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篇
十字架的认识与经历
读经:加二20罗八13下。
 
认识并经历十字架的紧要
我们一再陈明,基督和十字架乃是神永远计划的中心。神所有的计划都在基督身上,也都是为着基督。神所有计划的成功,都在十字架上,也都是借着十字架。人若没有得着基督,人就不在神的计划里。人若不认识十字架,不接触十字架,人就难以得着基督。在前几篇信息里,我们曾经提过,基督是神的目的,十字架是神的手续;我们要得着基督,非经过十字架不可。基督这个目的,是万有的;十字架这个手续,是宇宙的。神一切的目的都在于基督,神所有的手续也都在于十字架。我们无论要得着神在基督里的那一方面,都必须经过十字架。
就我们而论,基督是我们的生命,十字架是我们的生活;基督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带着我们过十字架的生活。然而我们要得着基督,必须接触十字架,借着十字架。不只我们得着基督必须经过十字架,我们活出基督也必须借着十字架。当然,我们得着基督,也就摸着十字架;十字架给我们基督,基督也给我们十字架。所以,我们要经历基督,就必须认识并经历十字架。我们若要经历基督,十字架乃是不可缺少的。
在已过的信息里我们也看见,所有属灵的经历,都是借着十字架而有的。不借着十字架,不经过十字架,难得有真实属灵的经历。这指明认识并经历十字架是何等的紧要,是我们必须追求并得着的。
 
对十字架的两种认识与经历
历代以来,所有神的儿女对十字架的认识与经历可说是相同的,但按着认识并经历十字架的步骤来说,可分为两种。
 
第一种的认识与经历
第一种,是人一得救就看见大光,认识十字架,看见十字架结束了一切。这样的人,一开始就看见主要在他们里面作生命和一切,而他们的一切都已经在十字架上被解决、结束了。这个光在他们里面相当强,相当深,并且相当大。他们看见万有都已经在十字架上解决了,结束了。无论是人类、鬼魔、撒但、世界、罪恶、肉体,凡属旧造和堕落的一切,都已经在十字架上结束了。他们看见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是包罗万有的死。十字架上的死对他们是那样透切且清楚,所以他们也看自己是已经了了,完全结束了。在十字架完全透亮的光之下,他们承认自己的肉体、血气、天然、和自己都已经完全过去了。他们所看见十字架的光是这样大,这样厉害,似乎一下子就把他们消杀尽净,使他们再也爬不起来;不仅肉体、血气爬不起来,凡属他们自己的都爬不起来了。
经过那一次的光照,他们自己连同一切旧造的东西都仆倒了。以后他们在生活和事奉中,虽然因着在肉身里活着,仍会感觉到肉体、血气和天然等;然而,这些东西在他们里面不能再活动,不能再得势,也不能再有地位。对他们而言,这些东西都是可笑、已经仆倒的。虽然这些东西有时还会蠢蠢欲动,但在他们所见之大光的杀死之下,已难以再复起。虽然撒但在他们里面还会企图利用这些东西,但是因着他们那一次所看见的光太厉害、太强,以至于这些东西在他们的生活和工作里难以死灰复燃。他们乃是踏着肉体、血气、脾气、天然和自己,一步一步跟随主走十字架的路。他们走主的道路,乃是一直踏着肉体、血气、天然和自己。他们不是把肉体、血气踏在脚下的时候,才认识十字架;乃是早在那一天遇见大光的时候,就看见旧造里堕落的万有全都在十字架上结束了。
那一天,他们看见神在十字架上对人已经有一个死的估价。他们看得太清楚,以至于不再给肉体、血气、天然、和自己任何机会和地位。虽然这些东西还会想回头,但那一次的光照得太清楚、太厉害,如今这些东西想回头也无法回头。他们事奉并走主的道路时,完全把肉体和血气等摆在脚底下,使这些不能再得势,再作怪。
这一种对十字架的认识和经历可说是大的,是头等的。两千年来,在召会历史中,至少有使徒保罗曾对十字架有这样的认识和经历。那一天,在往大马色的路上,有一个太大、太强的光,给保罗看见了(徒九3~9)。他看见不只他这个人在十字架上已经结束、了结,连整个万有和旧造也都已经在十字架上结束了。
我们读保罗的书信就能领会,那一天他所看见那莫大的亮光,乃是神给他看见宇宙中那包罗万有的死,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那结束万有的死。保罗这样厉害的蒙光照,认识十字架,他就知道肉体、旧造、自己、和天然都已经在十字架上解决了,过去了。所以,他才能在书信里指出,那些属于撒但和旧造的一切事物都已经在十字架上钉死、结束了(林前十五3下,来二14下,加六14罗六6加二20上,五24)。
两千年的召会历史中,也有像保罗这样的人。虽然他们所看见的光没有保罗那么厉害,但他们的确看见他们的一切都已经在十字架上解决了,万有也都已经在基督的死里结束了。他们对十字架所看见的光可以说是大的,对十字架的认识和经历可以说是头等的。这是对十字架第一种的认识和经历。
 
第二种的认识与经历
在召会历史中,只有少数圣徒对十字架有前面所述第一种的认识和经历。大多数圣徒,起头看见的光并没有那么大。他们得救了,蒙主爱激励,有爱主、追求主的心,愿意将自己奉献给主,让主在他们里面有地位。因着他们这样向主奉献,住在他们里面的圣灵就有机会在他们里面运行,随时随地在每件事上给他们觉得主的要求。他们给主机会,主在他们里面就有要求,而主的要求就是死,就是在各样事上经历十字架的死。虽然他们起头还不大感觉主这样的要求,但是慢慢的,一步一步,就会有这种经历。在召会历史中,这样的人是相当多的。
这些人对十字架的认识和经历,比保罗那一类的人差了一等。保罗那类的人一得救,就看见莫大的光,知道无论是旧造、肉体、或天然都已经在十字架上结束了,甚至连他们自己也已经在那里结束了。他们结束了,基督在他们里面就有地位,并在一切事上作他们的主。他们所看见十字架的光是这样厉害、透切,所以他们的肉体、血气、天然、和自己都在那里服下来了。然而,大多数圣徒认识并经历十字架的步骤却不是这样。
圣徒得救后,有一点心向着主,就把自己奉献给主,想为主作什么,想让主使用。因着他们亲近主,给主有一点机会,主的灵就在他们里面运行,给他们觉得有些事要舍掉,要破碎,要对付等等。起头的时候,他们觉得主不过是向他们要求外面的事物。但是慢慢的,他们就开始觉得,主是要他们把自己这个人摆在十字架的死里,要他们经过死,叫他们这个人完全受对付、被了结。
比方,有位弟兄刚得救,过着无所谓,甚至随便的生活。有一天,他爱主了,把自己奉献给主,愿意为主活着,让主使用。当他祷告亲近主的时候,圣灵在他里面,叫他感觉自己有时还上电影院,如何能给主用?圣灵借着里面的感觉,摸着他这个毛病,他就靠着主的恩典对付了。过了两天,他亲近主时,圣灵又对付他的服装,给他感觉某一件衣服不能穿。他就听从这个感觉,为着主的缘故服下来。过了几天,圣灵又给他觉得他脾气太大,不能为主用,也不能事奉神。他既这样感觉,就认罪,把自己的脾气交给主对付,并定罪自己。
以后,他里面这类的感觉越过越深,不论是脾气、爱好,或是外面的行动、里面的存心,圣灵都让他觉得过不去。到一个地步,甚至他稍微一有自己,圣灵就给他感觉,叫他不能过去。譬如,他在一次聚会中,作了相当好的见证,心里不免自夸、自耀。圣灵就在里头摸着他,给他看见他还有自己、自夸和自耀。他一有这感觉,就服下来向主认罪,求主饶恕。过了两天,他和一位弟兄出去传福音,两个人有不同的主张。虽然他的主张比较对,但是他坚持己见,不肯让步。这时,他里面似乎有声音问他说,“你这样坚持你的主张,是出于自己,还是出于主?是天然的,还是属灵的?”这个感觉叫他过不去,甚至连祷告也不能,因为他里头知道,他的坚持实在是出于自己,不是出于主;他和弟兄讲理实在是天然的,不是属灵的。于是他只得顺从里面的感觉,服下来接受破碎。这样,他就受对付,被破碎,在这条路上越过越深、越过越细。
这种感觉会深入、细致到一个地步,不只让人不可以批评人,连随便称赞人也不可以。起头他批评人,里面就有感觉说,“这样批评人,是你这个人,还是基督?”他只得承认,这样批评人是他自己,不是基督。后来连他称赞人,圣灵也问他:“这是天然的,还是属灵的?是出于主,还是出于你自己?”这种感觉越摸越深,到有一天,连他在祷告时,圣灵也在他里面问说,“这样祷告是出于你,还是出于神?是你在这里祷告,还是基督在你里面祷告?”圣灵摸到这里,就相当深也相当厉害。
起头,圣灵摸他的罪恶、血气、错处,以及对人的批评;等到这些受了对付,圣灵就更深的摸他的好、他的对,以及对人的称赞。这时,他里面的感觉不是问他所作所说对不对;乃是问他所作所说是出于自己,还是出于基督?也许事是对的,话是好的,却是出于自己,出于天然;所以,圣灵就给他觉得需要对付并拒绝。等他对付、拒绝之后,里面圣灵的感觉又更深入在祷告的事上摸他,问他说,“这是你自己祷告,还是圣灵在你里面祷告?”圣灵给他看见,他这个人不仅在犯罪的事上该除去,即使是在祷告的事上也得除去。至此,他就看见,作基督徒不仅罪恶的事不能作,连良善的事也不能凭自己作。作基督徒要把自己摆在一边,不管好坏,不管善恶,完全凭基督活着,让基督活在里面,并从里面活出来。
最后,这位弟兄给主摸到一个地步,罪恶得去掉,血气得去掉,肉体得去掉,天然得去掉,自己得去掉,凡属乎他的都得去掉。他越给主摸,就越有对付;越有对付,就越向前。他里面的眼睛对十字架的看见也就越多越深。起头的时候,他只看见一点点;不是十字架小,乃是他的眼光小。圣灵摸一次,他的眼光就开一点;圣灵再摸一次,他的眼光再开一点;圣灵摸得越多,他的眼光开得越大;到有一天,他的眼光完全开启。结果,他就和使徒保罗一样。末了他会说,“主啊,原来如此,什么都已经在十字架上结束了!我何必经过这样费事、麻烦的过程,到末了才看见一切早已在十字架上结束了。”他是从小的光开始,一步一步受对付,最后才达到一个境地,看见大的、完全的光。大多数圣徒对十字架的认识和经历,都是这样。这样的认识和经历虽然也好,却不是上好、最好。所以,我们把这样的认识和经历看作第二等。
 
两种认识与经历的比较
人对十字架的认识和经历有这两种。一种是在开头就看见大而完全的光,而后一步一步去对付;另一种是先一步一步对付,末了才看见大而完全的光。一种是从大而完全的光开始,而后在小的对付的路上一步一步走去;另一种是从小的对付开始,而后一步一步走到大而完全的光。前者是头等的,是第一种;后者是次等的,是第二种。头等第一种的,是使徒保罗那样少数圣徒所有的;次等第二种的,是大多数圣徒所有的。
保罗一得救,就看见万有都已经在十字架的死里结束了,他自己也已经在那里结束了。从那时起,他的脚虽不能马上就“踏”那么多,但他所看见的却是那么多,以致他的脚也得跟上去踏那么多。以后他跟随主,碰到肉体、血气、世界和世界的事,他都把这些一一踏下去了。他乃是根据所看见的,一点一点的都踏在脚下。他看见,是一次完全看见的;他经历,是一点一点经历的。他是先完全看见了,然后一步一步去经历。
然而,大部分人并没有像保罗那样的起头。我们开始的时候,并没有看见十字架已经解决一切,结束万有。我们只看见十字架的死解决了我们的罪,仅此而已。我们开始看见的十字架只有一点点;但这不是说十字架只有一点点,乃是说我们在得救时,对十字架的看见只有一点点。得救后,我们复兴起来,主在我们里面有了地位,就给我们看见某件东西应该去掉,某件事情应当放下。过些日子,主又在我们里面给我们觉得肉体、血气、自己该受对付,个性、天然要被破碎。再过些日子,主再给我们感觉,给我们看见,连我们的祷告、属灵的活动,在神面前都得受对付;这些破碎和对付,就是十字架的经历。我们越被破碎,越受对付,眼光就越大,对于十字架的看见就越多,经历也越深。此二者是相辅相成,因果循环,直到我们的肉体、血气、天然、自己、和一切旧造的东西,都一步一步给主破碎了,对付了,解决了。这时,我们的眼睛才够亮,眼光才够大,看见凡是出乎肉体、世界、和旧造所有的一切都已经在十字架上解决了、结束了。这时,主就给我们看见保罗在开头时所看见的大光。我们就会懊悔何必花那么多年日,让圣灵对付我们。
已往圣灵在我们里面,也许头一周对付电影,第二周对付服装,再过一个月对付血气,再过两个月对付个性。圣灵仿佛拿着一把小刀,慢慢把我们里面的“树”一棵一棵砍倒。先用相当的日子砍倒了一棵,再经过相当的日子,又砍倒一棵。其实,圣灵在我们里面可以不必这样慢慢的作。圣灵在我们里面发出的光,可以像炸弹一样,霎时间将我们的一切都炸倒。如果我们经历圣灵带着爆炸能力的光照,我们里外的一切就都倒了。罪恶倒了,世界也倒了,肉体倒了,自己也倒了,什么都倒了;凡属罪恶、撒但、旧造的,一件一件都倒了。此后我们往前时,只用脚践踏这些因圣灵光照而倒下的东西就可以了。这样对十字架的认识和经历,不只是头等的,也是正常的。保罗所得着的就是这一等的。
然而,大多数圣徒对十字架的认识和经历并不是这样。有的人也许需要两周才让主砍倒一棵树,这还算是快的。有的人半年、甚至一年,也不一定让主砍倒一棵。有的人只让主砍树枝,他被砍下一根树枝,就来聚会中作见证,圣徒们听了,还感谢赞美主,认为这位圣徒有光。岂知过了两个月,又长出四根!今天圣徒难得有生命的长进,因为主只能一根树枝、一根树枝的砍,一棵树、一棵树的砍。也许有人会问,这不对吗?我承认这是对的,但太慢了。我们要求神给我们大的亮光,给我们带着爆炸能力的光,使我们能强而快的认识并经历十字架。
历代的基督徒对十字架有这两种的认识和经历,就步骤说虽有不同,但所经历的路实在只有一条。一种是从这条路的大处开始,一种是从这条路的小处开始。从大处开始的,不只正常,而且很强、很快。从小处开始的,虽然也对,却很弱、很慢。有些在第二种经历里的圣徒,因为没有看见第一种的光,就以为第二种的认识和经历是脚踏实地,非常实际。他们甚至还带领人这样认识并经历十字架,叫人祷告等候圣灵来摸着他的难处再去对付。这样认识并经历十字架虽很实际,但是太慢了。
既然有一个光能使我们强而快的认识并经历十字架,为什么不寻求、不接受这光的光照?我绝不否认,也不推翻,那种对十字架慢慢的认识并经历;这条路也有其地位。我们知道这一种慢慢认识并经历十字架的路之后,当膏油的涂抹在里面给我们感觉什么,我们就顺服什么。圣灵给我们感觉电影,就对付电影;感觉服装,就对付服装。圣灵让我们感觉摸着什么,就对付什么。我们中间若有弟兄姊妹这样作,也是难能可贵,也会有相当进步。一个地方若有一班弟兄姊妹这样作,那里的召会就会相当美丽。虽然弟兄姊妹活在与主的交通里,有圣灵的运行,顺着膏油涂抹所教导的,一件一件事的对付,这也相当宝贝;但这是慢的路,是从小处开始的路。还有另一条快的路,从大处开始的路,就是一开头就让强烈的大光照在我们里面,一下就将一切都照倒了。这是我们更该看重,更该追求得着的。
求主怜悯我们,叫我们看见,从小处开始的,先得对付一件一件的东西,最后看见大的光;从大处开始的,是先看见大的光,而后一步一步践踏那些因光照而倒下的东西。所以,圣经里有的话是说到大处的看见,有的话是说到小处的对付。加二20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这是说到大处的看见;罗八13说,要“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这是说到小处的对付。这两节好像是关于两种对十字架不同的经历,其实是在同一条认识并经历十字架的路上。就看见说,该是大的、完全的;就对付而言,该是小的、一步一步的。从大的、完全的看见开始,强而快;从小的、一步一步的对付开始,弱而慢。
 
我们该有的态度和愿望
所以,我们不只要走这一条认识并经历十字架的路,并且要从大的看见开始走;不只要一步一步经历十字架,乃要一开始就对十字架有完全的认识。不要满意于对十字架已有的认识和经历,也不要满意于从这条路的小处开始行走。这条路有更好的开始和走法,我们该渴望并寻求那更好的开始和走法,就是立刻看见十字架大而完全的光,而后让这光带着我们走十字架的路。
即使我们觉得自己对十字架的光看得又大又完全,也不要太自信、自满,也许我们的感觉并不准确;即使准确,我们所看见的也很难够大、够完全、够厉害。因此,我们还需要虚心追求,有更深的渴望。我们对十字架的认识和经历,永远不会过深、过厉害。即使我们对十字架有了些许认识和经历,也应当知道十字架尚有许多可认识和经历的;这需要我们谦卑,也需要主在我们里面创造更深的饥渴和更迫切的愿望。
虽然我们不该满意于对十字架一点一点的认识和经历,但也不该轻看我们对十字架这些小的、一步一步的认识和经历。这些小的、一步一步的认识和经历,会带领我们看见更大的光。我们若不自满,忠于这些小的、一步一步的认识和经历,就必看见更大的光。好些人对十字架的认识和经历,都是这样由小而大,经由一点一点的认识,一步一步的经历,而达到完全。这些对十字架零零星星的认识和经历是宝贵的,但唯恐我们满意于这些,以致看不见更大的光。
因此,人若在第二种对十字架的认识和经历里,不该自满、自足,要知道还有更好、更高的认识和经历。而人在第一种认识和经历里,也不可轻看在第二种认识和经历里的人,或否认他们对十字架所有的认识和经历。他们所有的认识和经历,虽然是第二种的,却也是主在他们里面借着圣灵给他们的。也许不久之后,他们会看见更大、更厉害的光。
此外,一个人对十字架的认识和经历,不一定绝对是第一种或第二种。有的人起头虽然好像是第二种,也有可能转为第一种。然而,无论是那一种,都需要属灵的启示和里面的看见。对于十字架,我们得着的启示有多少,认识就有多少;看见有多少,经历就有多少。我们必须追求启示,追求看见。我们有了启示和看见,就必须忠心顺服,肯出代价,才能有真实地经历。凡是圣灵在我们里面给我们看见的,凡是我们里面感觉要定罪的,就得定罪;感觉要对付的,就得对付;感觉要舍弃的,就得舍弃。不然,我们对十字架就不能有多少真实地认识和经历。愿主怜悯我们。
原刊于一九五三年十月“话语职事”第二十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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