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在主的名里聚集
在前几章里,我们曾着重的强调教会合一的问题。我们从始至终,一直将教会看为一个,且不可分开。现在我们必须问自己一个问题:对于教会合一这个观点,是否还有需要加以解释之处?因为圣经不只说到“教会,”同时也说到“众教会。”到底在那里或在什么时候,神的教会变成神的众教会?
我们若仔细来看这件事,就会发现将教会“分开”(如果我们可以用这辞)的根据只有一个─就是地方性。如果我们以新约作为我们的指导,那么唯一可以构成分开之根据的乃是地理的因素。神的话里并没有留下任何余地,容许基督徒的聚集,根据某些事物而分类为各种的“教会,”就如根据历史或道理、差会的关系或跟从某个人、甚至特别的信息或职事。圣经里提到各处教会的名称,一律都是用各地城市的名称,均是人群生活在地方上的中心。我们读到“在哥林多神的教会,”“帖撒罗尼迦的教会,”“亚西亚的七个教会”(当然每个都是以一个城市命名)等等。只有这样的辞句能用来称呼神散布在地上的教会,圣经中找不到例外。
但这带我们看到另一件事,就是“教会”一辞同时用在地方一面与宇宙一面。我们读到“教会是祂的身体,”也读到“神在哥林多的教会”和“在你家的教会。”(弗一23林前一2门2)这无疑是说,在地方上的教会就是那作祂身体(包涵这辞一切深奥丰富的意义)的教会,在当地当时所得着地方的彰显。
如果这个说法是对的,这就全新的强调一件事,其意义至今仍是我们所忽略的;这就是包括基督所有肢体的身体,如今要在某地上得着地方上的彰显,这事对神是何等重要。在哥林多或老底嘉,在罗马或路司得,所有得着重生的基督肢体,都是被呼召,在世俗的背景下尽功用,作这一个身体的彰显。若用别的原则把他们分开,只会伤害他们的生命和见证。
当然,除了在主工作中为着特别的职分,有较为限制的弟兄姊妹的聚集以外,我再确定的说,教会包括了所有的信徒,其中没有分门结党的余地。保罗对哥林多教会的一个责备,就是他们宣称依附于某些人,而开始结党。今天,这种情况仍然以不同的方式继续存在着;对于这事,保罗的责备一如从前的强烈、明确:“基督是分开的吗?保罗为你们钉了十字架吗?你们是奉保罗的名受了浸吗?”(林前一13。)
罗马书的末了有一段摸到教会生活的事,使徒的讨论开始于“神已经收纳他了,”(十四3)而结束于“如同基督接纳你们一样。”(十五7)这里说到我们一切生活并与人交通的单纯根基,就是他们是属于主的,我们也是,这就够了。我们和信徒的联结,并不是因为彼此同属一个公会,或因同一个差会的工作成为基督徒,也不是因我们同样喜欢某一个传道人或是他的信息,更不是因为对方和我们持有同样特定道理的观点,甚至也不是因彼此都有某些共同基督徒的经历。不,我们和信徒的联结,只是因着他们是属于主的,而我们也是属于同一位主,这就足够了。乃是在主里面,我们就成为一了。
我在这里不是想要攻击宗派基督教的错误。我只是要再说,为使基督的身体得着地方上有效的彰显,交通的根基必须是真实的。这根基就是肢体与他们的主生命的关系,并他们对祂这位元首乐意的顺服。我也不是袒护那些主张所谓的“地方主义”而产生一种新宗派的人─就是严格的用地方来划分教会的人。因为这一种情形很容易发生。如果今天我们在生命里所作的事,到了明天变成只是一种作法,以致有些属于主的人被排除了,我们就要求神怜悯我们,并把它拆毁!所有那些能让主和那灵有自由的人,都是我们的,我们也是他们的。我只是为那些看见属天新人,并且遵循这异象而生活、交通的人辩护!基督乃是身体的头,不是其他团体或宗教组织的头。只有被包括在基督属灵的身体里,才能保证头对我们众肢体所应许的。
 
“以为神召我们…”
我们现在要沿着三条线─引导、管教和祷告─来看神给教会的应许。为着在基督徒的道路上引导我们,神有三重的供备:我们有圣灵,我们有神的话,我们也有基督的身体。神的话给我看见神对我的旨意;圣灵将神的旨意启示在我里面;身体将神对我的旨意摆在神圣目的更大的眼光中,给我看见这旨意如何影响我作肢体的关系(这无疑与我们在前文所说过神两面的旨意─甲项旨意和乙项旨意─相符)。很可惜,因着我们对抗罗马教(那与政治掺杂的大一统教会)的专制,就偏向于全然丢弃这第三种神圣恩赐。但每一种错误都是由于曲解了真理而引起的。这里的真理乃是:身体是一个,身体的交通一直是我得属灵亮光的重要因素。我要知道神的心意,不仅借着神对我所说的话,也不单借着在我里面神的灵,乃是二者兼而有之,同时也借着守住我在神家里神子民中间的地位。
我们都同意,祷告有个人的一面,也有教会的一面。同样的,有赐给个人的亮光,也有赐给教会的亮光。我们的经历不也是这样吗?有时候并没有人知道我们的难处,我们却常在聚会中得到亮光,是我们自己在家中读经时看不见的。为什么会这样呢?这必是因为教会是神的家,是神圣的光显出的地方。我们在外面可能有天然的光,但在圣所里没有天然或人造的光,只有神自己的荣光。
在引导的事上接受交通,这个原则乃是保罗的生命和职事的根基之一。我们在徒十三章看见这个原则,当他和几位弟兄正在那里等候主时,圣灵对他们说,“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2)我们在前面说过,那灵的膏油涂抹乃是为使每一个信徒个人受引导;就这一面说,我们知道扫罗在这之前,最少有两次从神得着个别的呼召,要往外邦人那里去(徒二六16~18二二21)。但现在这个引导往前的时机和方式,乃是显示给几个人的。路加说,“(弟兄们)就打发他们去了,”但他也说他们是“被圣灵差遣。”(十三34)这里乃是教会和圣灵一同行动,这一位灵所发起的,就在这一个身体里表明出来。
接着在十五章末了,我们看见保罗和西拉要出发往叙利亚和基利家时,“蒙弟兄们把他交于主的恩中。”虽然从圣经没有说到的话来推论绝不安全,但巴拿巴出发到居比路去,圣经里没有类似的记载说教会打发他出去,却好像是他个人的行动,这是有意义的。因为从这里起,圣经就不再记载他的事了(36~41)。
过了不久,在特罗亚有一个异象现于保罗:“请你过到马其顿来帮助我们。”路加这样的描述以后,接着又说,“我们随即想要往马其顿去,以为神召我们传福音给那里的人听。”(十六9~10)主常把异象赐给个人,但行动并非根据于单独的个人,乃是基于团体的寻求神。在这一段的记载里,我们看见也是圣灵在那里发起行动(6~7)。因为我们跟随圣灵行动,我们就是跟随身体行动。要试验一个异象是否真实,总是看真理的灵有否为它作见证。
 
“把他挽回过来”
主在马太十八章告诉我,我是何等需要弟兄的责备;如果他来了,我却不听他所说的,就有可能到了一个地步,要带进全教会的见证,使我看见我的过错(当然情形也可能是相反的,乃是我的弟兄得罪了我)。这里马上带进一个思想来:一个罪人是全然没有地位管教另一个罪人的!我们若要有分于这样一个改正人的职事,绝不是因我们站在比受对付者更高的地位上。他们和我们同样是罪人,我们对付他们乃是盼望神赐给他们恩典,如同赐给我们的一样。
现在假如你是被得罪的人,同时你也被指派去对付那得罪你的人,你将要如何处理这事?如果你向他发怒,如同对待敌人一般,他就和你疏远。但原谅他,当作没有这回事,也不会更好,因为你这样作就是对待他如同陌生人,是低于你的人;此后他每次看见你,就会想起他曾如何对不起你;而每当你看见他,你也会想起自己曾经如何宽大的饶恕他。
不,这样作是不对的。他是你的弟兄,你对他的态度必须是弟兄对弟兄的态度。你对付这件事,要完全像是他得罪了别人,而不是得罪了你。你必须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就好像那位后来有需要时被请来帮助你的弟兄一般)。主在这里很清楚地说,你这样作的目的,并不是为求胜诉,乃是“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这句话必须是包括整件事的过程。那就是说,如果你的弟兄不听你,使你不得不另请两三位弟兄和你同作见证,并再去找他,你的态度仍是这样。总要尽力得着弟兄,而不是控告他。就是到了非常的情形,需要带到全教会面前来解决的时候,这个目的仍旧不变。管教的目的,一直是要挽回弟兄。甚至一位在属灵上比别人更有长进的人,也不可站在“我比你高,比你强”的地位上,来改正别人。
保罗说,“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灵,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加六1,另译)
这带我们再进一步,因为我们刚才所看马太十八章的那一段,接下去又有一些重要的话,说到肢体聚集一起时的权柄:“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15~18)这是什么意思呢?这不是教会监督的专制,也不是多数对少数的裁决,这乃是全教会起来洁净教会。
管教一个肢体,绝不该仅仅当作一件寻常的事;这必须是全教会所关心的。把管教任何一位神的儿女,看作一件小事而草率带过,乃是可憎恶的;如果把它当作一件严重的事,但其严重性不过就像法庭的诉讼一样,同样是可憎的。绝不可有一次管教,那施行管教的一方是没有忧伤和眼泪的;如果他们认识什么是教会,就绝不会那样。保罗写说,“在你们中间有淫乱。”他首先没有把这罪归在某一个信徒身上,他乃是指向教会。他接着说,“你们还是自高自大,并不哀痛。”(林前五1~2)这个罪乃是整个身体的罪,并且羞愧和忧伤的,不该只是一个肢体,乃是整个身体。
在教会管教的事上,我们需要看见基督身体的一,同时我们不仅需要看见罪的事实,还得看见罪的潜在力。我必须首先找出我里面有没有弟兄所犯的罪,我若没有先审判在我里面的罪,我就不敢去审判在弟兄里面的罪。借着神的恩典,我可能没有犯同样的行为,但在我里面,却有驱使我犯那行为的罪性。
管教总是补救的手段,其目的乃在于恢复犯罪的弟兄。就是到最严重的地步,末了也是为“使他的灵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五3~5,另译)对神的儿女而言,祂所有的审判都是带着怜悯的。当我们代表神审判祂任何一位儿女时,不管是借着全教会,或是由个别肢体去作,都该满了怜悯。即或我们外面的行动必须是施行管教,我们里面的态度却该是满了爱。
我们的主复活以后,就对祂的门徒说,“你们受圣灵,”然后马上加上说,“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约二十2223)罗马教错误的应用了这句话,而更正教因着反对罗马教就不接受这话。但更正教这样作,不知损失有多大!神所受的亏损也有多大!因为凡属于神的教会的,不能轻率的丢掉。尽管那“教会”不过是少数单纯的乡下信徒在一个家里聚集,他们若看见他们在基督里乃是祂身体的彰显,又在祂面前承认自己的软弱,当他们取用祂的智慧和能力时,主必站在他们那边。“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十八20
 
神所受的限制
我们已经看过在教会中的引导和管教,现在要来看教会的祷告。我们已经说过,祷告基本上有两种:第一是个人灵修的祷告。我们发现在约翰福音中,一再的提到这种祷告,带着以下这样的应许:“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十四13,比较十四14,十五716十六23~24)这里没有什么条件,这是对基督身上每一个肢体的应许,并且使祷告成为非常重大的事。在这些应许的亮光里,如果神没有答应我们个人的祷告,我们就会觉得其中必定有问题。
至于第二种祷告,不仅包括第一种,并且比第一种高。这就是马太十八章所描述的:“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19)这是教会的使命,是神给教会祷告的职事。因为这里的应许是有条件的;这里至少必须有两个人,并且他们必须是同心合意的。
为什么他们的祷告能得答应呢?下一节给了我们解答:“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被聚集到我的名里,哪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另译)按原文,他们是“被聚集,”不是仅仅来聚会。我们看见这里的不同,因为这里的意思不仅是他们自己聚集,而是被那灵感动,如同那些人被感动到希伯仑膏大卫为王一样。他们来不是为着自己的事,乃是单一的、同心的为着祂。就是这个把他们联结到祂的名里。当这样的时候,“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引导、启示并光照。赞美神,那不是一个应许,乃是一个事实!我们知道何时祂会与我们同在,这同在解释了为什么两个人在地上能有这样大的能力。
神在等候祂的儿女祷告来带进祂的国度。因为如果今世是重要的,那么来世就更加重要了。我们现在所享受一切的权柄和能力,都不过是来世权能的预尝。神的丰满,如今是隐藏的,到那时就要显明出来。在这光中我们看见所谓“主祷文”的重要。因为数千年来神一直命令祂的子民祷告,但是除了这一个祷告外,祂从来没有指示人该祷告什么。
“愿你的国降临!”我们要这样祷告。如果祂的国度自己会降临,祂就不需要给我们这个命令了。但神的子民要祷告,因为祂工作的成就,总是回应祂子民的呼求。主的祷告不仅是一个示范的祷告,更启示了神的心意。“真实地祷告是从神的心意开始,然后让人的心知道,再转回向神祷告,然后由神来答应了。”这不仅是祷告的定义,我信这就是神在宇宙中工作的原则。
“愿你的旨意成就!”但在那里成就呢?“在地上,”因为地是今天神旨意唯一未成就的所在。然而神的国如何能带下来呢?乃是借着受造的意志与非受造的旨意联合为一,来除掉那恶者背叛的意志。因为祷告总是三方面的,包含了向谁祷告,为谁祷告和反对谁而祷告。在地上有一个是要用祷告来抵挡的─就是那个反对神旨意的意志。神不愿单独来对付那个背叛的意志,祂等着我们祷告。
福音书里有好几处,明确的说到神将自己摆在限制里。我们看见耶稣曾被阻挡不得进入加利利的城市,又被拒绝不得经过一个撒玛利亚的村庄,且在拿撒勒不能多行异能(可一45路九53可六5)。祂可以喊说,“我是何等的迫切呢!”“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只是你们不愿意。”“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路十二50太二三37约五40)所以这粒麦子没有别的路,只有“落在地里死了;”直到今天,神的话还必须“撒在荆棘里。”(约十二24太十三22)同样的情况在新约后来的历史中还一直持续,当然这在旧约中也是到处可见的。神拯救的水,依赖人所挖的沟。那灵的油一直的流,直到“再没有器皿可装了。”“耶和华的膀臂,并非缩短不能拯救;耳朵,并非发沉不能听见;但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神隔绝…”(王下三1617四6赛五九1。)
全能者竟受人的限制,这是怎么回事呢?这要继续直到永世吗?当然,神是以利沙代(El Shaddai),“全能的神,”已过的永远和将来的永远,都没有一事能限制祂,没有什么能拘留、阻挡或拖延祂。
但神有一个旨意。祂寻求和一班人有交通,要他们有分于祂的生命,并彰显祂的儿子。为着这个目标,祂创造了天、地、和人;接着问题就来了。按着祂的目的,神创造了有自由意志的人;祂定意,若非人的意志甘心与祂的目的配合,祂宁可不成就那个目的。这是一个严肃的原则,没有比这个更大的了。这乃是说,在永远里神是绝对的,但在时间里,祂并不强迫祂所造的人,而宁愿让祂的全能,受到他们自由选择的限制。祂给人有能力来配合或拦阻神的能力。
神早已预备好把自己摆在这样的限制里,神知道神圣的爱终会得胜,结果在将来的永世里就显明出来。神乃是朝着这个目标作工。祂的荣耀乃是,在要来的世代中,人的自由意志要与神的旨意成为一。那时祂的全能,实际上就比在已过的永远里更大,因为那时有受限制的可能。人仍旧可以不服,但他却永远不选择那样作了。人那单独、受造的意志,将会完全为着神,这就是荣耀。
我们知道神情愿冒此危险,就是为要达到这个目的;而当人的第一个选择,引他走上错谬的方向时,父就差遣爱子来补救。这里有一位,祂的意志是绝对与神一致的,赞美神!借着祂的死与复活并那灵的能力,就形成了身体,这身体的众肢体也一样顺服于创造者的旨意。在他们里面,神所受的限制将要永远除去。教会要为神所得着的,乃是使祂的能力得以释放到世上,以对抗、推翻灵界里邪恶的光景。教会─我恭敬的说─乃是为着使神恢复祂的全能。
祷告乃是操练将我们的意志投入神的喜好中,宣告祂的旨意必要成就。神使我们知道的,我们就发表出来,这就是真实地祷告。人意愿所要的,乃是神已经定规要的,人乃是将这意愿发表出来。我们不是自问:“我的祷告是照着神的旨意吗?”乃是问说,“这是神的旨意吗?”神的旨意是起点,我们开口说出来,神就来作。我们若不说出来,这事就不能成就。因此,我们的祷告乃是为神铺下轨道,使神的能力得以进来。祂的能力就像一个动力强大的火车头,是无法阻挡的;但火车若没有轨道,就无法达到我们。当人停止祷告时,神就停止工作,因为没有他们的祷告,神就不愿作什么。乃是借着他们,把属天的能力导引到需要的地方。
我们再读太十八18~20,来看教会在祷告上的责任是何等广阔。教会的度量,也就是神今日在地上的度量。从前祂曾借着耶稣一人,在耶路撒冷和加利利被启示出来;照样,如今借着祂的教会,祂也在世界各地教会所在之处被启示出来。祂不能越过教会行动,因为唯有教会才能代表将来的族类。教会在地上是代表神的,她在地上所释放、捆绑的,天上也要释放、捆绑。今天在地上,教会的祷告有多大,神的能力就有多大,不会比这更大。一切关乎神永远计划的,神都是借着教会来作;教会若在什么事上跟不上,祂就在什么事上受到限制。
教会无法加增神的能力,却能限制神的能力。教会不能使神作祂所不愿意作的,却能拦阻祂所要作的。祂在天上要捆绑并释放许多事─拦阻神旨意的要捆绑,有属灵价值的要释放─但是地上的行动,必须在天上的行动之前,神总是等候祂的教会来行动。
“(无论)什么事”:这是何等宝贵的话。在此天是受地的度量所限制的,因为在天上的能力,总是超过我们所求的度量;在天上总是有更多要释放和捆绑的事,是远超我们在地上所求的。我们为什么要从罪得释放?我们为什么要呼求神给与恩赐?我们祷告说,“愿你的旨意在我里面通行,”这是很好的开头,但我们必须继续下去:“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今天神的儿女们都是顾到太小太小的事,却不知道他们的祷告乃是为着释放天上更大的行动。为自己或自己切身之需的祷告,都必须引到为国度的祷告。这就是“教会的职事是什么”这问题的答案。教会必须是属天的出口,是属天能力释放的管道,是达成神目的的凭借。许多事堆积在天上,因为神在地上还没有找到出口;教会还没有祷告。
神如何得着这个出口呢?祂如何得着祂的教会站在祂这边呢?唯有借着我们每一个人,在今天严肃的光景中都记得这点:这个作神出口的职事,乃是我们可能作最大的工作。神给我们看见祂所要的,我们侍立并求告,神就从天上行动:这就是真实地祷告,这也是我们在祷告聚会中必须看见的光景。暂且不说别的地方,如果在上海这里的教会,不认识这个祷告的职事,愿神赦免我们!缺了这个,一切都是虚空的;神在这里没有器皿。“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唯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七21)神的国度就快来临了,我们一切所有所是的,都必须摆上为着神的旨意。神需要这一个。神在各地必须得着少数人在祷告的事上持守着,以败坏仇敌的权势,带进另一个时代,这个就是得胜。不管我们的人数有多少,愿神使我们有力量,借着深入、刚强、得胜的祷告来为祂工作。
 
抢夺壮士的家财
“你们要追赶仇敌,他们必倒在你们刀下,你们五个人要追赶一百人,一百人要追赶一万人,仇敌必倒在你们刀下。”(利二六7~8)这是神对以色列子民的应许;但结果算起来更使人惊奇,乃是一人追赶了千人,二人使万人逃跑(申三二30)。无疑的,这是一幅祷告的图画,包括了个人的和团体的,单独的和两人在一起的祷告。因为在地上有两个人同心合意,天上就捆绑一万仇敌。多少时候,神的子民在极其危急时,取用了耶稣这些应许的实在价值,并证实了这些话!正如彼得被囚的晚上,耶路撒冷全教会都屈膝切切地祷告神,结果希律一切的权势,在天上对这祷告的回应面前,变得一无所有。另一个国度已经侵入了希律的领土,就是监牢的大门也得自动敞开。
另一个国度已经侵入了他的领土。我愿用现代史的一个例证来说明这句话。许多西方人都知道,在一个世纪前,列强与中国通商时,曾凭借武力,强迫中国接受一项无理的条约,使中国人一直痛恨于心,我所说的就是“治外法权。”根据这条约,某些中国领土被割让与列强,他们的百姓若有人违犯了中国的法律,可以豁免于中国政府的制裁,只要照他们本国的法律,受审于该国的领事,或是其他的政府官员就可以了。这是一种高压的通商,今天大家都公认,这是不公平的。若是读者不致误解,也许我们可以引用这例子来说明一个相当不同、且毫无不公平的情形,就是这地被属天恩典的法则所侵入了。
这个例证怎样应用到我们身上?这应用有两面:第一,对于我们自己,神已“使我们成为国民。”(启一5~6)就这世界而论,我们是另一强权国家的公民。我们已经蒙了拯救脱离黑暗的权势,就不再在这世界之王的权下,不再受他的支配。相反的,我们有义务效忠于另一个王,受另一个法律的支配。就我们这个人而言,我们乃享有“治外法权。”
但另一面,对于这个世界而言,我们在这里也有可要求的权利。因为人被造是要管理这地,而人所失去的,人子已经恢复了。今天,属灵界的掌权者抢夺了这管治权,教会的使命就是要从他们手中取回这权柄。虽然撒但是这世界的“王,”实际上他乃是抢夺者─在神产业上不合法的居留者。
假定有人进入你的房屋,没有得到你的许可,就占有了它,你将如何?你到法官那里,根据当地的法律取得制裁他的判决。然后你带着法庭的命令回家,就把他赶走,他若不是带着锁链离去,已算是很幸运了!这个世界的情形与此没有分别。神的“法令全书”已经判定这世界的非法占有者必须被赶走!尽管在撒但眼中,天国的法律是“外国”的法律,这有何妨?各各他已建立了那王国超越的地位。在十字架上,基督已经推翻了撒但整个合法的地位。现在教会的任务,乃是使天国的法律在这地上得以实施。正如福音书比喻中的那个寡妇,向神呼求说,“我有一个对头,求你给我伸冤!”她就得到驱逐对头的判令,然后把他赶出去。神等着那样的呼求。在特定的情况下,凭着祂的话,我们要将脚踏在已被邪恶权势占领的属灵地土上,把它收复回来归给神。
这个工作需要怎样的人呢?我再说,只是一些单纯的信徒;也许仅是两三个人聚集在一起,但主就在他们中间。因为我们不需要自己去捆绑那壮士─他早已被捆绑了─我们不过提醒他说,他是无法脱离捆绑的!我再用一个故事来说明这点。
在中国某城里有两位姊妹,她们没有受过教育,就人而言,她们也不聪明,但她们认识主已有相当年日了。有一天,她们遇见一个被鬼附的妇人,非常凶猛和狰狞,且极其痛苦。她们一同祷告寻求主之后,就到她面前,奉耶稣的名吩咐鬼出去。但没有事情发生,这使她们惊讶不安;她们就想离开,并寻求比较老练信徒的帮助和建议。正当她们在那里犹疑不定,仰望主该怎么办的时候,忽然有一个思想进到她们里面。她们就回去再向邪灵宣讲耶稣。邪灵马上借着那女人用自己的怪声音回答说,“哦,是的,我认识耶稣!我一生都是拜祂的!”于是被鬼附的女人就起来,穿过房间指着院子里的一个偶像龛给她们看。
她们终于明白了,那鬼是在“试验”她们。现在她们知道该怎样作了。她们就再从起初说起:“你还记得二千年前,拿撒勒人耶稣赶出了好些像你这样的鬼,以致后来他们都来攻击祂,并杀死了祂吗?但是祂死后又复活了,掳掠了执政的和掌权的,现在被高举,远超一切主治的和有能的。神且宣告说,在耶稣的名里,一切在天上的、在地上的、和地底下的,都要屈膝!你还记得吗?现在我们奉这名吩咐你出来。”那鬼就顺服了。
后来我问她们是从那里得到这个亮光的,她们也说不上来,只能说是主亲自来帮助她们,把仇敌的狡诈暴露出来。但这事的确回答了我们的问题:这工作需要怎样的人来作?答案乃是,没有任何人能胜过撒但,鬼只认识基督。“我若靠着神的灵赶鬼,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太十二28)我们的仇敌太狡诈,对我们太危险了,但是基督的身体不仅供应我们,也遮盖我们。我们都可以穿戴基督作我们的军装。对祂,撒但的箭是毫无功效的!
得胜的乃是教会。属灵的争战乃是教会的职责,不是个人能肩负的。我们常把以弗所六章应用到个人身上来─我并不是说,那军装没有个人这一面的应用─但是个人没有法子自己“穿戴神的全副军装,”正如个人没有法子单独领略基督之爱的度量。就以弗所书其他部分的亮光看来,我确信军装是为着身体的─每一个肢体有他特别的一分。我们若试着单独来打这场仗,就要惹来仇敌的搅扰;仇敌不怕个人,他惧怕那一个身体。我们若没有全副军装的保护,就会被孤立。但在这军装的荫庇之下,他就无法摸着我们。
这说出为什么在属天争战的范围里,当我们面对真正属灵的难题时,我们总是受摧促要借着一同祷告把这事带过,即使只是和另一个肢体一同祷告。主无法使用属灵大汉,但赞美神,祂能大大使用身体上软弱的肢体!
 
祂的丰满
在我们结束关乎教会的这几章之前,我们该停下来问问自己。我们中间有些人是在外地传福音事奉主,有人是在本地事奉,无论在哪里,我们都为着祂的呼召赞美祂。但是我们现在要自问,我们的职事是否只是单纯、全数为着传福音呢,还是与更大的事相联?当我们看见了神完满的旨意,特别是借着保罗所启示的,我们是否仍旧满足于只停留在领人归主这件事上,而不深切关心把得救的人带进更大的目的里去?
亲爱的弟兄姊妹,这是很大的挑战。我知道有许多人觉得,神在这末后的日子里所要我们作的,只是传福音救灵魂;但是果真如此吗?我们为着彼得初步的职事感谢神,若是没有他的职事,神的家就没有“活石”了。我们巴望人得救脱离沉沦,让神得着荣耀。再者,为着这善工,神不仅赐给祂的教会有“传福音的,”(弗四11)无疑的,祂也对我们每个人说,要“作传福音者的工作。”(提后四5,另译)
但是我们是否就停在这里呢?当我们看见三、四千人得救了,属灵情形也相当不错,我们是否就认为这工作已经完成呢?还是我们该觉得这不过是工作的开始?我们岂不该问自己,这三、四千人中,有多少位是已经看见那属天的新人,就是神已把他们带入其中的呢?他们是否仍旧是一个个独立的单位,不过是网中的鱼,或是布道会成果记录上的数字而已?还是他们已被那至高的异象抓住?当然,我们若不是先被这异象抓住,他们是不可能被这异象抓住的。所以我再问,我们是否像使徒们一样,有负担要看见他们在凡事上长到元首基督里面?
我知道这问题所包含的非常不简单。若要面对这些事,我们中间可能有好些人要与传统及已有的观念爆发冲突,因为这样高的思想,早已不为人注意了。我们自己许许多多的工作,也需要重新估价。许多的“头”可能必须被砍掉,许多的心思需要调整,许多属人的权威─包括我们自己的─都需要让给那位独一的元首。
我承认我要恳求你们─真的,若是我能,我要说服你们─不惜任何代价,努力向前,来进入神完满的心意。但我们若没有看见神心中所要的,说服和恳求都是无用的。当然我不是指着看见这旨意的合理而言。我们若仅仅看见它的合理性,就需要经常提醒自己是怎样达到那个结论的,否则过不久我们又很容易摇动退后。但我们如果看见神在基督里的新人,一个属天的实际向我们开启,事情对我们就绝不再一样了。许多时候,我们会讲理由说,“这可能在某些地区很可实行,但在我这里,实行是难而又难,简直是不可能!我从圣经所看见的,我想是没有希望实行的,我还是以较简单的事为满足吧。”但是我的朋友们,愿我们不仅不低估领人归主这蒙福的职事,更让我们寻求恩典,能随同保罗进入身体的异象,这身体就是神在地上的帐幕,使神今天得安家在属祂的子民中间,并彰显祂的丰满。
保罗告诉我们,教会就是“那充满万有者的丰满。”(弗一23,另译)教会乃是盛装并彰显祂智慧、生命和能力的器皿。使徒强调说,这样的丰满是个人无法领略的。乃是当众圣徒聚集一起,我们就成了神在灵里的居所(二22)。乃是借着教会,神的智慧得彰显给属灵的权势看(三10)。乃是同着众圣徒,我们才能丰满的领略神的爱(三18~19)。乃是成为基督的身体,我们才能达到长成的身量(四13)。乃是穿上全副的军装,我们才能在邪恶的日子站立得住(六11)。保罗在以弗所书所用的每一个比喻,都是强调唯有教会,而非个人,才是彰显祂丰满的器皿。
今天神的儿女,因着没有在一起作为身体尽功用,就成为破漏的器皿。一只玻璃杯打碎了,结局如何呢?虽然每块碎片还可以装一点水,但是和完整的玻璃杯所装的比较起来,可真是微不足道了。属灵的事也是这样。个人所领受的,只是在平面里的;但教会所领受的,乃是在立体里的。一万个基督徒是一回事,身体上一万个肢体又是另一回事。
只有当启示临到全教会时,启示才能达到完全。今天元首等着要赐下的是何等的多,但身体却是一个破漏的器皿,无法盛装。个人的确能在信仰的许多点上有些长进,但这仅是个人的,就基督丰满的身量来说,连一吋也没有增长。我们必须回到一个器皿里。相信同一道理,运用同一方法,甚至扩大和众人的交通,这些都是不足够的。我们必须看见自己是在同一个身体里,在基督耶稣里是一。愿主照明我们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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