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课
对付罪
读经:太五23~26约壹一9箴二八13路十九8利五14~16
对付,就是指着我们随从圣灵的带领,除去身上一切拦阻生命长进的难处说的。我们的对付有多少,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的长进就有多少。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的长进有多少,我们的对付也就随着有多少。此二者是分不开的,乃是一件事的两面。所以对付的事,在我们的生命经历中,占相当重要的地位,可说是我们在生命中一部分主要的经历。
在我们身上所有该对付的难处中,以罪最为粗暴,最为污秽,也最为明显。所以我们在奉献之后,首先必须对付的就是罪。对付罪,乃是对付经历里的第一个功课。
 
 
圣经的根据
关于对付罪,圣经的根据,共有以下几处:
太五23~26:“所以你在祭坛前献礼物,若想起你的弟兄向你怀怨,就要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与你的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要赶紧与他和息,免得他把你交给审判官,审判官交给差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非到你还清最后一分钱,你绝不能从那里出来。”这里的“和好”与“和息”,就是指着向人对付说的。
约壹一9:“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里的“认”也是一种对付。
箴二八13:“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悯。”这里的“承认”和“离弃”,也是说到对付。
以上这几处圣经,都给我们看见,我们对于自己的罪该有所处置:与人要和好、和息;向神要承认;对罪要离弃。这些对罪的处置,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对付罪。
 
 
对付罪的对象
对付罪的对象就是罪。但罪有里面的罪性,和外面的罪行这两面:罪性就是我们里面罪的性情,是单数的罪;罪行就是我们外面罪的行为,乃是多数的罪。这单数的罪性,乃是撒但在我们里面的生命,我们没有法子对付;越对付,它就越活。这里所说的对付罪,乃是单指着对付我们外面所犯出来的罪行,也就是我们在行为上的罪说的。
 
 
对付罪的根据
我们对付罪的对象,虽包括所有的罪行,但在我们实行对付的时候,神却不是要我们把所有的罪一次都对付了,乃是要我们把交通中所感觉到的罪都对付了。并不是说我们实际上有多少罪,就立刻要对付多少罪;乃是说我们在交通中感觉到多少罪,就先对付多少罪。所以我们对付罪的根据,乃是交通中的感觉。
至于那些还没有觉得的罪,可以暂不对付,等到以后在交通中觉得的时候,再对付。所以实在说来,对付罪并不是律法的规条,乃是交通的要求。一旦我们与神的交通因未承认的罪而受拦阻时,我们生命的经历与长进就会不正常。因此,在与主的交通中,祂一暴露我们的罪,我们就要承认这些罪。这样我们才会一直有生命平安。
 
 
对付罪的限度
对付罪的限度,与了结已往的限度,是一样的,就是生命与平安。生命与平安,也是我们对付罪的限度。我们对付罪,必须对付到里面生命了,平安了才可以。我们若随着里面的感觉而去对付,里面就必感觉饱足、刚强、新鲜、活泼,也必感觉喜乐、安息、舒适、妥贴。灵是刚强活泼的,与主的交通是畅通无阻的。祷告是释放而有权柄的,说话也是响亮而有能力的。这些都是生命、平安的光景。这些就是对付罪的限度,也是对付罪的结果。我们前面所说,对付罪要对付得彻底,也就是要对付到这种生命平安的光景。
 
 
对付罪的实行
至于犯罪的事实,若是亏欠神的,就必须向神对付,求神赦免;若是得罪人的,就必须向人对付,求人饶恕。如果那些得罪人的,不过是道德上的问题,就只要向人道歉、认罪,就够了;如果也牵涉到财物和利益上的损失,就还要照所亏欠的,如数赔偿。这些认罪或赔偿,不仅是对于得救以后所犯的罪,就是得救之前所犯的罪,也该照着里面的感觉去一一向人对付。这些向人的对付,乃是对付罪这件事里面主要的部分,所以我们必须注意实行。
我们每有罪行,无论是否侵害到别人,若被别人知道了,总必使人我之间发生不安、不妥的情形。比方我们无理辱骂别人,一面使我们在神面前有了罪案,一面又使受辱的,甚至在场的第三者,都对我们有了不良的印象,而难以再和我们平安相处,照常往来。所以当我们蒙了光照,觉到这个罪的时候,一面要向神认,求神赦免,一面还要去向有关的人─受辱的,和在场的第三者─赔罪、对付。这样,他们对我们的不良印象,就得以消除,而能和我们相处如初了。消除不安的情形是对人的,使良心清洁无亏是对己的。
凡我们所犯的罪,是侵占了别人的财物或利益的,就需要赔偿。在赔偿的时候,应当照着原有的价值,再加上一点来补偿他的损失。所以在旧约利未记五章,就说要加上五分之一;在新约就有撒该的例子,他讹诈了什么人,就还人四倍。这些在我们并不是律法、规条,乃是原则、榜样,叫我们赔偿的时候,总是在原值之外加上一点。
 
 
对付罪与生命
对付罪,既与我们属灵的生命有这样密切的关系,因此我们就必须继续不断地在这功课上有经历。虽然这经历并不算深,却没有一个人属灵到一个地步,可以不需要对付罪。在这功课上,是难得毕业的。所以我们不只要查问自己曾否有过这个经历,还要查问现在是否仍旧活在这个经历中?正如我们不只要洗脸,并且还要天天洗脸。如果三年前洗过一次脸,直到今天还没有再洗,那真是一张可怕的脸!照样,除非我们能天天不犯一点的罪,否则我们就要天天对付罪。
关于罪,我们与主之间应当只有一笔短期的帐。当祂暴露我们的罪时,我们要承认(同意),祂就来赦免并洗净,使交通得以恢复,我们也接受生命,被那灵充满,然后就在生命上有长进。这是何等美妙!何必与祂争论?我们乃是借此得着神所是的一切;祂的成分会加到我们里面,我们人的成分会减少。这是何等一条生命长进的路!何等完全的救恩!
 
问答
1
 
罪性与罪行有何不同?
2
 
我们对付罪的根据是什么?
3
 
我们对付罪要到什么程度?
4
 
神何时会赦免我们的罪?
5
 
请列出五处经文,说到对付罪的实行。
 
参读
  《生命的经历》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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