄在另一本書『教會的事務』中,改正了這種對他話的誤用。在第十二面,倪弟兄專注於這一件事:他告訴他的同工們,在他們選立地方召會的長老之後,他們必須留在那裡教導長老,訓練長老,給長老們看見,如何照顧召會。(見『應時的話』二八至三十面,及『當前的角聲與當前的需要』,十至十五面。)

上海召會是在一九二六年興起的,但不是藉著倪弟兄。次年,倪弟兄到上海,加強並堅固在上海的召會。從一九二七年那一年起,他就再也沒有離開上海。他留在那裡二十五年,直到一九五二年被囚為止。在那一段時間裡,上海召會都是在他的手中。

異議者也說,在使徒時代,只有十二位使徒,就是主耶穌所指派的十一位,(不包括馬提亞,)和第十二位保羅。然後我開始說,這乃是弟兄會所講的老教訓。倪弟兄在『工作的再思』裡改正了這個教訓。在那本書裡,倪弟兄說了很長一段關於使徒職分的話。(見第二章『使徒們』。)然後異議者調整他們的說法,說:照著神的話來看,使徒總是多數的。異議者中有一位說,今天有許多的使徒,他能說出這些使徒的名字。後來他把一些弟兄的名字給了一位聖徒。我聽了這種說法之後就到台北,在那裡我講了一篇信息,題目是『關於各類使徒及他們之間的關係』。(見『當前的角聲與當前的需要』第二篇。)

在那篇信息裡,我指出在聖經裡只有三類使徒:(一)主直接設立及主的啟示直接構成的使徒,如彼得、約翰、和保羅;(二)受到人成全的使徒,如亞波羅;和(三)由主直接設立的使徒所產生的使徒,如提摩太、西拉、和提多。我也指出,按照聖經看,第三類的使徒,就是由主直接設立的使徒所產生的使徒,乃是受產生他們之人的帶領和支配。提摩太、西拉、和提多不是第一類的使徒,乃是第三類的使徒。照樣,那些由異議者所指名是今日使徒的弟兄們,都是我的學生。因此,他們也不是由主直接興起並指派的使徒。後來,異議者又改變他們的說法,說今日沒有使徒了。

七 從一九八四年起,職事已經從生命和生命的供應,變成預算、數字、活動、和別的實行,而這個改變已經影響了恢復的性質

異議者也說,從一九八四年起,職事已經從生命和生命的供應,變成預算、數字、活動、和別的實行,而這個改變已經影響了恢復的性質。這種話在歐洲說得最強烈。他們告訴人說,在一九八四年以前的李常受是對的,但在一九八四年以後,他就錯了,因為他不再教導任何關於生命的事。後來,在一九八八年末,四位策劃陰謀的領頭者之一,對在聖地牙哥的一班弟兄說了同樣的話。那些從一九八四年以來聽我說話的人都能見證,那是何等的謊言。這樣的謊言乃是異議者謀略的一部分。

八 關於職事的教訓

異議的弟兄們也題起關於職事教訓的問題。在行傳二章四十二節,行傳的著者路加用了『使徒的教訓』的說法。我們對這說法的解釋乃是:使徒的教訓包含四福音、使徒行傳、書信、和啟示錄;這也就是說,整本新約乃是使徒的教訓。無論我們教導什麼,都必須是照著新約,也就是使徒的教訓。若是如此,我們的教訓也是使徒的教訓。然而異議者說,行傳二章四十二節所題使徒的教訓,只是指四福音,指主耶穌對十二使徒所教導,並囑咐他們教導未來初信者的。我對此的回答乃是:主耶穌在四福音的教導,乃是使徒教訓的一部分,但不是使徒教訓的全部。在約翰十六章,當主耶穌教導門徒時,到了一個時候,祂說,祂還有許多事要告訴他們,但他們那時擔當不了;只等實際的靈來了,祂就要將這些事宣示與他們。(12~15。)這指明主還有許多事要教導彼得和其他的人,但那時還不是適當的時候。主乃是等到那靈來,才將更深的事宣示給一些門徒。這些更深的事是向誰宣示呢?當然主要是向使徒保羅宣示的。在歌羅西一章二十五節,保羅說他的職事是為要完成神的話。神的計劃,就是神的經綸,主要的不是向彼得啟示,乃是向使徒保羅啟示,並記載在他的十四封書信裡。

如果四福音是使徒的教訓,所有的書信也應當是使徒的教訓。這是對聖經的正確解釋。現在,如果我們所說的是照著新約,那麼我們的教訓也是使徒的教訓,而不是我們自己的教訓。如果是我們自己的教訓,那就是使徒教訓之外的東西。在提前一章三至四節,保羅告訴提摩太留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教導不同的事,就是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異議者偏差的說到職事的教訓,目的不是別的,乃是要把我的職事擺在一邊。

九 關於領導

異議者也題出關於領導的問題。在一九八六年我講了一系列的信息,被他們誤解和誤用。(見『長老訓練』第七冊,『同心合意為著主的行動』。)他們認為我的意思是說,我乃是主恢復中的領袖。後來在一九八七年夏季訓練,我在附加的幾篇信息中指出,事實上新約的領導不是一個人,而是使徒的教訓。(見『神命定實行新約經綸的路』第十九章,特別是一九一至一九二面。)實際的領導乃是保羅的教訓,也就是新約的教訓,而不是保羅自己。今天在我們中間,那些教導新約使徒教訓者的教訓,乃是我們的領導。在主恢復裡的領導,事實上不是照著任何人的教訓,乃是按照使徒的教訓,使徒的教訓就是新約的教訓。

今天在恢復裡的聖徒不該跟隨我。若是我的教訓是照著使徒的教訓,他們該跟隨我的教訓。在一九三四年,倪弟兄在他的職事裡遇到極大的反對,我就去見他。我對他說,『倪弟兄,從頭一天我們開始接觸,你我之間沒有個人的感情,但是我一直絕對的跟隨你。我確信我所跟隨的是一條對的路。因為你有主的啟示。你所傳授的啟示是照著新約的。事實上,我不是跟隨你這個人;我跟隨的,乃是你所釋放的啟示。』接著我說,『倪弟兄,即使你今天放棄主恢復的路,我仍會留在這條路上。』

你相信你在主恢復裡是跟隨一個人麼?有一個異議者,因著他曾只聽從一個人,而後悔到極點。他說,他這樣只聽從一個人,是在神面前犯了大罪。我願意問你們眾人:你們是聽從一個人的話麼?事實上,你們不是聽從一個人;你們是聽從使徒的教訓。我確信自從我開始為主說話以來,我沒有說什麼不是照著新約的原則。因此,跟從職事絕對是對的,不是錯誤的。

主的恢復在中國藉著倪弟兄的教訓被興起,從一九二二年到一九五二年,整整三十年。在這三十年裡,沒有別人釋放新約的教訓。在一九五○年代,我被打發到台灣。因著倪弟兄在一九五二年被監禁,從那時起他的話語就停止了。我沒有意思要起來取代他。我只知道勞苦。我釋放了許多的教訓,但我沒有意思說只有我一個人教導眾召會。在我們搬到安那翰會所之後,我召集美國領頭的同工們,舉行一次寫作者的特會。我鼓勵所有的同工寫一些東西,他們都接受我的吩咐回去寫。至終我發現很少的內容是直接出自他們的;他們所寫的,幾乎都是重複我的信息。有些地方出版刊物,但大多數刊物中的信息乃是翻印我的教訓,還有一些是重複倪弟兄的教訓。我看見這樣的情形,就在一九八六年鼓勵所有的弟兄們停止一切這類的重複,他們都答應了。誠實的說,從一九五○到一九九○年這四十年間,有誰的教訓得以興起召會,建立召會,餵養聖徒等等?當然,根基乃是由倪弟兄的教訓所奠定的,但建造是藉著誰的教訓才得以完成呢?

在我家裡還有一本台灣最頂尖的神學院所出版的書。在那本書裡,作者鼓勵人讀聖經,並教導人如何讀經。裡面有一段簡短的話,說到從一九四九年算起,在已過四十年裡,在華語基督徒中間,對聖經的解釋無法脫開『聚會所』教訓的色彩,也就是無法超出主恢復教訓的範圍。我們若是把倪弟兄的教訓和我的教訓拿走,今天的召會在那裡呢?借此我們能看見仇敵的詭計,就是要污蔑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