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其他几件事
在这里,我们还要提起其他几件事,就是:(一)维持真理的绝对;(二)照顾身体的健康;(三)关于生活习惯的问题;(四)关于童身和婚姻等问题。
 
每一个作主工作的人,总得维持真理的绝对。这个当然需要人得拯救,脱离自己,才能对真理绝对。有许多弟兄,有许多姊妹,对真理不够绝对,是受人事的影响,受情感的影响。对真理一不绝对,那他在工作上,就难免牺牲神的真理而为着人,难免牺牲神的真理而为着他自己,难免牺牲神的真理而为着他的情感。所以,事奉神有一个基本的要求,就是真理不能牺牲。我自己能牺牲,真理不能牺牲;我的情感可以牺牲,真理不能牺牲。有多少作工的弟兄的困难是发生在他的朋友中,有多少作工的弟兄的困难是发生在他所熟识的人中,有多少负责的弟兄的困难是发生在他的家庭中。他们因为家庭的缘故影响到真理,因为朋友的缘故影响到真理,因为亲属的缘故影响到真理。这样的人,都是神所不能用的人。因为真理如果是真理,那么不论是谁,不论这一个人是我自己的兄弟也好,这一个人是我自己的亲戚也好,这一个人是和我有亲密的关系也好,都不能影响真理。比方说,一个作工的弟兄,他的儿子要受浸,他如果看见这是关系到真理的事,他就把他儿子受浸的事完全交在负责弟兄手里,让负责弟兄去看这个人能不能受浸。许多时候,困难在这里:一个同工的弟兄的儿子要受浸,同工的弟兄就以为我自己的儿子总不错,总是可以受浸的。这就给我们看见,他对真理不绝对。他把他父子的关系带进来了,不绝对。他对真理如果绝对,那就许多事情在教会里都只能按着真理的安排而行,不能按着他个人的关系来作。比方说,在一个地方有一个争执,有一班人和某几个弟兄熟,有往来,所以跟他们走,另外有一班人和另外的弟兄有交情,所以跟另外的弟兄走。他们不是坐下来计算真理的绝对,跟着真理走,而是为着情感,跟着情感走。这不是说他们绝口不提起真理,乃是说他们对真理不绝对。他们并没有一点不顾到真理,他们多少还顾到一点真理,但是,他们对真理不绝对。对真理的绝对,乃是在属灵的事情上没有情感的影响,就是自己的亲兄弟、亲姊妹也不能影响真理。在属灵的事情上,人的关系一摆进来,真理就不绝对。人的关系一加在里面,那么,神的话语,神的命令就因着人的缘故被减少了,那就是对于真理不绝对。

 在圣经里面,有许多神所定规的和神所命令的,需要神的仆人把它们传开。我们厌烦那些只说不行的人,但是另一面,一个神的仆人,如果不能传他所不能行的道,就不能作神的仆人。为什么?因为真理是绝对的。人不能因为个人的造就没有那么高,而在那里降低神的话;人不能因为他自己行不来而更改神的话。这是真理的绝对。你要超越过你自己而说话,你也要超越过你个人的感情,超越过你个人的关系来说话。这对于神的仆人是一个极大的要求。你不能在你的妻子身上,在你的丈夫身上,在你的儿女身上,是一种作法,可是你对于别的弟兄姊妹,又是一种作法。这不能。真理是绝对的。神是要我们维持祂真理的绝对。神的话是这样的,那就管他是谁都得这样。不是因为他和我有特别的关系,所以我特别这样作。如果你这样作,那你把神的真理降低了。这还不是说你讲的完全不是真理,这是说你对于真理不绝对。我们要学习维持真理的绝对。不能因为他是我的亲属,我就不维持真理的绝对。我跟从的是真理,不是人,我是要维持真理的绝对。

 今天在教会里面有多少事发生难处,都是因为人把真理牺牲了。有一个地方的教会是这样分裂的:有一个弟兄说,“我们本来不要和你们分开,可是因为昨天晚上有一件事情你们没有来通知我,所以今天就不和你们在一起。”哎,真理是绝对的,如果应该分开,那么昨天晚上来通知还是分开,如果不应该分开,那么昨天晚上不来通知还是不分开。如果对于真理是绝对的,那就不管昨天晚上来不来通知。如果分开不分开是根据来不来通知,那是把人挪到真理上来。有的地方有人要分开擘饼,另外设立一个桌子。为着什么缘故?因为有一个弟兄说,“在聚会里,我曾问过某弟兄一个问题,他不答我。”哎,如果你该分,早就应该出去擘饼;如果不该分,那就不能因为一个弟兄不回答你的问题而出去。这个叫作对于真理的绝对。如果分开擘饼是真理,那么,即使你待我很好,我也该另外擘饼。如果分开擘饼不是真理,那么,即使你对我不起,我还是不该另外擘饼。弟兄姊妹,你看见吗?己这一个根必须拔出来,才能事奉神。你里面如果有一点骄傲,有一点自私,以为我应该得着人那样客气的对待,我才能保守神的话,那你比神的真理更大,你比神的真理更要紧了。这样的话,你不能事奉神。在事奉神的路上,需要我们绝对的弃绝我们自己。管我自己喜欢不喜欢,管我个人受伤不受伤,这不是问题。管我觉得怎样,应该这样就是这样,我觉得顶苦还是这样。人待我顶坏,人轻看我,把我看得一文钱都不值,还是这样。你不能因着你个人的感觉,叫神的真理跟着你走。哎,人的胆量实在大,人总是把神的真理挪来跟自己跑。

 我们要看神真理的荣耀,不要把自己的感觉带进来。我自己和神的真理拿来比,不是我比真理小,乃是我绝对没有。你稍微把一点自己带进来,就出事情,马上出事情。有一个弟兄,他在外面听了许多话,他来到教会中间,表示非常好,他觉得那些话没有道理。但是他在神面前并没有碰着真理,他不过摸着教会中间的几个弟兄就是了。这一个弟兄,在行为上相当散漫,有一个弟兄对他说,“弟兄,你这些日子行为太散漫了。”并且,举了好些实例,可以说,真是用爱心说诚实话。那知他出去就大大的骂说,怪不得有许多人反对这个聚会,这个聚会是应该反对的。弟兄姊妹,这一个弟兄就是对真理不绝对。如果他对真理是绝对的,就是有人当众责备他,他还是这样。对于真理不绝对,他一受责备就改变态度了。

 什么叫作对于真理的绝对?就是不顾情感,就是不讲关系,就是不为着个人。真理是绝对的,个人的情感不在里面,个人的关系不在里面,个人的经历也不在里面,个人的遭遇也不在里面。真理是绝对的,对就是对,不对就是不对。从前有一个弟兄,曾带领过许多人,后来他走上了维持教会见证的道路。这一条路如果是对的,就不是因为这一个弟兄走上了所以对;这一条路如果是不对的,也不能因为这一个弟兄走上了就对;路的对不对,和这一个弟兄不发生关系。即使这一个弟兄跌倒了,这条路还是对的,为什么?因为真理是绝对的。可是,许多人的眼睛只看这个弟兄,他们以为,这个弟兄如果对,这一条路也就是对的,这个弟兄如果不对,这一条路也就不对。这样,他们是看真理呢,或者是看人?这不是说,人可以马虎;人不应该马虎,人应该维持神的见证,这是事实。另一方面,这一条路是不是对的,那是根据真理,不是根据人。是不是别的基督徒犯了罪,我就不作基督徒了?是不是别的神的儿女跌倒了,我就不作基督徒了?是不是神的儿女有许多不好,我就说我不相信了?是不是这样呢?不。弟兄姊妹,真理是绝对的。即使许多基督徒都跌倒了,如果主是应该信的,我还是信。即使许多神的儿女都犯罪了,如果我应该作神的儿女,我还是作。这不是说,神的儿女可以犯罪,基督徒可以跌倒;这乃是说,真理是绝对的。应该信主,就是别人都不信,我还是信;应该作基督徒,就是别的基督徒都跌倒了,我还是作基督徒。问题不在于别人怎样,问题乃在于这是不是真理。基督里面的分门别类,工作上的难处,工作上许许多多的争执,如果把个人的关系、个人的情感、个人的一切问题都除去,这些也就都停止。

 所以,对于真理的绝对不是小事,不能马虎。你把这一件事一放松,就什么事情都放松了。要拿住真理,只有把自己完全放下。你在神面前如果没有这一个心,没有这一个习惯,迟早在你身上要出问题。有的弟兄说,我很感谢神,来到这个地方聚会,我得着帮助。这样的说法并不说明他对真理的绝对没有问题。也许他对这个地方有情感。也许等到有一件事不合他的心意的时候,他要觉得这个地方不对了。真理是绝对的。这里对就是对,这里不对就是不对。不是这里待我好就对,待我不好就不对。如果他是以别人待他好不好来断定这里对不对的话,那他就是全世界最要紧的要人了!真理不要紧,他最要紧!他对于真理不绝对。许多的难处都在这里发生。神是要求我们,盼望我们把自己对付到一个地步,在任何的事情上,能把自己摆在一边,总是不管自己。我个人的感觉,是喜欢也好,是不喜欢也好,是受伤也好,是不受伤也好,这些都不是问题。我前面的路的方向,绝不受我个人感觉的影响。神说这是对的,就是对的;神说这是不对的,就是不对的。如果神说这条路是对的,那就是所有别的人都不走,我也要走。不是因为这条路很热闹,所以我走;不是因为某某弟兄在那里走,所以我也走。如果这条路是对的,就是某某弟兄不走,我还是走。真理是绝对的,没有人能影响我们。如果你把人的影响带进来,那你是把人看作比真理还要大了。

 审判是根据于真理,不是根据于我们个人。任何时候,审判的根据变作是我们个人的时候,我们就把神的路、神的道统统委屈了。审判的根据是神的道,审判的根据是真理。人待你好是这么作,人待你不好也是这么作。对于一件事情,我们要看是不是神的真理,不是看我们个人的感觉怎样。个人的事情、个人的感觉,绝不应该拖到工作里面来。如果真理告诉我们是绝对的该分开,我们就是再好的朋友,还是该分开的。虽然天天一同吃饭,天天一同生活,但因真理的绝对,还是该分开的,在这里不讲人情。如果真理告诉我们是不应该分开的,那我们就是天天有争执,天天有摩擦,还是不应该分开。如果是因着我们个人的关系合在一起,那我们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作真理,我们不能好好的走前面的路。

 弟兄姊妹,这是基本的问题。前面的路,是要你自己在神面前学习受对付的。如果你看你自己是那么大,如果你看自己是那么要紧,那么真理就要因你而受亏。如果你要维持神的真理,你的自己就得出去,你的自己就得摆在外面。每一个人都有他的脾气,每一个人都有他的感觉;我们绝不能凭着自己的脾气,凭着自己的感觉来影响神的真理。没有一个神的执事可以牺牲神的真理,没有一个神的执事可以委屈神的真理而叫自己的感觉舒服。如果你看神的真理那么低的话,你在神面前就没有属灵的路。法官在审判的时候,对于法律是绝对的。有罪就是有罪,没有罪就是没有罪。不能因为他是我的兄弟,他是我的朋友,就把有罪的算作没有罪。如果是这样,那就糟了。法律是绝对的,个人的情感不能摆进去。如果有一个人是审判员的仇人,今天他的案子摆到审判员面前,如果他没有罪而审判员判他有罪,那就糟了。审判员必须维持法律。我们相信神,我们事奉神,我们必须维持神的真理。个人的感觉不能摆进来。盼望这一件事能够被我们记得,所有个人的感觉都得除掉。我们在神面前都得受对付,对主说,“主,我算不得什么,你的真理是绝对的。”如果这样,就没有工作上的争执,就没有工作上的难处。如果同工们都维持神真理的绝对,就有一个顶大的好处,就是在同工之中,话也好说,事情也好作。如果事情该这样,就是这样,你不会顾虑某弟兄心中会不会见怪。如果我们都是看真理的绝对,就只管一件事:是不是神的旨意?是不是神这样定规?如果是神的旨意,如果是神这样定规,就不必顾忌。如果我们看真理不绝对,那我们的路就不好走。一件事情来,如果我们在那里想一想,王弟兄怎么想,周弟兄怎么想,刘弟兄怎么想,这三个人是三种不同的脾气,我们要调和调和,那就糟了,真理就因着我们而受亏了。如果这样,那就许多话不敢说,因为怕得罪人,许多事情不能定规,因为怕得罪人。这样一来,难处就到我们中间来了。如果在一个团体里面,只有神的真理,而没有人的手段,那个团体是蒙福的团体。如果一个团体,绝不讲手段,绝不讲手腕,绝不用人的办法弄得中庸一点,绝不用人的办法弄得调和一点,只看神的旨意,这件事该怎么作就怎么作,那个团体实在是有福的团体。当我们在神面前能够行在真理绝对的路上的时候,同工中间应该说的就说,应该作的就作。不然的话,顾忌也来,手段也来,转变又多,那就不是教会了。

 这些事情,我们在神面前要好好的作,因为这是大问题,相当的要紧。个人的感觉,个人的情感,绝不应该带到工作里来。就是你个人的情感能够影响人接受真理,还是不该带到工作里来的。今天你如果请一个客,借此影响人接受真理,这是不该的。真理是绝对的。你要扶助真理,这个心愿是好的,但是我们相信,真理不必人的手去扶助,因为真理有它的地位,真理有它的权柄,真理有它的能力,不必人去扶助它,我们不必去帮它的忙。我们不要怕真理被弃绝,可是我们也要学习尊重神的真理,走在真理的路上,一点不委屈神的真理。
 
一个作主工作的人,还有一点要注意,就是要照顾自己的身体。我们知道,保罗是一个恩赐相当大的弟兄,是常常用祷告医治别人的病的人,但是他还提起有三个人的病没有得着医治,一个是特罗非摩,一个是提摩太,一个是他自己。特罗非摩病了,保罗不是祷告叫他得着医治,不是用恩赐叫他得着医治,保罗乃是这样说,“特罗非摩病了,我就留他在米利都。”(提后四20)提摩太的“胃口不清,屡次患病,”(提前五23上)保罗也不是用恩赐,用祷告求神医治他。保罗医好了许多人的病,按理,别人都医治了,难道不能医治提摩太吗?提摩太是接续保罗的工作的,很有用处,可是保罗没有医治提摩太的病。这一件事是在神的手里,不是在保罗的手里。保罗怎么说?他说,“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点酒。”(23下)换句话说,提摩太应当自己照顾自己一点,当心自己一点,对于自己有益处的要吃,对于自己没有益处的不要吃,对于胃加重苦处的不要吃,对胃减少苦处的要吃。这是保罗对提摩太说的话。至于保罗自己,他说,他肉体上有一根剌,他曾为这事三次求过主,但是主没有医治他,主对他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林后十二9)特罗非摩的病留在那里,提摩太的病留在那里,保罗自己身体上的剌也留在那里,他对于自己的病没有医治。在保罗身上,固然礁石没有挪开,但船还是驶过去。礁石虽然没有挪开,病仍然在那里,但是神是把水涨高了,船还是从礁石上面驶过去,而没有触礁下沉,这是保罗自己。

 弟兄姊妹,一个人在神面前受训练,要相当有用处的话,总需要十年、二十年左右。如果真是要在这条路上能够走得好,在神面前相当老练的话,总是需要十年、二十年。但是有的人,如果他不会照顾自己的身体,那可能在时间没有到的时候,他就去世了。这是顶可惜的事。有的人,当他真正走上道路的时候,也许在神面前已经经过了二十年、三十年的时间,到这时候,他才真是摸着了路,才是他最有用处的时候。教会里不应该光有孩子,光有少年人;教会里应该有父老。为着这个缘故,所有在神面前学习事奉神的人,总得在神面前想想看,如果有一个弟兄,有一个姊妹是经过了相当的年日,是花了许多工夫在他身上才把他带过来的,如果他还没有到老就死掉了,那是何等何惜的事!我们知道,有许多人是在半路就破掉,就裂开的,那是可惜的事,那正如耶利米所说的,在窑匠手中作坏了。窑匠转轮作器皿,不是每一个作出来都完美的,也不是每一个作出来的时候都没有一点毛病的。窑匠作出来的瓦器,有的在没有经过火的时候就坏掉了,在作坯的时候就坏掉了,那是一个损失。碰着试炼就下去,碰着试探就倒,那在教会中就损失了许多人。我们如果蒙怜悯,就不至裂开,不至破碎,不至破裂。主也许在那里还要给我们十字架,还要在那里把我们弄到更有用处。主对我们一次的试炼,要花很多工夫,一个试炼稍微转一转就是一年,有的试炼一转就是转几年。一个神的儿女,一生能够有多少试炼,实在不多。我们没有几次可以有这样的试炼。许多人一受试炼就裂开,叫那个试炼在他身上不发生果效,那是可惜的事,那是一个损失。一年过一年、五年过五年、十年过十年,这么多神的儿女能够一直带到那一边的有多少?不多。不要想这是简单地。在半路上倒毙的太多了!六十万人中,只有两个活的进迦南,还有两个死的进迦南。那么少的人能够不倒毙,能够带过来。可是,何等可怜,等到试炼差不多了,又死了!等到试炼到差不多了,又去世了!如果主定规我们早一点去世,那我们没有话说。如果是我们糟蹋了自己的身体,就在神的工作上太吃亏了。教会如果要丰富,就需要在我们中间有七十岁的弟兄,八十岁的弟兄,九十岁的弟兄。如果主要定规有一个,有两个是例外的早到祂那边去,我们也没有话说。可是,我们如果要在工作上有用处,就得花一点工夫照顾自己的身体,不能马虎。有一个大难处,就是在工作上,一个人训练得差不多了,却是他去世的日子到了!一个人训练得差不多了就倒了,这太可惜。如果主的工人是这样的话,工作就没有法子作。工作没有赶上,身体已经坏了,一到开始有用处的时候,就去世了,这是何等可惜的事!

 所以,弟兄姊妹,你不要以为对于身体马虎是对的。是的,我们要有受苦的心志,要勒住我们的身体,要叫身体顺服。但是,在可能的时候,我们还得照顾自己的身体。放松是容易的事,照顾是不容易的事。有许多有益处的食物,我们要学习吃,要学习想法子照顾自己的身体。许多时候,主有命令,工作上有需要,拼也得拼上去,没有话说;可是另一面,要学习照人所知道的方法来照顾身体。我们要记得,失掉了一个人,就是失掉了主十年、二十年的工夫。一生中没有多少个十年、二十年。有许多人,才起来事奉主的时候,虽然有一点恩赐上的用处,但是实在难得有职事上的用处。要实在达到有职事上的用处,总是十年、二十年以后的事。也许要到十年之后才开始真的有价值,才有一点真的用处。真的有用处是十年、二十年后的事。这还是指路走得正直的人。如果路走得不正直,那就是花了十年、二十年还不行。花二十年栽培一个人,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一个人在这二十年中,神需要击打他多少次才可以,神需要怎样琢磨他才够。过了这么多的时候,不只是一年、两年,而是二十年的苦,二十年的背十字架,二十年的受对付,二十年的受击打,二十年在神重重的手底下,才起头有一点真的用处,这是何等不容易的事。可是,如果对于身体不小心,到了可用的时候而人没有了,那太可惜,实在太可惜。

 有人问一个年老的弟兄说,“你回想你一生之中最有用的时候是什么时候?”他想了一下回答说,“是七十岁到了八十岁的时候。”真的,属灵的用处是越老越有用处。你在事奉神的路上是越长久越有用处。我们看见,在这条路上,有的人了了,有的人破了,裂了,有的人只有一点果效,有的人没有多大用处。少数有果效的人,经过二十年、三十年有用处了,可是到那个时候,又离开世界了!等到有用处的时候人离世了,这太可惜了!一个人在神面前所学习的年日越多,越是有用。如果这样的人去世了,那是太可惜的事。所以,关于身体方面,有许多应当预防的还是应当预防,有许多应当注意的还是应当注意。我们承认受苦的心志不能少,我们必须有受苦的心志。许多时候,我们处在顶困难的情形里,那也行,那也能作。但是,在可能的环境里的时候,要学习照顾自己的身体,不能放松,不能马虎。

 所以,一个作主工作的人,吃东西不要注意味道好吃不好吃,但要注意营养够不够。营养价值好的,多吃一点;营养价值差的,少吃一点,或者不吃。休息的时候,应当学习休息。我们紧张的时候够多,如果我们不知道怎样休息,那就连躺在床上都躺不好。如果躺在床上仍然紧张,这样的睡觉有用吗?没有用处。有的时候,我们应当是休息的坐在那里。有许多的坐不是休息的坐,因为人是那样的紧张,那不能休息。一个作主工作的人,要在紧张的时候能够紧张,有时候我们的紧张是比火烧还要紧张,但是空下来的几分钟,我们要把自己放下来。不然的话,一辈子是紧张的,那不行。我们要学习放下。

 弟兄姊妹,你空的时候,你要使你的肌肉放松。你睡觉的时候,你手脚都要放松。我们要在紧张的时候能够紧张,要比身体最强壮的人还紧张得来,我们的身体要听话。但是,不能一辈子紧张。许多时候,肌肉、神经都需要放松,需要休息。许多时候要找机会休息,你才能够平均得过来。不然的话,我们就作了过分的事,我们就走了极端。我们不是作极端的事的人。弟兄姊妹,你要学习在身体的事情上仰望神,也学习在天然方面休息。这是基本的功课。我们要学习如何放。你能够放,你就容易休息;你如果放,你就容易睡。根据有些人的经验,数呼吸的次数能帮助睡着。在睡觉的时候,呼吸是深的,相当的深。我们不容易管睡觉,但是我们可以管呼吸。我们可以数呼吸,不是快的呼吸,而是长的呼吸,学习先有像睡觉那样的呼吸。不是去想睡觉,而是去想呼吸、数呼吸。先有睡觉的那个呼吸,等一等,就跟着睡着了。许多人用这个方法,就睡着了。本来睡着的时候呼吸慢、呼吸深,你先叫呼吸慢、呼吸深,你就睡着了。数呼吸的话,不必数到两百三百就睡着了。我们要相信,神造这个身体是会睡的。我们不只要相信神,还要相信神创造的律。神造我们的头是会睡的头,应该要睡。你躺在那里试试看,学习放松你整个身体,你就能够休息。如果你不会休息,那你就没有法子不紧张。你白天也紧张,晚上也紧张,你就没有法子作许多事情。虽然我们有病,也许病很多,但是你如果稍微学习一点照顾自己的身体,你就能够省去许多麻烦。

 吃东西也是这样。我们应当注意分量不要吃得太多,可是吃的范围不要太窄,应当学习吃各种各样的东西。有的弟兄姊妹,这个东西也不能吃,那个东西也不能吃,没有多少东西能吃,这样的习惯是没有益处的。我们要学习吃得宽广。许多东西能够滋养我们,如果你只吃几种东西,那就相当难,也许暂时你还不觉得养料不够,可是你到三十岁、四十岁的时候,就要显出许多东西缺乏了,影响了身体的健康,寿命就短。寿命能够受吃的东西的影响。所以我们要学习吃得广。吃得广,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出去作工便当。不然的话,你出去作工的时候,这个拿进来不吃,那个拿进来不吃,太冷不吃,太热不吃,就要发生难处。有病,那是另外一个问题。在普通的情形里,总要学习吃多种东西。主耶稣说,“给你们摆上什么,你们就吃什么。”(路十8)这是很好的原则。有一次,在一只船上,有一个信徒问另外一个信徒说,“为什么主耶稣变饼和鱼?”那个信徒回答说,“那是海里的丰富,加上陆地上的丰富。”这一句话回答得很好。神的儿女要学习吃海里的丰富,和陆地上的丰富。我们吃的东西,要范围广一点,种类多一点才好。弟兄姊妹,你不要以为这件事不要紧。如果你在这件事情上不约束自己,不对付自己,那你的身体要受亏。你要叫自己的身体听话;虽然起头的时候有难处,有的东西你不喜欢吃,可是你要对付,非学习吃不可。你一面绝对需要有受苦的心志,另一面也要学习照顾自己的身体。我们要能受苦,在受苦的时候,要能把整个人拼得上去。有的弟兄怕苦,这个苦吃不来,那个苦吃不来,这样的人在神面前没有多少用处。但是另一面,我们对于那些一点不照顾自己身体的弟兄也不表同情。弟兄姊妹,卫生比不卫生难,不要以为讲卫生容易。要照顾自己的身体,就要学习自己管住自己。要自己约束自己,才能卫生。要学习吃有益的东西。不能说吃东西是受你口味的支配,而不是受你身体需要的支配。要学习照顾自己的身体,好好的用它。我们不能让我们的身体那样容易就过去了。主花了许多年在你身上,你不能随便的对待这个身体。有许多预防疾病的卫生工作,也要注意。什么东西对于身体有益处的,主在环境中有安排,作得到,总是尽力量维持合乎卫生上的需要。不好随便的那样冒险。提摩太当喝一点酒,因为有益处。有害处的不要喝,有益处的要喝一点。这是原则的问题。一面要学习不自爱,忠心一直到死;另一面,主没有命令的时候,总得保守自己的身体。你到一个地方去,尽可能的顾到卫生,但是绝不将重担摆在那个地方的弟兄姊妹身上。在卫生条件不完备的环境中,要学习相信神。在环境中有安排的时候,要尽你可能的注意卫生。这样,就不至叫你的身体受无谓的亏损。
 
作主工作的人,还有一点要注意,就是在生活习惯方面,要学习不固执己见。神的仆人绝不可自己定规一个主观的标准,非坚持自己的看法、自己的习惯不行。如果我们要好好的事奉主,就得在合乎圣经教训和不绊倒人的原则之下,“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保罗在林前九章说,“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192)保罗为着福音的缘故,能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这也是事奉主的人应有的性格。

 腓立比四章告诉我们说,“我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事随在,我都得了秘诀。”(12)人都是容易偏向一边的,人都是容易走极端的。有的人作基督徒,认为必须丰富,必须饱足,必须有余;有的人作基督徒,刚刚反过来,认为必须卑贱,必须饥饿,必须缺乏。但是保罗说,我已经学会了─处丰富我会,处卑贱我也会;有余我会,缺乏我也会;饱足我会,饥饿我也会。保罗在这些事上都得着了秘诀。他说,“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13)保罗在关于生活习惯外面的事情上,是这样也行,那样也行的,他都能接受。

 可惜有的弟兄姊妹是很固执的,他们日常的生活习惯是牢不可破的,是一点也不能改变的。有的人非天天用热水洗脸不可,有的人非天天刮胡子不可,如果他们到了一个环境不能照着他们的方式生活,他们就受不了。这些虽然是很小的事,却成了作主工作的拦阻。有这样情形的人,不能作神的仆人。作主工作的人应该是不偏于一边的;应该有热水洗脸也行,没有热水洗脸也行;天天刮胡子也行,几天不刮胡子也行;天天换衬衫也行,多日不可能换衬衫也行;睡软床也行,睡硬板也行…在各种不同的生活环境里,应该都是那样自然的才可以。

 不只在生活习惯上,就是在个性上,在年龄上,也不应当成为作工的人的限制。比方:有的地方的人是相当热切的,有的地方的人是相当冷静的。神的仆人在这两种不同的人中间,应当能同样的作工。如果他自己的个性是冷静的,他到冷静的人中间去能作工,碰着热切的人就不能作工,那就不行。有的人对于热切的人能作工,碰着冷静的人就不能作工;有的人对于严肃的人能作工,碰着轻松的人不能作工;这些情形都限制了神的工作。又如有的弟兄在年老的弟兄中间能讲得好好的,到了小孩子或者少年人中间,他就没有话说了,这样偏于一边的个性也限制了神的工作。我们的主是接待老年人的,我们的主也是给小孩子祝福的。神要我们像主一样,能接待老年人,也能给小孩子祝福。正如盖恩夫人所说,一个人完全与神联合的时候,能够作老年人的谋士,也能够作小孩子的朋友。这是我们需要学习的。

 弟兄姊妹,这还是我们的己被对付的问题。我们的己要被磨到一个地步,神把我们放在这一种情形里也可以,神把我们放在那一种情形里也可以,这样,我们就自然能不固执,能不偏向一方面。保罗所以能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就因为他是一个在神面前受了对付的人。但愿我们在神面前好好的学习受对付,使我们的生活习惯和个性不固执己见,不走极端,让主的工作不因着我们而受到限制和拦阻。
 
一个作主工作的人,对于童身和婚姻等问题,也应当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解决。这些问题是许多人避讳不讲的,但是我们觉得这些问题在主的工人身上相当重要,所以还是照着圣经的教训来提起一下。

 对于童身的问题,保罗在林前七章说得很清楚,他说,“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妻子。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我愿意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25~35)这里给我们看见,守童身的好处是事奉主能够特别殷勤,不分心,在工作上能够专一,这是有家庭的人所比不上的。

 但是,这话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接受的。从三十六节起,我们要注意的看。这一段话按原文可译作:“若有人以为他待自己的童身不合宜,也过了年岁,事又当行,他就可以如愿而行,并不是犯罪,结婚就是了。倘若人心里坚定,没有不得已的事,并且由得自己作主,心里又决定了保守他自己的童身,如此行也好。这样看来,结婚是好,不结婚更是好。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36~40)这里说得够清楚,如果有人觉得他守童身不合宜,他的年岁到了,事情又是当行的,他就可以随着自己的意愿而行。守童身不守童身,要自己定规,不能由别人来代替定规。当然,如果要守童身,除了自己心里定规以外,还要“没有不得已的事,并且由得自己作主,”而主要的问题还是在自己心里如何决定。

 我们看马太十九章十至十二节:“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耶稣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唯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我们把十一节末了一句和十二节末了一句连在一起读:“唯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这相当清楚,赐给谁,谁就可以领受。

 所以,如果要免去分心的事,能有充分地时间殷勤的事奉主,那么最好守童身。在主的门徒中,约翰是独身的。此后,保罗也是独身的。可是,如果需要结婚,那也可以,并不是犯罪。婚姻和童身的分别,并不是罪的问题,而是时间、殷勤、分心的问题。

 婚姻是圣洁的。因为人的身体是神造的,人身体所有的要求也是神造的,所以婚姻是圣洁的。但是,人在婚姻之外有要求,那在神看来是罪。所以,为什么要结婚?就是要避免那在婚姻之外的关系。所以,婚姻不是罪,反而婚姻能防止罪;婚姻不是堕落,反而婚姻能防止堕落。

 保罗在林前七章把婚姻说得很清楚,他说,“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男不近女倒好。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被焚烧(另译),倒不如嫁娶为妙。”(1~9)这一段话指出,婚姻有一个目的是为着防止淫乱。同时也指出,有的人,神给他们特别的恩赐,就不需要结婚,可是,那些没有领受这样恩赐的人,还是结婚的好,以免淫乱的事。

 我们绝不该把童身的问题拉得太长。我们要知道,保罗自己是独身的人,可是他对提摩太说,末世的时候,有邪灵的道理要出来,他们要禁止嫁娶,这乃是鬼魔的道理(提前四1,3)。所以,我们一面相信守童身是好的,另一面还得维持神的话的平冲,不能说婚姻是污秽的。我们必须清楚:婚姻是圣洁的,婚姻是神在创造里的一个安排,“禁止嫁娶”是鬼魔的道理。

 作主工作的人,如果已经结了婚,总要把家庭尽力安排,作到越少分心越好,好让主的工作能作得好。还有一点要注意的,就是工作和家庭的界限要分得清楚。如果你家里的人是同工,那是另一件事;如果你家里的人不是同工,那就绝不能让他(她)摸工作的事。工作上的事,不应当传到家庭里去。作工的人绝不能让你家里的人左右你的工作。有一个弟兄说,他到某一个地方去作工,因为他的妻子替他答应了。这是希奇的事─妻子替丈夫答应了,所以就去作工!其实,不要说家里的人不能代替他答应,就是任何的同工都不能代替他答应。家庭的关系必须和工作分得清清楚楚。作主工作的人,不应当把弟兄姊妹属灵的难处随便告诉家里的人。家里的人要知道什么事,应当和一般的弟兄姊妹一同知道。有许多工作上的难处,就是作工的人在家里随便讲话的结果。

 还有一点我们也要加以注意,就是在弟兄对姊妹的来往或者姊妹对弟兄的来住中,必须保持一个正当的关系。如果有弟兄,有一个脾气,专门喜欢在姊妹中间作工,这样的弟兄,不能让他作工。如果有姊妹,年纪相当轻,专门喜欢在弟兄中间作工,这样的姊妹,也不能让她作工。这个原则我们要严格的守住:在通常的情形里,弟兄总是多向弟兄作工,姊妹总是多向姊妹作工。我们看神的儿子在为人的时候给我们留下的榜样,约翰三章和四章的界限分得非常清楚:三章是主在夜里接待尼哥底母,四章是主在白天遇见撒玛利亚的妇人;三章是主在屋子里接待尼哥底母,四章是主在公用的井旁遇见撒玛利亚的妇人。如果把三章的情形和四章的情形对调一下,那就完全不合式了。主对尼哥底母讲话的情形和祂对撒玛利亚的妇人讲话的情形显然不同,这给我们一个很好的榜样。

 我们不是说,弟兄和姊妹不该有来往,不该有交通;我们乃是说,如果有弟兄或者姊妹有一种癖性,有一种喜好,专门喜欢到异性的人中间去转,那样的人是非禁止不可的。当然,信徒在基督里没有男女的分别;在神的儿女中,弟兄和姊妹之间不是隔了一道墙,彼此是应当有许多很好的交通。但是,如果有的弟兄有一种习气,专门喜欢和姊妹谈话,如果有的姊妹有一种习气,专门喜欢和弟兄谈话,对于有这一种情形的人,要及时对付。盼望弟兄姊妹在来往的时候,能够自然而然的有约束,不越分。如果有人越分了,跑到正常的交通之外去了,就要严格的对付。但愿神施恩给我们,使我们在这些事情上能有美好的见证。
« 第十章 »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