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九篇
在书信中的经历并享受基督(三五)
 
57
 
神的儿子
加四4~7,保罗陈明基督乃是神的儿子。
 
 
为神所差出,由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保罗在四节说,“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出祂的儿子,由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这里的“时候满足”,指旧约时期的完结;发生在父所预定的时候(2)。在四节,保罗描述神的儿子乃是“由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这女子指童女马利亚(路一27~35)。神的儿子由她而生,成了女人的后裔,如创三15所应许的。不仅如此,基督是生在律法以下,如路二21~24、二十七节所启示的;祂也守律法,如四福音所启示的。
为着成功救赎,神的儿子需要成为由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的人。为了穿上人性,祂必须由女子所生。神的儿子耶稣由女子所生,借此成了有血有肉的人(来二14)。神的儿子若没有血肉之体,就无法成功救赎;救赎需要流血。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好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
保罗在加四5接着说,“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好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神的选民被律法圈住,受其监护(三23);基督生在这律法以下,要把他们从这律法的监护下赎出来,使他们得着儿子的名分,成为神的儿子。借着基督的救赎,他们已经脱离了律法,为要得儿子的名分。因此,他们不该回到律法的监护下,受其奴役,如加拉太人受诱惑所作的;乃该留在神儿子的名分里,在基督里享受那灵生命的供应。
基督的救赎是将我们带进神儿子的名分里,使我们能享受神的生命。神的经纶不是使我们成为守律法的人,遵从律法的诫命和规条,这律法只是为暂时的目的所颁赐的。神的经纶乃是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子,承受神应许的福,这应许是为神永远的定旨所赐给的。神永远的定旨乃是要得着许多儿子,作祂团体的彰显(来二10罗八29)。因此,神预定我们得儿子的名分(弗一5),又重生我们成为祂的儿子(约一12~13)。我们该留在神儿子的名分里,好成为祂的后嗣,承受祂为永远的彰显所计划的一切;我们不该宝贝律法,而岔到犹太教去。
儿子的名分与生命、成熟、地位和特权有关。我们要成为神的儿子,就需要有父的生命。然而,我们仍必须往前在这生命里成熟(来六1)。生命与成熟给我们权利、特权和地位,来承受父所有的。按照新约,儿子名分包括生命、成熟、地位和权利。
 
 
因我们成为儿子,神就差出祂儿子的灵,进入我们的心,呼叫:阿爸,父!
保罗在加四6继续说,“而且因你们是儿子,神就差出祂儿子的灵,进入我们的心,呼叫:阿爸,父!”
 
(一)
 
神差出祂儿子的灵
神的儿子是神生命的具体化身(约壹五12)。因此,神儿子的灵就是生命的灵(罗八2)。神将祂生命的灵赐给我们,非因我们是守律法的人,乃因我们是祂的儿子。守律法的人无权享受神的生命之灵,但神的儿子有地位,有充分地权利,能有分于神的灵,这灵有全备生命的供应。这样的灵,就是神儿子的灵,乃是神所应许给亚伯拉罕之福的中心(加三14)。
四4~6说到三一神产生许多儿子,以成就祂永远的定旨。父神差出子神,要把我们从律法下赎出来,叫我们能得着儿子的名分。祂也差出灵神,就是生命的灵(罗八2),将祂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叫我们能实际的成为祂的儿子。
加四4和六节说到两种差出。四节说神差出祂的儿子,6说神差出祂儿子的灵。按照创三15的应许,基督是女人的后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好叫他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因此,基督救赎的目标是儿子的名分。基督借着祂的救赎,已开了路,叫我们得着神儿子的名分。然而,那灵若没有来,我们的儿子名分就只在地位或形式上,而没有实际。儿子名分的实际,在于生命与成熟,这是唯独借着那灵才有的。因此,加四6宣告,神差出祂儿子的灵,进入我们的心。
我们不该以为神儿子的灵是与神的儿子分开的人位。神儿子的灵乃是神儿子的另一形态。钉在十字架上的是基督,但进到信徒里面的是那灵(三1~2)。在钉十字架救赎我们时,这一位是基督;但在内住成为我们的生命时,祂是那灵。神的儿子在十字架上受死时是基督,但祂进入我们里面时是那灵。首先祂是儿子,在律法以下来到,使我们有资格得着儿子的名分;但祂完成了这工作以后,就在复活里成了赐生命的灵,作儿子的灵临到我们。因此,首先父神差子来完成法理的救赎,并使我们有资格得着儿子的名分。然后祂差儿子的灵来活化儿子的名分,并使儿子的名分在我们的经历中成为实际,就是将我们带进其实际里。今天儿子的名分实际上在于神儿子的灵。
基本上,儿子的名分是生命的事。儿子的地位和权利都在于生命。因此,接受神的儿子名分就是接受神圣生命的分赐。这指明我们要享受神儿子的名分,就需要那灵。离了那灵,我们无法由神而生,得着神的生命。我们由那灵而生之后,还需要那灵,好在生命里长大。没有那灵,我们就不可能有儿子名分的地位、权利或特权。有关儿子名分的一切要点,都在于那灵。神儿子名分的灵乃是儿子名分的实际。凭着那灵,我们有神圣的出生和神圣的生命。借着那灵,我们长大以致成熟。因着那灵,我们有儿子名分的地位、权利和特权。故此,没有那灵,儿子名分便是徒然的,只是一个空洞的辞。但那灵来了,儿子名分就成为实际;借着儿子名分的灵,我们能在生命、成熟、地位和权利上,完全实化神的儿子名分。
我们要真正、实际的成为神的儿子,就迫切的需要那灵。神差出那灵进入我们里面的人,乃是借着我们听话语。每当我们以祷告的方式阅读并吸收一段主的话,我们就得着那灵的供应。
 
(二)
 
祂儿子的灵在我们心里,呼叫:阿爸,父!
在四6保罗说,神差出祂儿子的灵,进入我们的心。实际上,神的灵在我们重生时,就进入我们的灵里(约三6罗八16)。因我们的灵是隐藏在我们的心里(彼前三4),又因加四6的话所指的,与我们的感觉和悟性有关,这两部分又都属于我们的心,所以这节说神儿子的灵受差遣进入我们的心。
加四6平行的加四6说,我们这些得着儿子名分之灵的人,在这灵里呼叫阿爸,父;而加四6说,神儿子的灵在我们心里呼叫阿爸,父。这指明我们重生的灵,与神的灵调和为一,而且我们的灵是在我们的心里。这也指明我们乃是借着全人深处主观的经历,得以实化神儿子的名分。在六节,保罗诉之于加拉太信徒这样的经历,以支持他的启示;这诉求很能说服人、征服人,因为不仅有客观的道理,也有主观经历的事实。
“阿爸”是亚兰文,“父”是希腊文,Pater,爸特的翻译。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向父祷告时,首先用了这辞(可十四36)。这个由亚兰文和希腊文合并的称呼,表达呼叫父时强烈的感情。这富有感情的呼叫,含示生父与亲子在生命里亲密的关系。我们是神的儿子,这是何等奇妙的事实!我们确信自己真是神的儿子,因我们可以在灵里甜美的呼叫:“阿爸,父!”
我们人不仅有灵,也有人位,就是我们这个人。我们这个人的中心乃是我们的心。我们成为神的儿子,不仅与我们的灵有关,也与我们的心有关,心是我们人格的中心。灵既是在心里(彼前三4),那灵就不可能只受差遣进入我们的灵,却不进入我们的心。认识我们的灵乃是我们心的核仁、中心,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当神的灵被差遣到我们灵里,那灵就被差遣到我们心的核仁里。那灵在我们里面呼叫时,祂是从我们的灵里,通过我们的心来呼叫。因此,儿子的名分必定与我们的心有关。
我们从灵里通过心呼求主时,里面的感觉主要是在心里,而不是在灵里。这含示我们若要真正的属灵,就必须有适度的情感。我们不是没有感觉的雕像;我们是有感觉的人。所以,我们越在灵里呼叫“阿爸,父”,我们心里甜美而亲密的感觉就越深。
我们这样呼求时,我们的感觉是甜美而亲密的。虽然儿子名分的灵已经进入我们灵里,那灵却在我们心里呼叫:“阿爸,父!”这指明我们在儿子名分里与父的关系是甜美且非常亲密的。呼叫神“阿爸,父”,是何等的柔细、甜美!这样亲密的呼叫,与我们的情感和灵都有关。我们灵里儿子名分的灵,从我们心里呼叫“阿爸,父”。这证明我们与父有生命里真正、真实地关系。我们是祂的真儿子。
 
 
我们既是儿子,也就借着三一神成为后嗣
保罗在加四7接着说,“这样,你不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也就借着神为后嗣。”新约的信徒,不再是律法下作工的奴仆,乃是恩典下在生命里的儿子。我们不是有律法来监管我们,乃是有包罗万有的灵;这灵是我们的一切。律法不能赐人生命,那灵却能赐人生命,并且带领我们成熟,使我们有儿子完全的地位和权利。儿子名分的灵顶替了律法的监护。
我们既是儿子,也就借着神为后嗣。后嗣是指法定的成年人(以罗马法律为例),有资格承受父亲产业的人。新约的信徒成为神的后嗣,不是借着律法,也不是借着肉身的父亲,乃是借着神,就是三一神─父,差出子和灵(46);子,为儿子的名分成功救赎(5);灵,在我们里面完成儿子的名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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