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家中聚会,移民,和全时间工人
 
家中聚会
我确实盼望所有的召会都实行家中小会。这不是说,我们该废掉主日上午的大聚会,全召会一般的聚集。我觉得我们仍然需要那个聚会,但要尽所能的不实行老路,就是那种只有一、两位有恩赐的弟兄说话,其他圣徒只分享一点的聚会方式。要放弃那种作法,实行另一种作法─彼此互相说话。长老们必须按所在地不同的情况负起责任来,但原则是放弃传统的作法,就是只有一、两位说话,其余的人都是听众。我们已经这样实行了相当年日。现在我觉得我们必须给主机会,自由的行出祂自己所发明且命定的路。神的路乃是叫祂的儿女在彼此互相的说话中聚集到祂的名里。
要让圣徒们有完全的机会,学习如何在聚会中为主说话。为此长老这面需要非常劳苦。长老们必须考虑在这样的大聚会中要作些什么,而能有彼此互相的说话。这是艰难的工作。我们需要非常劳苦,帮助所有的圣徒认识新路,并有分于彼此互相的神圣说话。走这条路不要等,以为你无法实行。若是你第一次作不好,要试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我们信有志者事竟成。在这件事上,我们特别能将腓四13引用到小聚会的实行上:“我在那加我能力者的里面,凡事都能作。”
从一九三二年起,我一直参与召会生活。照我所观察、所经历的,最好的聚会方式就是彼此互相说话的聚集。这是主发明、创造且命定的路。我们别无选择,只能采取这路。
关于小排聚会的真理,主要是基于使徒行传,那里有挨家挨户地聚会(徒二46五42二十20)。“挨家挨户”指明每一个家。我告诉台北召会要实行这个作法,但他们没有照着形容词“挨家挨户”,绝对的实行这个作法。他们所作的是把一些家庭聚集在一个家里。他们受到嘱咐不可超过十人,达到十二人就要分在两个家里聚会。我信只要我们对主忠信,在祂所发明且命定的路上往前,至终我们都会有所学习。甚至新得救的人,重生之后也应当立刻开始在家中聚会。若是他们一开始就每周一次在家中与配偶、儿女一同聚会,这将是一大进步。
长老们无须规律家中的聚会。你无须告诉在家中聚会的圣徒,聚会是要传福音,还是要追求更深的真理。他们可以自由聚会。这周他们也许觉得受主引导要讲说福音,两、三个人得救了。下周他们也许用整个聚会祷告。这都没有错。长老们干预家中的聚会,或规律家中的聚会,都是不健康的,并且没有益处。长老们无须定规这周是福音周,所有家中聚会都必须传福音。长老们甚至无须定规家中聚会该在那里举行。谁想要在家中聚会,我们就让他们有家中聚会。他们无须到长老那里,给家中聚会“注册”。
有些长老也许以为,没有长老的允许,圣徒们无权在家中设立聚会。我们不需要这样的控制。也许你害怕他们自己开始聚会,会引起分裂。但我们必须信靠活的主。祂是活的,祂会照顾召会。有时候我们的控制会造成难处。照着我们的感觉,有些人在召会中制造难处,事实上他们并没有制造难处。我们该尽所能的不控制圣徒或家中聚会。我们都必须尽所能的在所在地开始家中聚会。
 
移民
照着新约,信徒不该一次永远的定居下来。我们需要谋生,也需要住屋。我喜欢看见你们都有舒适的住处,但我们该时时儆醒,因为主随时可能把我们迁到别处。我们在地上是寄居的(彼前二11上)。也许主要我们在一地多留一年,或多留十年。只有主知道。另一面,也许主引导我们去另一个国家,去另一个城市,或去另一个州。
我觉得有些弟兄们,尤其是加州橘县一带的弟兄们,该接受负担,迁到主有需要的地方去。你们许多人在这个职事之下,实行召会生活多年了。照着你的想法,你所懂的不多,所有的也不多。然而,我信你从主接受负担去另一个地方,就会发现比较起来,其实你懂得的很多,能作的也很多。有些地方需要在召会生活中多年有某种经历的人。在橘县与我们同在这个职事之下八年以上的圣徒,不知不觉就有一些东西储存在他们里面。这些爱主的圣徒中,若有一些进到需要他们那种经历的环境,他们会非常有用。
长老们该常常与圣徒们交通到移民的事。我们绝不该吩咐圣徒们到一地去,但我们该让他们知道需要。我们信主是活的。借着这样的交通,主会引导一些人接受负担,他们就会去。他们到了新的地方,会发现他们对主非常有用。
一位弟兄曾和我谈到他的健康问题,我告诉他说,照着我的看法,对他的身体最好的环境是亚利桑那州的Flagstaff。最终这位弟兄接受负担迁到那里。因着他迁到那里,Flagstaff现在有一个小召会。这位弟兄迁到那里之后,对主非常有用。橘县许多圣徒与我们同在至少五年或八年了。他们一直忠心的参加召会的例会和职事的聚会,从这些聚会中他们得着生命和真理这些扎实的东西。有些东西已经分赐到他们里面。他们若继续留在所在的地方,对主也许没有多少用处。但他们若是到新的地方去,就会非常有用。
在美国,几乎每所大学校园都有中国基督徒团体的聚会。这些华人团体的领头人,多半是从前在台湾与我们在一起的人。他们被认为是我们中间“软弱的人”,但他们一出去,却成为这些团体的领头人。这表明参加召会的聚会的确有意义。我们都需要祷告,使许多圣徒愿意为着主恢复的扩展接受负担。
 
需要更多全时间的工人
主的恢复需要更多全时间的工人。历年来在美国,我们没有提倡这事,但好些弟兄被主兴起来走全时间的路。然而,我们需要更多全时间的人。按我观察,你们好些作长老的应当走全时间的路。主知道你是谁。你要忠于祂的说话和引导,走全时间的路。
一九八四年十月我到台湾时,那里全时间的人很少。现今单在台北,至少就有一百位全时间的工人。最近,他们每天去市区,不是去讲道,乃是去说福音。小排聚集里的一些人也在晚上加入他们的行动。这些全时间工人加上假期中大专学生的帮忙,在三星期内,带进一千一百零四人,这一千多人全都受了浸。
没有时间,我们就不能作什么,我们的身体完全是在时间里。罗十二1告诉我们,要将身体献上。事实上,这就是将我们的时间献上。你若不将时间献上,你的身体怎能献上?你也许说,你要献上你的身体,保留你的时间,但你的身体与你的时间并行。因此,照着神的眼光,需要有好些预备好的圣徒,走全时间的路。
 
全时间工人的生活
关于全时间的工人,有一大问题需要我们留意,就是他们如何谋生的问题。关于这点,最希奇的是,从保罗的时代到现在,这问题从来没有解答。对这问题,新约没有任何解答。保罗是最前面的使徒(林前十五10林后十二11)。他作了拔尖的工作,他工作的结果和他从工作中所享受的福分,都是拔尖的。他为众召会所重视并尊敬。然而,这样的人曾经被迫制造帐棚,不仅要供养自己,还要供养他的同工(徒十八3二十34~35)。当然保罗比我们众人智慧得多。为什么他不运用智慧的心思,告诉他所尽职服事的众召会,要将他们部分的收入捐赠给他?他若这样作,也许会很富有,无须制造帐棚。我们全时间或将要全时间服事的人,在这里必须看见一件事。保罗从来没有用这种方法来解决生活的问题。也许你会希奇,若走全时间的路,怎能生活?我的答复是这样─你只管生活。不要对任何人诉说你的需要;只管生活。你若不能生活,就回去工作。
一切的宗派对于募款照顾同工的作法,都有他们的规定。中国内地会并没有支付同工的制度,且以此闻名。他们的生活信靠主,但他们的信靠是团体的,不是个人的。所有的奉献都要送到中国内地会总会的办事中心。这些馈赠要按比率分配给他们所有的传教士。每位传教士都必须恐惧战兢。一位生活在中国内地的传教士,不晓得有多少钱会送到办事中心。若是送来的奉献不多,这位传教士也许就要十分挂虑。所以,中国内地会的传教士都要祷告主,为生活信靠祂。其他宗派的传教士,都与中国内地会不同。他们的传教士会得到许诺,有一笔津贴照顾他们生活的需要。
在这事上,我们的实行与中国内地会不尽相同。倪弟兄在我们中间是头一位全时间服事的人。没有任何人或任何召会应许支持他的生活。他凭信而活,甚至告诉他的父母不要顾到他。我们在他之后全时间服事的人,跟随他的榜样。我必须作见证,要走这条路的确不容易。我们从来没有要召会安排,每月给我们一笔津贴。一九三三年,我开始全时间服事。直到一九四六年,我到上海的时候,上海召会才每月给全时间工人定额的钱。在一九四六年以前,我从来没有从任何召会,甚至没有从我直接照顾的烟台召会,接受任何定期的供给。我住在烟台的那五年之内,我不记得曾从召会接受过财物的供给。也许你会希奇我在那些年间如何生活。我只管生活。有时候我生活贫困,叫家人受苦。但我从来没有要求召会。我没有告诉召会,我既在那里全时间服事,就需要生活。身为全时间的工人,若是我们缺少什么,我们只告诉神,把我们的贫穷告诉祂。这就是何以我们在生活上,的确看见并经历主显神迹照顾我们。
在工作上领头的倪弟兄,曾指派我从烟台举家迁往华北的一个大城,是靠近古都北平的港口城市。那里的生活费十分昂贵。我迁到那里,没有一个召会给我任何资助。所指派的工作没有提到我的供给。那就是我们的实行。工作、职事单单指派你要作的工作,绝不照顾你的需要。那就是我们的作法。
我自己先迁到那里,我看着那个大城的情况,发觉我要旅行并探访别人,需要一辆脚踏车。我口袋里只有四十多元,我必须把这些钱留着搬家;我的家包括我的妻子和三个孩子。我非常需要一辆脚踏车,所以我向主祷告。我还记得我跪下来,求主应付我的需要。在那次祷告中,我很清楚主从里面告诉我,要去买一辆脚踏车,虽然我只有四十多元,只够把我的妻子和三个孩子带来与我同住。后来,一位弟兄和我同去探访另一位弟兄。我们两位弟兄探访那位弟兄之后,去了一个菜市场。我们从市场出来时,看见一辆新的脚踏车停在那里。我告诉那位弟兄,这就是我所要买的脚踏车。主人立刻出来,我问他在那里可以买到这样的脚踏车,以及价钱多少。他就告诉我地点和价钱。我们两位弟兄到那家店去,正好看到有这样一辆脚踏车在出售,已经装配好了。店员告诉我价钱是三十二元,包含税金和执照。我付给他三十二元,就把脚踏车拿回家。
回家后,我很喜乐,我有了一辆脚踏车,这对我在那个大城市的工作十分有用。我上楼到原先跪下来祷告的地方感谢主。我感谢主时,祂要我数数看,从祂叫我买脚踏车直到我为脚踏车付出三十二元,这段时间,我收到了多少钱。我为脚踏车祷告,是在周六一位弟兄来看我的时候。我们有一次长谈,他离开时对我说,他有一封信给我。事实上,那不是一封信,乃是一个信封,里面有十元。次日是主日,我从奉献箱收到一分两元的馈赠。次日早晨,就是周一早晨,我收到来自另一个城市的挂号邮件,内含二十元的汇票。同日我和另一位与我在一起的弟兄,到邮局去兑换汇票。就在那个周一,我们也看见我所买的脚踏车,而我还没有数过我从主那里所接受的馈赠。当我把十元、二元、二十元的数额加起来,看见主给了我三十二元,正好是购买脚踏车的钱,我就在主面前哭了。祂是何等信实!这是主顾到我实际需用的许多例证之一。主主宰的安排,叫我看见那辆脚踏车,并且供给我不多不少的钱。主真是奇妙!这是我在生活上信靠主的一个经历。
我的家人和我住在那个大城市一年多,直到一九三六年底。到了年底,我接到倪弟兄的电报,要我去参加同工特会。我去参加了那次特会,又去访问了好些城市。我在一、二月间旅行,不克返家,直到三月中左右。我离开家的时候,没有留下多少钱。那时我有四个孩子。我外出时,有一天我的妻子发觉第二日就没有维生的了。我的妻子不是那种经常接触人的人,所以她没有人可以一同祷告。她只要求我们的长子(那时大约七岁),和他五岁的妹妹,与她一同祷告。他们跪在床边祷告说,“主,我们在这种处境,你知道我们不晓得明天靠什么生活。”那时是冬天。那天晚上下着大雪。晚上大约十点钟,一位年长姊妹搭车来我们的住所叩门。她进来告诉我的妻子说,有个东西搅扰她,叫她来看我的妻子。然后她说,“主叫我带着这个来,”她给我的妻子一大笔钱,用以照顾她和我们的孩子。这位年长姊妹从来没有和我接触过。她只是来参加召会的聚会。以前她从来没有和我的妻子谈过话,也从来没有到我们家来探访过。但在深夜下大雪时,她急切的来了。这岂不是神迹吗?那就是我们全时间服事主所经过的路。
总之,我们走全时间道路的人,无权请求召会给我们什么。召会给或不给我们什么,是在于召会。我们无权请求,更不用说要求或命令别人供给我们的需要。我们只有一项权利,就是在受贫穷之苦时信靠主。
在日本军队侵略中国期间,我患肺结核,病了两年半。在一九四三年,当时中国处境维艰。战争已经进行了六年多,中国的经济情况很差。我病得很严重,需要很多良好的照顾。我的妻子和孩子过得很艰苦。她和孩子开始吃一种当时只适合喂猪的食物。在华北最贫穷的人有时候吃这种食物。我的家人有时候因着缺少供给,也被迫吃那种猪食。还有,在华北,我们作饭需要用炉子烧煤炭。我的妻子和穷人一样,到海边拣取被潮水冲到岸上的东西。海浪带来许多适合作燃料的东西。我的姊姊知道了,就劝我的妻子不要这样作,因为只有穷人才这样作。但这是我们为了全时间服事主所受的苦。我们只有权利将我们的需要告诉主,只有权利把我们的贫穷告诉祂。
我从上海被打发到台湾时,上海召会没有给我一块钱。倪弟兄个人给我大约三百美元,那是我去台湾时所仅有的钱。我去台湾时,带着妻子、八个孩子和两个女佣。较年长的女佣服事我们三代。她是寡妇,我们很难丢下她。第二个女佣是较年轻的姊妹,在南京服事我们家人数年。她是离婚的青年女子。我们要离开南京时,她哭了。我们是带她归向主的人。我的妻子和我决定,只要我们能去台湾,我们也该带着她。我们带着这两个女佣,不是为着帮忙,乃是出于爱。所以,我们有十二个人同住在一个地方。我所有的三百美元仅仅可以支付我们三个月的生活。这就是我去台湾开工所有的一切。我从来没有将我所需的告诉任何同工。我从来没有将我所需要的告诉任何召会。你们都认为我在主的恢复里,在受敬重的圣徒们中,是仅次于倪弟兄的,但这是我的经济情况。
你若命令、要求、甚至请求别人供给你的需要,这绝对是羞耻。这不仅是错误的;这乃是羞耻。你若不能走这条全时间的路,就回去工作。一面我鼓励你们许多人全时间;但另一面我劝你,你若走这条路,你只有权利将你的需要告诉主。你若不能走这条路,请回去从事固定的工作。无论谁全时间都该清楚,我们没有权利请求任何人供给我们。一九六四年我来到美国,为着洛杉矶召会辛勤工作。那一整年,洛杉矶召会大概只给我不到八百美元。我所以晓得这事,是因一九六五年我请一位弟兄照管所得税的事。他告诉我一九六四年一整年,洛杉矶召会给我不到八百元。
一面全时间者该实行这条路;但另一面,众召会同众圣徒该在给的事上忠信。这是两面。众召会同众圣徒在供给以照顾需要者的事上,应当留意,应当殷勤,也应当忠信。保罗说,所有为福音工作的人,都有权利靠福音养生(林前九14),但不是照着传统的作法。我们在这里是为着主的恢复。虽然我们没有实行凡物公用,但我们却为着祂在地上唯一的目的,实行忠信。
我信长老们该在这种事上常常教导圣徒们,使他们对主的行动有完全的认识。我告诉台北召会的圣徒,二十位圣徒中该有一位全时间者。你们召会若有一百人,至少该有五位全时间者,但不是正式或律法规定的。全时间的人没有权利要求那十九位中的任何一位照顾他。一旦我发现这样的事,我会劝那位弟兄回去工作。告诉支持的人你需要多少,乃是个羞耻;这是乞讨。我们乃是走凭信而活的路。你走全时间的路,因为你信你所事奉的是活的一位。你不信靠任何人。另一面,众圣徒都该忠信的给出去,全召会都该尽力照顾全时间者的需要。我鼓励你们许多人全时间,但你一旦全时间,就没有权利请求任何召会支持你,那是真正的羞耻。另一方面,每个召会同每位圣徒必须忠信,为主的缘故赚取更多的钱。我们信主是活的,祂也是真的。有一天我们要站在祂的审判台前,祂要审判我们(林后五10)。我们要过这样的生活,就是国度的生活。我们该真正对主认真。
若是召会不愿照顾一位弟兄,觉得他不忠信,召会就无须照顾他。那位弟兄也无须全时间。他应当回去工作。他不该走一条路,迫使别人负面的谈论他。这太可怜了,在人面前,甚至在天使和鬼魔面前,都是羞耻。
我们该是荣耀的,我们该是尊严的。我绝不愿乞讨。乞讨是羞耻。五十三年多以来,我从来没有乞讨。反之,我大大方方的用钱。我给人的时候,大大方方的给。人希奇我从那里得到钱;主总是供给我。因着祂的缘故,我受过贫困之苦,我的全家也遭遇极度的贫穷。今天我们为此喜乐。这是我们的路。另一面,我们必须记住,众圣徒和众召会该为着祂今日的行动,在给祂的事上忠信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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