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篇
背十字架
读经:太十37~39十六23~25可八34~35路九23~24十四26~27林后四10罗八13
 
背十字架的意义
许多基督徒都把背十字架当作受苦,或忍受艰难。这种观念并不准确。按照圣经的启示,背十字架不是重在受苦或忍受艰难,乃是重在接受死或置自己于死地。要知道,十字架的用意不是叫人受苦,乃是叫人受死。十字架不是将人置于苦地,乃是将人置于死地;十字架不仅是苦刑,更是死刑。上十字架固然苦,但最终的结果不是苦,乃是死。所以背十字架不仅是接受苦,忍受苦,把苦难、苦担背到身上,更是接受死,忍受死,把“死”背到身上,将自己置于“死”地,让自己受“死”对付,而在“死”之下,在“死”里面,失去作用与活动。
 
钉十字架与背十字架
在神面前,头一个背十字架的乃是主耶稣。主不仅在往各各他钉十字架的路上,背着有形看得见的十字架(约十九17),祂在地上的一生,从起头直到各各他钉死十架,都是在里面背着无形看不见的十字架。祂将自己置于十字架的死底下,以遵行神的旨意,说神要祂说的,作神要祂作的。主在地上的一生,都是在十字架的死底下活着。所以,祂不寻求自己的意思,不凭自己作什么,只寻求神的意思,只凭神说话行事(约五1930)。
主耶稣在地上从未离开这个死的地位,从未放下祂的十字架,摆脱祂的十字架。祂乃是一直在死的底下,过背十字架的生活,走十字架的道路,直到祂在各各他,实际、完全的钉死在十字架上。祂不是到各各他才接受十字架,才背起十字架,乃是从起头就在祂里面背无形的十字架,联于十字架,而后才在外面,背有形有体的十字架,并钉在十字架上。
主耶稣钉十字架,是为着遵行神的旨意(太二六394244);我们并没有分。祂钉十字架的前三小时,即上午九时至正午十二时(可十五25),是为着成就神的旨意而受人残酷的杀害。祂钉十字架的后三小时,即正午十二时到午后三时(太二七45),是照着神的旨意为我们担当罪孽,而受神公义的刑罚。祂在十字架上的那六小时,是祂一个人经过的,我们并没有分。然而,祂在十字架上的死,不只是祂一个人死,乃是带着我们众人与祂同死,把我们众人都包括在内。所以,当祂钉死在十字架时,我们也与祂一同钉死在十字架上。
我们虽然不能与祂同受遭人杀害的钉死,并同受被神刑罚的钉死,却与祂同受那结束万有的钉死。主耶稣为着成就神的旨意,受人的杀害,祂又为着担当我们的罪孽,受神的刑罚,这两面都是祂一人独自经受,我们并不在内。然而,十字架为着结束万有的钉死,却包括着我们;是祂带着我们与祂一同经受,将我们包括在其中。我们虽没有与祂一同背十字架,却与祂一同钉十字架。在祂的背十字架上,虽然我们无分,但祂在十字架上的钉死,我们却完全有分。所以,我们是在祂钉十字架时,与祂同钉十字架。
我们因信与祂联合,就有分于这个同钉。所以,我们一得救,就该相信这个同钉,接受这个同钉。从那时起,我们更该靠着圣灵,把自己置于这个同钉的死底下,活在这个同钉的死之下,甘心乐意让这个同钉的死在我们身上作治死的工作,使我们能不凭自己,只凭神活着,以遵行神的旨意。这样,照属灵的实际说,我们就是背十字架。
我们是先钉十字架,而后背十字架,不像主是先背十字架,而后钉十字架。主是先将自己置于十字架的死底下,而后钉死在十字架上。我们是先同主钉死在十字架上,而后将自己置于十字架的死之下。主还没有在十字架上被钉死,就能背十字架;而我们是有了在十字架上被钉死,才能背十字架。我们背十字架,是根据被钉死于十字架。我们必须先钉十字架,而后才背十字架。我们能靠着圣灵将自己置于十字架的死之下,是因为我们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我们将自己置于十字架下的治死,是根据我们与基督钉在十字架上的同死。我们与基督钉在十字架上的同死,是基督已经完成的;我们将自己置于十字架下的治死,是我们靠着圣灵正在执行的。所以,我们的钉十字架,是基督为我们完成的事实;我们的背十字架,是我们自己执行的经历。
钉十字架,对我们乃是已成的事实,只需要我们看见、相信、接受,丝毫不需要我们再作什么。背十字架,在我们却是亲身的经历,必须我们自己负责,靠着圣灵来执行。虽然我们不能也不必自己钉十字架,但我们却能也必须自己背十字架。我们不能把自己钉死在十字架上,却能把自己置于十字架的死之下。钉十字架是主为我们成功的,我们不必自己钉,但背十字架是我们自己当负责的,所以必须自己背。我们背十字架,乃是根据主为我们钉十字架。若没有主为我们钉十字架的事实,我们就不能有自己背十字架的经历。在我们身上,钉十字架乃是背十字架的根据,而背十字架就是钉十字架的结果。钉十字架是我们该相信的;背十字架是我们在相信钉十字架之后,该执行的。
所以,钉十字架对我们乃是信心的问题,而背十字架是信心的行为。有了钉十字架的信心,就该根据这信心,凭着这信心,而有背十字架的行为。我们是凭着信心接受钉十字架的事实,然后再凭这信心的行为执行背十字架的经历。虽然钉十字架不是我们亲身经历的,乃是我们凭信接受的,但背十字架却是我们亲身经历的,是我们凭信心的行为执行的。因着背十字架是我们亲身经历的,是我们自己执行的,所以我们所背的十字架,就算是我们自己的十字架。实在说,这十字架是主的十字架,因为在主的十字架之外,我们自己并没有,也不能有另一个拯救我们的十字架。因着我们将主的十字架执行到我们身上,成为我们亲身经历的十字架,这十字架就算是我们自己的十字架。
能救我们的十字架只有一个,就是主为我们所成功的。这个十字架不需要我们钉,只需要我们背。我们不能为自己钉成功一个十字架,但我们能接受主所钉成的这个十字架,将之执行到我们身上,并且一直背着。我们钉十字架是主一时成功的,也是我们一时接受的,而我们背十字架不是一时成功、一时接受、一劳永逸的,乃是常时、一直不断地。钉十字架,我们一时接受就行了,但背十字架,却必须我们一直持续才可以。主要我们天天背十字架,才能跟从祂(路九23)。我们必须时常不断地将自己置于十字架的死底下,甘心接受死,乐意背这十字架,使我们能脱离自己,凭神活着,以遵行神的旨意。
 
背十字架与痛苦为难
虽然我们一直不断背十字架,但我们所背的只是一个十字架,不是许许多多的十字架。这独一的十字架是主为我们成功,经我们执行到身上,而成为我们自己的十字架,并不是一般人所说的诸多痛苦为难。今天许多基督徒都把痛苦为难看作十字架,认为这些都是应该接受,应该背负的十字架。他们认为,忍受痛苦为难就是背十字架。在他们看,背十字架就是忍痛受苦,担当为难的事。这种看法不够准确。虽然痛苦为难能帮助我们接受十字架,但痛苦为难本身却不是十字架。神虽然用痛苦为难使我们经历十字架,但祂不要我们把痛苦为难当作十字架来接受。痛苦为难不是十字架,不过是神所用来使我们接受十字架、经历十字架的工具。
十字架的本身乃是主的死。我们背十字架,是将主的死执行到自己身上,将自己置于主的死底下。有时,在我们尚未或不肯将主的死执行到我们身上时,痛苦为难迫使我们将自己置于主的死底下。有时,在我们已经接受主的死,就是主的十字架之后,痛苦为难在外面配合我们里面的心愿,使我们经历主的死。所以,痛苦为难不能算作主的死,也不是十字架;即使再重的打击、逆境或伤心损失,也都不是十字架。圣经从没有说痛苦为难就是十字架,那不过是人天然观念里一种不准确、没有圣经根据、不合乎圣经的说法。盼望我们今后不再如此看待十字架。
 
背十字架与同形于主的死
背十字架的意思是,我们因着信接受主的十字架,而将这十字架执行到我们身上,当作我们自己的十字架背着。我们这样背十字架,就是将自己摆在主的死底下,而活在主的死里面。这就叫我们同形于主的死,把我们模成主死的形状(腓三10)。同形于主的死,乃是活在主的死里面,而模成主死的形状;这与背十字架是相同的。背十字架是活在主的死之下,跟随主走十字架的道路,而有主死的形状。主如何在十字架的死底下,拒绝自己而凭神活着;我们也如何在祂的死里面,拒绝自己而凭神活着。主如何因拣选十字架,活在十字架的死底下,而有祂死的形状;我们也如何因着背十字架,活在十字架的死里面,有主死的形状,而同形于祂的死,模成祂死的形状。背十字架可说是同形于主的死,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效法主的死。
 
背十字架与身上带着耶稣的死
林后四10说,“身体上常带着耶稣的治死;”这里的“治死”也可以译作“杀死”,意思是说,在我们身上常有主耶稣的死,作“杀死”的工作,杀死我们身上一切与神不合,一切限制、阻碍、抵销神的生命,使神的生命不能从我们里面运行出来的东西。这与我们背十字架,将自己摆在主的死底下,让主的死在我们身上作治死的工作是相同的。我们若真将自己摆在主的死底下,让主的死在我们身上作治死的工作,身上就必常有主的死作杀死的工作。换句话说,我们若真背十字架,身上就必常带着主的死,就是主的杀死。所以,背十字架就是身上常带着主耶稣的死。
 
背十字架与靠着圣灵的治死
我们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罗八13),是因为看见、相信、接受与基督同死的事实,而靠着圣灵把“同死”执行到肉体上,作治死的工作。我们背十字架,是因看见、相信、接受主钉十字架的事实,而靠着圣灵把主的钉死执行到我们身上,作治死的工作。此二者就原则说是相同的。然而,靠着圣灵的治死,重在治死身体的行为,治死地上犯罪的肢体,也就是治死肉体和犯罪的行为;背十字架则是重在对付魂生命。
 
背十字架重在对付魂生命
使徒的书信从没有直接说到“背十字架”这话,只有主耶稣在福音书里提到。主耶稣每一次提到背十字架,都提到我们的魂生命。背十字架之所以与魂生命有特别的关系,是因为背十字架乃是叫魂生命受对付(太十38~39十六24~25可八34~35路九23~24十四26~27约十二24~26)。主要我们背十字架,就是要我们对付魂生命,将魂生命摆在十字架的死底下,让十字架来治死。
魂生命是我们天然的生命,就是我们外面旧造的人,是最阻碍我们属灵生命成长的。换句话说,魂生命最阻碍主在我们里面那复活的生命,就是我们里面新造的人长大,并且最拦阻我们跟从主、遵行神的旨意。所以,若要我们里面的属灵生命长大,并叫我们能自由的跟随主,遵行神的旨意,就必须背十字架,让十字架治死我们的魂生命。
主在福音书里提到背十字架和对付魂生命的事,不仅是因为背十字架对付魂生命的重要,更是因为魂生命有几方面需要对付。主在太十37~39路十四26说到,魂生命在天然的情感上当受十字架的对付。太十六24说到,魂生命在人的“己”,也就是在人的意见、看法上,当受十字架的对付。路十七31~33约十二24~26分别说到,魂生命在对世界的爱慕并在天然的能力上当受对付。只有我们因着肯背十字架,魂生命在这些方面受了对付,我们才能跟从主,而凭主的生命,为神并向神活着。
原刊于一九五三年十二月“话语职事”第三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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