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使徒所设立的教会
使徒出去,到各地作工,有人得了救,他们就在各地成立了教会。然后在那些教会里设立了长老,叫他们管理当地的事务,然后使徒就往别的地方去。现在我们要问:使徒在他们中间,设立的是什么样的教会?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使徒为什么在各地设立了许多的教会呢?按圣经来看,教会只有一个,为什么又说使徒在各地设立了许多教会呢?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只有一个,怎么教会又有许多了呢?我们今天,要花一点工夫来查考这个。
“教会”二字,在希腊文是很简单地,意思就是“呼召出来的人们”。这团体是什么团体呢?就是呼召出来的人们,这个就叫作教会。这辞在四福音里,只用过两次,一次在马太十六章,一次在马太十八章,此外未再提起。这两个字,在使徒行传里提起的很多。在四福音,两次都是我们的主说的,并且这两次的用法也不一样。
 
教会与众教会
太十六18:“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这一个教会是什么教会呢?这里的磐石,是指基督自己说的。彼得承认主是基督,是神的儿子,教会就是建立在这个磐石上。主要将祂的教会,建立在:祂是神的儿子(祂自己的身位),和神的基督(祂自己的工作)的这个见证上面。祂要把祂的教会建立在这个磐石上。这一个教会,包括了古今中外一切蒙恩得救的人,一切有神生命的人,一切蒙主耶稣的宝血所救赎,圣灵所重生的人。不分时间,不分地方,凡是归于主名下的人,都包括在这个教会里。这是普遍的教会,这是神唯一的教会,是单数的教会。这个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
马太十八章就大不相同:“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太十八17)这里的教会和以上的教会,有没有什么不同?马太十八章所说的范围,定规没有十六章所说的范围那么大。十六章所说的,没有时间的限制,也没有空间的限制,一切属乎主的人都在内。十八章所说的,乃是能听见你对他们说话的教会。十六章的教会包括神所有的孩子。十八章的教会是和你同在一处的神的孩子。因为是同在一处,所以有了难处,你可以告诉和你同住在一处的教会。所以十八章不是指普遍的教会说的,乃是指一个地方里面的教会说的。因为只有和你同在一处的教会,你才能告诉他们,若是普遍的教会,就你怎能把神所有的孩子都聚集在一起来告诉他们呢?所以这种教会乃是一处一处的,乃是多数的。
所以教会有两样,一样是唯一无二的教会,一样是一处一处的教会。一样是教会,一样是众教会。教会是无形的,众教会是有形的。普遍的教会,是没有组织的;一处一处的教会,是有组织的。我们都知道有一普遍的教会,但是,我们不知道普遍的教会是什么样子,因她是属灵的,是无形无体的。但是,一处一处的教会,是看得见的,是有形有体的。普遍的教会,是生命的,是一种生机上的联合。一处一处的众教会,是有形体的,所以有形式上的组织,有长老,有执事。
今天教会所发生的难题,都不在乎普遍的教会是如何,而在乎一处一处的教会是如何。因普遍的教会是无形无体的,是形而上的,是人所干涉不来的。一处一处的教会,是有形体、有组织的,所以就发生了许多问题。你有没有听见人读以弗所书发生争执呢?没有,因以弗所书是讲属灵的事情。但你如果读哥林多书,就要发生许多争执,有的说这个是过去的事,有的说那个不对,有的说这个不对,因哥林多书,是对付有形有体一处一处的教会。这个教会太实际了,是天天遇得见的。所以无形无体的、属灵的、超然的教会,并不算为我们顺服神的试验品;这有形体、有组织、一处一处的教会,反而是我们顺服神的试验品。
 
众教会成立的根据
教会是怎样分成众教会呢?圣经中独一的教会,是如何成功为许多的教会呢?圣经说教会是“神的教会”(林前十32)。这个教会是单数的。神的教会,只有这一个。但帖前二14,又说“神的各教会”。一面说神的教会,只有一个,一面又说神的各教会,可见又不只一个。圣经为什么说神的教会只有一个,又说神的教会不只一个呢?把一个变成许多,把单数的教会变成这多数的教会,是怎么变的呢?到底圣经里是用什么方法,把教会分成众教会呢?
我们读圣经就明白,神那个独一的教会分成许多的教会,没有因别的原因,乃是因地方不同的缘故。神是用不同的地方将那独一无二的教会,分成许多的教会。按地方来立教会是圣经唯一的方法,是圣经唯一的理由,是圣经唯一许可的理由。
圣经中的众教会,到底是怎样分的呢?比方启示录二、三章在以弗所的教会、在士每拿的教会、在别迦摩的教会、在推雅推喇的教会、在撒狄的教会、在非拉铁非的教会、在老底嘉的教会,她们就是以地方的缘故(因为信徒们所在的地方不同的缘故),分成七个教会了。这些教会,都是以地方来分的。以弗所…老底嘉都是地方的名字。她们乃是七个不同的地方,所以就有七个不同的教会。乃是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把教会分成七个。不只在启示录二至三章里的七个教会,是根据地方而成立的,在圣经其他的地方,如在耶路撒冷的教会、在路司得的教会、在哥林多的教会、在特庇的教会、在歌罗西的教会、在特罗亚的教会、在腓立比的教会、在罗马的教会、在帖撒罗尼迦的教会、在安提阿的教会、以及其他圣经中所记载一切的教会,都是以地方来分的。
这是因为神的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是只有一个的,这一个没有分开的可能。一切属乎这个团体里面的人,在凡事上都是一样的。只有在他们所住的地方这一件事上是不一样的。他们所有的种种,都是不能分,也是不可分的,只有他们的所在地这一端,是能分,也是可分的。所以,教会实在只有一个,没有分开的可能。就是把他们按地方分了,还是说他们是在某某地的教会,仍然是教会!在某地的教会,虽然有地方的不同,但是他们仍然是教会。所以圣经里,只有一个理由,教会可分成众教会,就是以地方来分。除了以地方来分之外,在新约里,你就找不出第二个方法,来把教会分成众教会。除了以地方的方法来分之外,再无其他许可的方法,再无其他命定的理由来分了。这是事实,这一个事实,盼望能够刻在我们心里,就是教会只能因地方来分。此外任何的方法,任何的理由,都是出乎人的,都是出乎肉体的,都是圣经所没有的。
使徒自己所设立的教会,没有别的,就是依地方来设立的。他们出去作工的结果,是设立各地方的地方上的教会。那独一的教会,他们不能设立,因为那是基督的身体,只有基督能设立的;对于设立这个教会,谁也没有分,谁也不能作个工人。但是,设立地方教会,是神所托付使徒的。使徒设立这种地方的众教会,好像是把一个教会分成许多的教会。我不是说他们真的是分了,我乃是说他们好像是分了。在这里只有一个分法,是神所许可的。
 
地方的界说
圣经中的教会都是地方的教会。但是要有多大的所在,才算是一个地方呢?我们要记得,圣经中有教会的那些地方,我们就知道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所在,才能称作一个地方,才可以在里面设立教会。圣经中设立教会的地方是不是一个国?一个省?一个区?不是。圣经没有以这些的所在,算作一个单位的地方,作为教会的境界。圣经中根本没有国的教会,省的教会,或者区的教会。圣经中所有的,是在以弗所的教会、在罗马的教会、在耶路撒冷的教会、在安提阿的教会、在特庇的教会、在腓立比的教会、在以哥念的教会、在哥林多的教会等。以弗所、罗马、耶路撒冷、安提阿、特庇、腓立比、以哥念、哥林多等,到底是什么地方呢?按着今日的话语,我们就说,有的是海口,有的是乡镇,有的是城市。但是,在当日都是统称作城。因为当日是将有人团聚而居,可以自卫的地方,就称为城的。所以圣经一面是记载使徒“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徒十四23),另一面却记载使徒命令提多应当“在各城设立长老”(多一5)。这是因为城就是当日教会的境界。“各教会”乃是在“各城”里。所有的所在如以弗所等都是一个城,因为都是团聚居人的地方。
在今日复杂的组织中,就有市、镇、乡、村、城等等的分别。并且有的市,不过是一个镇那么大,有的特别市竟然大到等于一个县的面积,同时又有一个省的地位。所以,我们不能用今日市、镇、乡、村、城的意义,来解释当日“城”的意义。反之,我们应当记得:圣经中“城”的意义,就是一个有范围保护,为人民所团聚的地方。所以,今天所说的市、镇、乡、村、城等,实在都不过是当日的“城”。近代虽然都是城,也有省城、府城、县城之别。就是古时也有乡城、山城、村城之说。
当日的教会,就是把这些“城”作为境界的。圣经里没有比“城”更大的教会,也没有比“城”更小的教会。“城”就是圣经中地方的单位。所以在今日,我们若要定规什么所在是一个地方的单位不是,我们只要问,该个所在是不是光是一个团聚而居的地方。还有二个问题能帮助的,就是:这个所在,是不是行政上最低的单位?是不是有一个单独的名称?有一个最小的名称?因为看创世记,和约书亚时的分地,就知道当日的城乃是行政上最低的单位,同时她们都有单独的名称。一个团聚居人的地方有了最小单独的名称,而且是行政最低的单位的,就是一个地方的单位,就是一个地方教会的境界了。
圣经就是以一个人民团聚在一起的城,作为教会所在地的单位。你所住的那一个地方,或是一个山城,或是一个乡城,或是一个府城,或是一个县城,都能算为一个地方,作为一个教会的所在地。不是一县那么大,不是一区那么大,不是一省那么大,也不是一国那么大;乃是人民团聚寄居在一起那么大的地方,这样的地方就是圣经里教会的境界。神的众教会,就是按着这个范围而分。大则像罗马、像耶路撒冷,可算为一个地方,作为一个单位。小则像以哥念、像特罗亚,也可算为一个地方,也成为一个单位。凡人民团聚而居的,就是一个地方。除了这一种团聚在一起的地方之外,圣经里没有第二种的范围。
这一种以地方分别教会的办法,实在是神的智慧,保守祂的孩子免去许多的难处。因为神若以国为教会的范围,教会的界线,就常要改变,因为国是常会亡的,国若亡了,教会的界限也就要随之而变了。神若以省为教会的界线,省界也是常会改的,省界一改,教会的界线,也随之而改了。这岂非一件难事。所以,神不以省为教会的单位,也不以国或其他政治的区域,作为教会单位的界线,因为朝代、国度、省分,都是容易改变的。神以市、镇、乡、村的城为教会的界线,是因为这些地方的范围和名称,是不容易改变的。我们看见国界常改,省名常变,但是城的界和名是最不会随着政治而改变的。政治对于它们的影响是最少的,几乎可以说是没有的。常有几百年前是其某城的,到今天仍旧是称为某某城的。有的城可以割给外国,属于别国,然而她还是那个城,没有改变。因为城是政治上最固定的单位,所以神就定规将城作祂地方教会的界线。
教会,在圣经中,在正面,是按地方成立的。在反面,还有两个事实,就是教会不能是比地方小的,也不能是比地方大的。换一句话说,圣经里只有两种教会:一种是普遍的教会,她的组织,非我们所得而主张的,因为她是非人手所组织的。一种是地方的教会,就是一个教会在一个地方里,有那个地方那么大,以那个地方为范围的。此外没有第三种的教会,没有比她小的,也没有比她大的。一个地方上的教会是最小的教会了。在普遍的教会之外,地方教会就是最小的了;不能把她分成更小的。同时她也是最大的了;要把几个地方里面的教会联成一个更大的教会,也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她就不是一个地方里的教会。比地方教会再小的,不是地方教会;比地方教会更大的,也不是地方教会。
 
不能比地方小
我们读过林前一章说,“在哥林多…的教会”(三2)。哥林多只是一个地方,在这个地方里面的教会,也只是一个教会。这样的一个教会,才是一个单位的教会。但是在这一个教会里,人分成四派,这四派的人,打算把在哥林多教会里面的人分成四个不同的团体。保罗就责备他们说,“你们各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我是属基督的。基督是分开的吗?保罗为你们钉了十字架吗?你们是奉保罗的名受了浸吗?”(12~13。)你们这几班的人是什么人?你们没有资格成立教会。唯独全体在哥林多,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求告主耶稣之名的人;他们是在这个地方上的神的孩子;他们才是教会。哥林多是一个城。教会的单位乃是一个城(地方)。或是一个市城,或是一个乡城。像乡城、像市城这么大的地方,才有成立教会的资格。像市城、像乡城这么大的地方,才构得上单位。比一个地方还要小的教会是不够单位的,没有设立作一个单独教会的资格。一个地方的教会乃是一个最小的教会了。教会小到像一个地方教会那样的,就没法再小了。所以,人如果想在一个地方之内,设立几个教会,那是绝对不可能,也是绝对不许可的事。在哥林多的教会,就已是最小的教会了。人如果想要她分作四个团体,那是不可能的。人只有能力将其分成四个党派,但是人没有能力将其分成四个教会。一个教会必须有她所在的那个地方那么大才行,如果比这个地方小,就不是一个教会了,最多不过是一个党派。你如果把她切小了就不成。
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固然是分派别;但说我是属基督的,这句话虽然顶宝贝,仍旧不够理由来另立教会,仍是属肉体的举动。因为这一句话不是表明你在地方上与神其他孩子相同的地方,而是表明你在地方上与神其他孩子不同的地方。说自己属保罗、矶法、亚波罗者,他们的目的是要表示,他们是和在同一地方的基督徒有区别。“我是属基督的”这句话,在平时乃是非常好的一句话。但是要把这句话拿来区别自己,使自己和神其他的孩子不同,就是不对的。因为在同一个地方里面,神是要祂的孩子成为一个团体,不许他们在一个地方之内,以任何的方法来分别自己和分别别人。
圣经是说,凡是同在一个地方的神的孩子都是我们的弟兄。除了以一个地方为范围之外,连以自己特别是属基督的理由来分别、来标榜,都不可以。别人在什么宗派里,他们若有神的光,自然会知道。若蒙神的恩典,自然会对付。但是我们不能因他们在宗派里,就另眼相看,把他们分别出去。我们若是这样作,就不是以地方作为教会的境界,乃是以其他的理由了。一切把地方上的教会切小的,就不是教会,就是属肉体的举动。
无论谁,只要他是有神生命的,和我们同在一个地方的,他就是我们的弟兄,他就是和我们同在一个教会里的人,因为教会是以地方为界限的。这是神对地方教会的组织。
我们的范围,不是以在一个地方里,同说“我是属基督的”的人为范围,乃是以在同一个地方里,“所有是属基督的”人为范围。乃是我们所住的那个地方有多大,住在这个地方里的基督徒有多少,他们就都是我们的弟兄,是和我们同在一个团体里的,是和我们同在一个教会里的─地方教会。我不是说,“我是属基督的”这句话不对。但,若把这一句话拿来,作我们与神别的孩子分别的界限,就是圣经所不许可的。我们和一切的基督徒,只要我们和他们是同在一个地方,就是同在一个教会。我个人只能作一个属基督的人,不属任何的宗派;但是,我却不以这句话,作为我与别人分别的理由。我的团体若没有地方那么大,就是人所设立的党派,就不是神所设立的教会。
 
不能比地方大
另一方面,教会也不能比地方再大,再大也不行。当初在耶路撒冷信主的人不少,有一次三千,有一次五千(徒二41四4),但圣经只称他们是“在耶路撒冷的教会”(八1,原文),没有称他们作在耶路撒冷的众教会。耶路撒冷是一个地方,所以在耶路撒冷也只有一个教会。耶路撒冷是一个地方,所以耶路撒冷只能成一个单位。你如果要分教会,你要先分地方。圣经里没有在耶路撒冷的众教会,没有在以弗所的众教会,没有在哥林多的众教会。因为这些所在,都只能算一个地方。如果地方是不能分的,就跟着地方而成立的教会也是不能分的。耶路撒冷、以弗所、哥林多,多少时候是一个地方,就在她们中间的教会,也多少时候只是一个教会。
但是另一面,圣经里也没有在马其顿的教会,在加拉太的教会,或者在犹太的教会,或者在加利利的教会。因为马其顿是一个省,加拉太也是一个省,犹太是一个区,加利利也是一个区。这些省和区中间也不知道包括了多少个地方。省和区并不是一个单位的地方,里面是包括了许许多多个单位的地方的。圣经的教会,既然是以一个地方为单位、为境界的,就在一省或一区之内,应当有许多个教会才可以;不能有一个省的教会,或者区的教会。若是那样,就教会又不是地方的了,乃是许多地方合成的了。就是为着这个,为着教会是地方的缘故,圣经里就从来没有省教会或是区教会的记载。每一次说起省和区的时候,又是一种说法。
我们来看圣经如何说到这一种的教会:“那时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各教会(‘处’字原文没有)都得平安。”(九31)圣灵在这里并没有说“教会”,乃是说“各教会”,不是单数的,乃是多数的。因为地方数目众多的缘故,所以教会的数目也众多。没有把各处的教会联合成一个教会,乃是“各教会”。教会乃是一个地方一个的。所以地方数目多的时候,就说“各教会”。
“他就走遍叙利亚、基利家,坚固众教会。”(十五41)这里是众教会。因为叙利亚、基利家是一个大区,里面有许多不同的地方;一地有一地的教会,所以就有了众教会。圣经没有把那些教会联合起来,成功作一个教会的事。许多不同的地方(人民团聚而居的地方),可以联合起来成为叙利亚和基利家。但是神却没有将这许多不同地方里面的信徒,组织联合起来,成功作在叙利亚,和在基利家的教会。地方是可以联合起来成功县、区、省、国的,然而圣经却没有县教会、区教会、省教会、或是国教会的,圣经只有地方的教会,像城那么大的地方教会。
“…就是外邦的众教会,也感谢他们。”(罗十六4)在犹太之外,有外邦的众教会。她们也没有联在一起作外邦的教会。因为教会是以地方分的,而非以国分的。
“亚西亚的众教会问你们安。”(林前十六19)亚西亚是一个省分。但是,没有一个省的教会。乃是在一个省里的众教会。圣经里没有一个省的教会,也没有一个国的教会,只有一个教会,就是地方教会。圣经里只有一些人民团聚而居的那个地方的教会。
“弟兄们,我把神赐给马其顿众教会的恩告诉你们。”(林后八1)马其顿是一片大地,所以是众教会。
“…写信给加拉太的各教会。”(加一2)加拉太也是一个省分,所以乃是写信给加拉太的各教会。
“那时,犹太信基督的各教会…”(一22。)犹太是一个区,所以也是说各教会。
我们看见教会的分法:把一地方教会削小,是圣经所不许可的,是属乎血气的。同时把各地方的教会合并起来,也是圣经所不许可的,也是属乎血气的。换一句话说,地方上的派别,是主所不许可的;各地联合所成的公会,也是圣经里所没有的。圣经里,总是一个地方,成功一个教会。从来没有把一个地方分成几个教会;也从来没有把几个地方联合成一个教会。所以,比地方小的,不是教会;比地方大的,也不是教会。圣经是以地方来作教会的境界的。
今举一例:上海是一个地方,苏州也是一个地方。上海是一个单位,所以有在上海的教会。苏州也是一个单位,所以有在苏州的教会。像苏、沪虽然这样相近,可是她们是二个单位,彼此只有属灵的关系,没有事务的统一。上海和苏州的关系,像上海和南京、和伦敦的关系一样。伦敦虽然是另外一个国里面的城,并且和上海隔得很远,但是,伦敦也是一个地方,像苏州一样。伦敦也是一个单位。所以,上海和伦敦的关系,就像上海和苏州的关系一样。不因其近而特别亲密,也不因其远而特别疏远。世界的单位最大的是国,其次是省,再其次是区。但圣经不管国界、省界的区别;圣经乃是以一处人民平日能团聚在一起的一个地方,作为一个单位。这是圣经里地方教会的境界。使徒在各地所设立的教会,就是这种的教会─地方的教会。
请记得,教会是地方的,是非常之地方的,什么时候,把别的放进去,就不是圣经里所说的教会了。
 
教会的独立
所有各处的教会,圣经并没有把她们联合在一起,成功作一个团体。所有各地方教会的行政是独立的,责任是独立的,裁判也是独立的。我们记得启示录里是说在亚西亚的七个教会(一4),不是说在亚西亚的教会。主对以弗所的责备,不能归罪于士每拿;士每拿在主面前的忠心,也不能归功于以弗所。别迦摩的混乱,不能推到推雅推喇身上;推雅推喇的属世,也不能放在别迦摩身上。撒狄的死僵,不能归咎于非拉铁非;非拉铁非的彼此相爱,也不能归功于撒狄。老底嘉的骄傲,不能责备其他的教会。一个教会有一个教会的责任,并不负其他教会的责任。如果把七个教会联合起来,就不必写七封书信,就只要写一封信给总会,让总会去支配好了。但是地方有了七个,教会就有七个。圣经对七个教会是各有各的警戒,各有各的赞美。
不只在地上有七个教会,在天上也有七个灯台,作她们的代表(一1220)。在天上不是一个灯台分七枝,乃是七个不同的灯台。旧约是一个灯台分出七枝,新约乃是七个独自的灯台。如果新约也是一个灯台分出七枝,就亚西亚七个地方里的信徒可以合成一个教会了。但是,在亚西亚是有七个教会,在天上是有七个灯台。圣经并且说,主是在七个金灯台中间(不是里面)行走的(12~13)。这给我们看见,每一个灯台都是独立的、分开的。如果是一个灯台,就怎能行走在其中呢?主是行走在七个灯台中间的,所以七个教会在主面前并没有联合为一。
今天我们要在主面前看一件事,就是使徒出去传了福音,叫人得救了之后,就在当地拣选人作长老。从前的使徒并没有留下那一个工人在那里作长老。他们再到第二个地方去传福音,又得了一班人,就也在那一个地方,设立了教会。所以我们也应当这样。并且要教所有在本地的弟兄明白,一切和他们一同在基督里的人,不管他们是谁,是怎样,只要是同在一个地方的,就都是一个教会里面的人。要保守教会地方的性质,不应当把地方上的弟兄分开,也不应当把这地和那地的弟兄们联合起来成一大教会。这一件事是我们特别要注意的,是我们要好好去作的。
 
各教会间的关系
这也并非说,在一个地方的教会,和在其他地方的教会不来往,也不彼此顾念。虽然没有在组织上联合在一起,成功一个大团体,却应当和别的教会一同保守主里的合一,追求有一致的行径。因为我们在主里面的合一,不是地方所能将其分开的。遇见别的教会有危难,仍要尽力扶持,尽力周济。那一个教会在神面前得了亮光,别的教会,仍要以她为榜样,从她身上学习。但一个地方上的教会,仍是独立的;在行政上、团体上是独立的。但别的教会在主面前所得的亮光,在主面前所得的命令,或是有了难处,我们仍该效法她们,仍该扶持她们。
所有的教会都是直接向主负责,受主的节制的。同时圣经又说,“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启二7111729三61322)这就是真理的持平。圣经一方面说话,是对在以弗所教会的使者;但在话语的结束时,又说是对众教会说的。上面说,信是给在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等教会的使者说的;下面说,此信是众教会所都该听从的。上面是说,单个教会,直接向神负责;下面是说,每个教会,都当听神对别的教会所说的话。因为是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所以凡有耳的,就应当听。这就证明,一个教会所该遵守的,乃是众教会所该遵守的。每个地方的教会所负的责任,是在神面前自己单独负的;所有教会的行动,却是共同的。所以,信是寄给以弗所的,却是对全体教会说的。这就是真理的平均。
在书信中也有同样的教训:“…他必提醒你们,记念我在基督里怎样行事,在各处各教会中怎样教导人。”(林前四17)保罗在各教会中怎样教导人,也是在哥林多的教会所应当记念的。不是在哥林多有一种道理,在别的地方又有一种道理。使徒在各教会中怎样教导人,是各地的教会所应当留意的。不只在道理上是如此,就是在命令上也是如此。例如:保罗说,“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七17)不是一个教会能从主那里得着一个和别的教会所得的完全相反的命令。神的命令是各教会都该遵守的,并没有一个例外。
虽然行政是独立的,但是,在行事为人,家庭社会间,各教会仍是相同的。例如妇女的问题:男人如何应该作头,女人如何应该站在蒙头的地位,保罗说,“若有人想要辩驳,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十一16)这一件事,各教会所得的亮光,所听见的命令,所有的习惯,都是相同的,没有一个例外。如果哥林多的妇女要作头,不站地位,因而就不蒙头,就神的众教会都没有这个规矩,除非哥林多的信徒要比人特别!所以,圣经顶周到。一面在行政上、在组织上,给我们看见,一个地方的教会是顶独立的;另一面,又给我们看见,神的命令,使徒的吩咐,乃是各教会都要一样遵守的。谁想要辩驳,就没有这样的规矩。
不只妇女普通地位的问题,各教会是一样的,连妇女在会中开口的问题,各教会也是一样的:“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十四34)顶希奇,保罗特别在哥林多书里,一直注重神的众教会。哥林多的信徒,什么都是想要单独凭自己来,但保罗说不行。但是可怜,今天效法哥林多的教会太多了!以致今天凡要顺服神命令的教会,反而不当像今天“圣徒的众教会一样”!当初特别的,今天不特别;当初不特别的,今天特别了。但是神的旨意,是神的众教会既然这样,我们就不能例外,就得遵守。人怎么说,我们不管,我们要管圣经是怎么说的。如果是人错了,我们就不愿跟随人;如果是错在圣经如此说,我们就情愿有这个错。
就是捐输的事,也是一样:“论到为圣徒捐钱,我从前怎样吩咐加拉太的众教会,你们也当怎样行。”(十六1)加拉太的众教会怎样作,你们在哥林多的教会也得照样作。你们固然是独立的,但是,你们也当以他们为榜样。如果加拉太的众教会,供给在犹太地因饥荒而有缺乏的圣徒,就你们在哥林多的教会也该照样作。所以其他教会有什么难处,别的教会也该帮助。别的教会如何帮助,我们也当照样来行。彼此相顾的事,乃是各教会所当同有的行为。彼此效法也是各教会所当同有的行径。
一个教会有长处,别的教会就该效法,如帖撒罗尼迦的弟兄,“曾效法犹太中,在基督耶稣里神的各教会。”(帖前二14)因他们在主里的日子多,所以你们这些后起的教会该效法他们。
圣经的教训是很平均的。一面是一个地方的教会,和别地方的教会,各自独立,不相联合;一面是一个地方的教会,应当效法其他各地的教会,学他们的榜样,和他们取一致的行动。同时,一切的行动没有圣灵的引导是不行的,不照着圣经的榜样也是不行的。
 
最高的法庭
因为一个地方教会,和其他地方教会,在主里有属灵关系的缘故,就叫每一地方教会,不敢作她自己所喜悦的事,不敢以为有权柄就可以自由,就可以随便定规事情,随便单独行动。她的行动,必须要叫众教会能得益处,能表同情。另一面,因地方教会是绝对独立的缘故,所以,地方教会的断案,是独一的断案。地方教会的断案,是最高的断案,也是最终的断案。在她以上没有别的机关,在她以下,也没有别的机关。她没有什么上司,也没有什么下属。
如果有谁,被地方教会接纳,或者拒绝,地方教会的断案,就是最终的断案。就是地方教会的断案不对,你也只能请她从新考虑,从新规定。如果地方教会不允所请,你就除了迁移之外,别无他法了。地方教会,乃是最高的机关。如果别的地方教会,不同意她的办法,除了劝勉之外,也没有别的办法,因为地方教会和地方教会间,只有属灵的关系,没有正式的关系。
如果有一个弟兄在南京被革除了,他来到苏州,证明他自己是不应当被革的,苏州有完全的权柄,可以不顾南京的断案,而收纳他。苏州所作的一切乃是向神负责,而非向南京负责的。苏州是一个教会,苏州有权柄自己定规作事。但是,为着避免磨擦,苏州可以在未收纳该弟兄之前,指明错处给南京看。南京如果是属灵的,就会听苏州的话。南京如果不听,苏州也不能把南京怎样。因为南京是一个教会,她也是直接向主负责的,她也可以自己定规作事。她并不向苏州负责。如果各地的教会属灵,就没有难处,不然,神就早已定规一切都是就地为政的!
并没有一个教会,有比其他的众教会更高超的组织和权柄。圣经中绝对没有给我们看见,有任何一个地方的教会,比其他的教会有更高超的权柄。有人以为耶路撒冷是母会,其实没有这件事。每一个地方的教会,都是就地为政的,都是直接向基督负责的,并不向任何机关或其他教会负责。一个地方里面的教会,是基督教在地上最高的组织和机关,在地上没有比她更低的,也没有比她更高的。在她之上,再没有法庭可以去上诉的。所以,最高的组织,就是本地的教会;最低的单位,也是本地的教会。圣经里,并无中央的罗马,叫各地方教会里,有什么事,都受罗马的节制。这就是因为基督在天上,要保守祂作元首的地位。个个地方的教会,虽然都该保守那身体的见证;个个地方的教会,都该小规模的彰显基督的身体;但是个个地方的教会,都当直接向基督负责,不向其他教会负责。意即个个地方的教会,同受基督的节制,而不受任何别的机关、教会的节制。
至于那一次使徒们上耶路撒冷的缘故,是因有几个人从犹太下到安提阿教训弟兄们说,“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保罗和巴拿巴就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徒十五1~2)。这是因那几个弟兄是从耶路撒冷下来的,所以保罗和巴拿巴上耶路撒冷去办交涉。耶路撒冷是当日发生问题的地方,所以往耶路撒冷去,要看住在耶路撒冷的使徒们和耶路撒冷的长老,对这件事的信仰到底是如何,才知道如何解决。所以在这里,要避免一误会,就是保罗、巴拿巴之所以到耶路撒冷,没有别的意思,不过因为问题是由耶路撒冷来的弟兄发生的。他们并没有把耶路撒冷当母会,当总会,乃是到耶路撒冷去办交涉。教会是一个地方的唯一团体。除了这个团体之外,再没有别的团体了。
 
如何保守地方的性质
因神借使徒的手所设立的教会,是顶地方的,所以必须要保守地方的性质,保守地方的界限,保守地方的范围。什么时候,一失去地方的性质,一失去地方的界限,一失去地方的范围,立刻就失去教会的性质。什么叫作宗派?就是失去地方的性质,不守地方的界限,破坏地方的范围的“教会”。如果打破了地方的范围,而以保罗、亚波罗为范围,立刻就成功了宗派。什么时候,是以地方为范围,宗派就无成立的可能。如果在地方教会之外另立团体,就不是以地方为范围,就立刻成功宗派了。
如果要保守教会中地方的性质,有两点是必须防备的。
教会是地方的,与工人不发生关系。工人不能在任何地方有一私立的教会。工人在一个地方所救的人,只能交给在那一个地方的教会;他所有的工作,只能为着地方的教会。地方是一个范围,包括一切属主的人。只要信徒是同住一地的,就得把他们包括在里面。使徒不只一个,他也不能到所有的地方去。若有一处的教会,或是几处的教会,因为是从某一个使徒得救的,就可以属于某一个使徒,就立刻将其他各处的教会分别出去;因为他们是从别的使徒得救的,他们就是属于别的使徒的。这样使徒们就变作各宗派的主脑!一个使徒活动的范围有多广,他宗派的范围就也有多广。不同的使徒所设立的教会,就变作不同宗派的分子。这是神绝不许可的。
教会地方的性质,就是为着避免这个难处。要保守教会不成功宗派,有一件事必须特别注意,就是永远不能让一个作工的人影响(指正式方面,不是指属灵方面)教会。使徒乃是一种超地方的职分。神不许可一个使徒管理一个教会。什么时候,使徒管理一个教会,什么时候,教会就失去她地方的性质,就带着管理她的使徒的色彩了。一个教会一属于一个工人,就变成宗派了。使徒所管理的教会,就不成其为地方教会了。使徒到各地作工,神所安排的,是叫他作工得人之后,就拣选弟兄中比较好、比较有长进的,叫他们作监督。一个地方一有长老之后,使徒就立刻放手。如果使徒不放手,这个教会就带着使徒的性质,而没有地方的性质。
哥林多书给我们一个好的亮光。哥林多教会头一次分门别类,就是有人以保罗、亚波罗、矶法为分别的理由,每一个都拥护他自己所从而听道得救的领袖。所以有此错误的发生,是因他们没有看见教会是地方的。如果他们知道我是地方的,就不会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这一类的话了。如果他们认准了是以地方为范围,就无成立宗派的可能。地方的性质能保守一个教会永远不至成功宗派。什么时候牺牲地方的性质,什么时候宗派就起头。宗派的意义就是在主之外,在地方之外,另有所属。
今天的为难就在这里,作工的人和作工的团体,没有看见神不许可作工的人和作工的团体,拉住信徒,管理信徒,将他们归于作工的个人或者团体的名下。如果一个工人管理一个教会,这一个教会就变成保罗的教会、亚波罗的教会、矶法的教会了。这样,他们这班人就变成教会的特点,地方反而不能成为教会的特点了。神为着防备因工人而成宗派,所以就特别以地方为教会的界限。
宗派之所以成功,就是因为有几个人特别的有知识,特别的有经历,特别的有亮光,然后就吸引一班的人来跟随他们;就是这些人成功了一个宗派。就是因为他们有特别的知识,特别的经历,特别的亮光,所以才能号召人,才能吸引人,才能叫人为着他们,站起来说话,于是就成功了宗派。但是他们如果看见,工作乃是为着设立地方教会的,而非建立个人或是团体的团体的,他们就没有产生宗派的可能。所以我们看见,教会要保守地方的性质,才不至成功了宗派。神的工人必须放手。工人如果不放手,教会就不能成为地方的教会。什么时候,工人一放手,让地方的弟兄来负责,这个教会就是地方的了。换一句话说,我们为神作工的人,对每一个教会,要尽力叫他们保守地方的性质,不加上任何色彩,特别是自己的色彩。我们乃是众人的仆人,而非任何人的主人。没有一个教会是和工人发生关系的。我们的工作总是为着各地的教会的。有人得救,是她们的;有人灵性长进,是她们的。不能有一个教会是属乎工人的,不能有一个信徒是属乎工人的。要记得教会是地方的就好了。
如果教会历史中被神所重用的人,看见教会是地方的;不是因从什么人、什么团体听见福音,而成功什么人或是什么团体的教会;也不是因从什么人、什么团体得属灵的帮助,而成功什么人或是什么团体的教会,就今天不至有这么多的宗派了。使徒之所以在一个地方一得了人,立刻设立教会,设立长老,就是要避免工人作教会的主。神之所以如此安排,就是要教会不失去地方的性质。
要保守教会地方的性质,还有一件是顶紧要的,就是不可让教会的范围越过地方的范围。现在顶时行的作法,就是将各地方信条相同的团体,组织成一个“教会”。或者是以一个差会为中心,而设立一个差会的“教会”,包括了许多地方的团体。这一类的“教会”都是没有地方性质的,因为都是越过地方范围的。他们都是以信条或是差会作为范围。他们的界限越过了圣经所说的界限。
神所以不许人设立联合各地信徒团体的教会,就是因为这样作,会破坏祂所定规的地方原则,而叫这个团体变作一个不三不四的团体。神的心意中只有一种的教会,就是以地方为范围的。逾越这个的,都不是神所要的。以差会为中心,联络各地的团体,所成功的教会,都难免逾越了地方的范围。虽然这些团体依然是散处在各地方的,但是他们联合的中心,乃是差会,它们的范围,也就是差会。因为一有一个中心,就会产生一个范围。在地方之外,他们就另有一个分别的界限。本来神的目的是:祂的儿子基督是各教会集合的中心,归属的中心,而各教会自己乃是以地方分别的界限为范围。但差会的教会,是在基督之外,另以差会作为集合归属的中心,因此就叫这种的教会以差会为包括的范围,而失去地方的界限。因为一个差会的范围,不是以地方为界限,所以凡这种的教会都越了地方的界限,都失了地方的性质。
凡以任何的中心(信条、道理、人物等)来联络各地信徒的团体,叫他们成功一个大联合的“教会”,都难免叫这个中心变作范围,以致失去神所定规的界限。我们并不是说,人这样就拒绝了基督,完全离开了祂。不,人还可依旧的承认基督。但是我们必须记得,中心就是范围。在基督之外,你把什么作了中心,你就把什么作了范围,这是顶自然的事。人若有二个中心,就要看见大的是忽略了,小的是被注意了。并且人的天性不注意所共有的,乃是注意所独有的。因此结果,第二个中心就更被人所注意,人也常是以这中心来估量,谁是、谁不是我们的人。这一个中心定规变作分别的界限,有这中心的就在里面,没有这中心的就在外面。这是定规的事。
所以人若把什么在基督之外的,来作个中心,来集合各地神的孩子,就顶自然的,这个什么会变作分别的界限,来分别谁是在里面的人,谁是在外面的人。这一个界限,就立刻破坏了、取消了地方的界限。
所以,神的孩子若要保守教会的地方性质,就必定不可在基督之外,再有归属的中心(如差会、信条等)。什么时候神的孩子一有超地方的结合,不管是因什么原因,他们就不再是地方的了;他们一不是地方的,他们就不是教会的了。因为圣经里只有地方的教会!
我不知道应当如何说才可以。但是,我知道一件事,就是神要保守祂的教会,作地方上的教会。所以,在我们的工作中,我们要常常注意保守教会地方的性质。我们应当学习不管理教会,也学习不联络各地的教会,作为什么团体,以免神的孩子受亏。
 
独立的益处
神设立许多的教会,让她们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独自向神负责,让长老监督弟兄们作本地教会的事,乃是非常有益的。
(一)教会是独立的,不是联合的,所以,野心的假使徒就没有培植势力的可能。那一班有才干而又有野心的弟兄,没有方法来将各地联合起来,成功一个大团体,来培植自己的势力。并且一个地方教会的一切,都在地方长老的手中,就叫地方教会,不至落在这等工人的手下。使徒走了,管理的责任,是在长老的手里,就叫假使徒们没有直接管理一个地方教会的可能。
罗马势力的造成,都是因为教会放弃地方的性质。如果没有各地的联合,如果所有的权柄都在地方长老的手中,就教皇不知要减少多少罪恶。所以,如果只有地方的教会,就没有罗马的教会。所以能有罗马的教会,是因为地方教会的消灭。在过去的历史,人之所以能利用教会,造出许多罪恶,并且和政权对峙,以至于驾御政权,都是因为教会不是地方的,乃是联合的。联合的教会固然是有能力的,但是这并不是属灵的能力,乃是属世的能力。
神的目的,本来是要祂的教会在地上如芥菜一样,充满生命,却是小而无奇的(太十三31)。今天教会所以能成为推雅推喇的缘故,就是因着联合。所以雄心的人,野心的人,在别的所在寻不到势力的,就来利用这个宗教的势力。但这不是神的旨意。更正教的一个大失败,就是没有归回到地方的教会去,而却以组织的教会,来代替罗马的教会。但是,无论如何,神的教会,在地方上乃是神的众教会。
(二)不只这样,教会若是独立的,就对错误、对异端也不至有蔓延的发展。一个地方有了错误,不至叫个个地方都错误了。如果以地方为范围,就是一个地方有了邪说,也不过是那一个地方有邪说而已。就不至像公会一样,一个地方错了,就个个地方都错了。
罗马就是一个顶好的榜样。因着组织上统一的缘故,就叫罗马的异端也一样统一的普遍。如果教会是划地为界,就地为政的,就若有异端的发生,也顶容易隔离。但是当一个组织的教会发生异端时,就各地的支会是顶不容易不受其影响的。最近美国许多的“教会”,因着信仰问题所发生的难处,都是因为他们的“教会”不是地方的教会,而是组织教会中的一个支会。
(三)有了地方教会,最大的好处,就是没有成立宗派的可能。你有你特别的主张,你有你特别的看法,你有你特别的道理,你如果想另立一个团体来宣传你的主张,来宣传你的道理,来宣传你的看法,就办不到。一切都是为着地方那个教会的,你不能从地方教会里把一些人带出来,另立一个团体。这样就自然没有成立宗派的可能。什么时候,教会失去地方性质,什么时候,教会就往宗派里走。什么时候,教会保守地方性质,什么时候,教会就没有成立宗派的可能。所以成功宗派,就是因为逾越了地方的界限。如果有人在汉口作了工,将所有得来的人,都交给在汉口的教会,作工的人走的时候,他不能把这一班人带走,就没有宗派成立的可能。是地方的教会,不是某某人的教会。要成立宗派,就得先打破地方的界限。自然,我承认,这样在组织上是没有成立宗派的可能,但是,灵性上的肉体若不受对付,又是另一个问题。哦,神的灵,但愿神的孩子都顺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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