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合一和分开的根据
 
地方教会的设立
我们已经说过,教会一辞,在福音书里只提过两次,并且都是在马太福音用的。以后使徒行传里继续用这辞。使徒行传里并没有告诉我们,教会是怎样设立的。使徒行传起头不过说,有三千、五千人得救了,并没有明显的说他们成立作教会,但是在下文却称呼他们作教会。徒五11:“全教会,和听见这事的人,都甚惧怕。”这是使徒行传头一次用教会这辞的地方。圣经就是这样轻描淡写的,说那些得救的人就是教会。二章、三章、四章都没有说起这一班得救的人就是教会,但是到了五章却称呼他们作教会。二章有人得生命,四章也有人得生命,到了五章才说他们是教会,才用这名称来称呼他们这个团体。到了司提反的时候,圣经就更明显的用这辞。徒八1说,“从这日起,在耶路撒冷的教会(原文),大遭逼迫。”到这里,你就明白原来耶路撒冷的信徒,就是在耶路撒冷的教会。从此我们就能看见,什么叫作教会?教会,就是一个地方所有得救的人,所成功的一个团体。这个团体就是教会。后来保罗出外布道,到各处传福音,有人得救了,圣经(徒十三1~十四1)并没有说,保罗把他们组成教会。但是十四23,却毫无异议的称各地得救的人作各教会。“二人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当保罗回来的时候,圣灵就称各地得救的人们作教会。有一班人得救了,他们就自然而然的是在那地方的一个教会。并用不着介绍,或是声明,乃是自然而然的是了教会。所以圣经里的设立教会,并没有用什么在传福音之外的手续,没有用比传福音再多的方法。人听了福音,接受了主作救主,这些人就是教会。不是在人听了福音,相信了主耶稣之后,再加上什么手续才是教会。第二道的手续并不存在。换一句话说,人听了福音,相信了主耶稣,他就自然而然变成教会中的一分子。一个地方有了二三个这样的人,就自然而然有了教会。
所以,要注意使徒行传中对于这辞的用法。教会的设立,并没有什么设立教会的手续,乃是传福音,有人相信了,自然而然就有了教会。希奇的就是在二、四两章,没有把教会二字点出,乃是在五章没有丝毫的解释,就用这辞来称呼上文所已说过的信徒。并且也没明说,这个称呼就是指着他们说的,乃是这样的说,叫读者自然的领会是他们。到了十三至十四章,二位使徒出去传福音也是这样。有人信主了,教会就算成立了。一个地方有人信了主,自然而然的就是一个教会。顶紧要的,就是教会的产生,乃是因着人接受了福音。人一接受了福音,他就成为他所住地方教会的一个当然分子。以后的问题,乃是他们活不活出教会的生命来。
每一个信徒,在一个地方,接受了基督作他的救主,这个信徒就是当地教会的一个当然分子,并不必再有第二次加入的手续。如果是属主的人,加入也好,不加入也好,他们已经是在那地方的教会里面了。所以和我们同住在一处的信徒,不管他们是怎样的人,和我们都是同一个教会的人。他们如果已经听信福音了,他们就已经是我们的弟兄了,就已经是我们教会里面的人了,我们就不应当向他们有第二道手续的要求,才承认他们是我们教会里面的人。如果要他怎样怎样,才能算为我们的弟兄,就“我们的教会”定规不是神的教会。因为在一个地方神的教会,只要人一听信福音,接受基督,就算他是里面的人了,并没有其他的手续;如果“我们的教会”有这其他手续的要求,就“我们的教会”定规不是神的教会,乃是另外一种团体了。所以我们要记得:和我们同住一处所有得救的人,不管他们有或是没有其他的关系,只要他们实在是得救的人,而我们自己实在是在神的教会里,不是在人的组织里,就他们已经是和我们同一个教会的人了。他们乃是我们教会里的一个当然分子。这是因为一个地方的教会,是包括那一个地方所有神的孩子。
所以,我们要常常注意,我们接纳人,乃是因他已经被主接纳了。我们的接纳,不过是承认主所接纳的。严格的说,他如果是属乎主的,就在教会里头;他如果不是属乎主的,就不在教会里头。所以我们每一次接纳人,只应当看他有没有被主接纳,否则我们就是一个宗派。所以按圣经说,教会里只有加增的加,没有加入的加;因为没有人能加入教会里,神乃是加增教会的人数。
 
圈内外的问题
一个地方有人传了福音,有人信主得了救,他们就是我们的弟兄,就是那地方的教会。但是,事情没有这么简单。一方面宗派把神的孩子分开;另一方面世人混在神的孩子中间。今天的难处,就是有许多所谓的教会,是将应当在里面的却关在外面;而有的却将应当在外面的,又包括在里面。这外面和里面的界线,到底在哪里呢?要怎样才能叫在外面的在外面,里面的在里面呢?到底什么种的人,才能算为教会的一分子呢?是要怎样的人,我们就能接纳他呢?除了何种的要求之外,我们就和他不能有分别呢?我们用什么资格来定规谁是、谁不是神的孩子呢?我们用什么条件,来定规什么人是弟兄,什么人不是呢?如果这个界线不分清楚,就要把教会里面的人圈在外面,把在教会外面的人圈在里面了。
谁是基督徒呢?怎样才算是一个基督徒呢?对于这个问题,圣经给我们看得很清楚,就是一切属乎神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点,就是他们因着信基督,就都有基督借着圣灵住在他们心里。所以“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八9)这一个是每一个基督徒根本相同的地方。他们在千万的事上,都可以不同,但是在这件事上却是相同的。因为属乎主的人有这一点,不是属乎主的人没有这一点;所以我们如果要分别谁是属乎主的,谁不是属乎主的,只要看这个人有没有圣灵,就知道了。因为这是个个信徒所必定有的。所以,有圣灵的人,就是里面的人;没有圣灵的人,就是外面的人。神的教会乃是饮于一位圣灵,也是浸于一位圣灵的。有分于圣灵的,就有分于这个教会(身体);没有分于圣灵的,就没有分于这个教会。属灵无形的教会是如此,各地的教会也是如此。有圣灵的人才是属乎神的教会的,也才是属乎神的众教会的。这一个基督借着圣灵住在心里,乃是每一个信徒根本相同的地方。没有一个真属乎主的人是例外的。“岂不知你们若不是可弃绝的,就有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吗?”(林后十三5。)
所以谁是基督徒呢?就是借着圣灵与基督合而为一的人。谁是神的孩子呢?就是得着儿子的灵,使他能呼喊阿爸父的人。谁是我们的弟兄呢?就是与我们一同得着生命之灵的人。谁是教会呢?就是成功作神在圣灵里的居所的人。一切这样的人就是和我们同在教会里面的人;不是这样的人,就是教会外面的人。我们把什么人包括在里面,什么人分别在外面,就是看他们与主有没有这个借着圣灵而有的生命上的关系。这一个是每一个蒙宝血救赎者所共有的,也是每一个在罪恶中灭亡者所不会有的。教会与世人是有一个主观的界线的。在里面的都已是得救的人,在外面者尚是灭亡的人。这界线就是内住的圣灵!
 
圣灵的合一
我们知道信徒与世人的分别,就在乎有没有接受基督,有没有得着圣灵。得着圣灵的人,就是属乎主的;没有得着圣灵的人,就连主也没有了。我们也知道,一切听信福音得救,得了圣灵的人,不必经过第二步的手续,就自然而然是教会中的分子。如果是同住在一个地方的,就自然而然是那一个地方教会的分子;如果是散处在各地方的,就也自然而然是那普遍教会的分子。虽然人数是顶多,只要是个真基督徒,大家就自然而然的合而为一了。这是什么缘故呢?是怎么一回事呢?
为什么缘故神的孩子们人数有许多,散处在许多不同的地方,也生活在许多不同的时间里,但他们在神面前仍是一个教会呢?怎么能够在一个固定的地方,里面有许多的信徒,但是他们在那一个地方仍是一个教会呢?为什么他们是合一的呢?这么多的基督徒怎样合一呢?这些背景不同、种族不同、国籍不同、教育不同、社会不同、经历不同的人们聚集在一起,怎么能叫他们合一呢?基督教到底是凭着什么,能叫信基督的人,有那样不同的背景,却能彼此合而为一呢?基督徒的合一不是人为的,不是大家商量后,大家赞成了要合一,所以就合一。基督徒的合一,是因当人信基督的时候,神赐下一个“合一”摆在我们的心里。这一个“合一”是每一个信主、实在属乎主的人所共有的。因为神的孩子,每一个都得着这一个奥秘“合一”的缘故,所以,他们就能合一。这一个“合一,”圣经称之作“圣灵的合一。”(弗四3,另译)
这一个“圣灵的合一”是什么呢?就是每一个基督徒里面所共有的圣灵。这一个住在我们各人心里的圣灵,乃是一个圣灵。所以祂要叫每一个有祂住在里面的人,都彼此合而为一,像祂自己那样的合一。神就是借着这一点把他们从世界里分别出来,神也叫他们因着这一点而彼此合一。信徒与世界所以分别,就是在此;信徒彼此之间所以相同,也是在此。在信徒中之所以相合的,就是和世人之所以分别的。要知道人是否属乎基督,是看这一个;在基督徒彼此之间的合一,也是借着这一个。在圣灵里的基督,使我们和世人不同,也使我们信徒彼此相同。
基督徒所以是一个团体,我们所以不可分开,所以不可因任何的缘故而分开(除了地方的缘故),就是因为在我们彼此里面有这一点根本的相同。人若没有这一个,我们就不能算他为弟兄,他乃是一个外面的人。但是他如果有这一个,他就是里面的人;我们已经是合而为一的人了,我们就不应当以任何的理由来分开。一切有圣灵的人是这样的成为一个,是没法分开的了。我们是在根本上、生命上、心灵上已经合而为一了。所以,保罗说,“我为主被囚的劝你们,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的合一。”(弗四1~3,另译)我们要注意保罗并不是说,要彼此合一,他乃是说要保守合一。我们不能保守我们所没有的东西;我们只能保守我们所已有的东西。他劝我们保守合一,就是因为我们已经有了这个合一,现在我们应当保守它。主没有叫我们去和别的信徒合一,主也没有叫我们去造出一个合一来,主乃是叫我们保守我们在主里面所已有的合一,就是我们借着圣灵所已经得着的。当我们信主的时候,我们已经领受这个合一了。我们因着圣灵和世界分别,也因着里面的圣灵彼此都合而为一了。我们现在并不必去造出一个信徒间的合一,我们却要明白、要看见、要承认,我们所得的圣灵就是信徒中的合一了。
我们虽然不能造出一个合一,因为我们已经借着圣灵在基督里合一了。但是,我们却能破坏这个合一的功用,叫它不能在神的孩子中显明。所以,我们所得的命令,是应当竭力的保守。可怜,多少的时候,我们不特不保守,反而破坏,更不必说竭力了。
所以,谁是我们的弟兄呢?我们不是看他们对于圣经的见解和我们相同与否,他们所注重的属灵经历与我们相同与否,他们的嗜好、风俗、习惯、生活、兴趣,与我们相同与否。乃是一切被宝血买回来,作神的孩子,有圣灵住在他里面的人,就是我们的弟兄。我们不能要求肉体的合一、意见的合一、或是其他的合一,我们只能看圣灵的合一。有这个合一的,就是在主里的人。和我同住一处有这合一的人,就是和我同教会的人。我们和人分开,只能因着没有这个合一而分开;和人联合,也只能因着有这个合一而联合。
多少的时候,当你旅行的时候,在火车上、在轮船上,你遇见一个安静敬虔的人,你疑惑他是一个基督徒。接谈之后,你知道他是一个属主的人,是血所救赎的,是你的一个弟兄。你和他从前虽然毫不相识,但你们却一见如故,心里觉得何等的喜乐。那时,你的心对于他不知不觉的充满了爱的感觉。这就是因为你和他都有“圣灵的合一。”你心中的感觉,就是圣灵合一的作用。那一时,这一种里面的力量真是超越了种族、国籍、社会的分别,而叫你们完全合一在圣灵里。但是,当你们多谈圣经真理的时候,也许要看见地在预言上的解释,和你很不相同。你爱他的心就漏出去了。你看见吗?你现在又站在另一个地位上,你打算在那里找到合一,而不保守、不竭力的保守这一个圣灵的合一,因此结果你们也许要不欢而散。今天神孩子的分别,都是因为没有保守这一个合一。
我们怎么知道人有这一个合一呢?人若有这一个圣灵的合一,在外表上,我们从什么能够看见呢?我们怎能知道他也是一个弟兄呢?所以,保罗就在下文告诉我们,人如果有了圣灵的合一,他就必定在另外七件事上和我们相同。我们不能盼望他和我们,样样件件都相同,但是我们却能盼望他有七件事,是和我们相同的。这七件事证明一个人有否这一个圣灵的合一。因为这七件是显明圣灵的合一的缘故,所以,我们应当竭力保守这七件,注重这七件。其余的事虽然也是紧要的,但是只有这七件能断定我们基督徒的交通。所以我们对人的要求,要以这七件为限。
这七件事是什么呢?
 
七件神圣的合一
“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一切的父,超乎一切之上,贯乎一切之中,也住在我们一切之内(弗四4~6,原文)。在这里,有七个“一”,都是和圣灵所赐的合一相关的。每一个信基督的,是在教会里面的,我们能称他作弟兄,和我们有交通的,都是因着圣灵的合一,在这七件事上完全相同。这七个“一”是每一个基督徒所共有的。多一个用不着,少一个也不行。这七个的完全相同,是我们和人交通的要求。不可比这多,也不能比这少。因为比这多,就难免要把有的弟兄关在外面;比这少,就难免要把不是弟兄的混在里面。这里所说的七个一,是每一个信主的人所不能不有的。所以,每一个信主的人,有了圣灵的合一,就起码都有这七样的同一。有这七样,就是属乎神的,没有这七样,就不是属乎神的。我们若要竭力保守圣灵所赐的合一,我们就得注意这七件,不在这七件上和神其他的孩子发生什么问题。这七件的同一很简单,我们一个一个的来看:
 
(一)身体只有一个
我们能不能和人合一,头一个问题,就是看他是不是基督身体上的一分子。我们和人合一的范围,就是基督的身体。不在里面的,当然是和我们无干的。凡在里面的,都是和我们有交通的。我们不能在基督身体中有拣选的交通。什么叫基督的身体呢?基督的身体,就是有分于基督的人。基督的身体,有一最好的表征,就是主日晚上的那一个饼。你把它擘碎了,吃完了,但是,饼在每一弟兄姊妹的腹中,如果合起来,仍是那一块饼。这就是基督的身体。基督的身体,就是每一有基督生命的人合起来所成功的。你有一点基督的生命,我有一点基督的生命,把这些生命合起来,就是整个的基督。我们每一个,是基督身体的一部分。所以要接受一个人,不管他的背景如何,不管他的阶级如何,不管他的道理如何,要紧的是问他有没有分于基督的身体?如果他里头有基督,他就是我们的弟兄。如果因种种的缘故,我们要拒绝一个人作弟兄;我们敢不敢说他不是基督身上的一个肢体?他如果是,不管怎样(除了圣经的理由之外),我们要接纳他。我们不能接受这几个肢体,而拒绝那几个肢体。我们乃是同在一个身体之内的,所以没有分开的可能。我们和他若是两个身体,我们就有弃绝他的理由。如果我们不能定规他不是同一个身体上的肢体,就我们必须保守和他的合一。每一个人,我们对于他的要求是,如果是基督身体上的一分子,就是我们的弟兄,除此无多要求。
 
(二)圣灵只有一个
一个基督徒,不只他里头有一分基督的生命,并且他信主的时候,也有圣灵住在他里面。我得着儿子的灵,但是,他也得着儿子的灵。也许他的兴趣和我不一样,也许他行径的方法和我不一样,但是,只要他里面的圣灵和我里面的圣灵相同就好了。
他所接受的是不是圣灵呢?我能说圣灵没有在他里面吗?我敢说他是受了邪灵吗?也许当他受圣灵的时候,他外面的表显,有一点神奇,是你所看不惯的。也许你平常很反对这种五旬节的情形。但是圣灵只有一个。圣经不是说,毫无动静的才是圣灵,火热活动的就不是圣灵。圣经是不是以外面的表显作为是否圣灵的标准?圣经乃是以是否“说耶稣是主,”(林前十二3)作为是否圣灵的试验。所以,在你身上,叫你说耶稣是主的灵是圣灵;在他身上的灵如果也叫他说耶稣是主,就也是圣灵。
如果他所得的是圣灵,你所得的也是圣灵,圣灵只有一个,就大家在主里面乃是一个团体,没有分开的可能。
 
(三)蒙召盼望只有一个
这里不是说所有的盼望都是一样的。这里只有一点,就是因着蒙召有同样的盼望,因着作基督徒有同样的盼望。我们的盼望是什么呢?就是盼望在荣耀里和基督永远在一起。没有一个属乎主的人没有荣耀的盼望,没有一个属乎主的人是盼望地不盼望天的。因着蒙召,总有一个荣耀的盼望。没有已经作基督徒的人,从来不想上天堂,不想到荣耀里去的。这样的人,决定不是属主的。我们将来在天上是要永远住在一起的,我们今日在地上没有分开的可能。我们有同样的前程,我们当有同样的路程。
 
(四)一主
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稣。我们承认拿撒勒人耶稣,神已经立祂为主为基督了,所以我们要事奉祂。他们的主,就是我们的主。彼此之间,所承认、所事奉的主都是一个的,所以,我们没有分开的可能。
 
(五)一信
这里的信,是信仰的信。这“一信”的意思不是指人对于圣经的真理都有同样的信法说的。圣经并无此种要求。一信,是指基督徒所公有的信仰说的。就是你有没有信耶稣是神的儿子,信祂来死是为拯救罪人,担当罪人的罪?如果无此信心,就不是属乎基督的。如果有这信心,就是属基督的人了。所有神的孩子在真理的解释上可以有许多不同的看法,但是,对于这个根本的信仰乃是相同的。没有这信仰的,就是与我们无干的人;有这信仰的,就已经是我们的弟兄了。我们不能要求比这个更少,更少就会把不是基督徒的混在里面了。我们也不能要求比这更多,更多就会把真的基督徒关在外面了。
 
(六)一洗
是受浸呢?是洒水呢?是浸一下呢?是浸三下呢?下水的时候,面是朝上呢?还是俯着呢?洗的样式多得很,如果把这个作为分别点,就要把许多真的基督徒都隔在外面了。因为有许多神的孩子,连洗都不受,像贵格会、救世军那一派的人。这里的洗是什么意思呢?保罗在别处已经很清楚地告诉我们,这洗是什么意思。保罗说,“基督是分开的吗?保罗为你们钉了十字架吗?你们是奉保罗的名受了洗吗?”(林前一13。)从这个看来,一洗的意思,就是你受洗是奉谁的名受洗的。不管你是洗的、浸的、洒的;是浸一次的,浸三次的:是朝下的,是朝上的,是灵性的,是水的,这些都不要紧;要紧的是,你是奉谁的名受洗。如果你是奉主的名受洗就好了。一洗的意思,就是奉主的名所受的洗。如果人受洗是奉主的名,就他们已经是我们的弟兄了。我不是说不受浸是对的。以圣经来看,受洗乃是受浸;不然就是不对的。但保罗在这里不是注意这个。保罗所注意的,乃是人是奉谁的名受洗的。如果人是奉基督的名受洗的,就是合而为一的。
 
(七)一神
你相信不相信神呢?你所相信的神,是不是你的父呢?我们所信的同是一位神,我们所信的神同是一位父。这位神,就是一切的父,超乎一切之上,贯乎一切之中,也住在我们一切人之内的。祂是在我们以上,是在我们中间,是在我们里面的。我们所信的是否这位有人格的神?是否这位超然的神?是不是这位神就是你的父?如果我们所信的不是这一位神,不是这样的一位神,我们就不是基督徒。我们众人如果都是信这位一切的父,有人格超然的神,就我们没有分开的理由。
以上这七点,乃是七个,乃是全体教会所共有的产业。我们乃是以此作为对人的试验,来看他是否一个基督徒。我们也以此作为基督徒联合的根据。任何一个基督徒,不管是那一时的人,是那一地的人,他定规是这七点俱全的人。因为我们众人都是共有这七点的缘故,我们大家就被这七点严严的联系在一起。这七点乃是圣灵所用的七股绳索,将中外古今所有的信徒紧紧的绑在一起,将他们联合作一个没法解散的团体。圣灵在里面给我们一个属灵的合一,又在这相同的七点上来表明这个合一。我们基督徒间有千万不同的事情,但是那些不能分别我们,不能分开我们,因为我们在这七样上相同,有了没法取消的相同之处。这七点的合一乃是神圣的、永远的、.属灵的、超越一切的。这七点叫我们能作基督徒,也把和我们在这七样上一样的人永远联合在一起。世界可以消灭,时间可以过去,这七个却永远长存,我们以这七个互相联合的人也永远无法分开。
我们如果另外多要一个就错了,立刻要演变成宗派。你如果说,人必须相信受浸,或者相信被提是在灾前,或者相信人该有圣灵的浇灌,或者相信某种圣洁的道理,你才和他有交通,那就太过了。神只许可以这七样的合一来试验人是否我们的弟兄。我们不能在这七点的合一之外附加条件。只要人有这七样的合一,他就自然而然的是教会的人。我们要看见一件事,一切有这七样合一的,就是教会的人。人一有这七样,就不管他是什么公会里的人,他都是我们的弟兄。他在公会里不在公会里,是他自己的事,他有了光,他自然会看见什么是对的,什么是不对的。我们不是也不当以无宗派作为合一的条件,乃是以为凡有这七样的人,已经是我们的弟兄了,就要竭力向着他们保守合一的心,不要管他们在不在宗派里。这个是非常紧要的。我们的合一不是根据在教会的真理上,不是根据在脱离宗派,站在超然的地位上,乃是以人有否这七样神圣的合一为根据。换句话说,就是看他们在这七样上和我们一样不一样。如果人在这七样上和我们一样,就不管在其他事情上一样不一样,他总是我们的弟兄。如果我们没有这样的态度,以为人虽然和我们在这七样上一样了,我们还盼望有另外的“一样,”还要求他们当有其他的“一样,”我们就是一个最大最恶的宗派。
 
地方的教会
这样说来,什么是地方的教会呢?包括中外古今所有属主,所有有圣灵的合一,所有在这七点上完全一样的人的团体,就是神的教会。神的教会因为有这七点相同的缘故,是无可分开的。但是,为着行政上、组织上、见证上、管理上便利的缘故,就按着地方,分为许多地方上的教会。这就是神的众教会。神乃是以地方作为分成众教会的唯一合法的理由。神的众教会,在实质上与神的教会是没有分别的。所不同的,就是一个是包括中外古今的,一个是包括一个地方的而已。在实质上都是有圣灵的合一,在这七点上大家完全一致的人。神的教会和神的众教会所分别的乃是在范围上,而非在实质上。所以,什么是地方的教会呢?就是一个地方里面所有在这七样上都相同的基督徒所合成的团体。所有在这七样上都相同的人,都是神教会里面的人。在一个地方里,所有这七样相同的人,都是在地方教会里的人。今天我们不管这一个人是谁,只要他在这七样上是和我们一样的,又和我们同在一个地方,他就是我们的弟兄,就是我们所在地教会里的人了。他们就是和我们同教会的人,并用不着有其他的手续,使他们变作我们的弟兄了。他们乃是我们当然的弟兄。地方的教会是以地方为界限的,但是包括地方上一切在这七样都是一样的人。地方的分法乃是神所改]立的分法。
有一件事是我们应当记得的,就是神的教会在实质上只有一个。他们的信仰是一个的(不只是一样的),他们所受的洗也是一个的,他们乃是接受同一个的圣灵,他们乃是成功作一个的身体,同有一个盼望,同事奉一个主,同得一个神作他们的父。因此,他们彼此之间也是成了一个的。所以,没有一件的东西是能够分开他们的。神的教会在实际上是没有分开的可能。这七个的“一个”,如果能够分开,教会在圣灵里才有失去她合一的可能。一切人为的分别,只能不保守这个合一,使之不能实现;却不可能破坏这个合一,使之分散。
就是神所许可地方的分法也是不能把神的教会分开的。地理是什么?它那里能分开神的教会?我们的信仰能分开吗?我们是受不同的洗吗?我们所接受的圣灵不一样吗?我们所在的身体可以分切吗?我们的盼望不相同吗?我们的主,我们的父神,不是一位吗?如果这些是不能分开的,教会就也是没法分开的。地理既不能将这些分开,地理就也不能将教会分开。教会是一个的,像神那样的一个,地理没法将其分开。
但是,为什么神又命令以地方作为众教会分别的根据呢?为什么不只设立一个教会,却设立许多地方上的教会呢?这是因为这不是指着实质上分开说的。在实质上,教会是不能分开,像神不能分开一样。但是,地方的分开,并不是实质上的分开,乃是行政上、管理上、和组织上的。因为教会不只有她属灵的方面,当她还在地上,包括有这么多人的时候,就天然的要有组织、管理和行政。因着全世界所有属主的人无法都住在一个地方,都在一个地方聚会,所以,在组织、管理、行政上,神的教会就不得不分作神的众教会。这就是圣经中的地方教会。这就是神特别以地方作为众教会界限的原因。
我们必须知道,在实质上,这些地方教会乃是完全一样的。不是在一个地方的教会里面是有一种的分子,而在另一个地方教会里面是另有一种的分子。他们是绝对一样的。所不同的,不过就是他们所在的地方而已。我们作基督徒的人,在实质上乃是冲破了任何的界限,再没有什么地方能范围我们在基督里的同一和合一了。但是,另一方面,我们还是人,还是住在肉身之内的人,因着我们还活在时间之内的缘故,我们就不能不受空间的支配。在这暂时之内,我们在事务方面是不能不受地理的范围的。所以,地方的教会在实质上彼此绝对是相同的,乃是合而为一的,也是无法分开的;但是在范围上,彼此乃是不同的,乃是独立的,也是能以分开的。所以,地方教会的设立,不是为着分开神教会的生命,乃是为分开她的管理、组织、和行政。何等的宝贝!神的孩子到处都是一样的,没有地理能使他们变作两样的人。我们所信的是一样,所得的也是一样,将来所归的也是一样。
但是,为什么要以地方,而不以别的理由来分呢?这是因为一切其他的分法都是可以避免,并且是不必须的;只有地方是无法避免,并且是必须的。我们一天还活在这里的时候,我们就一天不能不受空间的支配。这一个地理上的分别是天然的,而非人造的。所以,在地上作见证的教会,就只能因着地方而分。教会是以信徒为单位,而信徒的生活却脱不了住处,因此信徒们所联合成功的教会,就也不能不受住处的支配了。这是地方分法的理由。
不特如此,地方的分法是合法的,其他的分法却是属乎肉体的。领袖的拥护,种族的骄傲,国籍的夸张,道理的争执,意见的纷歧,阶级的歧视,超然的自诩,有那一样不是属乎肉体的?人因为没有得着神的启示,看见自己的肉体,就对于这些恬不以为怪。但是,受过神对付的人就知道,这些是何等的可恶了。所以,如果以这些或者其他的方法来分开神的教会,就教会不只是在范围上分了,乃是在实质上分了。地方的分法不会伤到教会的生命,这些的分法是会伤到教会的生命的。所以,其他的分法乃是分门别类的,只有地方的分法乃是在这世界上划地为政的。
一切的分法,都难免影响到教会的实质,最少也叫这种实质不得显明;但是地方的分法,乃是应付人生受空间支配的需要,只会在区域上分别了教会,而不曾在性质上改变了教会。所以地方的分,实在并不是分,因为性质还是一样的。其余的分乃是真分,因为性质要受了影响。地方的分只摸到区域问题,而没有其他的不同,七样的同一和合一依然不受分化与支解。只有这一种的分,不是真分,所以神就按这个将祂的教会分作众教会。所以,经过这样的分之后,你看见教会还是教会,并没改变。本来是神的教会,现在是“在哥林多神的教会。”依然是教会,不过加以所在地的范围而已。
 
七个禁止的分开
神虽然是这样规定的,但是人有他们许多的分法。教会二千年的历史,就是人发明各种新的方法来分开神教会的历史。但是圣经不只在正面给我们看见,教会是以什么范围来设立的,并且也在反面告诉我们,教会是不能以什么分的。
 
属灵的伟人
林前一12~13:“我的意思就是你们各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我是属基督的。基督是分开的吗?”在这里,使徒说他们是属肉体的,他们是不对的,因为他们要分开神的教会。他们是用什么方法来分呢?他们是照着神所用的几个使徒来分。他们用几个属灵的伟人来分。但这并不是圣经里设立教会的根据。圣经里,在哥林多的教会是可以的,在以弗所的教会是可以的,在加拉太的几个教会是可以的。因为这些是不同的地方,所以可以有不同的教会。矶法好吗?他是神所用的。亚波罗好吗?他是大有热心的。保罗好吗?他是多受劳苦的。虽然他们都好,但是,神不许可教会因着他们来分开。不管他们是多属灵,不管他们是多为神所用,不管他们是多为神受劳苦,但圣经只许可以地方来分,不许可以这人或那人来分。以属灵的伟人来分,以神所大用的人来分,都是神所不许可的。在这里你能够看见许多人失败的原因。
人的崇拜乃是在肉体中的人的天然倾向。因为所崇拜的人和别人不同的缘故,就顶容易生出门户之见。在保罗、矶法、亚波罗中,他们自己都是神的仆人,并没有不合一、不和睦的地方。但是,崇拜他们的人却把他们分开了,却把他们拿来当作分开的理由。
许多属灵伟人的造诣,固然是顶宝贝的;他们所得的亮光,固然是顶感动我们的;他们信心的行为,固然是可钦佩的;他们被神使用的地方,固然是会鼓励我们的;他们有够好的资格作领袖。但是神不许可以他们作为设立教会的根据。圣经里只有一个合法的根据,就是地方的不同,而非所崇拜领袖的不同。
 
得救的来由
这节另外给我们一个教训,就是他们之所以分,是因着他们来源的不同。有的是因矶法讲道得救的,所以就以为自己是属矶法的。有的是因亚波罗讲道得救的,所以就以为自己是属亚波罗的。有的是因保罗讲道得救的,所以就以为自己是属保罗的。但按着圣经看来,不只不能把属灵的伟人作为分别归属的理由,也不能把从谁得救作为分别团聚的理由。神教会的分立,只能因地理的不同而分,不能因得救的由来不同而分。
我从谁、从那一个团体得救的,就归给谁,就归给那一个团体,这是何等的自然,又是何等平常的事呢!但是圣经只有地方的教会,却没有差会的教会。救人的人和团体,也是何等的自然,何等的平常,以为他们所救的人应当归于他们的团体,他们的教会。何等的可惜,他们并不知道一切的工作都是为着设立地方教会的,一切工作的果子也是为着地方教会的,不是为着自己的。所有工作的个人或团体,只应当作事奉地方教会的人,而不当作一个独立教会的主。
 
我是属基督的
有的人,也不说我是属矶法的,也不说我是属亚波罗的,也不说我是属保罗的;但是,他说我是属基督的。这样说的人,意思也许以为:你们这些人充满了派别,所以我谁都不属,我是属基督的。他以为:我比你们超然,我是属于基督的。他以为:你们虽然好,但你们是跟从矶法的,跟从亚波罗的,跟从保罗的;我呢,是属乎基督的,所以比你们更超然。你们是有宗派的人,我却是没有宗派的。我除了基督,别无所属;你们虽然也是属基督的,但是却又属了别人。你们是在身体上分门别类的人,我可不愿意效法你们。我乃是属基督的人,与你们是大有分别的。
但是,神也定这样的人为罪人。为什么呢?一个人只要作一个属乎基督的人,并不是错的,并且是顶要紧的。一个人不愿意像神其他孩子那样的分门别类,乃是顶宝贝的。一个人不愿意有分于任何的宗派,只愿作一个简单地基督徒,乃是最好的事。但是,在这里有一个人也被神定罪,因为他在表面上是反对分门别类的,但是,在不知不觉之中,他自己也是分门别类的。他陷入他自己所定罪的罪里。
何以故呢?因为你说,“我是属基督的,”难道别人就不是吗?如果你说,“我是属基督的,”是为着表明你对于宗派的意见,就是可以的;但是你如果说,“我是属基督的,”是用以表示你自己与别的信徒的区别,就不可以。这一种要区别神的孩子的心,就已经是从肉体所生的宗派来的。区别神的孩子就是宗派。脱离宗派就是不再区别神的孩子。以为别人是有宗派的,而将自己区别出去,以为自己是属基督的,这就也是宗派。不管你用什么来区别神的孩子,就是用基督来区别,也是宗派。
如何才是对的呢?一切的区别都是错的,完全的包括才是对的。没有宗派,就没有区别的行为,就有完全包括的心肠。有形的宗派固然是错,我们自己应当丝毫无分;但是我们什么时候抱着“我是属基督”的态度,来区别神的孩子,说别人是有宗派的,我是无宗派的,他们是某某宗派,我却是属基督的,这种区别也是宗派。
不错,“我是属基督的,”但是,我们的交通并不限于能说“我是属基督”的人的中间。我们的交通乃是所有属基督的人,不是说“我是属基督的”这一句话的人,乃是所有是属基督的人。他们虽然说,他们是属保罗、矶法、亚波罗的,但是在实际上,他们是属基督的。我们不管他们外表有没有宗派,我们只问他们是不是属基督的,如果他们真是,就他们已是我们的弟兄。
“我是属基督的”这句话并不错,但是把这句话拿来作分开神孩子的界限,就是错的。我们的交通乃是一个地方里面所有的基督徒,而非一个地方里面没有宗派的基督徒。所有地方上的基督徒,都是我们教会里面的人!他们可以作宗派间的分别,我们却不能作有无宗派的分别。他们可以分别神的孩子,我们怎可因着他们分别神的孩子,就将他们分别出去呢?他们也是神的孩子啊!他们错了因为他们是头一个分别的人。但我们这些第二个分别的人就没有错吗?他们分别别人是错的,我们分别他们就不是错的吗?
神设立一个教会的根据,乃是一个地方。乃是一个地方上的基督徒都是同一个教会里面的人。这一个是永不更改的。一个“城”乃是教会的境界。我们不能将其改作:一个地方上没有宗派的基督徒,才都是同个教会里面的人。我们如果不以地方为境界,却以没有宗派,或是脱离宗派为境界,就我们已经失去地方的性质,已经是一个宗派了。不是宗派,不是无宗派的宗派,乃是地方(包括那地一切的基督徒)的教会。
所以,一个基督徒的存心,应当是包括,而不是区别。应当是包括一切的基督徒,宗派的和没有宗派的。不是区别没有宗派的,离开宗派的。在一个地方里,区别神的孩子的,就是宗派。我们应当知道我们的工作,乃是设立地方的教会,而非设立没有宗派的教会。此中的分别是不可以道里计的。地方的教会是没有宗派的,没有宗派的教会乃是宗派的。在哥林多的教会乃是对的,哥林多中间有人说,“我是属基督的,”乃是错的。我们的工作,乃正面的、积极的、建设的,设立地方的教会,而非反面的、消极的、破坏的,引导人脱离宗派。
现在有一件事是非常之紧要的。我们同工这几年来在各地作工,感谢神,接受我们见证的弟兄并不少;但是,因为我自己是没有宗派的,就叫接受我们见证者,自然不加入宗派,有的则退出宗派。这固然是对的,但是,危险就是在此。人的心如果没有基督爱教会的心,他就不会有爱弟兄的心。他就顶自然的,看不见一个地方所有的基督徒都是我们的弟兄,却只看见没有宗派者才是我们的弟兄。顶容易的,就是人不明白我们的目的,乃是为着设立并建立地方的教会,而以为我们是设立并建立无宗派的教会。这绝对不是这样。我们绝对不是设立并建立无宗派的教会。无宗派不是一个够好的理由,可以让我们用之来作设立教会的根据。只有一个理由是够好的,就是地方。所以,我们必须注意叫各地的弟兄看见地方教会的真理,而叫他们不要注意宗派的问题。要叫他们看见圣经交通的范围,乃是地方上一切的信徒,而非地方上没有宗派的信徒。他们每一次说“我们”这两个字的时候,应当包括所有主里的弟兄,而不是只包括和他们一同聚会的弟兄。什么时候我们说“我们的弟兄”,“我们”二字不是指主里所有的弟兄,而乃指和我们一同聚会的弟兄,那时我们自己就是宗派。我们应当学习少说我们的弟兄,而多注意主里的弟兄。地方的教会才是我们的工作。
我并非说宗派是对的,我也并非说宗派不应当脱离,但是我说,引导人脱离宗派不是我们的工作。我们的工作,乃是和古时的使徒一样的,就是设立地方的教会。我们要带领人认识主,将自己奉献给主,学习顺服主,求主赐给光行走在圣灵中,而拒绝肉体的作为。若是这样,你就要看见,你并不必提起宗派的问题,神的灵会自己引导他们对付这个问题。人如果没有学习活在圣灵里,因认识神而顺服神,就他虽然脱离了宗派,有什么用处?我们的教会必须是包括我所住的地方所有的基督徒,其他的分法都是神所不许可的。
 
道理的不同
加五20:“…异端,”这一节说出许多肉体的行为,是神所不喜悦的,是神所拒绝的。其中有一件就是“异端。”这个辞,在希腊文意即“以道理和别人来分宗派。”达秘就把它翻作“意见的不同。”这辞的意思,并不一定是指旁门左道说的,乃是指发端和人相异说的,或者说是“立异。”原文不一定是指错误说的。不过只因我有某种道理与别人不同,与别人相异,所以就和别人分开了。也许我们的道理是对的,也许我的道理是错的,但是对和错不是这里注重的点。这里注重的点,是因着道理上的不同,就与别人分别。这里根本没有正邪的问题在里头,只有因道理的不同而生的分歧而已。
我们立刻学一功课,就是神也不许可人因道理的不同而分开。例如:有的神的孩子相信信徒是在灾而被提,有的人相信信徒是在灾后被提;有的相信受洗是要浸入水的,有的相信只要滴水便可;我们不能因此就分成了两个团体。这是神所不许可的。我是相信受浸也好,你是相信滴水也好,你相信灾前被提也好,我相信灾后被提也好;但这些的不同,并不能算为信徒分成两个教会的理由。设立一个教会唯一合乎圣经的理由,就是一个新的地方。如果在同一地方,就不能有二个教会。地方若是一个,教会就定规也是一个。我们如果住在哥林多,就是在哥林多的教会。我们如果住在以弗所,就是在以弗所的教会。我们如果住在汉口,就是在汉口的教会。我们如果住在武昌,就是在武昌的教会。以道理来分,叫一个地方有一个以上的教会,是神所不许可的。不只是邪道,就是以真道作分别的界限,作分别的原因,也是神所不许可的。
自然在实行方面,这是有相当困难的。许多意见不同的人同在一个教会里,磨擦有何等的多呢!人的血气是何等的喜欢,把和自己意见相同的人集合作一个团体,而将意见不同的人关在外面。但是,神并没有这样许可。不同意见的相处在一起,固然是肉体所难受的,却是与灵性有益的。神不是用分开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难处,乃是要祂的孩子多学习相爱、宽容、和忍耐。在这一种情形之下,你要看见若没有爱心是会动怒的,若不会宽容是要争执的,若没有忍耐是会分散的。也许你所信的是对的,但是现在要看你的爱对不对。也许你的知识是不错的,但是现在要看你的爱心错不错。一个信徒何等的容易充满了属灵的理想和知识,而一点儿没有属灵的态度与生活。地方教会里在道理上和你不同见解的人,要把你显明出来,到底你光是头里属灵的人呢,或者你是心里属灵的人?你所生活的到底有没有你所知道的多?
罗马十四章给我们看见,对待一个道理见解与我们不同的弟兄,应当如何?如果是我们今天看见有基督徒吃素,有基督徒守安息日,我们要怎么办?我们受不住看见有守主日,同守安息日的弟兄在一个教会里,或者是吃素和吃肉的弟兄同在一个教会里。但是,神的命令是:“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1413。)这是神要我们取的态度。这与今天的信徒是何等的不同呢!哦!基督徒的宽大!基督徒的包容!何等的可怜,就是有许多为道理过分热心的人,只要看见什么人所信的与自己的不同,就以为是异端邪说,就害怕得像洪水猛兽。但是神却要祂的孩子“按着爱人的道理行。”(15)这是顶宝贝的。
但是,这也不是说,在一个地方教会之内,每一个信徒都可以各随己意,信自己所以为是的。不过对付的方法不是以拒绝、不接纳、或是另立团体,乃是以教训,以忍耐的教训,使“众人在信仰上同归于一”(弗四13,另译)。如果一时作不到,就当忍耐,忍耐的等候神的时候。在等候的时候,神也许要施恩改变反对你的人;也许你要蒙恩看见你自己并非一个那么好的执事,像你自己所想的一样。很少有一件事情试验一个教师的灵性,像人反对他的道理一样!
腓立比书是特别应当读的。信徒如果能以主耶稣的心为心(二5),能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3),意念相同,爱心相同,有一样的心思,有一样的意念(2),就能够保守教会在一个地方上合一,而不至分开。
还有几种的分法,也是神所不许可的。我们看林前十二13:“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在这里,我们看见,教会也不能因
 
种族
的不同而分。教会是一个身体,在这身体里,一切都有生命上的关系,都是不可分的。世界上种族的分别最厉害。就如犹太人种族的观念,看凡不是犹太人的都是狗,都是下流种,连饭都不肯和他们同吃。但保罗给我们看见,无论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在基督里都成为一个身体了。圣经里,教会是不能以属灵的伟人而分,不能以得救的由来不同而分,不能以属基督作超然派而分,不能以道理的不同而分。圣经里,教会也不能因种族的不同而分。如果以种族来分,就不是教会。因为在亚当里的分别,因着在基督里的缘故,已经都销灭了。教会乃是在基督里的。普遍的教会,是独一无二的;地方的教会,是只以地方为界限的。种族的教会是无从进来的。
现今在各处中外杂居的地方,所设立的白人教会、黑人教会,或是亚洲人的教会、和欧美人的教会,都是因为不明教会是以“城,”以地方为境界的原因。除了以地方不同,而设立不同的教会之外,神再没有许可人因着皮肤颜色的不同、习惯的不同、生活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教会。反而要将这些人在同一个地方,都聚集在同一个教会里,来显出祂儿子的生命和圣灵,是能打破人天然一切的界限的。一切从亚当来的,没有一样是不能在基督里被销灭的。教会乃是以地方为范围的;在同一个地方里面,没有一个理由是够好的,可以来分神的孩子。所有的问题都是基督够不够销灭一切在肉体中的东西。那一个是更强有力地,是亚当呢,还是基督呢?那一个在我身上是更有力地呢?我现在是在肉体中活着呢,或者是在基督里活着呢?一切因着肉体而有不同,能不能因着基督而沉浸在基督里面呢?教会里面有肉体的地位吗?
 
国籍
犹太人和希利尼人,不只有种族的问题,也有国籍的问题。但无论是犹太国籍的人也好,是希利尼国籍的人也好;是中国人也好,是欧美各国的人也好,在基督里,也都成为一身了。我们不能按种族的不同而分,我们也不能按国籍的不同而分。一切住在那一个地方(城)的人,不管他是那一国的人,只要他有基督的生命,他就是那一个教会里的人。换一个地方,也不管他是那一国的人,他就是另一个地方教会里的人。圣经里只有城的教会,没有国的教会,也没有在某城里有某国教会的事。
因为教会是地方的缘故,所以如果有一个弟兄,不管他是那一国的人,或是本国的人,或是外国的人,从一个地方迁移(不是游历)到另一个地方,他就是后者的弟兄,而不再是前者的弟兄了。一个人教会的籍贯,和他国家的籍贯是没有关系的,乃是看他的所在地而定。他什么时候一迁移他的居所,他什么时候也就迁移他的教会籍贯。他一搬了家,就换了教会。他如果从南京迁到汉口,他教会的籍贯就是汉口而不是南京了。他不能再作南京的弟兄,除非他回南京去。他不能人住在汉口,而遥作南京的弟兄。南京没有权柄管理住在南京之外的弟兄。他如果是从一个外国的地方迁到一个中国的地方,也是一例。在教会中,不知有国,只知有城。一个教会只能算和她同住在一处的信徒作“会友,”不能冲破地方的界限,而扩充自己的范围到别的地方去。就是拿国籍来作这越界的理由也是不可的。一个弟兄一到别的地方,就是别的教会的人了。教会中从来没有治外法权的。这一种逾越地方的界限,而有弟兄在别的地方,都是因为不知道教会的界限只到地方为止。神是要教会划地为政的,所以,我们只好就地为政。
所以,我们的弟兄应当小心,在地出国的时候,千万不要在外国组织华侨的教会。商会可以有华侨,学校可以有华侨,会馆可以有华侨,什么都可以有华侨,但是教会不可以有华侨。教会乃是地方的。你一到了外国的某个地方,你就立刻是该地方教会中的一个弟兄了,像你在国内从一个地方到了另一个地方,你就是另一地方的弟兄一样。国籍的问题在教会中根本是没有的。凡要把它带进来的,都不能不受属灵的损失。何等的荣耀,如果在一个城里,所有的基督徒,不管他本来是那里的人,是那一国的人,能够一点不注意地上的不同,而完全在基督里合而为一!“我们乃是其某城里信基督的人,”是何等可贵的合一呢!
什么是教会呢?有一次,几位弟兄问我这个问题,我答说,一个基督徒里面的基督,加上另一个里面的基督,加上又一个里面的基督,加上无数基督徒里面的基督;再减去第一个基督徒里面的亚当,再减去第二个里面的亚当,再减去第三个里面的亚当,再减去无数基督徒里面的亚当所合成功的那一个,就叫作教会。我今天有资格在教会里,因我里面有基督;你今天有资格在教会里,因你里面也有基督。你是白种人也好,黑种人也好;你是中国人也好,外国人也好,你之所以有分在教会里,乃是因着在你里面的基督,和你自己一点的关系都没有。所以种族和国籍是不成问题的,也是不当成问题的。所有的问题,就是你里面有没有基督?你住在哪里?你里面有没有基督,断定你是否在教会里。你住在那里,断定你是在那一个地方的教会里。神对于世人是问他是否属于基督,对于信徒只问他是住在那里,种族、国籍是没有问题的。
 
阶级
社会上的地位阶级,也不够作教会分开的理由。不管你是自主的、为奴的,也都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了。保罗那时候,是在罗马的统治之下。一切为奴的,没有自由的权柄,没有律法的保障,就是死了,也无人过问。自主的每一罗马人民,不经审判,是不能断案的。但是为奴的,就不一样,是没有公权的。但在教会里,就没有为奴的、自主的分别了。我们不能立一车夫会。无论他是车夫,是国府主席,如果他们都是基督徒,也都住在一个地方,他们就都是那一个地方教会里的弟兄了。我们不能以阶级的不同,来设立不同的教会。从来没有官绅的教会,或者乡愚的教会。自主的、为奴的,若同在一个地方,就同在一个教会里,没有分别的可能。
这样,在圣经中,最少有七个不可分的教训。按此七个事实类推,就其他的理由也是被神禁的,因为除了以地方来成立教会之外,再无其他合法的理由可以因之成立教会了。
 
教会中的得胜者
教会的范围乃是地方的,人不可以任何的理由来分开她,但是,一个教会的弟兄姊妹的灵性如果发死,如果很平常,就怎么办呢?几个比较好的,能不能招聚三五个人,另有聚会、另立团体呢?圣经的答复是:不能。因神只许可以地方来设立教会。灵性的高低好坏,不能作分开的理由。如果以灵性的程度为分开的理由,结局就今天你不好,我去另立一个团体;明天我不好,他又去另外立一个团体。这样在不久的时候,就不知要有多少分门别类的团体了。
不只灵性的程度,不足以为分开的理由,就是地方的组织、行政、方法等不好,也不能作为分开的理由。因圣经不许可以行政、组织的好否,作为分开的条件。圣经只许可以地方来分。圣经里,只有一个理由可以分开,就是以地方界限的不同,此外没有任何的理由可以分开。
或是有一个地方上的教会,他们所信的真理,和你不一样,或是对于圣灵浇灌的道理,他们的见解和你所信的不一样;或是对于将来得荣耀的事情,他们的看法和你的不一样;或是对于圣洁的道理,他们和你所信的不一样;或是对于永远得救的道理,他们和你所讲的不一样;但这些都不能作为分开的理由。圣经只许可一个分法,就是以地方为范围。我们不能因灵性的缘故而分,不能因制度的不同而分,不能因道理解释的不同而分。我们都住在一个地方里,所以只能在一个教会之内。这一个没有脱离的可能。你必须先脱离你所住的地方,你才能脱离你所在的那地方教会。圣经只许可我们脱离宗派,不许可我们脱离教会。除了宗派是可脱离的之外,圣经从来没有给我们看见,可以因灵性、因道理的不同而脱离教会。一个所谓的“教会”,如果非以地方为界限,而有其他的理由,就她是宗派,是可以脱离的。如果是一个地方的教会,就你没有脱离的可能。如果因这些缘故而脱离,就你和你所同聚会的人,也许灵性更高尚,也许组织更完全,但你们是一个宗派。
启示录二至三章,有七个地方不同的七个教会,但其中只有二个教会是被主赞美的,就是士每拿和非拉铁非。其余如以弗所,只有外表的行为;如别迦摩,不免有道理上的错误;如推雅推喇,是在道德上有错误的;如撒狄,是死透的;如老底嘉,是只顾虚荣的,都是很受主的责备的,这五个教会是非常之不好的。但是她们虽然软弱,她们仍是五个地方的教会,她们并不是宗派。她们是教会,不过是软弱失败的教会而已。她们在灵性上是错的,但是在地位上她们却没有错。所以神只命令祂的孩子在他们所在的教会里作得胜者,神没有命令他们脱离那个教会。一个地方上的教会是脱离不得的。所以你总得在那个教会里。如果可能,你当用祷告的能力,把整个教会复兴起来。如果你不能把整个教会改变过来,你就要在里面作一个得胜者,保守你个人在主面前的清洁。不然你就得迁地为良。宗派是该脱离的,因圣经是定宗派为罪。但圣经从来没有命令你脱离地方的教会。如果你脱离地方教会,你就立刻成为一个宗派。所以你若要退出一个团体,就要先问它是一个宗派,或者是一个地方教会。如果是地方教会,你什么时候脱离,你什么时候就是一个分门别类的人。
如果在一个地方教会(不是宗派)里,有几位比较属灵的弟兄和姊妹,因为普通的弟兄姊妹灵性过于幼稚,就另行聚会,另立团体,那是何等可惜呢!他们应当知道,他们没有权柄可以这样作。他们的责任乃是在那个教会里作得胜者,帮助其他的弟兄姊妹,并代替他们呼求神,直到神眷顾祂的孩子。人的肉体是何等的容易看不起不如自己的人。人的肉体也是何等的喜欢聚集与自己相似的人在一起,而有一个欢乐的时候,虽然是属灵的欢乐。属灵的骄傲,和欢乐的贪爱,都会叫比较属灵的人,忘记了教会应当包括所有神的孩子们在一个地方,却在神的孩子中挑选自己所喜欢的,来缩小神的交通。但是这个并不是神所喜欢的。这样的团体,乃是一个宗派,而非一个教会。
这样的人必须记得,神的教会并不是军营,里面的人是年龄相若,身量相等的。神的教会乃是一个家庭,里面是有小子、少年人、和父老之分的。你不能在一个教会里,寻找完全相像大小的人。所以,要学习背负别人的重担,特别要多作代祷的工作。自己作个得胜者,但是也竭力引导别人得胜。因着你们流泪的撒种,神必定使你有欢呼的收成!教会的范围是地方的,没有脱离的可能。自然宗派又是另一问题。就是彼得、保罗当日到了一个地方,看见教会软弱,他们曾否说,我们要另行聚会?不。他们要进去帮助他们。要记得:他们虽然软弱,仍是我们主的羊,我们的主就是为他们来死的。但愿我们喂养主的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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