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三章
约翰福音
 
著者
 
第四卷福音书的著者是使徒约翰。
 
在第一世纪末一个很短的时期,以及从第十八世纪起,有些教派的人怀疑到本书著者另有其人,并不是使徒约翰。
 
本书二十一章二十四节:“为这些事作见证,并且记载这些事的,就是这门徒。”“这门徒”也就是“耶稣所爱的那门徒”,也“就是在晚饭的时候,靠着耶稣胸膛,说,主啊,卖你的是谁的那门徒。”(20)每一个读圣经的人都知道,靠着主胸膛的门徒就是约翰。所以本书著者肯定是约翰无疑。
 
除了上面所述本书中的内证之外,还有一些外证都证明是使徒约翰写这第四卷福音:(一)古代的教会一致公认主所爱的那门徒写这卷福音。尤其是在亚西亚那七个教会(启一4,11),她们都和约翰顶相熟,因为约翰晚年就在她们中间作工。当本书流通在她们中间的时候,她们都没有起来题异议,说是有人冒充使徒约翰写这书。(二)玻雷卡(Polycarp),在士每拿教会的长老,使徒约翰的门徒,在他的书信中常引用约翰一书和约翰福音的话。(三)巴比亚士(Papias),在希拉波立教会的长老,是使徒约翰晚年的同工,他常引用约翰一书的话。这约翰一书实在是约翰福音的继续,语气、笔法、要旨都是一贯的。(四)凡仑汀纳斯(Valentinus),也是约翰晚年的同工,他承认全部新约的各卷的确实性,特别是约翰所写的福音,乃是他所最爱读的一卷。(五)教父伊兰尼颚斯(Irenaeus)曾说,“主的门徒约翰为要提到万有的真源,就说‘太初有道…’。”以上所提的仅是许多外证中间的几个而已,但已足够证明本书的确是使徒约翰所写。
 
 
关于使徒约翰
 
使徒约翰是西庇太的儿子(太十2)。他的哥哥是雅各,他的母亲是撒罗米(二七56,比较可十五40,十六1)。撒罗米是一位跟随主、服事主的姊妹(太二七55),可能她就是主的母亲的妹妹(二七56,比较约十九25)。约翰和他哥哥雅各也可能就是主的表兄弟,所以他们俩会挽他们母亲出来向主说情,预定在主的国里,一个坐在祂左边,一个坐在祂右边(太二十20~21)。
 
可能他的家境是相当富裕的。他父亲是一个大渔户,有渔船和许多雇工(可一20)。他也认识大祭司(约十八15)。除了在加利利的家以外,似乎他还有一个家在耶路撒冷(十九27)。
 
最初他是施浸约翰的门徒。当施浸约翰向他的门徒作见证说,“看哪,这是神的羔羊,”(一36)就有两个门徒跟从了耶稣,与祂同住。这两个门徒中一个是安得烈,另一个没有提起名字的就是使徒约翰,因他在自己所写的福音书中从未提起过一次自己的名字。


  可能他蒙主的呼召不只一次。第一次,主说,“你们来看。”(39)他跟从主之后,他又回到打渔的本业去了。过了一段时候,主在加利利海边第二次又呼召他,他就离开了父亲、伙伴和渔网、渔船,从此作一个得人如得鱼的门徒了。第三次主从门徒中呼召他作十二个使徒之一(路六13~14)。

  在十二使徒中,有三个特别和主亲近的,就是彼得、雅各和约翰(八51,九28,可十四33)。在这三个人中间,约翰是最近主的。他曾靠着主的胸膛;他是主所爱的门徒;在十字架下他是仅有的门徒看主受苦;他接受主的委托,接主的母亲到自己的家里。

  他和他哥哥雅各被称为“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可三7)从这个称号,就可想像约翰的个性是如何的。当他看到有人奉主的名赶鬼,可是又不和门徒一起跟从主,他就为主起了愤恨,禁止那人继续作工(路九49)。当他看到那些撒玛利亚人不接待主,他和雅各就请主许他们重演以利亚的故事,用天上降下的火烧灭那些撒玛利亚人(54)。可是后来他雷子的性情逐渐被主的爱溶化,而成为一个专讲爱的使徒了。
 
主升天以后,他仍留居在耶路撒冷。他知道主是把天国的钥匙交给彼得的,所以他站住他的地位,在圣灵带领之下协助彼得建立教会。他和彼得的合作是非常紧密的:在那楼上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在五旬节时一同站起来传福音;在美门口一同帮助那个生来是瘸腿的,并对百姓作基督复活的见证;后来又一同被官长扣押;一同在他们面前述说拿撒勒人耶稣的名;在撒玛利亚一同工作等等(徒一13~14,二14,三1~四22,八14)。
 
在耶路撒冷陷落之前,使徒约翰的工作已经西移,在亚西亚一带地方的教会中间事奉主(那时保罗已经殉道了)。他常住在以弗所;在罗马暴君多米田(Domitian)的时候,他从以弗所被充军到拔摩海岛─爱琴海里的一个荒岛─在那里看见了荣耀主的异象,就写了那卷启示录。
 
约翰在地上的年日很长,活到百岁左右。当时,在门徒中传说他不死,约翰自己纠正了这错误的传说(约二一23)。据他的门徒玻利革拉底斯(Polycrates)说,使徒约翰在年迈的时候还是为主殉道的。
 
 
写书的背景
 
使徒约翰写这第四卷福音是因着当时代教会的迫切需要而写的。原来在第一世纪末了,教会中异端纷起(在保罗的时候虽然也有,但没有这么盛行),特别是有一些人怀疑主的神格(约壹二18~27,五20,约贰7~11)。从约翰的书信里,很可以看出当时混乱的情况。有的说耶稣只是一个人,并不是神;有的说耶稣是一个普通人,直等到祂受浸的时候,圣灵降在祂身上,祂才作神的器皿,被神所用;有的说耶稣是受造者,信了祂还不能得永生等等。因此,当时各地方的教会的监督,纷纷要求约翰出来写一卷书,继三卷福音书之后,来证明主耶稣的神格和工作。那时候只有他能作这样的见证,因为他是仅存的这样一位使徒─曾亲眼看见过主和祂所作的事,亲耳听见过主所讲的真理(约二一24,约壹一1~4)。
 
约翰写本书的时候大概在主后八十五年至九十年间。那时候前三卷福音书早已流通在众教会之间了。
 
据早年教父的传说,约翰是在以弗所写这卷福音。
 
本书所记事迹所包括的时间约有七年,自主后二十六年起至主后三十三年止。
 
 
信息
 
本书主要的信息是说主耶稣基督是神,正像其他三卷福音也各有其主要的信息:马太福音说主是王,马可福音说主是仆人,路加福音说主是人。
 
因为当时有人对主的神格怀疑,所以本书开始从已往的永世“太初”说起,指出主(道)在创世以前就存在,与神同在,并且就是神(一1~2)。注意本书中不提主降生的事,不叙祂的家谱,不提祂的受试探,这些都说明基督耶稣是神。
 
因为当时也有人对主的救恩怀疑,所以本书接下去就说,“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一4,12)
 
在本书的末了,著者对本书的信息作一个总结:“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二十31)
 
 
与前三卷福音书的关系
 
本书的内容与前三卷福音的记载有所不同;没有什么矛盾之处,但有补充之处。
 
马太、马可和路加都是叙述主的生平,而且他们所写的福音书早在本书之先流通在各地教会之间。约翰并不重复他们所记的,只是拣一些当时他亲眼所见的,亲耳所闻的,亲身所经历的,记在他所写的福音书中,并且注以说明、感想和个人的体会。例如:主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当时犹太人不明白,今天基督徒也不懂,约翰就注以说明:“但耶稣这话,是以祂的身体为殿。”并且他说到主的话所产生的果效是什么:“所以到祂从死里复活以后,门徒就想起祂说过这话,便信了圣经和耶稣所说的。”(二19~22)又如:主对彼得说,“我若要他等到我来的时候,与你何干?你跟从我吧。”约翰就注以他个人的体会和见解:“于是这话传在弟兄中间,说那门徒不死;其实耶稣不是说他不死;乃是说我若要他等到我来的时候,与你何干。”(二一22~23)其余例子从略(参读二23~25,四1~2,七37~39,十一12~13,49~52等)。
 
本书内共有八个神迹:变水为酒(二1~11);医治大臣的儿子(四46~54);医治毕士大池旁的瘫子(五2~17);五饼二鱼使五千人得饱(六1~14);在海面上行走(16~21);医治生来瞎眼的(九1~11);使拉撒路复活(十一1~45);使网满了鱼(二一2~11)。除了六章所记的两个神迹外,其余的神迹都是前三卷福音书所没有记的。本书中每一个神迹都是特别的、加强的彰显主耶稣是神的儿子。例如:在几个医治瞎子的神迹中(太九27~31,可八22~26,十46~52),约翰记载主医治一个生来瞎眼的人;在使死人复活的神迹中(路七11~17,八51~56),约翰记载主使死了四天,身体已经腐烂发臭的拉撒路复活;在医治许多病人的神迹中,约翰只记载主医治一个病了三十八年的病人。
 
 
可注意之点
 
“太初有道”─这里的“太初”是比创世记一章一节的“起初”还要“初”。在创世记的“起初”,是指“那个起初”,也就是指造天地时候的那个“起初”,还是有限定时间的“起初”。在这里的“太初”是指在造天地之前的“太初”,是指没有时间限定的“太初”。神是无始的,所以“太初”也指无始的“太初”。


  在太初就有“道”。这“道”的原文是“劳高斯”(λσνσζ),可以译作“思想”,“意念”,“言语”,或“思想或观念的表显”。这里的“道”是指神子主耶稣,因为神的智慧、丰富、思想、意念以及一切,都充满在基督里(参读林前一24,西二2~3,9),所以可以说祂就是神的思想、神的意念、神的言语,也就是神的思想、意念的表显,特别在道成肉身之后,子在地上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将神的思想、意念表明出来。“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一18)

  二“有一个人…名叫约翰。”(一6)这个约翰是指主的先锋施浸约翰。前三卷福音的著者称他为“施浸约翰”,使与使徒约翰有区别。在本书中,著者约翰从不提及他自己的名字,所以对于另一位约翰无需冠以“施浸”来表示区别。

  约翰是人,主是神。约翰是受差遣来的,主是道成肉身来的。约翰是为光作见证,主自己是光。约翰是受造者,主是创造者。

  约翰是神仆人的好模范。他受神的差遣;他谦卑,表示替主解鞋带也不配(一27);他专为光作见证,目的是使人因他的见证信主(6~7)。

  一章八节说约翰不是光;五章三十五节主说约翰是光。主是真光之光,光源之光;约翰是灯光之光,信徒也是灯光之光(太五14),不能与光源之光比拟。约翰发光,信徒发光,都是见证那真光。

  约翰是以利亚么?他自己否认说,“不是。”(约一21)这和“以利亚已经来了…耶稣所说的,是指着施浸的约翰”(太十七12~13)似乎有冲突。其实不然。施浸约翰“有以利亚的心志能力”,并有以利亚的工作,“使许多以色列人回转,归于主他们的神”(路一16~17),主以预表的眼光看来,他是要来的以利亚。所以主又说,“你们若肯领受,这人就是那当来的以利亚;”(太十一14)意思就是说,当初的犹太人如果肯接受约翰的见证和教训,他就是他们的以利亚了。约翰当然不是以利亚那个人;以利亚那个人还得等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才来到(参读玛四5,启十一3~6)。

  约翰也不是那先知(约一21)。“那先知”是指申命记十八章十五节神所兴起的那先知,也就是指弥赛亚。
 
“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二4,见小字注。)主称马利亚为“妇人”,并且说“我与你有什么相干?”主对待祂的母亲是否太过?


  酒已经用尽了,马利亚以母亲的资格知照主,要祂行一个神迹来彰显祂自己是弥赛亚。诚然,马利亚是主肉身的母亲;可是在事奉上,在属灵的工作上,她根本不能支配主或是催促主作任何一件事,所以主说,“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二4)直等到祂被钉在十字架上,祂自己彰显祂是弥赛亚的时候才到。
 
主说,“你们必须重生。”(三7)重生,简单的说来,就是指神的生命进入我们里面。当我们第一次生,我们承受了亚当的生命;当我们重生,我们就承受神非受造的生命。


  重生在属灵的事实上是一个改换:以身分来说,从一个罪的奴仆改换到一个神的儿女;以地位来说,从沉沦改换到得救;以生命来说,从必死的生命改换到永远的生命;以性情来说,从败坏的性情改换到圣洁的性情。当我们重生,整个的人有一个大改换,从旧人改换到新人。

  重生的条件就是相信(三14~16),相信主耶稣是神的儿子,是人类的救主。

  人若只有一次的生─第一次的生,就有两次的死─肉身的死和永远的死。人若有两次的生─第一次生后又有重生,就只有一次的死─肉身的死;可能他连肉身的死也没有,他可能活着被提。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三16)这是新约中最宝贵的一个宣告。路德马丁曾称这一节是一本小圣经,是全部圣经的缩影。圣经从开始到终结就是在那里讲“神─爱─世人─独生子─赐─叫一切─信─不至灭亡─得永生。”千万人因这句话受感动而信主得救。它(被圣灵用着去)拯救的人比任何其他的圣经节更多。千万圣徒所以有得救的把握,就是把这节圣经作根据。读约翰的福音书而不经历这句宝贵的话,是全世界最惨的一件事!
 
在恩典时代中,敬拜神不在乎地点和机构,也不在乎典章和仪式,只在乎“灵里和诚实里。”(四24,直译)因为神是一个灵,我们拜祂必须在灵里,情感的冲动和天然的热烈是没有地位的。因为祂是真实,也喜爱真,我们拜祂也必须在真实里,一切文章式的祷告和口是心非的崇拜都没有用处。
 
主说,“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五31)另一处又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八14)这两处的话并不矛盾。主的意思是:如果我为自己作的见证,过于父为我作的见证(五32,37),过于圣经为我作的见证(39),那么我的见证是不真的;可是我为我自己作的见证,正与父和圣经为我作的见证相符(八17~18),所以我的见证还是真的。
 
“但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六70)之前彼得答复主说,“…我们还归从谁呢?我们已经信了…。”(68~69)他以为在主面前的人都是真心信主、跟从主的人。于是主就把混在他们中间的那一个人分别出来。主说犹大是“灭亡之子”(十七12),并说他“不生在世上倒好。”(太二六24)这里主说他是“一个…魔鬼”,乃是指他是魔鬼的工具,是魔鬼的居所(约十三2,27),有魔鬼的性情。他没有得救;他从来没有称主为主(参林前十二3),总是称祂为“夫子”。他也没有吃“主的晚餐”。那天晚上他曾吃逾越节的筵席,可是当主蘸饼给他以后,他就离开主出去了(约十三26~30)。擘饼是在犹大出去以后举行的(太二六23~26,可十四20~22)。


  主所以拣选犹大作门徒,最少有这几个原因:(一)“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约十七12,十三18,太二六24,54,可十四21)(二)主来到世上必须尝试各样苦楚,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来四15);在各样苦楚中最难忍受的,就是被所爱的人出卖。(三)连出卖祂的犹大也不能不承认祂是无罪的─“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太二七4)

  主对于犹大未尝不尽可能争取他转过来。主给他恩赐,屡次用话点醒他(约六70,十三21,27),替他洗脚,又和他亲嘴…目的都是用爱感动他,争取他回过头来。可是犹大拒绝主的爱,甘心受撒但的奴役,终于成为“灭亡之子”。
 
主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七37~38)活水的江河是指圣灵说的。受圣灵的条件有四:(一)“渴”─指心灵不得满足,迫切的需要圣灵的滋润。(二)“来”─指到父面前追求。(三)“喝”─指张口畅饮,就是开放心门接受(四)“信”─指深信天父“岂不更将圣灵给求祂的人么?”(路十一13)。


  活水的江河对自己是满足,“永远不渴,”对人是供饮的活泉。
 
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到主面前,试探祂说,“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约八3~5。)他们想,不管主如何回答这个问题,他们总可以找到话柄来定祂的罪。如果主说把她处死,他们可以说主违犯罗马律法,因为当时犹太人“没有杀人的权柄,”(十八31)同时也可以说祂没有恩典和慈爱。如果主说不该把她处死,他们又可以说祂破坏摩西的律法(利二十10,申二二22~24),并且也没有公义和圣洁的心。


  岂知主的答复不是可以或是不可以掷死她,乃是说,谁是没有罪的,可以先用石头掷死她。这个要求摸着每一个人的天良。于是“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约八7~9)

  有一件事值得我们注意的,就是主没有罪,主应该用石头掷死她;可是主却没有。难道主真的废掉律法么?真的废弃祂的公义么?没有,她的罪还是应该受死刑,可是主代替她了。主所以能够不用石头掷死她,所以赦免她,是因为过不久祂要在十字架上亲身担当她的罪了。
十一
 
神的儿女蒙恩得救,有了永生之后,是否有可能还会失去,是否有可能他还会沉沦?这是信徒中争辩很长久的一个问题。让我们看圣经里神的话是怎么说的。


  “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约十28)人一有了永生,肯定不能再在地狱中灭亡。否则永生不成为永生了。

  “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祂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28~29)人得救以后,他是属主、属神的人,他有双重的保障,谁也不能从主的手里夺去,谁也不能从父的手里夺去。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六37)到主面前求告主名的人,都是父所赐给子的。主对于他的保证是“总不丢弃他”。即或人中途丢弃主,可是主总不丢弃他,因为主既然爱他,就爱他到底(十三1)。

  “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六39)所有得永生的人,都是父所赐给子的,父责成子不能失落一个。

  “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十七6)显然所有得救的人都是父的人,而父又将他们赐给子。所以如果有人得救以后还会沉沦,就好像父给了子而又取消。但父是不能这样作的。

  “凡靠着祂进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为祂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七25)如果说人会失去永生,这就等于说主不能“拯救到底”,并且也等于说祂不是长远活着,也没有代求。

  “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八30)一切蒙恩称义的人都是父所预知、预定的人。如果说一个称义的人还有沉沦的可能,那么似乎父的预知、预定都靠不住了。

  从上面所引的几处圣经看来,人得的永生是不可能失去的,他是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可是,人绝不能把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真理作他犯罪的保障。人得救时所受的生命是神自己的生命,这生命是恨恶罪的;基督徒若犯罪,是违反神生命的性情。

  同时必须指出,基督徒得救以后,若犯罪而不悔改,他在国度期间肯定的要受惩罚。“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五10)那称呼“主啊,主啊的人”(太七21),那“骂弟兄是魔利的”(五22),那掐住弟兄喉咙的(十八28),那不预备油在器皿里的(二五3),那把银子埋在地里的(18,25)等等,都是得救的人在国度期间受惩罚的例子。但在新天新地里,他们仍有永生。
十二
 
“有好些犹太人,为拉撒路的缘故,回去信了耶稣。”(约十二11)拉撒路没有讲过一次道,没有作过一次见证;圣经中也没有记载他说过一次话。可是人一看见他就会信主,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见证,一个活的见证,一个从死里复活的见证。我们往往注意话语的见证,而忘了自己就是主的见证。其实后者的果效远超过前者的果效。如果我们能够活出拉撒路那样从死里复活的生命,许多人看见了就要到主那里,就要信主(9,11)。
十三
 
有几个希利尼人托腓力来求见耶稣。主没有接见他们,只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十二20~24。)主没有经过死,祂是犹太人的王,不可能作外邦人的救主。唯独祂经过了死,祂才能“吸引万人来归”祂(32)。所以一听见有外邦人来求见,祂立刻就感觉到“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意即因着一粒麦子的生命经过死亡,复活而产生无数子粒的时候到了。
十四
 
“耶稣大声说…。”(十二44)主在隐藏以后(36)而又出现,向犹太人作最后一次的忠告,故而大声疾呼。十二章四十四至五十节是主向犹太人所讲之道的一个总结。从此以后,主不再向他们说什么话了。
十五
 
“你们也当彼此洗脚。”(十三14)主的宝血把我们清洗,使我们“一次永远”得了洁净(来十12)。可是我们的脚,因为日常与地接触,容易染污,所以需要自己洗脚,也需要彼此洗脚。因此我们需要把我们日常的失败、软弱、亏欠…带到神面前悔改、认罪、得到赦免(约壹一9)。有时候我们发觉弟兄有沾染污秽之处,我们也当如此。这就是“彼此洗脚”。主说,“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约十三15)


  洗脚有它属灵的意义,并且它也是按着字面去作的一个举动。提前五章十节所提到的“洗圣徒的脚”,就是指这样的举动说的。圣徒中间因着爱心和谦卑,有彼此洗脚的事。行这事的人是主所称为有福的(约十三17)。
十六
 
“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十三34~35)


  彼此相爱是主给我们的一条新命令。命令不需要我们赞成、拥护,也不需要我们研究、分析;除了我们绝对顺服之外,没有其他要求了。所以我们若不能彼此相爱,那就是抗拒主的命令了,那就是背叛主了。

  主要我们奉献,只是以神的慈悲来劝我们。主要我们爱祂,只是以祂自己的爱来激动我们。主要我们跟随祂,走上十字架的窄路,祂容许我们自己选择,自己计算代价。唯独主要我们彼此相爱,祂不是劝我们,不是激动我们,不是听凭我们自决,祂只用命令来吩咐我们。信徒彼此相爱,在主看来是何等重要的一回事!

  彼此相爱不只是主要我们遵守的一条命令,也是主与我们维持的一个见证。基督徒中间如果真有彼此相爱,那么四周的众人就要认出他们是基督的门徒,并且也羡慕作一个基督徒了。
十七
 
自从伊甸园发生那次惨案以后,人和神绝对隔绝。人没有可能再和神亲近,除非有三个主要的条件得到解决:(一)他必须先有一条正确的路,(二)他必须先认识真理,(三)他必须先有神自己的生命。地上有许多的路,可是没有一条路,是能领他到神那里的正路。地上也可以有真理,可是不能叫他认识神。地上也有各种生命,可是没有一个生命就是神自己的生命。因之,人没有可能亲近神。


  主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十四6)祂实在是路;在十字架上祂的身体被擘开,辟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使我们能以亲近神。祂实在是真理,神的真理借着祂表明出来(一17)。祂实在是生命,我们由祂也得了生命(二十31)。因之,我们一信耶稣是神的儿子,接受祂作我们的救主,我们就解决了亲近神的三个条件─道路、真理、生命─我们就能够到神那里称呼祂“阿爸,父”。
十八
 
“父就另外赐给你们另一位保惠师。”(十四16,照原文另译)“保惠师”原文是“帕拉克雷托斯”(παρ'ακλητσζ),新约圣经中共用过五次(十四16,26,十五26,十六7,约壹二1);福音书中的四次译作“保惠师”(或作“训慰师”,)都是指圣灵说的;书信里的一次译作“中保”,是指耶稣基督说的。“帕拉克雷托斯”的原意是指“一个人被招请到另一个人身旁的帮助者”。主是我们的“帕拉克雷托斯;”当我们失脚犯罪的时候,祂在父面前作我们的中保、帮助者、代求者。圣灵是我们的另一位“帕拉克雷托斯”,永远与我们同在;当我们软弱、灰心、愚昧、无知的时候,圣灵是我们的帮助者、带领者、代求者。
十九
 
“我是真葡萄树。”(约十五1)葡萄树原指神的选民以色列(诗八十8);可惜以色列人背叛神,“变为外邦葡萄树的坏枝子,”(耶二21)没有结出果子叫“栽培的人”满意,神只能把它暂搁一边。神在基督里另外召出一班子民,就是真的、属灵的“以色列人”,要求他们结出果子来满足祂。所以主说,“我是真葡萄树,”不是那棵有名无实的坏葡萄树。


  “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约十五2)这被剪去的枝子并非指那些未重生的、挂名的信徒,乃指属主、在主里面的信徒。可是因为他们不结果子,就被剪去,成为枯枝,丢在“外面”(参读太二五30),被“人”(参读太十三39,41)拾起,扔在火里烧了。这也并不指得救的人仍有可能落在地狱中永远沉沦;“剪去”乃是指枝子从此失去交通和生命的供应,成为枯干,在国度期间被天使带去受应得的惩罚。

  葡萄树和枝子正说明主与我们的关系是那么密切,不能分开的。枝子没有葡萄树,立刻枯死;葡萄树没有枝子,也不成其为葡萄树。葡萄树和枝子也说明主是我们的生命供应者,我们每个基督徒里面的生命是同一个生命,没有第二个生命。葡萄树和枝子也说明我们和主以及我们彼此都在基督里合而为一,打成一片。

  “栽培的人”所要求于葡萄树的就是结出果子。果子就是树的生命的流灵。当树抽芽、长枝、长叶、开花,都表示它生命的流露,而结出果子是它的生命最高的流露,也是最能使栽培的人得到满足。

  结果子的条件有三,结果子的程度也有三:(一)“属我”就结果子(约十五2)。“属我”是结果子的最低条件;所结的果子不一定多;也有“属我”而不结果子者。(二)“修理”就“结果子更多”(2)。凡受父管教、剥夺、修理的儿女,结果子定规比没有受对付以前“更多”。(三)“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就多结果子(5,8)。与主保持完全的交通的人就多结果子,多到一个地步,使父因此得荣耀。
二十
 
“我已将这些事告诉你们,使你们不至于跌倒。”(十六1)从本书十三章起,主将许多的事告诉门徒们:祂如何被卖;如何暂时离别他们;如何门徒们要彼此相爱;如何另一位保惠师要来;如何祂和门徒们灵里始终合一,犹如葡萄树与枝子;如何仆人不能大于主人等等。主告诉他们“这些事”的目的,就是使他们不至于跌倒。信徒们遭遇非常的事,非常容易跌倒,尤其在主来以前,“那时,必有许多人跌倒。”(太二四10)所以信徒们应该常思想主在地上那段临别赠言,好使在属灵生活中所遭遇的事都成为意料中的事,而不至于临时惊惶、失措、跌倒(约十六4)。
二一
 
圣灵“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十六8)。这是保惠师在世人心里要作的三重工作,引导他们为罪、为义、为审判忧伤痛悔,自责自恨。


  “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9)圣灵第一步的工作是使人感觉自己有罪,特别是不信的罪。这么一位创造宇宙万物的主宰,满有慈爱怜悯的神,人竟不信祂!这么一位圣洁没有瑕疵的独生子,为众人的罪舍命流血的救主,人竟不信祂!这是何等得罪神!圣灵在人心内最初步的工作,就是使他发觉不信主的罪。在五旬节的时候,彼得被圣灵充满,向众人证明那位被钉十字架的耶稣是基督,“众人听见这话,觉得扎心。”(徒二36~37)

  “为义,是因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就不再见我。”(约十六10)圣灵第二步的工作,就是使人感觉自己没有义而需要义,使人看见主耶稣是唯一的义者而接受祂。依人看来,主是一个囚犯,不能容许祂生存在天地间,必须把祂钉死在十字架上。可是在神看来,祂是唯一的义人,所以神不能不使祂从死里复活,升入高天,坐在父的右边。在地上祂没有留下遗体,世人不再看见祂了。圣灵指出主是义者的凭据是:如果主不是义者,神必不高举祂;如果主是义者,神必须高举祂。一个罪人发现自己有罪,自己没有义,自己需要义,圣灵就继续作工,催促他来就那义者耶稣基督。在五旬节的时候,“众人听见这话,觉得扎心,就对彼得和其余的使徒说,弟兄们,我们当怎样行?”当时圣灵借着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浸。”(徒二37~38)

  “为审判,是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约十六11)圣灵第三步的工作是使人感觉有罪必有审判,而且这审判已成定局,“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世界的王”是撒但魔鬼。在各各他山上,他以为他杀害了“女人的后裔”,岂知道主借着死正击伤了他的头。十字架上的主审判了撒但,正像经上说,祂“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掳来,明显给众人看,就仗着十字架夸胜。”(西二15)圣灵向世人证明,撒但已被审判,何必甘心受他奴役,何必甘心和他共受永刑?
二二
 
十七章有人认为是本书至圣所的部分。这里大祭司进入了至圣所为着会众向父神献上祷告。在这篇美丽的祷告中,我们看见主所求的是:
1
 
求父使祂得着“子”的荣耀(1),证明祂就是那逾越节的羔羊;使祂以死成功救赎;使祂借死胜过死亡;使祂升高,远超万名;使祂到了时候再来作王;使祂也能荣耀父(1~4);使祂恢复永世里原有的荣耀(5),这荣耀因为道成肉身的缘故,暂时隐藏起来。
2
 
求父使信徒:甲,在世上得蒙保守(11);乙,脱离那恶者(15);丙,“用真理使他们成圣;”(17)丁,因主的名和生命合而为一(11,21~23);戊,与祂同在天上,看见祂所得着的荣耀(24)。
3
 
求父使世人因着信徒们合而为一的见证,能够信父差遣子到地上来(21,23)。


  在大祭司的祷告中间,有四次提到信徒的“合而为一”(11,21~23)。可见主对今天留在地上属祂的人“合而为一”的愿望是何等的迫切!同蒙恩召的弟兄姊妹,如果我们再坚持门户之见、宗派精神,我们要何等的伤祂的心!我们有同一个名保守(11),有同一个生命交通(21),有同一个荣耀福分赐给我们(22),还有什么理由可以使我们分开呢?“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浸、一神,”(弗四4~6)还有什么原因可以使我们不在主里合一呢?若说对真理的看法不同吧,难道这是主所许可的理由么?主的心意是要我们先建立那完整的身体(没有“分门结党的事”),然后“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13)。亲爱的弟兄姊妹,自己的成见,人的遗传和情感,和主那个迫切的愿望,都摆在我们面前,我们要成全那一个?

  不只主等着我们,四围的众人也等着我们,好叫他们因着合而为一的见证,知道神差遣了祂的独生子到地上来作救主。
二三
 
“耶稣一说我就是,他们就退后倒在地上。”(约十八6)兵丁、法利赛人的差役、祭司长、以及犹大退后倒在地上,并不是一件偶然的事。请注意“一说”。等到主一说“我是”(直译),他们立刻退后倒在地上。主说的“我是”和他们的行动有关。原来“我是”就是耶和华神自己宣示的称号。祂曾向摩西说,“我是那‘我是,’”又叫他向以色列百姓说,“那‘我是’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出三14,直译)主在本书所说的“我是”不是普通的“我是”,与下文八节所说的“我是”不同。这里主说的“我是”,就是宣告祂的神格,祂就是耶和华神。在仇敌面前,祂这么一次的宣告,带着极大的威力,没有人能在祂面前站立得住。这更证明除非主自己愿意把自己交出来,没有一个人能把祂钉在十字架上。
二四
 
在彼拉多面前,主始终承认祂是王,是犹太人的王,可是祂必须指出祂的国是属灵的,不是属地的。注意祂所说的“只是现在我的国不属这世界”(十八36,末句中文和合本圣经漏译“现在”),意思是到了将来的国度时代,主的国才来在地上。那时天使要宣告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祂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启十一15)
二五
 
主受审判,罗马的巡抚彼拉多三次宣告说,“我查不出祂有什么罪来。”(约十八38,十九4,6)彼拉多的夫人警告她的丈夫说,“这义人的事,你一点不可管。”卖主的犹大坦白说,“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太二七19,4)同时钉十字架的强盗作见证说,“但这个人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站在十字架对面的百夫长惊叹说,“这真是个义人。”(路二三41,47)这些人都证明主是无辜的,祂的死是无罪的代替有罪的受审判。
二六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主复活了(约二十1)。主复活必须在七日的第一日,因为这一天是一周的开始,是一个新的起头。旧约献初熟的庄稼,和五旬节献新素祭,都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利二三11,15~16)。那就是预表基督的复活和教会的产生,都在新的日子中。所以圣经又称七日的第一日作第八日。前面的七日乃是旧造,到了第八日,就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这就是以色列人在第八日受割礼所预表的。在旧约中,神注意第七日;到了新约,就注意第八日。所以教会在七日的第一日聚会擘饼(徒二十7)。同时,主复活是在这一日的清早,那也是说,完全是新鲜的。


  主复活了,按献初熟的预表,应当立刻把这个新鲜献在神面前。但是在这里有一个抹大拉的马利亚,因着找不着她所爱的主,一直站在坟墓外面哭,主就只得先向她显现,安慰她破碎的心。这给我们看见,能碰着并认识复活之主的,还不在人的知识有多少,乃在人对主的爱是如何。马利亚因为专心爱主,心里只有一位“祂”(约二十15),所以就得以首先看见复活的主。但愿我们向主都有这一个爱!
二七
 
主向门徒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二十22)信徒受圣灵是有两条路线:(一)圣灵住在人心里,(二)圣灵降在人身上。前者是当人得救的时候领受的,后者是当人得救以后追求而得的。前者是指圣灵的印记(弗一13),后者是指圣灵的浇灌。前者和生命有关,后者和能力有关。


  这里的“你们受圣灵”,是指圣灵住在人心里,是本书十四章至十六章中所应许的圣灵。五旬节的“好像一阵大风吹过,…又有舌头如火焰…落在他们各人头上”(徒二2~3),是指圣灵降在人身上,是路加二十四章四十九节所应许的圣灵。

  有人以为这里只是五旬节的预表,其实并没有圣灵赐下来。这是错误的看法,因为主在这里绝不会以演剧式的姿势对他们说,“你们受圣灵,”而不赐给他们圣灵。也有人以为主尚未升天,圣灵不能被差遣,除非主升天,圣灵才被差遣,因此可以断定这里只是一个预表,并没有圣灵降下来。可是从本章十七节看来,主向马利亚显现以后,曾升天见父,作复活的初熟果子的供献。

  门徒们此时受了圣灵,才能有五旬节以前的“同心合意…恒切祷告。”(徒一14)
二八
 
“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约二十23)这不是说主在这里授权给教会中某等特种品级的人有赦免罪的权柄。从上文二十二节看来,很明显的主是说,那些接受圣灵的人有赦罪、留罪的权柄;因为他们受了圣灵,就有分辨的能力,能够看出谁是真悔改,谁是假悔改。当然前者得到赦免,后者得不到赦免。彼得被圣灵充满,曾在撒玛利亚的西门身上执行过这样的权柄(徒八20~23)。保罗被圣灵充满,曾在以吕马身上也使用过这样的权柄(十三4~12)。今天许多信徒因着圣灵所赐的感觉,能够分辨一个罪人因着真正的悔改和相信,他的罪定规已经得到神的赦免。
二九
 
约翰写本书到二十章是一个结束(30~31),似乎他可以搁笔,宣告工作完成。可是很希奇,他在圣灵引导之下,又写了第二十一章,记载一些不能遗漏的事。


  彼得自从三次否认主以后,虽经痛悔,可是心里面总是存着一些自卑的感觉。主,诚恐彼得听见主复活,更加觉得羞愧,无颜与主再见,所以在姊妹们面前特别提起彼得的名字,嘱咐她们带信息给他,约定在加利利相见(可十六7)。主诚恐在加利利的会见过迟,所以又在复活那天单独的向彼得显得(路二四34,林前十五5)。彼得可以从主得到安慰,可以感觉到他的罪已蒙赦免。可是一想到他的胆怯,他的不忠,他的亏欠,越觉得从此之后他是再不配谈到工作和事奉了。他觉得他的前途完了,还是回到加利利去打鱼吧。因此主特意赶到提比哩亚海边去找他,把“喂养我的小羊”、“牧养我的羊”、“喂养我的羊”的责任委托他。

  哦,你这不肯放我的爱,

  疲倦的我今息于你;

  我将余生还你若债,

  好使它在你这深海

  能以更为丰溢。

  ─诗歌选本第二百零九首(参今三三二首)

  喂养和牧养的条件,不是知识、口才、能干、钱财,乃是“你爱我么”的爱。尤其是那“比这些更深”的爱(约二一15~17)。

  主三次提到羊,祂都很郑重地声明说,“我的”羊(15~17)。主绝不容许人偷祂的羊。

  主要彼得学习一个更深的功课,就是:如果彼得要爱主,就得爱主的羊。爱主就得爱他的弟兄。
 
 
钥字和钥节
 
钥字:(一)“信,”(三16,六47)(二)“生命。”(一4,六33)
 
钥节:
1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三16)
2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二十31)
 
 
分析
  本书根据内容可以分作五大段:神的儿子的介绍、神的儿子公开的工作、神的儿子在门徒中间的工作、神的儿子受难、神的儿子复活。
 
 
神的儿子的介绍(一章)
 
道成肉身(1~14)。
 
施浸约翰的见证(15~36)。
 
门徒们的见证(37~51)。
 
 
神的儿子公开的工作(二至十二章)
 
水变酒的神迹(二1~12)。
 
逾越节期间的工作(二13~25)。
 
与尼哥底母的谈话(三1~21)。
 
施浸约翰最后的见证(三22~36)。
 
在撒玛利亚的工作(四1~42)。
 
在加利利的工作(四43~54)。
 
毕士大池边的神迹(五1~18)。
 
关于子是生命的源头的谈话(五19~47)。
 
变饼的神迹(六1~15)。
 
履海的神迹(六16~21)。
十一
 
关于子是生命的粮的谈话(六22~71)。
十二
 
住棚节期间的工作(七1~八1)。
十三
 
对行淫妇人的审判(八2~11)。
十四
 
关于子是光的谈话(八12~59)。
十五
 
治愈生来瞎眼的神迹(九1~41)。
十六
 
关于好牧人的谈话(十1~21)。
十七
 
修殿节时的谈话(十22~39)。
十八
 
在约但河外的工作(十40~42)。
十九
 
使拉撒路复活的神迹(十一1~45)。
二十
 
法利赛人和祭司长的阴谋(十一46~57)。
二一
 
末次逾越节期间的工作(十二1~50)。
 
 
神的儿子在门徒中间的工作(十三至十七章)
 
洗脚的榜样(十三1~17)。
 
被卖的预告(十三18~30)。
 
临别赠言(十三31~十六33)。
 
大祭司的祷告(十七1~26)。
 
 
神的儿子受难(十八至十九章)
 
被卖(十八1~11)。
 
受审(十八12~十九12)。
 
被钉(十九13~42)。
 
 
神的儿子复活(二十至二十一章)
 
向马利亚显现(二十1~18)。
 
向门徒们显现(二十19~23)。
 
再向门徒们显现(二十24~31)。
 
在提比哩亚海边向门徒们显现(二一)。


  附录: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

  ──四福音的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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