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魂的得救(二)
 
马太十章三十四至三十九节
太十34:“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主为什么说这样的话呢?是因人都是想,主来是叫地上太平;所以,主就推翻他们这个思想,明明告诉他们说,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的。等一下,我们要看见,这里的“太平”,并非指着没有争战说的,乃是指着家庭间一种情形说的。
“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这里所说的刀兵,并非指争战时的刀兵;叫地上动刀兵的意思,按原文,是说将一把刀赐给地。这是许多人所承认的。在路二35,西面对马利亚说,“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就是这里刀兵的意思;就是说,你一生不能高高兴兴,乃是有一把像刀的,刺入你的心,叫你总觉得难受。主的意思是说,我来,并不是叫你们享福,是特意叫你们受伤啊。
太十35:“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这一节,起头就说“因为”,可见是解释上一节的意思,就是解释上文所说,叫地上动刀兵的意思。本来父子的关系是顶甜的;现在,父子生疏了,女儿与母亲生疏了,媳妇与婆婆生疏了。
三十六节:“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有仇敌,也有苦味。你所爱家里的人,现在翻过脸来使你伤心。在你的家里,有了仇恨苦毒。
三十七节:“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这一节里,两次说到“不配”。你们曾否想到,为什么必须爱主过于爱自己的父母儿女呢?全世界里,只要你爱一人是过于爱主,你就不能作主的门徒。要作主的门徒,就必须完全爱主。这是一个作主门徒的条件。你不能同时爱主又爱人,这是作不来的。
三十八节:“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这节是将前头所说的那些意思总结的一说─这是一个十字架!什么叫作背十字架?主没有说,不背着他的重担跟从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主是说,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重担,并不是十字架。重担,是人所不能免的;背十字架,是人可以拣选的。
第一个十字架是如何,以后千百的小十字架也是如何。当初的十字架如何是主拣选的,就我们今日的十字架也如何是应当拣选的。
有的人,当他落到一种艰难里,或者遇见什么困苦缺乏,他就以为是背十字架了。其实不然。因为这些事,就是他不信主,天然也会有的。所有的十字架,都是自己拣选的。但是,有一个错误是应当防备的,就是不要为自己造一个十字架。我们是应当背十字架,不是去造一个十字架。
凡将一切临到我的,都当作是背十字架,乃是一个错误。凡是自己找苦吃,造出一个十字架来的,也是一个错误。这都不是背十字架。
什么是十字架呢?必须像主耶稣说,“父啊,…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二二42)主求父不要照主自己的意思,只要照父的意思,这就是十字架。背十字架,就是拣选父所定规的旨意。我说一句实话,如果我们不天天拣选十字架,就没有十字架给我们背。如果主是等十字架临到祂身上才背的话,就怎能有一个十字架到天上去给祂背呢?主是拣选了十字架!祂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7~8)。主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约十18)所以,我们的十字架,都是自己拣选的。
在我们的衣食住这些事情中,我们也都有一个拣选。我们可以拣选穿什么、吃什么、住什么。但是,这些只能以供给我们天然的需要为度。如果我们的情感,想从这些东西来得着满意、畅心,就不是背十字架了。我们不能限定谁只应当穿那一种衣服,吃那一种东西,住那一种房子。但是,只要谁是要从衣食住的上面来得着满足,就不是背十字架了。绝对没有敢说你是应当如何,或者不应当如何。但是,要问你所衣、所食、所住,是不是叫你的魂有所享受,得着饱足?
无论哪一种的东西,只要是供给你的需要的,就是神所许的。衣食住都是应当的。在旧约里,我们看见神是怎样为以色列人预备这些,注重这些。但是,神完全没有叫祂儿女在这些里面有所享受,过一点都没有。若在衣食住这些事情上有所享受,就不是背十字架了。
多少时候,人衣,并非为着护身;食,并非为着充饥,不过是为着享受而已。凡天然的要求,是应当供给的;但是,若由于情感的要求,要有所享受的,就不应当了。过一点都不可以。
神也干涉到人的衣食住,以及一切的往来吗?是的。这是十字架。我们引一个例:亚当在乐园的时候,凡是当供给他的,都供给他了。各样树上的果子都可以随意吃,但是,有一棵树的果子不可吃,就是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如果不是因为要补满天然的需要,不过是因为这棵树上的果子又好看,又好吃,又能分别善恶而吃的话,这就是“欲”了。神所许的,只限于天然的要求,过一点就不应当。我们对于世界所有的一切─衣、食、住等─只可供给需用,而不可补满欲好!对于这些事,当绝对的以神的旨意为依归。不然,我们随着肉体的私意自苦己身,以为自己比别人圣洁;其实乃是歌罗西二章的禁欲主义,于克制肉体情欲毫无功效。同时,我们应当记得,神并没有应许我们在世上肆情的享用世物。
太十39:“得着魂的,将要失丧魂;为我失丧魂的,将要得着魂。”(原文)这一节是结束这一段圣经。什么叫作背十字架呢?背十字架,就是“为我失丧魂”。伤心,情感难受,这叫失丧魂。有人不肯伤心,不肯抑制情感,反而使他的魂有所享受,他就要失去魂。为主失丧魂,就是没有叫魂得着饱足、要求、喜欢。我们顶喜欢的、要求的,要为主之故而不去得,就是为主失去魂。
这样看来,我们今天得着魂是什么意思,就将来得着魂也是什么意思。今天失丧魂是什么意思,就将来失丧魂也是什么意思。必定是一样的。
为主失丧魂,就是不肯在今生叫魂得着满足,得着享受。将来失丧魂,就是在国度里,他的魂得不着饱足,得不着享受。到那天,有一等人的魂要得着饱足,有一等的人要得不着。凡在今生,叫他的魂已得着满足,什么都如意了,所得的供给,过于天然的要求,许多都有所享受了的,将来在国度里,他就得不着什么。凡在今生,为着主的缘故,失去了这些的,神要叫他在国度里得着饱足。每一个胜过世界的,要在国度里得着满足。这是定规的。
灵的得救,是当我们一信主就定规了。魂的得救,要看我们今日如何行。如果你爱穿就穿,爱吃就吃,爱朋友就有朋友,一切都有了,我要借着主的权柄告诉你,那在国度里的荣耀,你就得不着了。路加福音里说,“哀哭的人有福了;…饱足的人有祸了。”(六2125)饱足的人如何有祸呢?是因为他们已经得着饱足。哀哭的人如何有福呢?是因他们将来要得着饱足。有祸有福,是如此分别的。
 
路加十四章二十五至三十五节
路十四25:“有极多的人和耶稣同行;祂转过来对他们说。”为什么有极多的人和耶稣同行呢?因为主刚才传了福音,就是十五至二十四节那一个比喻所说的,请了许多人来,凡是要吃的人都来了。基督徒是顶多的;得救是顶快乐的。得了救,有了神的恩典,是何等的好呢。这些人和主同行,主转过来要对他们有所说的。主的意思是:你们得救了;但是,若要跟从我,就得有条件。主是将真理的程度举起来,不肯因人多而降低神所定规的程度。我们也不能因着讲到国度、作王等真理是太高,就为着人的缘故不讲。
信耶稣得救,门是宽的;但是跟从主,要与主同得荣耀,门就窄了。“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六37)这是得救;但若有人要跟从主,作主的门徒,就有条件了。
路十四26:“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魂(原文),就不能作我的门徒。”主在此,又再提起魂的问题。主先说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等,最后就说到魂。如果人能不把自己的魂看为宝贵,就什么都好了。凡能叫你的魂欢喜、快乐的,都当放下来才可以。
主不是说,你要赶出你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乃是说,要把你天然的生命除去,就是把对他们的爱都拿来爱主。这是必需的。当人要跟从主之先,主就把一个极大的拦阻放在人面前。这个关如果过得去,就将来什么都过得去了;不是等到进了门再给你难关。一起头,就是顶难的。能过得去,方能作主的门徒。
基督救了人,头一步放在门口的,就是这条件;不是等到人得救了三年或五年,才给人这条件。能不能作主的门徒,是一起头就要定规的。
二十七节:“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这是解释上文的意思是什么─就是背十字架。
底下,主讲三个比喻,来表明背十字架。
 盖楼的比喻─二十八至三十节
二十八节:“你们那一个要盖一座楼,不先坐下算计花费,能盖成不能呢?”主在这里说算计花费的话,我们岂不是想,无此费,就不必盖此楼吗?这样,岂不是主没有召这许多人跟从祂吗?是因钱不够,就不必盖楼吗?不是。每一个若拿出所有的钱都必定够,没有一个敢说不够的。主的意思是,人如果要盖楼,肯不肯把钱都拿出来盖。比方说,盖一座楼要五百元,但是,这个人只肯拿出三百元来,留下二百元不拿出来,就不能说是钱不够了;是留下一部分作别种的用处,所以不够了。留下爱为着别的人,就不能爱基督了。人必须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等,把你的心从他们那里拿出来。基督不是说你给祂多少,乃是问你有没有完全给祂。
二十九至三十节:“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见的人都笑话他,说,这个人开了工,却不能完工。”这是不肯完全爱主的人的结果。因为有所留下不肯给主,就只好有了地基不盖楼啊。
 打仗的比喻─三十一至三十二节
三十一节:“或是一个王,出去和别的王打仗,岂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万兵,去敌那领二万兵来攻打他的吗?”用一万兵,不是说所有的兵只有一万,乃是说只用一万。如果肯倾国而出的话,就必定可以得胜。
三十二节:“若是不能,就趁敌人还远的时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条款。”这是说,如果不肯用所有的兵,还不如趁早去求和,承认自己是失败好了。
每一个,如果肯把所有的都拿出来盖楼、打仗的话,就刚好;如果留下一点不拿出来,就会不够。比方,我到圣书公会去买圣书,一本的价钱是六角。我有六角钱,若只付人一角,当然不够;若我付人五角九分,留下一分来,却仍是不够的。凡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跟从主的,是不配,也是不能作主的门徒,这是定规的。
爱世界多一点的人,不配进神的国;但是,手已经扶犁的人,若是向后看,就也不配进神的国(九62)。
不是不够多,乃是少一点也不能。这是十字架。我们必须背十字架,必须将所有的都放在十字架上。或者有人问:怎么知道这个比喻是教训我们,应当将一切放在十字架上呢?因为主自己在下文是这样说:
三十三节:“这样,你们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这一节,是承着上文说的。主说,以上二人不是因为没有,乃是不肯都撇下。我们往往两面都要,常是三心二意的,一面爱世界,一面爱主。完全爱主,作不来;完全爱世界,又不好意思,好像对不起主。一齐拿出来盖楼既不肯,一点不拿出来也不好,就只好只安一下地基,让楼盖不成功。用所有的兵既不肯,就只好留下些兵去失败,去向人求和。这样的人,就不必打算作主的门徒。若要作主的门徒,就得撇下一切所有的。不能一手拉着世界,一手又拉着主。必须放下一边─不是世界,就是基督。
 盐的比喻─三十四至三十五节
这个比喻,是讲到以上两等人的结局。“盐,”照太五13“你们是世上的盐”,是指着基督徒说的。
路十四34:“盐本是好的;盐若失了味,可用什么叫它再咸呢?”盐本是好的,是有益于人的。“味,”是分别成圣的意思。一个基督徒最要紧的,是与人分别出来。盐若失了味,就不能叫它再咸了。比方,有人买了一块肉,想用盐腌之使咸。有肉没有盐,还有法子想;有肉也有盐,盐却是失了味的,就没法想了。
三十五节上半:“或用在田里,或堆在粪里,都不合式;只好丢在外面。”如果我们失去了味,失去了分别,这一节就是论到这个的结局。
“田里,”是表明国度。把一个失了味的基督徒放在神的国度里,是不合式的。
“粪里,”是污秽不洁的地方,就是地狱,就是火湖。但是,把一个失了味的基督徒放在地狱里,也不合式,因为他已经得救了。
“只好丢在外面。”国度里既不配,地狱里也不合式,就只好把他丢在外面,就是把他丢在国度荣耀之外啊。
“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35下)这是一句警告的话。凡一切叫我们与基督脱节的,就是失去味。有味就有力,没味就无力。这件事是顶严肃的!我们必须不爱世界,必须完全爱主。不然,国度就与我们无干了。不是问我们作了什么,乃是问是不是放在祭坛上了?今天奉献给主才可以,到那天,就太迟了。
这三个比喻,就是描述一个在今生不失丧魂的信徒的生活。不拿所有的钱盖楼,不用所有的兵打仗,与世界调和,作了失味的盐,都是因为爱自己的魂,舍不得自己受苦,舍不得世界的可爱。将来国度的荣耀,在这样的人身上,是顶迷糊不清的,所以,他们只顾念眼前的。如果我们肯拒绝我们魂的要求,愿意舍己,愿意背十字架,愿意遵行神旨,就盖楼、打仗,并非顶难的事;就恨恶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姐妹,也不是难事;就与世界完全隔离,作个有味的盐,也不是难事。我们如果没有失丧魂,在今生的时候,要随着自己所喜好的去行;如果我们的奉献不完全,就我们在国度的时候,只好被丢在外面而受人家的讥诮,以为我们作主的门徒作得不像。
(原刊于讲经记录第七期,并收录于“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十七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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