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要紧与不要紧
要紧与不要紧,到底怎么分法呢?我们常常听见神的儿女说,圣经里这种的教训是要紧的,那种的教训是不要紧的。这到底怎么分法呢?什么是要紧的道理,什么不是要紧的道理呢?

 我们若用心观察之后,我们就知道,许多人所谓要紧的道理,就是那些关乎他自己得救的问题。所谓不要紧的道理,就是那些不关乎得救的问题。所以我们常常听见人说,“这一件事也应当顺服主吗?我看是不要紧的,因为没有关乎我得救的问题。”比这个更愚昧的基督徒,就要问人说,“这个到底关不关乎得救?如果对于我得救的问题发生关系,我就应当遵行;不然的话,我总是得救的,遵行不遵行有什么分别呢?”

 我们再问说,什么是要紧的,什么是不要紧的呢?要紧的就是关乎圣徒得救问题的道理,不要紧的就是关乎神的命令和荣耀的道理!为什么这些神的命令和荣耀,是不要紧的呢?因为它们对于圣徒得永生的问题,没有关系!光是神的命令,光是神的荣耀,是不会叫圣徒遵行的。

 可怜,这是现在许多人的光景。若神以为人应当遵行祂所有的命令,顺服祂所有的旨意才能够得救,圣徒才肯遵行、顺服。神既只说信主耶稣的人有永生,信徒就以为我们已经信了,已经有永生了,何必再管神其他的命令和旨意呢?除了天堂和地狱的问题之外,没有别的能感动圣徒的心,就是神自己的荣耀,从圣徒看过去,也不过尔尔。神若不将祂所有的命令,装在得救的条件里,祂就不能盼望圣徒遵行。因为信徒所盼望的、所打算的,除了得永生之外,叫神喜悦,顺服神旨意,都是度外之事。这是何等的可怜呢!

 现在的圣徒,是最私心的。除了与自己得救有关系的之外,其余没有一件事能够叫他们注意。这样的程度,是神所愿意的吗?祂就是要我们自由顺服祂,不愿意我们受勉强;祂喜乐施恩给我们,叫我们一信祂的儿子,就得永生;所以不将祂的命令,当作我们得救的条件,像在律法底下一样。奈何信徒不作顺命的儿女,不按着父的旨意而行,偏要问说,“这是要紧的呢?还是不要紧的呢?”

 我们承认:在圣经里面的道理,也许有首要和次要之分;但我们总不承认圣经的道理,竟然有要紧与不要紧之分。如果是不要紧的,难道神是这样的不经济,将许多无意识、无关紧要的道理、命令和教训,写在圣经里面吗?祂应当比我们知道得更清楚!现在的问题,并不是圣经的道理要紧不要紧(既然写在圣经里,自然都是要紧的),乃是圣徒愿否尊重神的荣耀,敬重神的旨意的问题。如果我们看主耶稣在世的行为,我们就要没有话说。祂是神的儿子,应当是不必得救的!如果照着现在的人的原则来看,就没有一件事在祂的身上,是算得要紧的;因为祂不必得救。但是祂是何等的顺服神?虽然在最微小的事上,祂尚是尽诸般的义,没有像现今的人除了得救问题之外,都是与神锱铢计较的!

 但是要紧与不要紧的问题,尚有一个分法。这乃是个人的。凡圣徒自己所已经遵行的,他就以为这是要紧的;他自己所未遵行的,所不肯顺服神的,那就是不要紧的。要紧与不要紧的分别,并不是因为圣经这样说,乃是因为他自己的眼光这样看,因为他自己已经顺服了,所以他就将他所顺服的这一点,拿出来当作要紧的一点,至于其他的道理,只因他自己没有顺服,所以就不得不退到后面去。

 嗳哟!现今是神的儿女应当复兴的时候。现今是我们应当复兴顺服神的命令的时候。愿我们多多注目看神的荣耀,顾念到神的旨意(如保罗所说的“神一切的旨意”)。愿意我们不随意将神的圣经,按着自己的私心,把它分为要紧与不要紧。我们应当知道在大事上顺服的,乃是顺服;在小事上顺服的,也是顺服。在大事上悖逆的,固是悖逆;但在小事上悖逆的,难道就不是悖逆吗?愿意我们在我们的生命中,无论大小的事,都按着圣经的命令而行,以荣耀神为我们的目的。

 吃分别善恶的果,何尝是一件大事呢?但是因为神有了命令禁止的缘故,虽然一吃,就作成所有罪恶的根源。一件的小罪,把亚当从乐园里赶出来。亚干所犯的罪,难道也是大的吗?他所偷存的,也不见得值多少钱。但只因他悖逆神,他就受了刑罚。扫罗为什么缘故,失去国度呢?并不是犯吓死人的罪,只在一小点上未顺服神。摩西不得进入迦南,难道也是因为犯大罪吗?圣经记着说,他是世上最温柔的人。但他为什么缘故受神这样的刑罚呢?只因着一件小事。神命他去吩咐磐石发出水来,而他却用杖把磐石打两下。照人看来,这有什么罪呢?若是在现今人的眼光看来,就要以为这是不要紧的。但是神并不以祂任何命令为不要紧的。愿意我们从今以后多多顺服神!

 (原刊于“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六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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