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一册

《神的器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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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人的各部分与内住的基督

人的三部分

在本章,我们要来探究人的各部分与内住的基督。帖前五章二十三节是启示人的各部分相当关键的一处经节:“愿和平的神,亲自全然圣别你们,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们主耶稣基督来临的时候,得以完全,无可指摘。”这处经节告诉我们,人有三部分——灵、魂、与身子。我们不该以为“灵”与“魂”二字是同义辞。本节的文法结构清楚的显示人有三部分。灵与魂不同,魂与体也不同。正如魂与体是不同的,灵与魂也是不同的。这是一个人里面三个有区别的部分。我们必须相信神的灵在这一节里的启示。此外,这节论到人的三部分的次序也是很有意义的。第一是灵,然后是魂,末了是体。人里面有灵,外面有体,介于其间的是魂。因此,排列的次序是从里到外。人的各部分可以用以下的图表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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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四章十二节清楚显示灵与魂的分别:“神的话是活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锋利,能以刺入、甚至剖开魂与灵,骨节与骨髓,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因着魂与灵可以被分开,它们就不是同一个。所以本节证实,照着圣经,人是三部分的——灵、魂、体。在这一节里,有骨节与骨髓,就是体的部分,并且还有魂与灵。不仅如此,这里也提到心中的思念和主意。思念属于心思,主意属于意志。我们的心与魂不是分开的,乃是由我们魂的所有部分,加上灵的一部分——良心(罗九1)——所组成的。因此,心的各部分乃是心思同其思念(太九4),意志同其主意(徒十一23),情感同其感觉(约十六6,22),以及良心同其定罪或称义(来十22)。

人有三部分这事实也启示在神创造人的事上。创世记二章七节说,“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塑造人,将生命之气吹在他鼻孔里,人就成了活的魂。”神用两种材料创造人:地上的尘土和神的生命之气。地上的尘土是人身体的构成成分。科学家发现,我们肉身的组成,与土壤里所发现的元素相同,如盐、铜、铁和硫等。吹入人鼻孔里的生命之气是属灵的,不是属物质或属肉身的;这气成了人的灵(箴二十27,伯三二8)。当生命之气进入尘土所造的身体里,人就成了活的魂。人的魂就是他的人位,他的己(出一5,徒二41)。魂并不是由某种材料造成的,乃是由人的灵与人的身体结合而产生。这也证实魂介于灵和身体之间。因此,我们从创世记二章七节可以辨识出人的三部分。

三个范围

与人的三部分相对应的,是三个不同的范围。第一,有物质的范围。我们运用我们的身体同其五种知觉:听觉、视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就可接触这个范围。第二,有属灵的范围,神的范围。要接触属灵的范围,身体的五种知觉是无用的;我们必须藉着我们的灵来接触神。在灵中有另一种知觉,我们可称之为“灵觉”,藉此我们可以感觉到神。我们用我们的肉身接触物质的范围,用我们的灵接触属灵的范围。然而,喜乐或忧伤的感觉既不属于物质的范围,也不属于属灵的范围。这种感觉乃是属于心理的范围,因这些是魂里的感觉。“心理”(psychology)一辞,是从希腊文的“朴宿克”(psuche)而来,意即“魂”。因此,我们看见三个范围——物质的范围,属灵的范围,以及心理的范围。

魂的各部分

魂本身是由三个部分所组成;其中一个部分就是心思,我们藉此能思想、考量,而魂里面也有我们的想法和观念(箴二10,诗一三九14,哀三20)。爱、恨、喜、忧的感觉来自我们魂的另一个部分——情感(歌一7,撒下五8,赛六一10,撒上三十6)。魂的第三个部分是意志,我们藉此定意并选择(伯七15,六7)。所以,魂有三个部分——心思、情感和意志。我们用我们的心思来思想,用我们的情感来喜、恶、爱、憎,并用我们的意志来选择。

圣经中也有其他关于魂各部分的说法。例如,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节说,“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里面,直译,内里的各部分),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在本节,耶和华宣告说,祂要将祂的律法放在我们内里的各部分。但当希伯来八章十节引用这节时,“内里的各部分”这辞却变成“心思”:“主又说,因为这是那些日子以后,我要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我要将我的律法赐在他们心思里,并且将这些律法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因此,本节的“心思”与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节“内里的各部分”相符。这证明心思(魂的一部分)是内里的一部分,也是对“内里的各部分”这辞的解释。人内里的各部分不仅包含心思,也包含情感和意志——人的全魂。“内里的各部分”包括该节下文所说的“心”四个组成部分中的三个。

此外,诗篇五十一篇六节不仅说到内里的各部分,还说到隐藏的部分(即,隐密处):“看哪,你所喜爱的,是内里(内里,直译,内里的各部分)真实;你在我隐密处,必使我认识智慧。”正如我们所见,内里的各部分就是人的魂的各部分——心思、情感和意志。隐藏的部分乃是隐藏在魂里面的灵(彼前三4)。真实连于内里的各部分,而智慧则是连于隐藏的部分。在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里,我们需要真实;但在我们的灵里,我们需要智慧(弗一17)。智慧比知识更深,因此是在灵里;而知识则与心思有关。

二 灵

我们人由神所造,有三个部分:有体以接触物质的范围,有魂以接触心理的范围,并有灵以接触属灵的范围。在物质的范围里,我们若要质实某物,需要使用正确的器官。我们无法用眼睛质实声音,也不能用耳朵质实颜色。我们要尝任何东西,都必须用我们的嘴,而不是眼睛。每一种本质都只能由某个器官加以质实。此时我们需要问:神的本质是什么?当然,神并不是属物质的,也不是心理上的。神是灵(约四24),祂的本质乃是灵。因此,我们若要接触神,就不能用身体的感官,也不能用魂里的心理官能。我们的灵才是接触神的器官,因为神是灵,。约翰四章二十四节说,“神是灵;敬拜祂的,必须在灵和真实里敬拜。”这节的第一个“灵”(Spirit)英文为大写,是指圣灵、神的神圣之灵,就是神自己。第二个“灵”(spirit)英文为小写,是指我们人的灵。敬拜神意即接触神、与神交通。神是灵,我们必须在灵里、并藉着我们的灵敬拜祂。

这二灵——是灵的神和我们人的灵,也在三章六节提及,这节说,“从肉体生的,就是肉体;从那灵生的,就是灵。”重生的意思,就是我们的灵为圣灵所重生。我们不是在肉身或魂里得重生,我们乃是在灵里得重生。当我们相信主耶稣基督作我们的救主,圣灵就进入我们灵里,以作生命的基督来点活我们的灵,并重生我们的灵。从那时起,圣灵就住在我们灵里。因此,罗马八章十六节说,“那灵自己同我们的灵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神的灵,就是三一神包罗万有的灵,现今内住于我们重生之人的灵里,并在其中作工。这二灵乃是一;二灵同活、同工,成为一个调和的灵。

林前六章十七节也论到这调和的灵:“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这二灵——作为那灵的主,和我们的灵——调和在一起成为一。如今我们在灵中与主是一。新约中常提到这调和的灵。罗马八章四至六节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这样的经文里,“灵”既非单指圣灵,也非仅指人的灵,乃是指这二灵调和为一。

内住的基督

我们也需要看见今天基督乃是那灵;有二处关键经节启示出这个事实。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说,“经上也是这样记着:‘首先的人亚当成了活的魂;’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末后的亚当乃是在复活里成为赐生命之灵的基督。今天基督乃是那灵,赐生命的灵,就是那赐人生命的灵(参约六63,林后三6)。然后林后三章十七节则说,“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那里,那里就有自由。”主就是基督,乃是那灵。这是多么美妙!基督是那灵,我们有灵,这二灵成为一灵。接触基督惟一的路就是认识那灵,因为神是灵,基督是那灵,圣灵在我们的灵里。每当我们操练灵,就立刻碰着基督。这是秘诀,这是“开关”。

我们可以用一个很简单的例子,说明三一神如何能被我们接受并享受。假设我们有一大块冰,这么一大块冰很难吃得下去。然而,这块冰若放在室温下一段时间,它会变成水;水再留着一段时间,就蒸发成了水蒸气。冰、水、水蒸气是三,但它们乃是一;是一个本质的三种形式。当冰成为水,我们就比较容易接受进来,但还不如空气中的水蒸气那么便利。水蒸气非常容易被接受进来,因为当我们吸入空气时,我们就吸入水蒸气。这个例子帮助我们珍赏,三一神是如何经过过程并终极完成,好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父神具体化身在子基督里(约十四9~10),子基督成为肉体,成为人(一1,14)。藉着祂的死与复活,基督成了赐生命的灵;祂成为那灵,就像空气中的水蒸气一样,使我们容易接受。

要将基督接受到我们里面,我们就需要认识灵,并认识灵与魂的差异。要解释身体与魂的不同比较容易,但要分辨灵与魂的差异却困难得多。我们的经历最能说明这事。我们基督徒常会想要作某件事;我们越考虑,就越觉得合理,至终我们也决定要作这件事。因此,我们用情感来渴望,用心思来考虑,并用意志来决定。但当我们正要行动时,我们里面深处有个东西却会反对;这就是我们的灵。我们藉着这样的经历,就能领悟魂与灵的差异是什么。灵是更深的;灵是我们里面最深的部分,是我们全人最内里的部分。

问答

问:有生命的是魂,还是灵?

答:在希腊文里,有三个字的意思都是“生命”。第一个是bios,白阿司,指肉身的生命。第二个是psuche,朴宿克,指心理的生命,人魂里的生命(这字在原文里可兼指魂这器官或魂的生命)。第三个字是zoe,奏厄,指属灵的生命。约翰三章十六节中“永远的生命”就是zoe。我们的身体里有bios,肉身的生命;我们的魂里有psuche,魂的生命。不信者只有这两种生命;因着他们没有得着重生,所以在他们的灵中没有基督这zoe,永远的生命。因此,他们仅能凭魂的生命或肉身的生命而活。当他们照着他们的肉体、身体行事时,他们就是凭着bios,肉身的生命,而活;当他们照着他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行事时,他们就是凭着魂生命而活。相反的,我们信徒的灵里有神的生命。基督是在我们的灵里作生命(罗八10,提后四22,西三4)。如今我们能说,“我〔就是我们的魂、自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二20)。

我们都必须有深刻的印象:魂就是己、自我。比较马太十六章二十四至二十六节和路加九章二十三至二十五节,就可以看见这一点。在马太十六章二十四至二十五节,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否认己,背起他的十字架,并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丧失魂生命;凡为我丧失自己魂生命的,必得着魂生命。”这段经文说到丧失魂生命。然后二十六节继续说,“人若赚得全世界,却赔上自己的魂生命,有什么益处?人还能拿什么换自己的魂生命?”但同样的情形下,在路加九章二十四至二十五节里,“魂生命”却被“自己”代替了。这二节说,“因为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丧失魂生命;凡为我丧失自己魂生命的,必救了魂生命。人若赚得全世界,却丧失自己,赔上自己,有什么益处?”这证明魂生命就是己。主在马太十六章使用“魂生命”,但祂在路加九章却使用“自己”。因此,否认我们的己实际上就是否认我们的魂,就是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这就是说,我们否认我们的爱憎、我们的好恶、我们的渴望、我们的思想、我们的观念、我们的主意、和我们的选择。如果我们愿意否认这一切,就会让我们的灵得着所有的机会和空间。我们在灵里,就能简单的碰着基督并享受基督作我们的一切。我们若需要安慰,祂就成了我们的安慰;我们若需要力量,祂就成了我们的力量;我们若需要光,祂就成了我们的光,我们若需要指引,祂就是我们的指引。因此我们若否认己,让我们的灵有地位,基督就能居第一位,居首位,并成为我们的一切(西一18)。

罗马八章九至十节也启示基督作为那灵住在我们灵里。九节开始于:“但神的灵若住在你们里面,你们就不在肉体里,乃在灵里了;”这里住在我们里面的乃是神的灵。九节继续说,“然而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臈基督的。”“基督的灵”与“神的灵”交互使用,证明基督的灵就是神的灵。十节接着说,“基督若在你们里面……。”我们从这几处经节看见,基督就是基督的灵,基督的灵就是神的灵。神的灵在我们里面,基督的灵就在我们里面,并且基督自己也在我们里面。基督是那灵,那灵就是神。十节下半继续说,“身体固然因罪是死的,灵却因义是生命。”基督不是以一般的方式在我们里面,祂是专特的在我们的灵里;我们的灵因义是生命。罪与亚当有关,而义与基督有关。因着亚当的罪,死就遍及众人,但我们藉着基督作我们的义,就得着生命(五12,17)。因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义行,众人就都被称义得生命(18),五章二十一节也说,恩典藉着义作王,叫人得着永远的生命。因此,义带进生命。

问:可否说一些关于变化方面的事?

答:神完满的救恩有三个主要步骤:重生、变化、改变形状。重生发生于我们的灵里(约三6),变化发生于我们的魂里(罗十二2),改变形状要在主再来的时候,发生于我们的身体里(腓三20~21)。因此,在我们的灵得重生之后,直至我们的身体到主再来时改变形状,这期间就是我们在魂里被变化的过程(林后三18)。当神完满救恩的三个步骤都在我们身上得成就时,我们就会在形像、样式、和形状上与基督一模一样。我们将会从里到外与基督全然相像(约壹三2)。

所以,救恩乃是主从我们的灵扩展到我们的魂,为要将魂浸透,而至终浸透我们的身体(罗八10,6,11)。我们若爱主,降服于主,并给祂地位、立场、空间和机会,主这灵将会从我们的灵扩展出去,浸透我们的心思、意志和情感,藉此更新我们的心思并变化我们的魂。最后当祂回来时,祂要将我们的身体改变形状,使我们全人的每一部分,从内到外,在形像和样式上与祂完全一样。

我们必须有深刻的印象,我们今日的需要乃是:第一,我们要领悟基督是那灵,在我们的灵里。第二,认识灵与魂的差异。然后,我们要学习否认我们的魂,就是我们的己,并与我们的灵合作,让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当我们在灵中经历基督时,我们就能不断应用祂。我们会成为日以继夜、无时无刻都在灵中接触基督的人;这样,我们就不再是属肉体或属魂的人,而是属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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