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召会的建造与治理(一)-成全圣徒
读经:弗四11~16
弗四11~16,是圣经里相当重要,并且相当难领会的一段话。我们若要知道怎样治理召会,并如何在召会中事奉,对这一段圣经就必须有透彻的认识。首先,我们需要把从前对治理召会所有的天然观念,全都放弃。我们每个人作事情,差不多都有一套天然的观念,认为事情该怎样进行,该怎样作。当我们来治理召会时,也自然有一套观念,认为要怎样行,怎样治理才恰当。这些观念可能是我们自己想出来的,也可能是从别人那里接受来的。不论如何,那些观念总归都是传统、天然的,都得摆在一边;同时,我们都得进到神的话语里,看看怎样治理召会,怎样在召会中事奉。
 
以弗所四章中基督身体的建造
弗四11~16这段话,虽然不容易研读,但其中的结构,却是相当清楚。保罗说到基督复活并升天之后,产生了召会,就赐下一些有恩赐的人。这些人就是十一节所说的使徒、申言者、传福音者、牧人和教师;主把这些人赐给召会当作恩赐。召会的产生,乃是根据基督的复活和升天;但这位升天的主要在地上产生、建造召会,还需要借着一班有恩赐的人。我们需要将四章的话,和一章连起来看。一章末了给我们看见,因着基督的升天,召会产生了(弗一22~23)。四章接着给我们看见,基督升天之后,乃是借着把各种有恩赐的人赐给召会,在地上产生、设立、建造召会。
五旬节那天有一幅清楚地图画。这位死而复活的主升天以后,坐在荣耀的宝座上,召会乃是从祂而生。元首在天上,不是直接产生召会,而是借着地上的十二使徒,以及使徒行传中的一百二十人(徒一15二1~4)。除了这些人之外,必定还有好些传福音者、牧人和教师。这位元首基督把一些人装备起来,当作恩赐赐给召会;接着,就有三千人、五千人得救,成了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徒二41徒四4)。这给我们看见,元首乃是借着使徒、申言者、传福音者、牧人和教师等有恩赐的人,产生出召会。一面,召会是从元首产生出来的;另一面,召会也是从元首“间接”产生的。元首必须经过这些有恩赐的人,才能产生出召会。
元首基督赐下有恩赐的人,为要成全圣徒(弗四11~12)。国语和合本在弗四12,是翻作“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按照这节的翻译,有人认为“各尽其职”是指十一节有恩赐的人,在成全圣徒的事上各尽其职;并非指有恩赐的人成全圣徒,使圣徒们各尽其职。这是一个很大的争议。天主教的人可能认为,这是指有恩赐的人起来各尽其职,以成全圣徒;因为天主教里有教皇、主教、神父、修士等,各尽其职来建立他们的教会。按照国语和合本的翻译,的确有这两种讲法。“各尽其职”若是指着那些有恩赐的人,那么天主教的制度就是对的。事实上,国语和合本的翻译,乃是偏重圣徒各尽其职;因为十六节接着说,“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所以很显然的,“各尽其职”不是指那些有恩赐的人,乃是指圣徒说的,因为圣徒就是身体里的百节。
根据这一段圣经,可以说,工人不能代替圣徒事奉。有些召会长年以来,都是工人在那里代替事奉;虽然那些召会脱离了公会的立场,但几位同工顶替圣徒,作了一切事奉的事。我们都知道,浸信会里有牧师、传道人、长老和执事等;但大体说来,所有的事奉几乎都操在牧师和传道人手中。好比学校的董事会,当学校有特别的事情时,才把董事们请来开会;学校主体上的事,平常多由校长和教员处理。在更正教里,牧师和传道人就等于学校里的校长和教员;长老们和执事就等于学校的董事会。然而,圣经的启示却不是这样。元首将一班有恩赐的人,当作恩赐赐给召会,这班人不能代替圣徒事奉。所以,同工们都必须在主面前清楚看见,他们不能代替圣徒事奉。
原则乃是,同工们在各地的服事,不能代替圣徒事奉;元首将有恩赐的人赐给召会,并非要他们代替圣徒事奉。他们的工作乃是把召会作到一个地步,使召会中的每一个人,都起来事奉。他们不是代替,乃要成全,使圣徒各尽其职。在此,我们要看见,由元首基督那里,打发了一班有恩赐的人建立召会,成全圣徒,为使原本不会事奉的人,个个都会事奉;原本不会作的人,个个都会作。所以,弗四12说,“为要成全圣徒,目的是为着职事的工作,为着建造基督的身体。”这节包括了有恩赐之人的工作,和信徒各尽其职的果效;也包括了有恩赐之人成全圣徒的目的,以及圣徒各尽其职而有的果子。这两层事奉合起来的结果,就是基督的身体。
那些有恩赐的人,作工成全圣徒,结果有的圣徒成了长老,有的作了执事;他们乃是有恩赐之人作工产生出来、成全出来的结果。主所直接差遣、打发的,乃是十一节里那些有恩赐的人。这些使徒、申言者、传福音者、牧人和教师,在召会里作工,为要成全圣徒,使人人各尽其职。比方传福音者作工,得着信徒作为召会建造的材料。有了材料之后,就需要牧人和教师,作牧养、教导的工作,使这些材料成材;就是使信徒们,能在召会中有事奉。所以,这些有恩赐的人,乃是集合起来整体配搭,叫圣徒得成全,能各尽其职。信徒们得着成全以后,在生命里长进,其中有的人可以作长老,就设立他作长老;有的人对召会的事关心,喜欢服事圣徒,就设立他作执事。这样,借着有恩赐的人,成全圣徒各尽其职,结果便叫基督的身体得着建造。
基督的身体得着建造,乃是双重工作的结果:一重是有恩赐之人工作的结果;一重是圣徒们被成全的结果。有恩赐之人工作的结果,可以说不是直接的;圣徒们得着成全的结果,才是直接的。基督身体的建造,一面需要有恩赐之人的工作,一面需要圣徒们各尽其职。这两面工作的结果加起来,才是基督的身体。元首基督将有恩赐之人赐下,这些有恩赐之人,就在召会中成全圣徒发挥功用,各尽其职,结果就使基督的身体得着建造。就基督身体的建造而言,有恩赐之人所作的是间接的,圣徒们所作的才是直接的。
 
有恩赐的人不代替圣徒事奉
真正蒙主呼召作工的人,不能代替圣徒事奉;他们只能成全圣徒,不能代替圣徒。所有的长老和执事,都该是直接事奉神的,不能站在被人代替的地位上事奉;他们都是直接建立基督身体的。所谓的工人、有恩赐的人,乃是去作成全长老、执事、以及众圣徒的工作,叫他们会事奉,并且各尽其职,以建造基督的身体。就基督身体的建造来说,有恩赐的人所作的是间接的,不是直接的;长老、执事和众圣徒,才直接建造基督的身体,使身体在爱里把自己建造起来(弗四16)。在以弗所四章这段话里,从十一节开始,直到十六节末了才有句点,含示其中所表达的意思,到十六节才完成。
当同工们被差遣到各处作工时,应该认识在召会里对神的事奉,乃是圣徒们自己的事;同工们是受神差遣,作成全的工作,使圣徒们能事奉、肯事奉,并且使他们的事奉有分量,以建造基督的身体,结果就能使身体在爱里把自己建造起来。不是使徒、申言者、传福音者、牧人或教师直接建造基督的身体,乃是身体在爱里把自己建造起来。
当召会要往前时,各处圣徒都会要求同工们前去帮助。现在,我们众人里面都当清楚,同工们到各处去,不能在任何召会中作代替事奉的人,只能成全圣徒来事奉。这里的分别太大了。所有蒙恩并清楚站在工人地位上的人,都得看见,他们不能代替圣徒事奉神。事奉神乃是圣徒的事,而蒙召的工人,乃是教导、成全圣徒,使不会事奉的会事奉,不肯事奉的肯事奉,没有事奉成分的有事奉的成分。有恩赐的人完成这个工作之后,当地召会的事奉,就是圣徒们的事,他们必须建造自己所在的地方召会。
现在,我们都当清楚,治理召会、服事召会的人,就是作长老和执事的人。他们不该盼望同工代替他们事奉。比方,在南部若是有一个工作中心,有几位同工前去帮助,南部的弟兄们里面不能松一口气,觉得有人来接这个担子了。若是你们里面有这个盼望,表明你们不懂什么叫作治理召会。一九四六年夏天,我到了江南,首先在南京讲道,就曾正正式式的告诉弟兄们,千万不要以为我来了,他们的担子就可以轻松。我乃是带着满身的重担,要卸在他们身上;我越作工,就越加增他们的负担。我并非受差遣替弟兄们背担子,减轻弟兄们的重担;我乃是把担子加在他们身上。
没有一个长老、执事该认为,同工们来到他们中间,他们的担子就可以卸到同工身上。若是高雄召会有八十斤的重担,同工们到那里,住了两个月以后,反而应该加重他们的重担到一百二十斤。若非如此,我们的路就还是没有弄清楚。我们要清楚,召会直接的事奉,乃是借着召会里的圣徒,其中包括长老、执事。那些有恩赐的人,奉差遣到各处召会,不是代替圣徒事奉,乃是成全圣徒事奉,让众人各尽其职,直接建造基督的身体。基督身体的建造,自然包括了有恩赐之人所作的,但更重在圣徒们直接的建造。我们永远不要认为,工人到任何地方,能够代替那里的圣徒事奉。
在召会中,长老该作长老的事,执事该作执事的事,同工们不能代替长老和执事来事奉。同工们只能受托付,成全圣徒、长老和执事,使他们起来事奉。如果你是受差遣去成全别人事奉,你就不能代替他们,只能成全。如果你是召会中的长老、执事,你不能盼望有什么工人来代替你事奉,你必须受成全,起来事奉。我们都必须清楚这事,并抓牢这原则。
 
达到信仰上并对神儿子之完全认识上的一
弗四13说,“直到我们众人都达到了信仰上并对神儿子之完全认识上的一,…达到了基督丰满之身材的度量。”这里是说到,有恩赐的人在圣徒身上的工作;他们成全圣徒,直等到众人都达到信仰上并对神儿子之完全认识上的一。这里的信仰不是动词,乃是名词,指目的物。成全圣徒是要叫圣徒们达到信仰上并对神儿子之完全认识上的一;这是很重大的话。现今的基督教并没有一,有长老会、浸信会、安息日会、路德会、信义会等,明显的不归于一。虽然他们都说他们的宗派是根据他们的信仰,但今天基督教各公会之所以不同,便是因为信仰的不同。
主的话是说要成全圣徒,使其达到信仰上的一。然而,今天在基督教的各公会里,他们的信仰是不是一呢?有的信受浸,有的信受洗,有的信主日聚会,有的信周六来聚会,都有很多的分别。如此,众人怎能达到信仰上的一?一位弟兄可能从圣经读出,周六安息日聚会比主日聚会有道理,就重重的交通这点。另一位弟兄可能说,圣经里有主日,无论如何在新约里,应该要有主日聚会。两个人一直争,争到末了,就分成两派:一派主张在主日聚会,一派主张在周六聚会。我们该如何才能达到信仰上的一呢?这全在于我们对“信仰”的定义。
弗四13,保罗不仅对圣徒们说,也对十一节里那些有恩赐的人说,众人都要达到信仰上的一。国语和合本翻作:“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这节在希腊文里,“认识神的儿子”之前,有一个“并”字;所以,应该是:“我们众人都达到了信仰上并对神儿子之完全认识上的一。”接着,还要达到长成的人。若是我们的亮光只停留在片面的真理上,是无法达到信仰上的一。达到信仰上的一,只能在神的儿子身上。我们里面若真认识神的儿子,守主日或守安息日,对我们就都不成问题。罗马十四章说,“有人断定这日比那日强,有人断定日日都一样,只是各人自己的心思要坚信不移。”(5)犹太人问主耶稣关于干犯安息日的事,主回答说,“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太十二8)实在说,不是安息日的问题,乃是“主”的问题。
弟兄们要治理召会,首先必须看见一个大的东西,那就是基督。我们唯有以基督为中心,专注在祂身上,我们才能达到信仰上的一。只有在神的儿子身上,我们的信仰才能是一。当我们一离开这个中心,立刻就不一了。请我们切切记得,越把中心─神的儿子基督,抓得牢的人,越没有问题;越没有抓住中心的人,问题越多。正如一个车轮,如果从轴心看,只看见一个点;若是从外圈看,则有许多点。如果我们真认识神的儿子,就没有什么可争的。这个认识不在于我们头脑的领会,乃在于我们生命的长大;这个认识不是心思的,乃是经历的。所以,弗四13接着说,“达到了长成的人,达到了基督丰满之身材的度量。”从这节我们可以看见,这里的认识,乃是因着长大成人、满有基督丰满之身材的度量而有的。
一九三五年我在烟台,曾遇见一位弟兄,在鲁东一个地方聚会。那里的聚会原本聚得很好,到了一九三五年,却发生了难处。有的弟兄认为,所有的信徒都要经过大灾难,才能被提;有的则说,是先被提,再有大灾难。他们引发了争论,有人赞成灾前被提,有人赞成灾后被提。他们的聚会原本有将近五、六十人,争辩到最后,来聚会的不到十人。于是,他们有人来与我交通。我对他们说,若是我们的争论,不能叫人更认识基督,还是把这个争论留到将来吧。即使我们把“被提”争对了,人不认识基督,又有什么用?若是我们认识神的儿子,也经历了神的儿子,关于灾前或灾后被提的预言问题,对我们就无足轻重了。圣徒们在信仰上的一,不在于这些事上。圣徒们在信仰上的一,乃是在神的儿子身上,在基督身上。
弟兄们在召会行政、管理的事上,必须抓牢这点,只要和神的儿子─基督不抵触的,怎样实行都可以。我们若看见这个大原则,就不会争论了。我们所以争论,乃是因为在大原则上,我们看得不够。比方弟兄们谈起一个问题,有的人主张要对付,有的人主张要看见;我们若是以基督─神的儿子作准则,看得大一点,就都没有问题。所有的问题,都发生在对神的儿子不够认识,不够看见。比方,我站在这里,从前面看有口、鼻、双眼、双耳,从后面看,什么也没有。从前面看和从后面看的人,若就着他们所看见的论到我,必会争论不休。这是由于他们所见到的并不完全。我们所有的争论,都是因着对于神的儿子看见得不够。安息日的问题,不单是在安息日上,乃是要根据我们所看见的神的儿子。我们若认识什么是神的儿子,什么是祂的生命,这个问题就解决了。同样的,对于需不需要受浸的争论也是如此。我们越看见神的儿子,就越清楚要不要受浸。凡是真看见神儿子的人,就不会有自己的主张和坚持。
对于姊妹们蒙头的问题,也是如此。若是姊妹们真认识神的儿子,不必讲蒙头的道,她们祷告时,就自然而然会蒙头。从经历上我们发现,当弟兄们劝姊妹们应该顺服,甚至引用哥林多前书说明,不蒙头就是不顺服,这个方法并不管用。然而,即使这个方法奏效,那样的蒙头也毫无价值。若是有一天,姊妹们真正在里面看见了神的儿子,真正碰着了那位荣耀的主,不需要弟兄讲蒙头的道,她们自己就会蒙头。所有信仰上的一都在乎对神儿子的完全认识。
再比方说,我们现在很清楚召会就是召会,什么名称都不该有,不该有所谓的路德会、卫理会、长老会、浸信会、或安息日会等;因为没有一个召会能大过基督。然而,当你碰到卫理会的人,你对他说,召会不能将任何名称加到基督身上。你这样劝他,他能不能与你同心?不能。即使能,那样的同心也没有价值;有时,可能还会有更坏的结果,就是你和他争论,引起了他的反感,那就更没有价值。
这样,我们如何达到信仰上并对神的儿子之完全认识上的一呢?请记得,若是我们认识那位荣耀的主够多,让祂在我们里面有够多的地位,我们与卫理会的弟兄来在一起时,里面就会满了基督,满了神的儿子。我们绝不会谈论卫理会,也没有工夫谈其他的会,我们只会交通我们所看见的宝贵基督,祂在我们里面成了荣耀的盼望。当我们这样分享时,“卫理会”就会从那人里面出去。我们无须劝人把卫理会丢掉,他自然会丢掉。因着我们认识神的儿子,自然就能把人带来认识神的儿子,使他和我们一样。
你我必须看见什么叫作中心,并且到中心去。当我们在中心时,无须与人谈论一,我们与人就是一。受浸不是我们的主张,蒙头不是我们的道理,脱离宗派也不是我们的信条;我们只有一个中心,就是神的儿子─基督。达到信仰上的一,就是对神儿子之完全认识的一。这样,在经历中我们能够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
 
认识神的儿子,才能治理召会
有一件事我们必须抓牢,就是在事奉神的事上,必须以认识神的儿子为中心。在个人的追求上,也是如此,并要带领别人注意、认识这一个。此外,没有别的事我们可以作为根据,来与人争执。若是今天在召会中,有一位弟兄一直主张不必受浸,只要受洗就可以,你该怎么办?这是召会治理的问题。如果你的回答是:“将这件事带到主面前。”这样的答案太普通。如果你向他陈明受浸的意义,也只是解决细则的问题,并没有碰到原则;你应该带他认识神的儿子。我们必须察觉所有的主张、争辩,不过是外面穿的一件衣服,里面总归是对神的儿子认识不够。
我们都得承认自己对神的儿子认识得不够;所有的意见、看法、主张,都是因着不够认识神的儿子。若是一位姊妹主张不要蒙头,千万不要和她辩论,因为没有用处。从她的话语和她的灵,我们可以摸着她满了己,并且不懂什么叫作神的儿子在她里面作生命,也不懂什么叫作把自己交给神的儿子。当有一天,她肯把自己交给神儿子的时候,不必人劝她,她祷告时自然就会蒙头。神的儿子乃是一切问题的答案。
若是有一对夫妻吵架,闹到你跟前来,你当怎么办?最好不要摸他们的是非。我们都必须看见,这对夫妻若是进一步认识神的儿子,定规不会如此吵闹。所以,我们不必劝弟兄,也无须劝姊妹,那是没有用的。我们唯一能作的,就是进一步帮助他们,认识那位作他们生命之神的儿子基督。神的儿子是一切问题的答案,也是一切问题的解决。所有的难处,都在于对神的儿子不够认识。
所以,要治理召会,就必须认识神的儿子,并且被祂充满,达到基督丰满之身材的度量。若是这样,当我们来治理时,在我们里面的基督,就是治理召会的道路,也是治理召会的方法和法则。我们该如何治理召会,全在于我们认识神的儿子有多少。不认识基督,不认识神儿子的人,就难得能带领人认识基督,认识神的儿子。我们若不能把人带到这个中心,就没有法子治理好召会。
如果有两位弟兄争论,来到你面前,一个说主日对,一个说安息日对,你该怎么办?你不能说,的确是主日对,安息日差太多了。这在道理上也许很对,但你若这样治理,这样处理圣徒间的事,不仅基督没有了,神的儿子没有了,甚至召会的灵和生命也没有了。你若认识神的儿子,认识基督,你就会站在这两个人当中,把他们都从自己坚持的那个极端,带回到中心,带回到基督这里。你必须带他们认识神的儿子;在此才有召会的实际,才有召会的内容。
治理召会的基本条件,在于我们对神儿子的认识,对基督的认识。请记得,若不是达到信仰上的一,圣徒们迟早会有不同的看法。当有不同的看法出现时,我们用什么治理呢?是让众人讨论呢,还是讲道理给他们听?这些都不是治理。唯一的路,就是认识基督。
关于认识基督这个点,我们无法临渴掘井,而要在平日就学习认识基督,认识神的儿子。使徒保罗说,“直到我们众人都达到了信仰上并对神儿子之完全认识上的一。”这意思是,他已经实行这件事,已经在那里了,所以他能帮助别人。
在哥林多前书中,我们看见在哥林多召会里有争论,也有问题。他们有的人注意神迹,有的人注意智慧(一22)。然而保罗说,我们却是传扬钉十字架的基督(23)。似乎哥林多人什么都懂得,但保罗却只知道基督并祂钉十字架(二2)。到了十三章,保罗说哥林多人即使什么都有,若是没有基督,仍是鸣的锣、响的钹(1)。保罗乃是以基督和十字架,来解答问题。保罗讲理,也讲复活(十五);对于错的道理,他用对的真理对付。然而,他解决召会的难处,不是以道理,乃是以基督;这是个很大的原则。我们的难处,在于我们对基督认识不够,经历不够。只有在对基督的认识和经历里,才有召会的治理。
« 第三篇 »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