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罗马书中的圣别
读经:罗五12~21六4~61119七1~61820~25八246
罗马书第三个主要段落,是这卷书的中间部分,乃是这卷书的心脏。罗马书这一部分是从五12开始,一直到八章末了。研究圣经的人都同意,这一段提到的事,以及所包含的思想,是非常深奥的。
 
在基督里的恩赐与在亚当里的承受
在五章里有几个关键的辞。头两个辞与两个人物有关,第一个人物是亚当,第二个人物是基督(五14~15)。与第一个人物亚当有关的两个关键辞是罪与死(-五13~14,21上)。罪是原因,死是结果。与第二个人物基督有关的两个关键辞是义和生命(-五17~19,21下)。义是原因,生命是结果。因此,义与罪相对,生命与死亡相对。我们从第一个人承受罪与死,但我们在基督这第二个人里接受义和生命(-五17)。亚当里的一切都被我们承受,而基督里一切的好处都由我们领受。因此,五章的关键辞是亚当、基督、罪、死、义、生命、承受与领受。
 
与基督联合
在罗马六章,最重要的辞是生长。五节说,“我们…与祂联合生长。”“生长”一辞很难翻译。这辞有好几种翻法,包括“接枝”,就是枝子从一棵树接到另一棵树上。钦定英文译本将这辞译为“栽种”,美国标准本译为“联结”(united),达秘的新译本译为“联合”(identified),另一译本将这辞译为“结合”(joined),又一译本译为“合并”。因此,这一个辞至少有这几种不同的翻法:生长、栽种、接枝、联结、联合、结合与合并,其中接枝与联合是两种比较好的翻法。这是这一整章最重要的辞。我们已经接枝到基督里面,并且与祂联合为一。在这接枝、这联合为一里面,基督与我们、我们与基督是一。我们不再是两个,我们与基督乃是一。
这一段还有其他几个关键辞:钉十字架、埋葬与复活(4~6)。我们既然与基督联合,与祂是一,在祂里面我们就钉了十字架、埋葬且复活了。我们尤其是在祂的钉十字架、埋葬和复活里,与祂联合。
这里还有几个重要的措辞,“旧人”与“生命的新样”(4~6)。我们必须牢记这些关键辞,否则我们无法明白这一段。旧人已经钉十字架且埋葬,好叫我们在生命的新样中生活行动。我们的生活行动必须在生命的新样中。我们一旦在基督的死、埋葬与复活里与祂联合,我们就不再凭着旧人生活,乃是在生命的新样中生活行动。
我们必须加上算与献(1119)这两个关键辞,这一段才完全。当我们认识我们与基督是一,在祂里面我们就算祂的死是我们的死,并且在祂埋葬且复活时,我们也在祂里面埋葬且复活。在这样的联合里,我们向罪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却算自己是活的。接着保罗在十九节说,“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圣别。”根据我们向罪算自己是死的,向神算自己是活的,我们乃是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
这九个关键辞─接枝、联合、钉十字架、埋葬、复活、旧人、生命的新样、算与献─非常清楚地给我们看见罗马六章的整幅图画。
五章告诉我们,我们是在亚当里生的,但现在我们已经从亚当里迁出来,迁到基督里。在亚当里,我们承受了罪与死,但如今在基督里,我们领受了与罪相对的义,也领受了与死相对的生命。但我们要明白如何迁到基督里,就需要六章里的说明与解释。我们乃是借着联合,从亚当里迁出,并迁到基督里。我们与祂联合,也就是栽种祂、接枝于祂并与祂联结。因此,祂的死成为我们的死,祂的埋葬成为我们的埋葬,祂的复活也成为我们的复活。换句话说,祂的经历是我们的历史。这样,我们的旧人已经钉十字架,如今我们在生命的新样中,就是在基督自己的新样中生活行动。因此,我们必须向罪算自己是死的,向神算自己是活的。为这目的,我们必须献上自己,特别献上我们身体的所有肢体─不再献给罪,乃是献给义。
 
在肉体中受内住的罪所捆绑
 
神的律
六章对我们来说可算是容易明白的,但七章就不容易懂了,这章是“一座难爬的山”。甚至许多研读圣经的人也没有正确的领会七章。这一章有几个关键辞。第一个重要的辞是“神的律”,也就是十诫以及所有补充的条例(22,7,10),这是借摩西所颁赐的律法。
 
肉体
第二个关键辞是“肉体”。保罗说,“我知道住在我里面,就是我肉体之中,并没有善。”(18)六章说到旧人,而七章论到肉体。圣经里的“肉体”一辞至少有三个意义。就积极的意义来说,肉体是指作为我们物质身体一部分的肉、骨和血,是我们身体的元素与构成成分。第二,肉体是败坏的身体,这是消极的一面。虽然神为我们创造的身体是正直又纯洁的,它却中了撒但的毒,被善恶知识树的果子败坏了。我们的身体是由神所创造,在性质上是清洁的,却受败坏而堕落,成了肉体。
第三,在圣经里,肉体乃是全然堕落的人(三20,加一16)。人已经堕落到一个地步,完全受肉体的控制与影响。因此,圣经告诉我们,堕落的人叫作“肉体”。创六3与十二至十三节清楚地提到这点。这几节圣经里所说“凡属肉体的人”,指明堕落的人乃是在肉体的控制下生活,所以在神眼中,人已经成了肉体。罗马七章的肉体一辞含示,整个堕落的人(包括他的灵与魂)是在肉体的控制之下,但主要的意思是败坏的身体。
肉体就是旧人的活出。旧人的生命活出之前,就只是旧人;但旧人一旦活出,那就是肉体。一个人无论多好,他仍然是旧人;但直到我们看见肉体,也就是他整个生活、行动、行事为人和态度,我们才明白他是旧人。六章的旧人彰显并活了出来,那就是七章的肉体。肉体在道理上就是旧人,这旧人在经历上就是肉体。
肉体是旧人的见证、生活与行动。六章的旧人只是定位在那里,还没有行动,但七章里的旧人有所行动,所以就成了肉体。那里的旧人非常活跃、活泼、活动,尤其是努力行善,想要胜过恶;因此,他是肉体。
 
我们身体肢体中的律
罗马七章第三个要点是我们肢体中的律。七章里的第一个律是摩西的律法;第二个律是我们身体肢体中的律,是个邪恶的律,在八章称之为罪与死的律(2)。毫无疑问的,我们肉体肢体中的这个律,是属撒但生命的。由于堕落的缘故,当人吃了善恶知识树,撒但的生命就注射到人的身体里。知识树的果子被接受到人的身体里,所以人的身体就中了毒。因此,在人的身体里有邪恶的东西。按照圣经的启示,我们从知识树所产生的一切作为,都与罪有关。
当人摘了知识树的果子吃,撒但邪恶的元素就进到他身体里。这符合罗马七章的思想,那里说我们肢体中有一个律。既然神没有在人身体的肢体中创造这个罪的律,这律必定来自知识树的果子,这果子属于撒但,被接受到人的身体里。因此,这恶的律,罪与死的律,是属于撒但生命的。
任何律的原则乃是,律永远符合其生命。某种生命必定有某种律。举例来说,人不需要教导一只猫如何捉老鼠,猫的生命里面有捉老鼠的律。照样,人也不需要教导小狗如何吠叫,因为狗的生命里面有吠叫的律。植物生命也有律。花椰菜这种植物的律使它生长白色的花菜。另一种植物也有自己的律,使它长出黄色的叶子。同样的,我们不需要教导花朵如何盛开,因为在它们的生命里有开花的律。
照样,我们的肢体里有罪与死的律,这是因为我们里面有撒但的生命,这可由不信者被称为魔鬼的儿女这事实所证明。约壹三8~10说,实行罪的人是魔鬼的儿女;而在约八44,主耶稣告诉邪恶的法利赛人,他们的父是魔鬼。
 
心思的律
还有另一个律,是第三个律,乃是心思的律。罗七23说,“但我看出我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战。”我们不该认为,心思的律与借着摩西颁赐之神的律一样。摩西的律法在我们外面,而心思的律在我们里面。因为心思是魂的一部分,因此,心思的律就是我们魂的律。二十三节的两个律是主观的律,不是客观的律。一个律主观的在我们身体的肢体里,另一个律主观的在我们心思里。这两个律,一个在我们肢体里,另一个在我们心思里,彼此交战。
我们已经看过,每一种生命都有与它相对应的律。我们魂里的人性生命既是神创造的,所以是良善的。因此,这生命的律也必定是良善的。既然这受造的生命是在魂里,这善的律就在魂里。因为心思是魂的一部分,所以这律称为心思的律。我们心思中这善的律,这良善生命的律,符合神的律。一旦在我们外面神的律要求我们行善,我们心思中的律总是响应。然而,每当心思的律响应神的律,想要为善时,我们肢体中的律就起来拦阻,与心思的律交战。神的律与心思的律彼此“相爱”,但这两个律永远不得“结婚”,因为我们肢体中的律是仇敌,与心思的律交战,拦阻这两个律。
罗马七章里的交战,与信徒和非信徒都有牵连,因为在罗马七章还没有提到任何有关救恩的事。在神的创造里,我们所得受造的人性生命,是在我们的魂里。在这受造的良善生命里面,有善的律。然而人堕落的时候,将撒但的生命接受到人的身体里。在这邪恶的生命里有恶的律,就是罪与死的律,住在人身体的肢体中。
你若看过吸鸦片的人,就会非常清楚这件事。我年轻的时候看过吸食鸦片的人,他们心思里明明知道不该抽鸦片,也下定决心绝不再抽,但是过了几个小时,毒瘾在他们的身体里就会开始发作。他们敌不过那烟瘾,他们肢体里有个律,就是上瘾的律。他们不论怎样挣扎努力抗拒这烟瘾,至终还是被掳到烟馆去。保罗说,“但我看出我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战,借着那在我肢体中罪的律,把我掳去。”(23)就连抽鸦片的人也领悟,在他的肢体里有个东西,与他心思里的一个东西交战,借着那在他肢体中烟瘾的律,把他掳去。各种情欲也是身体肢体中各种的瘾。因此圣经告诉我们,情欲和肉体有关。
 
得释放脱离罪的捆绑和律法的约束
现在我们已经提过四个重要的辞,就是神的律、肉体、肢体中的律、以及心思的律。我们也必须记住“交战”这辞;肢体中的律与心思的律交战。罗马七章第六个关键字是死。我们向着律法是死的(4)。我们还活着的时候,受律法的约束;然而我们一旦死了,就得了释放,我们再没有任何义务。
保罗在罗七1~6说到丈夫的律法,将我们比作妻子。女人结婚之后,就受她的丈夫约束;她没有自由。然而当丈夫死了,妻子就得着释放。如何解说罗马七章的丈夫,这是个大问题。关于这丈夫是谁,曾经有过许多辩论。有些人说这丈夫是指律法,但律法怎么会死?(3。)
一至六节说,“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知律法作主管辖人,是在他活着的时候么?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受律法约束,归与丈夫;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与别的男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那律法,虽然归与别的男人,也不是淫妇。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向着律法也已经是死的了,叫你们归与别人,就是归与那从死人中复活的,使我们结果子给神。因为我们在肉体中的时候,那借着律法活动的罪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果子给死。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在灵的新样里服事,不在字句的旧样里。”
在这几节圣经里,丈夫(不是妻子)若死了,妻子就得释放脱离丈夫的律法。有些人可能解释这事说,我们对作为丈夫的旧人没有任何义务,反倒是受律法的约束。若是这样,丈夫就是律法。但是这样解释有个问题,因为这几节圣经是说丈夫死了。既然律法是不会死的,必定是旧人死了(六6)。我从一九二五到一九二七年,花了许多时间研读这事。在我写给倪柝声弟兄的第一封信里,我请教他罗马七章的丈夫是谁。他回答说,一方面,这丈夫是旧人;但另一方面,这丈夫包括律法,这是因为旧人和律法彼此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
一方面,我们就是旧人;但另一方面,旧人是我们拥有的东西。因此,罗六6用了“我们的旧人”这说法。当我们在旧人里面,我们就受神律法的约束。然而我们的旧人已经钉十字架,所以我们现在已经得释放脱离了律法。从这观点来看,丈夫是服从律法的旧人,我们是旧人的妻子。当我们的旧人还活着,我们作为旧人的妻子,就受律法约束;但如今作为我们丈夫的旧人已经死了,我们就得释放脱离律法的约束。
七章最重要的点是我们的旧人,也就是说,我们这些旧人,在基督里已经死了。因此,我们与律法没有任何关系了。所以我们再也不该努力遵守律法。我们对它再没有任何义务,因为旧人已经死了,我们已得着释放。六章告诉我们,我们在基督里已经死了,所以我们从罪得了释放(6111822);而七章也说我们死了,但这里是说我们得释放脱离了律法。在六章我们得释放脱离了罪,而在七章我们得释放脱离了律法,二者都是借着我们与基督同死。当我们与基督同死,我们就得释放脱离罪,也得释放脱离律法。当我们活在旧人里,我们就受罪的捆绑,同时又受律法的约束。如今我们得释放脱离了罪的捆绑,也脱离了律法的约束。
这些就是这一段最重要的事,但是在这几章圣经里,几乎每一个字都是关键字。六章说到罪的身体(6),七章说到属死的身体(24)。六章所说的物质身体,是罪的身体,在七章称之为属死的身体。罪的身体在犯罪的事上,极为活跃有力;但是在行神旨意并遵守律法的事上,却是属死的身体;它不活动、无能、软弱到极点。
六章和七章里,还有另一个重要的辞,就是人位化的罪。罗六14说,罪作主管辖我们;七17说,罪住在我们里面。使徒保罗说,“若我去作所不愿意的,就不是我行出来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行出来的。”(20)因此,罪是个活的、有行动的、活跃的东西,在我们里面、并借着我们行事;这指明罪是活着的。
 
生命之灵的律
 
在灵里最高最强之律的释放
罗马八章有一个美妙的辞,就是“生命之灵的律”(2)。在这个辞句里,律、灵、生命这三样东西组合在一起。这律是保罗在罗马书提到的第四个律。七章有三个律,就是神的律、我们肢体中的律、以及心思的律。生命之灵的律毫无疑问乃是神圣生命的律。我们借着重生,将神圣的生命接受到我们灵里,而这最高的生命有最高的律。这律释放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
我们已经看过,第三个律,就是心思的律,总是响应并符合头一个律,也就是神的律。但问题出在第二个律,就是罪与死的律。因为第三个律比第二个律软弱,所以第二个律总是胜过第三个律,将我们掳去。但是第四个律,就是生命之灵的律,是最高最强的律,释放我们脱离第二个律,并且满足头一个律所有的要求。罗八2与四节,清楚地提到这点。
 
心思置于肉体或置于灵
在罗马八章里,6是另一个非常重要的经节,几乎每一个字都是关键,因为这一节与三个生命和四个律有关。我们已经看见,头一个律,就是神的律,是在我们外面并在我们上面,另外三个律都在我们里面。第二个律,就是罪与死的律,是在我们肢体里。第三个律,就是我们心思的律,是在我们心思里。第四个律,就是生命之灵的律,是在我们灵里。这符合我们这些受造、堕落又重生之人的三部分─身体、魂、灵。在我们全人的每一部分各有一个律;在我们的身体里有撒但生命的律,在我们魂里的是人性生命的律,在我们灵里有神圣生命的律。神创造人之后,人堕落之前,在人里面只有一种生命和两种律。虽然那时候神的律法还没有颁布,原则上律法已经存在。人里面有受造的人性生命,以及善的律,能行符合神要求的事,也就是神律法的事。
但是人堕落以后,第二个生命闯进来,而这生命有个恶的律。这时,人里面的麻烦开始了。神的律法提出要求,我们的魂,就是我们人性生命里善的律,总是想要响应神的律。然而因着我们的心思是堕落的,所以不总是站在善的那一边,就是神的律那一边。我们的心思不站在善那一边时,第二个律就不会兴起。但是每当我们的心思与善这第二个律站在一边时,罪与死的律就进来介入并拦阻我们。撒但生命的律阻挠我们,并与人心思里的律交战。这撒但的律比我们人生命的律更强,所以人的生命以及人生命的律总是被击败。但是我们在重生的时候,接受了最刚强的生命以及最刚强的律,这律就是生命之灵的律,现今能拯救我们。这律释放我们脱离罪的律,成就神律法的要求,并满足人生命之律的愿望。
这几种生命之律的运行,在于心思站在那一边。心思可以站在肉体这一边,肉体有罪的律在我们肢体里;或者站在灵这一边,在我们灵里有神圣生命的律。这两边是对立的,而心思夹在中间。我们的经历在于我们的心思站在那一边。罗八6说,“因为心思置于肉体,就是死;心思置于灵,乃是生命平安。”六节提到三样东西,肉体在外面,灵在里面,心思在中间代表魂。现在心思可以站在外面的肉体这一边,也可以站在里面的灵这一边。我们的心思站在肉体这一边就带来死,但我们的心思若站在灵这一边,就有生命与平安。我们若对这事不清楚,就很难对主有真实地经历。
因为我们受造、堕落而后又得了重生,所以同一个心思在一个场合可能是良善的,但在另一个场合可能不是良善的。罗七22清楚地指明,心思喜欢神的律;二十五节也说,“我自己用心思服事神的律。”这意思是说,我们心思里善的律总是符合神的律;但这意思并不是说,堕落的心思是绝对良善的。新约里有其他的经节告诉我们,心思是有罪而邪恶的。就如弗二3说,“我们众人从前也都在…我们肉体的私欲里,行事为人,行肉体和思念所意欲的。”罗七25是在好的一面提到心思;然而,罗八6灵的心思,乃是置于灵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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