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如何商议教会中的事
当我们在教会事奉中,遇到难以判断的事时,该当如何商议呢?是一个人说了算,或是大家表决意见?民主政治过半数决的表决方式,适用于教会的事奉吗?天主教里是教皇说了算,更正教是多数人说了算;到底这两个在圣经里有没有地位?我们要简单确定的回答说,毫无地位。圣经里绝对没有个人的地位,也毫无大多数的地位;这两个在圣经里都没有地位。既是都没有地位,那么在教会生活里,到底该以什么为商议的准则?从人看,好像只有这两条路,不是个人的路,就是大众的路;然而,圣经给我们看见第三条路。
 
圣灵运行在众人里面产生定规
圣经里,关于教会行政的事,记载的虽不太多,但当初的长老、使徒们对治理教会的事,确有其事奉的原则。圣经徒十五章,给了我们在教会中治理、处理事情的一个榜样。在徒十五章里,不是个人的意见,也不是众人的意见决定教会的事,乃是圣灵在教会里面,经过运行之后而产生的决定。所以,教会生活中所有的定规,不是个人独断专制而有的意见,也不是大家民主表决而产生的意见,乃是圣灵在教会里面运行之后,教会随着圣灵,教会同着圣灵而产生的作法。
 
由教会中的长老和使徒一同交通
这样定规的产生,不光是圣灵自己,乃是圣灵在教会中,经过运行而产生的。换言之,并不是一件事情发生,就有人专特的去祷告,然后有天使指示他一条正确的路;也不是众人都去祷告,祷告到一个时候,圣灵就借着一个人,像先知一样,说出主的心意来。教会中所有事情的定规,都是当教会发现一个问题,需要定规而不能决定,需要解决而不能解决时,不是由一个人来定规,也不是按大多数人的意见,乃是先把众使徒、众长老,就是代表教会的一班人聚集在一起;这班人包括当时、当地的所有使徒和长老。
 
在交通中尽量发言
因为长老是代表地方教会的,使徒是代表各地教会的;长老代表一地,使徒代表各地;长老怎样明了一个地方的情形,使徒也同样明了各地方的情形;把这两班人加起来,因着他们了解各地所有圣徒的情形,所以他们所持的不是他们自己片面的意见。一面他们明了各地教会圣徒的情形,一面他们不是刻意主张自己的意见,他们乃是借着交通,将他们所了解、所观察,关于神在各地圣徒身上所作的呈现出来。在这样的交通里,每一个人都有说话的机会,并且可以尽量的说;这也就是使徒行传所给我们看见的榜样,每个人都能尽量的说话。
 
在交通、辩论中,没有肉体,没有血气
有时,在一些同工长老的聚集里,大部分人都不说话,好像没有意见,等到会后,东一句,西一句,意见都出来了。这种在会中不发一言,会后才尽是话语,尽是意见的,都是肉体的表现。这样的人一面在会中怕说得不好,顾到自己的情面而不说,是肉体;另一面出了会场又满腹牢骚,在那里东一个意见,西一个意见,也是肉体。我们需要在神面前蒙拯救,脱离自己的情面,脱离自己个人的感觉,作一个敞开的人,照着圣灵所给的感觉谈论、交通,甚至一同辩论。我们都能尝试看看,如何在教会生活中和人辩论,而能没有血气,没有肉体,这是相当高的要求。
如果一个人刚发表了一段意见,我们马上站起来说,弟兄,我觉得你说得不够准确,我觉得应该是如何如何。我们若能在讲这话推翻人的意见时,而没有发肉体,那就是非常的不简单。使徒行传里有两句话,是很叫人欢喜的;一句是“辩论已经多了”(徒十五7),一句是“圣灵和我们定意”(28)。人如果属灵到一个地步,好像只有圣灵的定规,而没有“我们”,没有人的辩论,那是不正常的。我们应该能脱离自己的血气,没有肉体,没有个人坚持的,来在一起谈论。我们应该能从各个不同的角度看事情,进而从不同的角度讨论事情;这样,圣灵就能在我们中间自由运行,这也就是真实地辩论。比方有人说外邦人不该受割礼,但我说神是要人这样作;有人说不要外邦人守律法,我说神并不是这样带领。我们要诚诚实实的,把我们在神面前对这事的观察,完全的、毫不保留的说出来。
 
行传中交通教会事务的榜样
 
“辩论已经多了”─众人把里面的感觉说出来
关于教会中事务的交通,在行传里有两处的榜样。第一,我们看见辩论的事─“辩论已经多了。”(徒十五7)在教会生活中,有人看上去一句话也没有,什么感觉也没有,好像很属灵,其实是不属灵。人在学习对付自己的意见时,常会产生矫枉过正的情形,好像不说话就属灵了,一说话就是意见,所以干脆不说话,就统统属灵了。其实不然,如果人属灵到一个地步,连感觉都没有了,那是不正常的。正常的情形是,当教会中带领的和代表教会的人聚在一起时,能把事情彻底的、完备的讨论过,甚至能一再的交通、辩论。不是一个人说,也不是几个人说,乃是个个都说,并且把每个人里面的感觉都说出来;不论是长老或执事,只要对所讨论的事有感觉,都应该说清楚。
 
“据我的意见”─凭着观察神在教会中的工作说话
其次,徒十五章还给我们看见,话要怎么说。这里我们看见三个人的榜样,一个是彼得,一个是保罗,一个是雅各;他们三个人站起来说话的方式,是我们应该效法的。他们不是凭自己的意见说话,乃是凭着他们在教会中所有的观察、所有的感觉说话。彼得是凭着观察神在教会中的工作说话;彼得如此,保罗如此,雅各也是如此。千万不要说,他们众人一点意见也没有。雅各说,“据我的意见,”(19)可见他也有意见,只不过他的意见是根据神的话而有的。说话各有不同,但不能凭自己的意见说,更不能凭自己的喜好说,因为那多半是出乎肉体。如果我们关心教会的事,就要学习以我们所观察的说话。然而,当我们学习以所观察的说话时,并不是中国人有中国人的看法,或是外国人有外国人的看法,那不是教会生活的实行。在教会中,乃是你敬畏神,我也敬畏神;你不懂外国的规矩,我也不懂中国的规矩;你对主的工作有分,我对主的工作也有分;你说出对主工作的观察,我也说出对主工作的观察。
彼得是个十足的犹太人,在徒十五章里,当许多人辩论的时候,彼得不根据自己的意见说话,他乃是根据神的工作说话。他站起来说,“诸位弟兄,你们知道神早已在你们中间拣选了我。”(7)在今天的环境中,难得有人是这样说话的。表面上大家都非常谦卑,在事奉聚会里,多半是“不敢当,不敢当,我是最小的,我没有话说,没有意见”。等到散了会,就有说不完的意见。然而,彼得却不是这样,他没有表面的客气话;客气常常比肉体更厉害。他乃是在神面前,没有骄傲的说实话。我们都必须像彼得一样,完全没有骄傲,却能按着事实,站起来说,“弟兄们,在事奉主的事上,我看神是要怎样怎样作…。”这个意见是属灵的,不是主观的;是在经历上,在神的工作上的,不是肉体的。
 
“圣灵和我们”─神与人调在一起的定规
彼得说完了,保罗站起来说,说到末了,事情究竟是怎样定规呢?是按照民主的方式少数服从多数吗?在使徒行传里,我们看见彼得说完了,没有解决,保罗说完了,也没有解决。这个说,神借着我施恩给外邦人;那个说,神也借着我施恩给外邦人。所有在聚集里的人,都把他们所看见,神对这事所作一切的工作,都讲说得透彻。所以,我们看见在徒十五章这里,第一,大家有辩论。第二,辩论都不是照着自己的感觉,乃是照着神工作的结果,并且要脱离自己的意见。第三,由神儿女中带头的人,根据神这些儿女的意见来断定;并且是根据圣经的原则断定。这个断定就是教会和圣灵所作的断定,是属灵的,不是出于人的,乃是“圣灵和我们”的断定(28);不是个人,也不是众人,乃是圣灵和我们。这是很奇妙的,是神与人调在一起的定规,不是我们自己的定规,乃是圣灵和我们一同来定规。
这样的定规,使我们学习敬畏主,活在主面前;学习拒绝肉体,对付血气;学习里面有教会的感觉,有工作的感觉,就如彼得有教会的感觉,保罗有工作的感觉一样。这是属灵的。在圣经里,最属灵的乃是神与人调在一起。虽然是人说话,却像是神说话,是神和人调在一起说话;不单单是神自己说话,也不单单是人自己说话,乃是神调在人里面和人一同说话;是人在圣灵底下,在圣灵的管制之下,在圣灵约束之下说话。长老们不凭自己定规,乃是一同观察圣徒们的情形,让圣徒们尽量把他们在神面前对这事的感觉,交通出来。然后,长老们不是单单根据自己的感觉,乃是根据神众儿女们的感觉,配上圣经的原则,来定规教会中的事。
在教会中,凡事长老说了就算,是不应该的;长老拿不定主意,要大多数圣徒同意就可以,也是不应该的。教会事务的定规,乃是圣灵运行的结果;这结果不是一人的,也不是众人的,乃是“圣灵和我们”。这是属灵的,也就是教会治理的原则。教会的治理不在乎一人的意见,也不在乎众人的意见。请注意,任何的意见都是出乎仇敌的;教会的事奉该把所有的意见摆一边。这并不是说我们没有观察、没有感觉;乃是圣灵在我们里面运行,我们和众圣徒聚在一起,把这些感觉,摆在主面前一同交通,然后在主面前按照这些感觉,在圣经的原则之下来定规。
教会正常的治理需要我们把血气、意见、狭窄、忽略、马虎都摆在一边;有的人太马虎不行,有的人太狭窄也不行;太忽略不行,太血气也不行。必须让圣灵把众圣徒的感觉显明出来,然后根据这些感觉,再配合圣经的原则,作成定规。我不敢说这样作完全没有错,但我敢说就是错了一点,在属灵的原则上还是对的。我们宁愿在错里作对的事,基本原则就是如此。
 
对新配搭之长老、执事的几点交通
 
说话要负责、要准确
末了,对新配搭的长老、执事们有几点交通。第一,在神的儿女中,要学习话语必须准确。没有一个长老可以说话不负责任,也没有一个执事说话可以不准确。在这一点上,我们非常需要蒙拯救。长老和执事,都该学习说话要负责任,并且说话要准确。不准确的话不说,不负责任的话不说。所有不负责任、不准确的话,统统都是死亡。作长老的弟兄不能凭空听到传言就下断案,千万记得,真理不容易信,谎言容易信。今天在教会中,不负责任的话太多。我们的每一句话都要准确,我们要负说话的责任,不然的话,教会中定规是非多。
 
尚未正式定规、公布的事,不可随意传
此外,关乎事奉聚会中所交通的事,在没有正式公布之前,无论长老或是执事,都不可以出去说。这不是说我们有暗昧,乃是为着别人的益处;教会行政方面的事,未定规之前最好不要外传。即使是亲如妻子的,也不应该知道,否则就对不起教会。比方,我们定规要有特别聚会,但还没有公告,只不过是内定而已,就不该轻易的传说出去。等正式决定公布之后,再公开交通。这事我们不可轻看,倒要重看才是。特别是长老执事的聚会中所交通的,无论是所见或所闻,都不该传出去。这绝不是我们有何暗昧,乃是为着别人的益处。教会的行政,只能留在交通中,不该在还没有定规时,就轻易外传;这显出我们的学习不够。若是我们都明白并持守这一个限制,那么教会中才会没有是非,没有难处。
 
学习多问,不自作主张
再者,所有一同配搭的圣徒,都该学习凡是不清楚地事,千万不要轻易的有主张。这里的原则是,不可以一个人自作主张,即便自己清楚了,还得再问,再交通。问谁?问年长的圣徒。重大的事,一定要寻求交通,一同在主面前,找出解决的办法。多问就不容易出错,总是不要自作主张。教会中人这么多,事情这么多,个人的主张是不合宜的。绝不要以为问是羞耻,要谦卑受教,学习多问。
 
没有自己的意见和作法
还有一点,千万不要有自己的意见,不要有自己的作法,要学习把自己的意见摆在一边。所有的意见,都应该在服事聚会中,或是长老聚会中,交通出来。不要明明知道那个方法不好,却要委曲求全。我们都是有限的人,知道的有限,因此必须一面作,一面学。我们注意事情有多少,也显出我们在神面前属灵的学习有多少,约束有多少。说话学习准确,会中的事不轻易外传,多问、少作主张,和没有自己的意见和作法,这些都是我们该注意并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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