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篇
在圣灵里的释放(一)
读经:罗八1~2
罗马七章说到在肉体里的辖制,八章则说到在圣灵里的释放。本篇我们要来看罗马八章中在圣灵里的释放。
 
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没有定罪了
 
两面的定罪以及在基督耶稣里的救恩
一节说,“如此,现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没有定罪了。”“如此”和“现今”这两个辞都很重要。“如此”是承接五至七章的话;那段话是从五12起,给我们看见在亚当里的人都被定罪,并且都是属肉体的,被罪掳去,所以里面常常定罪自己。我们若仔细读五12至七章末了,就能看见两面的定罪:一面,因亚当一人的过犯,我们都被定罪了(五12~19),这是客观的。我们还没有出生,就在亚当里被定罪了。另一面,七章给我们看见,人自己愿意行善,但因着人里面有罪,这罪胜过人,把人掳去,叫人作自己所不愿意作的,这就使人自己定罪自己。所以一面我们在亚当里被定罪,另一面我们的良心定罪自己。所以在七章末了保罗就叹息:他是个苦恼的人!谁要救他脱离这种光景?末了就有结论,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五25)。他在八1继续说,“现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没有定罪了。”因为一面,在基督里神将我们从亚当里救出来了;另一面,在圣灵里神将我们从肉体里救出来了。在亚当里客观的定罪和在肉体里主观的定罪,如今那在基督耶稣里的救恩都使我们脱离了。
 
罗马七章不是在基督耶稣里的经历
“现今”是很重要的辞。我们要记得七章的背景,七章乃是插入的话。有的人对罗马书认识不够,以为七章是接着六章的,八章是接着七章的;但按着属灵的经历说,八章乃是接着六章,继续讲六章所未讲完的。六章说到我们这受浸归入基督耶稣的人,如何得着释放脱离罪;因着六章未讲完,八章就接着再讲。七章是插入的,因为六章里提到律法的问题,说到我们这些在基督里与基督同死并同复活的人,不再活在律法之下,乃活在恩典之下(14)。我们因着基督的死,向律法已经死了,因着基督的复活,已经进入神的恩典。保罗怕人对这事还不清楚,就特别用七章来说到人在律法之下的光景。
在七章,保罗以他自己作犹太人和法利赛人时的光景为例,说到人在律法之下的光景。讲解圣经的人对保罗在七章里的经历,有两派看法:一派说,七章是保罗说到自己得救之后失败的基督徒生活。换句话说,他们主张七章是保罗作了基督徒之后的经历。另一派则说,七章不是说到保罗得救之后作基督徒的经历,乃是说到他得救之前作犹太人在律法之下的经历。我们同意后者,最大的凭据就是八章的头一句话:“如此,现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这话证明七章所说的,不是他在基督耶稣里的经历,乃是从前还没有在基督耶稣里之时的故事。从前他是个正统的犹太人,并且是个法利赛人,在迦玛列门下严格的受教;那时他努力遵守神的律法,所以就有了七章的经历。换句话说,他里面的人是喜欢神的律法,并且定意要遵守神的律法,但他的肉体里有悖逆的罪把他掳去,叫他作了违背律法的事。因此,他说,“我是个苦恼的人!谁要救我脱离那属这死的身体?”然后他说,“感谢神,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如此,现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没有定罪了。”(七24~八1)借此我们就清楚,七章里的经历不是保罗得救以后的经历,乃是他得救以前作犹太人守律法时的经历。
保罗得救之前就操练作道德人,要行神的律法,讨神的喜悦(腓三4~6),所以有这种在肉体里的挣扎。然而,有好些基督徒得救之后才操练作道德人,才有罗马七章的经历,他们在得救以前,可能根本没有想到要作道德人,但得救以后,却又因着对神的救恩不够认识,就以为得救的人应当作道德人,所以立志改好并为善。那知我们所以得救蒙恩,罪得赦免,并且蒙圣灵感动,叫我们敬畏神并爱神,其目的是要叫我们在恩典中活在神的生命里,而不是要我们借着自己的力量守律法。
在七章里没有“灵”这个字。保罗说,按着里面的人,他是喜欢神的律(22)。里面的人是指人的魂,魂代表人的自己。保罗在自己里面,靠自己行善作好。中国的理学家,就是那些修行的人,也有七章同样的经历。他们说到理欲之争,也说到要发扬良知良能,启发内心之明,就是明明德。他们知道若不用刚强的意志来作好,里面的欲就会把他们打败。所以七章的经历是不必作基督徒就可以有的,那不是属灵的经历。古今中外,那些讲道德的人都有过这经历。今天有许多基督徒得救之后,努力要作道德人,就又落到这经历里。
 
罗马七章和加拉太五章是不同的经历
罗马七章和加拉太五章所说的并不是同一件事。加拉太五章是说到肉体与那灵争战(参17)。我们得救之后若活在那灵里,我们外面的肉体和里面的那灵就争战,这是属灵的争战,是得救之人才有的经历。罗马七章的争战是心思的律和肢体中的律争战,就是理欲之争;这不是人得救之后才有的经历,只要是讲究道德的人都会有。今天很多基督徒的经历,是罗马七章里的经历。因着他们不清楚,就把罗马七章和加拉太五章混淆在一起,似乎在他们身上,有那灵与肉体的争战,也有犯罪的律与立志为善的律的争战。然而,罗马七章并不是基督徒得救之后的经历,乃是天然的人要作道德人的经历,是人不在基督里时的经历。
 
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们,使我们脱离了罪与死的律
 
生命之灵进到我们灵里,就成为生命之灵的律
八2说,“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这里有生命之灵的律。生命之灵是指在圣徒灵里内住的那灵。住在圣徒里面的那灵是生命之灵,因为神的生命就在这灵里。我们常说,神的生命是在神的儿子里,而神儿子的生命是在那灵里。神怎样在基督里,神的生命也照样在基督里。基督怎样在那灵里,基督的生命也照样在那灵里。所以神的生命在基督里,也在那灵里。神的生命进到我们里面,是在那灵里进到我们里面,离开那灵就没有神的生命。神的那灵乃是神的生命之灵,这生命之灵进到我们灵里,就是生命之灵的律。
 
每个生命都是个律,生命之灵的律释放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
律不一定是生命,但每个生命都是个律。地心引力是律,但这律不是生命。我们把种子种在地里,会长出植物,这是植物生命的律。我们把食物吃到肚腹里,胃就把食物消化了,这也是生命的律。所以不管是低等的生命或高等的生命,只要是生命,就必是个律,并且生命越高,它的律也越高,功能也越大。我们里面所得着神的生命,是生命之灵的生命,这生命有更高的律,这律的能力和功能也是更大的。
生命之灵的律在我们里面自然的能力和功能,就是在基督耶稣里释放我们,使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二节里提到两个律:生命之灵的律以及罪与死的律。罪的律辖制我们,捆绑我们,把我们掳去,叫我们犯罪作恶。生命之灵的律释放我们脱离罪。感谢神,我们认识神救恩的人要唱凯歌,因为神的生命随着生命的灵进到我们里面,拯救了我们。神是真的、活的;祂的灵也是真的、活的;我们得救的人无法否认有神的灵。常话说,信有神很难;但我们要说,不信有神更难,因为我们经历过神的灵是真的。神的生命之灵已经进到我们里面,是我们的拯救,这生命之灵带着一个律在我们里面,这律有更大的能力,更大的功能,能抵销撒但在我们里面的律。神是用律来克制律,用祂生命的律来克制撒但生命的律。这就是我们的救恩。
 
要让生命之灵的律在我们里面自然的发生作用
全世界的宗教都是劝人作好、修行、遵行律法,但圣经告诉我们,修行没有用,立志也无效,我们需要另一个拯救,就是神的生命之灵进到我们里面。这生命之灵的功能是属灵的自然律,这律在我们里面随时自然的发生作用,就克制我们里面那自然犯罪的律。神这生命之灵的律是我们的拯救。我们要作标准的基督徒,就必须认识并跟随这生命之灵的律;这就是基督徒生命的路。
有的信徒会说,这些我们都清楚了,接着就问,那么我们究竟还该作什么?这“作”的想法该被定罪。没有一个人吃过食物之后,会担心这么多的食物吃进去,要作什么才能使其消化;凡有这类疑虑的人,必定都是消化不良的人。我们吃了食物以后,里面有天然生命的律,自然负消化的责任。生命之灵的律也是这样,这律是自然的,我们越干涉它,它就越不灵,我们越让它自然,就越灵。感谢神,现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没有定罪了,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已经释放了我们。神的恩典不是要我们行,要我们作,乃是要我们赞美、感谢、交托、相信。我们摸着这个,就摸着了神救恩的中心。
生命的灵已经进到你我里面,这是事实。你已经信了主,但你清不清楚生命之灵已经进到你里面?神的救恩就在这里,生命的路也在这里。可惜很多基督徒懂得道理,懂得基督教里许多的事,却不懂得自己里面生命的灵。因着不认识这生命的灵,所以作了肤浅的基督徒、道理的基督徒、守规条的基督徒,以致没有基督从他里面活出来。感谢主,我们的眼睛得了开启,看见自己对付不了魔鬼,也知道律法守不来,肉体脱离不了,肉体里的罪也胜不过;然而,我们知道里面生命之灵的律是又真又活的,只要随着这个律而活就够了。我们该停止自己一切的作为,转而敬拜、信靠、赞美神并唱凯歌。结果我们所活出来的,就和我们所要求的完全一样。这在乎看见,在乎认识;所有的拯救都在这生命的灵里。愿神怜悯我们,叫我们能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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