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召会组织的原则(一)
 
是生命的
召会的组织是实在有的,但这个组织是长出来的。无论说召会是一个身体,或者说是一所房屋,都是长出来的。因为这一个身体的组织,是生命的;这一个房屋的组织,也是生命的,是活的石头长在一起的。所以,召会不是没有组织;召会绝对有组织,只不过召会这组织,乃是生命的。这不能用道理来研究,乃要用生命的事实来证明、来试验。
若是这里有位弟兄作了长老,这位长老定规是组织的;若不是组织的,就是非法的、不合法的。召会中的一位长老被兴起、被设立,这在神面前乃是个属灵的组织。若是这位弟兄作了长老,既不能从别人得着生命的供应,也不能叫别人得着生命的供应,这个组织就是人为的组织。然而,若是这位弟兄作长老,是生命长出来的,他不仅能供应别人生命,也能从别人得着生命的供应。在这个组织的事实里,就有那个内在生命的实际作内容。所以我们不能照着外表说,有长老就是组织,这个长老的组织是不对的,这样的说法并不准确。
从前在中国大陆各地的召会中,有些地方召会的长老,你一想到他作长老,你里头就感觉死亡;什么时候你看见他在那里作召会的事,你就碰着死亡,没有生命的供应。那纯粹就是外面的一个组织,按原则说,就是天主教、更正教,并不是圣灵作的。圣灵在圣徒中所配搭出来的长老,他那个人和他的职分,他那个长老的职分,长老的地位,定规能叫人感觉生命。若不是从生命里长出来的,而仅仅是外面组织上安排出来的长老,连他自己都会感觉没有生命,是死的,不是活的。
召会不是没有组织的,召会有组织,但这组织是在生命里的。召会的组织是生命的,好像身体的组织是生命的一样;因着是生命的,所以是一个生机体。所有为主作工的人,都要当心,不要以为自己是工人,就能按照圣经设立长老,设立执事,安排人服事;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原则上,一个作主工、受主差遣的人,就是一个使徒,可以在召会中安排长老;但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也不过是人的组织,和更正教那死沉的光景没有两样,不过是在一个死的规条和字句里。所以凡是作主工的人,无论到那里帮助地方召会设立长老,安排执事,都必须在主面前谨慎、认真的寻求,看看这位弟兄作长老、作执事,圣徒们能得着生命的供应吗?召会能得着生命吗?同时,这位弟兄自己能不能从召会得着供应?这是非常准确的试验。
每一位作长老的人,都要到神面前郑重地审查自己:“我今天在这里作长老,在这里服事、治理召会,我能摸着生命的供应吗?我能给人生命的供应吗?”若不能,弟兄们,你的地位错了,因为你里头没有生命。身体上任何一个肢体,只要他的地位是对的,他里面必定有血轮流通,他定规把血轮供应给别人,也定规能从别人接受血轮的供应。好比你的地位对不对,你自己很清楚,因为你的地位一对,你里头必定是活的,这个“活”是你知道的。所以在事奉的事上,是不能与别人争竞的。你不能说,你蒙恩十五年,他蒙恩十四年,他比你晚一年,结果他在召会中有重要的地位,所以你也要和他一样。这是不正确的。
我们要知道,召会中的地位都是活的,是生命长出来的。我们若想和别人竞争,要跑到别人那个地位上,那就是死的。譬如一个弟兄站起来说话,他的说话没有守住他的地位,结果你在那里听的时候,虽然说不出一个所以然,但你里面觉得很不舒服、很不妥当,那就是因为他那个话语不是出于灵的。这种情形就是死的,没有生命,不是长出来的。
到底一个事奉的安排对或不对?到底这些人该不该作执事?到底这位弟兄该不该负责带领事奉?这都不能凭外面来定夺,而是有一个严格的试验。作长老也罢,作执事也罢,作家负责也罢,作排负责也罢,都该到神面前去试验。这是没法和人竞争,也是没法比较的;只有一条路,就是服在元首之下,这乃是蒙怜悯的路,也是蒙恩的路。
若是有弟兄被设立为长老或执事,我们就要对主说,“主啊,赞美你设立我的弟兄,使用我的弟兄,虽然他比我幼嫩,我得救十年,他才得救四年,但我敬拜你,因为你是元首,我是一个肢体。”这才是蒙恩的路。在召会中没法比较,更不能竞争,因为设立的乃是神,建造的乃是基督,里头的故事全数是生命,并不操在人的手中。
凡出于生命的,人没法操纵。有生命那个事实,就有那个东西;没有生命那个事实,就没有那个东西。无论是弟兄或姊妹,在召会事奉里活动,只要是在生命里,立刻大家都会有感觉;若不是,众人里面也都会觉得。不仅众人觉得,连他自己也会觉得;他是在生命里,或是在和别人竞争,他都知道。
神的儿女在事奉上、在配搭上,若不在生命里,就会比较;说得重一点,就都是在比赛。我们不能因为召会里有组织,就忽略了生命;一忽略了生命,召会就不是生机体,而是一个死的东西,这是很可怕的。因此,我们所有作工的弟兄都得当心,不能伸出我们的手,随便安排一个人;那是作不得的,也不是我们该作的。若是有一位所谓的同工说,“我是作工的人,为什么不能设立长老?”他这句话一出来,就显明他不能设立长老,因为这句话就证明他不在生命里。长老是在生命里长出来的,连那个设立都是生命的。不只是长老,就是一个执事,或一个排负责,我们安排他们时都得当心,要一直察验,是摸着生命,还是摸着死亡,是生命的,还是组织的。这是一件严肃的事。
我们中间应该有配搭、有安排,也就是应该有组织;但那不是仅仅一个安排、一个配搭、一个组织,而是生命的长大,是生命长出来的结果。为着召会中所设立的长老或执事,我们该低头敬拜说,“主,召会中有几位弟兄长出来了,是你丰富的生命,在召会中长出这几位长老,长出这几位执事。主,我们敬拜你。”这是何等的甜美!
所以严格来说,不能摸着或不会摸着生命感觉的人,都没有资格,也不配去设立长老。那是危险的事,是作不得的事。不要以为情形很乱,没有人照管,所以你就来管吧。要知道,若不是出于生命的,你来管就是乌撒的手,结果是死亡(撒下六1~7)。不是情形乱不乱的问题,而是你来服事、安排或配搭时,你里面有没有摸着生命。我们总要以生命作试验。召会从事实一面,的确有配搭、有安排、有组织,但这都必须在生命里。
 
是神的主权
召会的组织是生命长出来的,而组织上的安排,完全是神的主权。今天在召会中,神的主权就是圣灵。圣灵是神的主权,圣灵是神的权柄。任何事奉上的安排,一面要用生命来试验,一面也要用神的主权─圣灵来试验。一位弟兄作长老,我们就要问,在这位弟兄身上有没有圣灵的权柄?在这位弟兄作长老的事上,圣灵能掌权吗?在这个设立或安排里,有没有神的主权?是人的主权呢,还是圣灵的主权?
有时,神给我一个托付,要在某个召会中设立长老。这时,我最怕的一件事,就是在那件事上有我的主权,在那件事上我得罪了神的主权。我不怕我所安排的错了,但我怕那个安排是我的主权,不是神的主权。这样的事,是我们所能知道,所能感觉得到的;因此,我们必须提防。
召会的组织是一个生命的故事,也是一个主权的故事。谁在这里作主呢?是人还是圣灵?是你我还是神?这是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如果是人在这里作主,请记得,那就是罗马天主教的原则。必须是圣灵作主,主权必须操在圣灵手中,那才是召会。所以,我们作工的人和各地事奉的人,都得查问自己,这些配搭的主权是操在谁手里?不仅前面带领的弟兄要问,这个主权是在谁手中;即使是学习服事的人,他在顺从前面弟兄时,也得问他那样的顺从,是顺从人还是顺服神。如果只是顺从人,服人的权柄,那么那个顺从也是错误的。
换句话说,在召会的组织里,或在召会的配搭里,不只作权柄的人要当心这个主权的问题,连服权柄的人也得当心这个主权的问题。如果你是一位年长弟兄,作代表的权柄,你要问自己说,那是圣灵的主权呢,还是你的主权?如果你是一个服权柄的人,你要问自己,是服人的权柄呢,还是服圣灵的权柄?这不是一个太难的问题,而是我们能感觉得到的。若我们是服圣灵的权柄,我们里面会感觉有生命的供应;若是服人的权柄,我们立刻会感觉和身体脱了节,感觉死亡。这该是我们能分辨的。
盼望我们都看见,召会的组织里有一个成分,就是神的主权。若是人因着我而服我的权柄,或者我因着人而服人的权柄,都是错的。作权柄的和服权柄的讲究,都在于神的主权。为什么我服那位姊妹?因为我知道在她身上有神的权柄,有神的主权。我蒙过怜悯,学过功课,知道在召会里有其等次,有其建造;我知道这位姊妹是神设立在我上头的,我没有话说。这一种的服权柄,是能摸着生命,摸着主的同在,摸着灵的交通的。
另一种的服权柄,会让你感觉到死亡。那是巴比伦的东西,不是新耶路撒冷的东西,也不是召会的东西。召会有组织,但召会组织里的每一点、每一面,都是神的主权。作权柄的是神的主权,服权柄的也是神的主权。今天我们中间,好些弟兄姊妹的顺服,还带着社会的味道,是人群里的顺服,不是因看见神的主权而有的顺服。
所以,召会中的负责弟兄安排任何事奉时,必须在主面前能说,“主啊,这项安排完全是你的主权。”那才是对的。许多时候,他们自己赞成,但里面的感觉并不赞成。特别是同工们在设立长老时,必须用清洁的良心来查考,来摸主的感觉,如同撒母耳膏大卫时一样(撒上十六1~13)。我们里面的存心必须是:我不过是个使者,主权乃是在神的手中。我们必须在各样设立的事上,让神掌权。另一面,每个受安排的人,都得认识神的主权;他不是服人的权柄,乃是服神的权柄,服召会的元首。这个味道是大不相同的。
召会的组织,一面说,必须是生命的;虽有安排、有配搭,但必须是里面的生命长出来的,因为召会是基督的身体,是一个生机体。另一面,召会的组织必须有神的主权,无论在安排或配搭上,都必须是神的主权,圣灵的权柄,而不是人的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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