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向律法死,向神活
 
律法与神相对
加二19说,“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这节圣经提到两个对象,一个是律法,一个是神。腓三6下半至八节说,“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这个有益的,就是律法上的义,’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祂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保罗在这里是把律法上的义,看作有损的,并且还丢弃在一边,为要得着基督。到了第九节,保罗说自己得以在祂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使他认识基督,晓得祂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也得以从死里复活。
这两处经节都提到律法的问题,也都指出律法是与神相对的。使徒保罗原先是一个守律法的人,对众人宣告说,就律法的要求,他是无可指摘的。他凭着律法热心事奉神,以为借此能讨神喜悦;但有一天,当他正在热心事奉,为神奔跑的时候,主来光照他,对他说,“你为什么逼迫我。”(徒九4)原来是个热心事奉神、遵守神律法的人,结果却成为一个逼迫神的人。就守律法而言,无论我们及不及保罗,我们都是顶撞神的人;即使我们赶上保罗,结果也不过是个逼迫神的人。
 
向律法活的矛盾
因着我们都活在律法之下,一旦犯了律法、规条,里面就被定罪;定罪之后,就认罪,怕自己再犯,只好立志、祷告,求主帮忙。得救以前,我们马马虎虎、随随便便。从悔改那天起,我们就作了宗教徒,将自己放在律法之下,天天面临的就是良善、道德的问题;为着修行,为着行善,反而把主摆在一边。不仅如此,我们还求主加添力量去行善。其实,这是矛盾的,因为我们原该以主为对象,向主活;现在我们却反过来,以主之外的良善为对象,向律法活,并且还求主帮助我们,面对良善,活在律法中。
 
人受造为着盛装神
起初神造人的时候,不是以良善作人的对象,而是以祂自己作为人的对象。人好比一个杯子,是为着装水的,这个杯子的对象就是水;如果我们把别的东西放在杯子里,杯子就失去它的意义。人受造是为着盛装神,所以人的对象乃是神,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神要人和祂调和,祂要与人成为一。我们实在需要真理的光,给我们看见人不是为着良善造的,人乃是为着神造的。
在伊甸园里,亚当被造之后,神就将他摆在生命树前;生命树乃是指神自己。那时没有恶,也没有善,一切都是神。亚当在神面前,只是神还没有进到他里面;那时,亚当没有罪的念头,也没有善的思想。乃是等到善恶知识树的果子,进到亚当里面后,善恶的成分才进到了人里面。从此,人开始知道恨人,也开始知道爱人,因为善恶乃是一体的两面,二者就是一个。所以,请我们记得,善与恶乃是一个,在人失败、犯罪、堕落之后,二者一起进到了人里面,从此人里面有了善,也有了恶。
 
两个对象,两个对待
 
“死”对律法,“活”对神
加二19:“向律法死了,…向神活着。”这节在真理上有其特别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为什么这节圣经这么重要呢?因为这里说向律法死了,向神活着。这里有两个对象,一个是律法,一个是神;有两个的对待,一个是死,一个是活;就是以死对待律法,以活对待神。二者不能同时对待,也不能同等对待,因为律法和神是绝对不同的。
加二19说,“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因律法,向律法死,这是什么意思呢?“因律法”这几个字不大容易明白,我们可以先来看“向律法死了,向神活着”。一个是律法,一个是神;向着律法,我死了;向着神,我活着。律法─死,神─活;律法需要用死对待,而神却要用活对待。我们什么时候向着神,什么时候我们就活了,同时神也在我们里面活着;什么时候我们向着律法死了,我们死了,律法也死了,二者死在一起。我们向神活着,我们活着,神也活着,我们和神,神和我们就活在一起。这真是美好,也实在是个奥秘。
 
向律法死,才能向神活
另一面,要叫神在我们里面活着,非要律法死不可。“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这里需要一个“因”,因律法死了,才能向神活着。我们都知道,我们所信的神乃是活神,但这位活神是否在我们里面活着?如果要神在我们里面活着,就非要律法死不可;律法不在,神才可能在我们里面活着;律法如果有地位,神就没有地位;向神活着乃是一个结果,向律法死乃是原因。
 
律法是死的规条
到底律法是什么?规条、字句、立志、定规,这些都是律法。比方说,我自认是个基督徒,却没有心愿去认识神,但是作基督徒是有义务、有责任的。既然如此,教会带领要看望圣徒,我就定规自己每周三或周六出外探望,并且一周至少探望两个人。再比方,有位姊妹觉得自己脾气很暴躁,就立志要努力改过,从此要学习像绵羊一样,温柔待人。这些立志、定规,甚至要爱主、爱弟兄姊妹的盼望,也都是律法。请注意,不仅十诫是律法,不只圣经里的诫命是律法,就连我们所有的盼望、所定规、所立志、所想像、所羡慕、所渴望、所要有的,甚至所要过的生活,统统都是律法。
我们都承认,无论是外邦人、无论是基督徒、无论什么人,只要作为一个人,在我们的人生里,就没有法子不碰见律法;我们定规碰到律法。律法是叫人作好、叫人修行、叫人改良、叫人向善。我们自幼就有从父母来的律法,客人来了要安静是律法,在人前要有礼貌也是律法。而后,进一步我们自己也会立律法,母亲那样爱我们,我们还把她气哭了,实在不对,以后再也不惹母亲生气了;这也是律法。及至年长,也有老年的律法,明明祷告时还好好的,一会儿,给小孙子顶了两句,气就来了,想想又后悔,于是立志不再发脾气,要忍耐、要宽容。这个念头是什么?还是律法。所以,律法实在多得不可胜数,到处都是;我们不仅替别人立律法,也替自己立律法。以作人来说,这是应该的,也是可贵的,但请记得,以作基督徒来说,这是大有问题的。
 
神是活的律法
神和律法是相对的。律法虽包括规条、规矩、立志、盼望、羡慕等,圣经的教训却要我们向律法死,向神活。因律法是死的规条,神是活的律法。这两项天天在我们生活中;我们如何脱不开律法,照样,我们也脱不开神。所以,我们常将这相对的律法和神放在一起。比方我们定规要谦卑、要温柔,这是律法;但我们又发现,我们无法温柔,也很难谦卑,于是我们祷告求神帮助。我们常常是先定下律法,再求神帮助我们完成律法。殊不知神不要这个,神乃是要我们向律法死,神要我们和律法二者都死。
 
伊甸园里的两棵树
这情形和伊甸园里的是一样,亚当站在两棵树跟前,一棵是生命树,一棵是善恶知识树。神说善恶知识树上的果子不可吃,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7)。善恶知识树是指着什么呢?有善、有恶,这是什么?是律法。这个善恶知识树天天都在我们面前。律法在我们面前,就是善恶知识树;神在我们面前,就是生命树。千万不要以为只有亚当曾经面对这两棵树,事实上我们天天都在面对。只可惜我们误以为恶该拒绝,善却应该成全;这就造成了千古以来,人不拒绝善恶知识树的结果。
 
向律法死
我们自以为有本事,能拒绝恶成全善。然而,照着神的命令,善恶是不能接触的;什么时候我们接触善恶,什么时候我们就接触死。向律法死,就是向着善恶死。向着恶死,我们懂得,也容易;但向着善死,就不容易了。比方仇恨的意念来时,我们会以死来对待,这当然是对的;但如果爱心来时,也以死对待吗?我们会怀疑。所以请记得,神要我们向着恶用死对待,向着善也用死对待。什么时候我们亲近神,遇着神,不知不觉善就来了,这个善介乎我们和神之间。向着律法死,就是当善念进来时,我们要拒绝,就像我们拒绝恶念一样。
因着善恶知识树的果子悦人眼目,是美丽的,所以当善念来时,人总是喜欢。然而,我们应该谨慎,惧怕那个善,惧怕那个谦卑、温柔;只要是从善恶知识树来的,我们都当惧怕。我们只要主自己;温柔、谦卑虽是善的,但不是主自己,所以我们不要,这就是向律法死。我们需要进一步认识,骄傲如何能使我们和主断绝关系,向主独立,谦卑也同样会使我们与主断绝关系,向主独立。
 
向神活
向神活着就是将所有人生的规条、作人的盼望、立志和羡慕,都摆在一边,让神充满,与神交通,使神在我们里面有地位,能掌权、运行,而活在我们里面。我们若向律法活,向神就是死了;我们若与律法发生关系,与神就断绝关系。我们只要天天和神有交通,时时让神活在我们里面,我们就是向律法死,与律法断绝关系,而向着神活着。不是规条、不是盼望、不是字句、不是办法,乃是活的神在我们里面作生命。我们需要天天接触祂,时时享受祂,让祂在我们里面作生命、作能力,从我们里面带着我们过生活,走前面的道路,这就是向律法死,向神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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