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七篇
那灵-祂的工作(二)
我们已经看过,那灵在施浸者约翰、过渡时期的圣徒身上,以及在基督里面的工作。接着,我们要来看那灵使世人知罪自责的工作,然后我们要往前来看那灵在信徒里面工作的许多方面。
 
 
使世人知罪自责
约十六8~11启示那灵作工,为罪,为义,为审判,使世人知罪自责:“祂来了,就要为罪,为义,为审判,使世人知罪自责。为罪,是因他们不信入我;为义,是因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就不再看见我;为审判,是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那灵总是为着罪、义和审判这三件事,使世人知罪自责。罪是借着亚当进来的(罗五12),义是复活的基督(林前一30),审判是为着撒但的,他是罪的创始者和源头(约八44)。我们在亚当里从罪而生。要从罪里得释放,唯一的路就是信入神的儿子基督。我们若信入祂,祂就成为我们的义,我们也在祂里面得称义(罗三24四25)。我们若不为着在亚当里的罪悔改,并信入神的儿子基督,我们就要留在罪中,同受撒但所受的审判,直到永远(太二五41)。
约十六8~11,那灵使人知罪自责的工作与三个人物有关:亚当、基督、撒但。我们在亚当里都堕落了,但我们可以信入基督而得称义。因为基督在祂的死里蒙神悦纳,神就叫祂从死人中复活,现今祂成了一切信入祂之人的义。撒但,死的源头,借着基督的死已受审判并被废除了(来二14)。这三节里主要的三项与这三个人物有关:罪与亚当有关,义与基督有关,审判与撒但有关。我们由亚当而生,但我们已经信入基督,并接受祂作我们的义。然而,所有不信入基督的人,都要受撒但所受的审判。因为他们仍跟随撒但,他们就要与撒但有同样的定命。
那灵来了,祂就为罪,为义,为审判,使不信的人,堕落的罪人知罪自责。在亚当里出生的罪人,必须信入复活的基督,好得着祂作他们的义。他们若不相信,就要被神审判,如同撒但一样。当福音正确的被传扬的时候,听见的人该渴望不要留在亚当里,乃要迁入基督里,这些人就要重生并得救。对他们来说,使人知罪自责的灵要成为使人重生的灵(约三6),生命的灵(罗八2),并实际的灵,住在他们里面(约十四17)。
那灵临到我们,为罪,为义,为审判,使我们知罪自责。我们已悔改、信入主耶稣、并逃离在撒但身上的审判;我们已从亚当迁入基督里;我们也成了神的儿女,并基督的肢体。现今我们能被三一神充满并浸透,祂正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使祂自己与我们调和。
 
 
为着神圣的分赐在信徒里面
现在让我们看那灵为着神圣的分赐,在信徒里面的工作。虽然那灵在信徒身上,也在信徒里面作工,但祂工作的主要部分是在信徒里面,只有小部分是在他们身上。正如圣灵主要是在基督里面,而不是在祂身上作工;照样,那灵也主要是在信徒里面,而不是在他们身上作工。那灵在信徒里面的这工作,乃是为着神圣的分赐。
 
 
光照他们,叫他们悔改
路十五8~9,将那灵比作一个寻找失落银币的妇人,点上灯,打扫屋子,细细地找那银币。这表征那灵用神满了光的话,在罪人心中光照他们,以寻找他们,叫他们悔改归向神。
 
 
圣别他们,叫他们分别归神
彼前一2指明那灵圣别、分别悔改的罪人,叫他们顺从耶稣基督,并蒙祂血所洒,就是相信基督的救赎,叫他们成为属主的。那灵光照罪人,为着神寻找他们的时候,就圣别、分别他们归与主。
 
 
重生他们
接着,那灵借着重生信徒,在他们里面作工(约三5~6)。重生是神将在祂生命和性情里的自己,分赐到我们这人里面。所以,重生是神圣分赐的实际。
甚至我们天然、属人的出生,也包含属人的分赐。神只创造一个人亚当。然后借着生育,亚当将他的生命分赐到亿万的后裔里面。所以,生育是一件分赐的事。整个人类都在这样一种属人的分赐之下;重生的原则也是一样。正如人的生育是属人的分赐,神圣的重生也是神圣的分赐。我们在人性里生出来,但神要在神性里重生我们。这个神性里的重生,乃是神性分赐到人性里,这分赐使人性成为神圣的。
重生乃是神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性情。身为得了重生的信徒,我们的性情和生命就是神自己;不是神在祂自己里,乃是神在祂的分赐里。看见重生是神圣分赐的实际,该鼓励我们留在神的分赐之下生活行事。
约三5~6,主耶稣说到那灵重生信徒的工作:“人若不是从水和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体生的,就是肉体;从那灵生的,就是灵。”六节里的第一个灵是神圣的灵,就是神的圣灵;第二个灵是人的灵,就是人重生的灵。重生,就是再生一次(37),乃是在我们的灵里由那灵所生。神圣的灵用神圣的生命重生我们人的灵。重生发生在我们的灵里,这灵乃是神为着这目的所造的。重生是那灵,神的灵的生产,生出我们重生的灵。所以,重生是借着神的圣灵,用神那非受造、永远的生命,在人的灵里发生的。一旦我们的灵由神的灵用神的生命所生,就有那灵同神圣的生命在我们的灵里,并与我们的灵调和。我们的灵因而成了调和的灵─重生之人的灵调和着神圣的灵。在这调和的灵里,我们与主成了“一灵”(林前六17)。
 
 
赐他们生命
我们可能谈论重生,而不领悟我们在重生时得着了神圣的生命。那灵在重生时所作的主要工作,乃是将神那神圣、永远、非受造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这就是说,那灵赐生命给信徒。
虽然基督是生命,但基督要赐你生命并不容易,赐生命的乃是那灵。基督是生命,但将基督赐给我们作生命的却是那灵。离了那灵,基督可以是生命,但我们却无法得着基督作生命。基督因着是那灵,就分赐到我们里面作生命。今天,基督在经过过程之后,乃是赐生命的灵,现今在我们的灵里,我们可以享受这奇妙的灵,作那赐我们神圣生命的灵。林后三6下半与约六63都启示那灵赐我们生命。林后三6下半说,“那灵却赐人生命。”(另译)那灵,就是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的终极彰显,成了赐生命的灵,将神圣的生命,就是神自己,分赐到信徒里面。在约六63,主耶稣自己宣告说,“赐人生命的乃是灵。”那成了肉体的主耶稣(一14),在复活之后,并借着复活,成了赐生命的灵,如在林前十五45所清楚提到的。祂是赐生命的灵,就能成为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我们接受祂这钉死并复活的救主,赐生命的灵就进到我们里面,将永远的生命分赐给我们。
我们信徒乃是有神圣生命在我们里面的人。在我们人的生命以外,我们接受了另一个生命─永远的生命。现今我们需要学习不凭着人的生命而活,乃凭着在人生命里神圣的生命而活。这不是活一个替换的生命─神圣的生命替换了人的生命,这乃是活一个调和的生命─神圣的生命调和着人的生命。我们既有两个生命,就不该离开神圣的生命而活在我们人的生命里;反之,我们该凭着在人生命里的神圣生命而活。这神圣生命的赐给,乃是圣灵所作的工作。
 
 
借着更新他们而拯救他们
圣灵也借着更新我们(多三5),作工拯救我们。我们在自己里面是旧造。我们是旧造,不仅在外表上是旧的,在性情上也是旧的。我们在实质上是旧的。我们在每一面,在里面、外面,都是旧的。因为我们是旧造,我们就不仅需要重生,也需要在重生之后那灵的更新。我们得了重生之后,需要逐渐得着更新。我们每天都该与那灵更新的工作合作,好叫祂在我们里面更新的过程可以加速。
多三5说,“祂便救了我们,…乃是照着祂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涤,和圣灵的更新。”这里我们看见神的救恩是借着一种行动:重生的洗涤和圣灵的更新。五节的重生,原文与彼前一23的重生不同。本辞另外只在太十九28用过一次,说到千年国的复兴。这里是指事物从一种光景转变成另一种光景。重生乃是这种转变的开始。重生的洗涤,开始于我们得重生,继续于圣灵的更新;这是神新造的过程,使我们成为新人。这是一种用生命进行的重修、再制或改造。受浸(罗六3~5)、脱去旧人、穿上新人(弗四2224西三9~11)、以及借着心思的更新而变化(罗十二2弗四23),都与这奇妙的过程有关。重生的洗涤洁除我们旧人一切旧性情的东西,而圣灵的更新将新的东西,新人神圣的素质,分赐到我们里面。借此我们从已往所在的老旧光景转入全新的光景,从旧造进入新造的情形。因此,在我们的一生中,重生的洗涤和圣灵的更新,乃是不断地在我们里面作工,直到新造得以完成。
圣灵是神圣的人位,在神圣的元素里洗涤并更新我们,使我们成为有神圣性情的新造,成为神在祂永远生命里的后嗣,承受三一神一切的丰富。那灵从我们重生时开始更新我们,然后每天、终日不断地更新我们,使我们成为有神圣生命的新造。
 
 
借着祂的生命之律释放他们,使他们脱离罪与死的律
圣灵借着更新我们来拯救我们,祂也借着祂的生命之律来释放我们,使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在罗八2保罗说,“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这节里的律,不是指诫命,乃是指自动并自然运作的原则。律是自然的规律,常时不变的法则。每一种生命都有这样一种律。某种生命的律,就是那种生命天生的能力。这能力是天生、自然、自动、常时且即时的。所以,只要某种生命存在且是自由的,它就能自然的发展它的特征,彰显它的能力。这不需要人的教训和催逼,而是非常自然的发展,没有丝毫的努力。这种在生命里天然的特征和天生的能力,构成那种生命的律。
神的生命是最高的生命,超越一切其他的生命。因此,神圣生命的特征和能力是最高且超越的。因为这些最高且超越的特征和能力,构成神的生命之律,这律自然就是最高且超越的。我们借着重生,得着了神的生命,神圣、永远、非受造的生命。我们既借着重生得着了神的生命,就自然从神的生命得着了这生命最高且超越的律。
罗八2,保罗不仅仅说到生命的律,乃说到生命之灵的律。生命之灵的律一点不差就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成了赐生命的灵,住在我们里面。这就是说,经过过程的三一神,祂自己就是生命之灵的律。正如罪实际上是一个人位─撒但,这律也是一个人位─三一神。今天我们的神不仅是大能者、救赎主和救主,甚至不仅是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祂是在我们里面作工的律。三一神在经过过程之后,已经分赐到我们里面,成为我们里面的律。现今祂不只是生机的,也是自动的。凡是这位经过过程并内住的三一神在我们里面、同着我们、并在我们身上所作的,都是这律的功用。我们的神不是仅仅客观的工作者,借着在我们外面并上面的活动而作工;我们的神已成了主观的律,不借着活动,乃借着律,一直在我们里面作工。这是奇妙的事实:最高的律,三一神这生命的律,已安装在我们里面,现今不是借着活动,乃是借着律,在我们里面作工。祂是在我们里面运行的律,不仅仅作大能的神,乃是作自动运行的律来作工。
罗八2的两个律实际上是两个人位。罪与死的律是撒但,生命之灵的律是三一神。撒但和三一神要分别成为在我们里面运行的消极和积极的律,二者就都必须进入我们这人里面。撒但若没有进到人里面,他就不能成为人里面罪与死的律;同样的原则,三一神若留在我们外面,祂对我们就不能成为生命之灵的律。因为三一神已经经过过程,并分赐到我们里面,现今住在我们里面,祂对我们就成了生命之灵的律。这律,就是自动且自然的神圣能力,乃是在我们的灵里。所以这律,有神圣的灵和永远的生命作其元素,乃是有能力、有动力的。
那灵在我们里面作工,借着祂生命的律来释放我们,使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离了那灵的工作,生命的律就无效。这律是在那灵里得着实化。这就是说,那现今在我们里面自动运行的生命之律,其实际与实行乃是那灵。
因着最高的律,神圣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运行,我们就无须挣扎要胜过罪与死的律。我们不该挣扎,反该简单地让生命之灵的律在我们里面作工。但这律虽然在我们里面自动作工,它仍需要借着我们因信与顺从而有合作。为着这样的合作,我们需要不住地祷告,保守自己在神圣的交通里。我们若不合作,那释放人的灵,就是在我们里面作工的律,就会受阻挠。但我们若合作,那灵就要借着祂的生命之律运行,释放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
不仅如此,当那灵这样作工的时候,三一神就分赐到我们整个三部分的人里,分赐到我们的灵、魂与体里。借着那灵凭祂生命之律的作工,神圣生命的丰富正分赐到我们里面。那灵在拯救并更新我们的时候,就将神圣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当祂释放我们的时候,就将神生命和性情的元素,分赐到我们这人里面。至终,这分赐要成为我们属灵的构成。我们要借着圣灵分赐的工作,由神圣的元素来构成。
 
 
赐生命给他们必死的身体
分赐的灵甚至赐生命给我们必死的身体。罗八11说,“然而那叫耶稣从死人中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里面,那叫基督从死人中复活的,也必借着祂住在你们里面的灵,赐生命给你们必死的身体。”这节启示那住在我们里面,就是安家在我们里面的赐生命之灵,不仅要将生命分赐到我们的灵与魂里,甚至也要分赐到我们必死的身体里。借着内住的灵,我们的身体就为神圣的生命所点活。
罗八11看,神圣、永远的生命可能分赐到我们必死的身体里。在这节保罗说,那叫耶稣从死人中复活者的灵,若住在我们里面,那叫基督从死人中复活的,也要借着内住的灵,赐生命给我们必死的身体。我们把十节、六节、和十一节放在一起,就会看见不仅我们的灵是生命,并且我们的心思(若是置于灵)是生命,这生命也要借着那灵分赐到我们必死的身体里。
圣经启示我们人有三部分:我们有灵、魂与体。在罗马八章我们看见,首先我们的灵借着重生成了生命,然后我们若忠信地将我们的心思置于灵,我们的心思也要成为生命。这就为那灵赐生命给我们必死的身体铺路,结果我们的身体也要得着神圣的生命。
罗八11说到我们“必死的身体”。“必死的”一辞指明我们的身体隶属于死。然而,当我们肉身软弱或生病的时候,我们若接触主,那灵就要将神圣的生命分赐到我们软弱、生病的身体里,这样我们的身体就要得着加强并医治。这不是凭着外面神迹的医治;反之,这是凭着里面生命分赐的医治。这种医治不是突然发生的;借着神圣分赐的医治需要时间。逐渐的,借着那灵赐生命给我们必死的身体,我们不知不觉就得着医治。所以,信徒因着那灵作工到他们全人里面,甚至作工到他们必死的身体里,借着神圣生命逐渐且不断地分赐,就可以健康且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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