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问
我们如何因信坚固了律法?(罗三31。)信徒为什么不在律法之下?(罗六14。)不在律法之下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律法的总结是基督?(罗十4。)
 
罗三31:“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这是保罗的一个断案。保罗在上面是说,“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28)也许有人要发生一个问题说,这样,岂不是因信就废掉了律法吗?保罗就回答说,断乎不是。“断乎不是”这句话,乃是希腊人的一句成语,等于我们中国人的“天厌之”。保罗的意思是,如果说因信废了律法,就是天都不许这么讲。
保罗在罗马书头三章给我们看见:神所没有拣选的外邦人,是罪人;神所拣选的犹太人,也是罪人;事奉神,有神律法的人,也是罪人。没有一个人能靠着遵行律法得称为义。所以保罗在第三章告诉我们:“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三20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三21)感谢赞美神,有一个“但如今!”如今有救法了。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三25~26)神对于旧约时代的人是宽容,对于今时代的人是称义。旧约时,主还没有死,罪还没有除去,所以神是忍耐宽容人。今天,神是称我们为义,不是宽容我们。称义,不只是赦免他,不只算他没有罪,更是说他是义。神是在基督耶稣里给我们这个义。因基督死而复活了,你就得着了这个义。所以保罗说,“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保罗恐怕有想,人称义是因着信,就岂不是因信废了律法吗?所以保罗立刻说“断乎不是”─天都不许人这样说。
那么,我们如何因信更是坚固律法呢?因为律法只有两个要求:一,律法命令人行善;二,律法刑罚不行善的人。律法必须得着这两个当中的一个。你若不遵行律法,你就得受律法的刑罚。你若不是遵行律法以坚固律法,你就得受律法的刑罚以坚固律法。除主以外,没有第二个人能遵行律法,连赐律法的摩西也没有完全遵行律法。律法是说,不遵行律法就得死。我们说,没有遵行律法,我有罪;但是,我已经死了。因为我在基督里已经受了律法的裁判,已经受了律法的咒诅,所以我并没有破坏律法,乃是因信更坚固了律法。我们虽然不能遵行律法以坚固律法,我们是应当死;但是,感谢赞美神,我们在基督里已经死了!我们得以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林前一30),是神把我们放在基督里。基督死的时候,我也已经在祂的死里死了。所以,信,并没有废掉律法,更是坚固律法。
信徒为什么不在律法之下呢?信徒所以不在律法之下,一是因为已经死了,一是因为已经复活了。我们可以用罗七1~6的话来证明。保罗在这里引一个比喻─女人和丈夫的比喻。我们要注意这一段里的“丈夫”是指什么。有的人说“丈夫”是指律法说的,有的人说“丈夫”是指着我们的肉体说的。这两派人各执一辞,也各有各的理由。我们仔细去读,就看见实在两面的意思都有。在第二节里,我们看见:一,丈夫就是律法;二,丈夫又与律法有别。所以这一段里的丈夫有两个意思,一个意思是指着律法说的,一个意思是指着肉体说的。若说丈夫是单指着律法说的,那么,“丈夫若死了,”就是说,律法死了;请问律法怎样死呢?清楚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断定说,这一段里的丈夫,是指着肉体说的,也是兼指体律法说的。
每一个人在未信主的时候,都受律法的捆绑。怎样能脱离呢?唯有死,死就脱离了。一次的死,就脱离了律法。神在基督的肉体中定了罪的罪案。我们在基督里已经死了,所以就脱离了律法。你好比女人,你的肉体好比丈夫,你一死,就脱离肉体了。律法的要求至多是死,一个罪犯无论犯了多少罪,律法至多判他一次死刑,一死就了结了。我们一死就脱离了律法。
另一方面,是说“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这是指与律法断绝关系说的。是说你脱离律法,是像对于死那样的脱离关系。上句是注重在死,下句是注重在脱离。
这一段给我们看见两张图:一张图是借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已经死了,已经完全脱离了律法。主死的那一天,我已经死了,所以我能对律法说,我不在律法之下。一张图是现在可以改嫁了。从前肉体作你的主人,现在你可以改嫁了,你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基督了,你要结果子给神。所以今天没有一个基督徒是在律法之下的。
若有人对你说,“你当守律法,你当守安息日,”那你要知道,你如果去守律法的一条,你就是说基督没有替你死,你就是把基督的工作推翻了。我们要将罗六14三19的话比较一下:“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这是说信的人不在律法之下。“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这里告诉我们,律法上的话是对谁说的呢?是对律法以下的人说的。我们基督徒既不在律法之下,律法上的话就不是对基督徒说的了。
保罗为什么写了罗马书又写加拉书呢?罗马书是告诉我们,没有一个罪人能靠遵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是告诉我门,没有一个圣徒能靠遵行律法成圣。所以,不只一个罪人要得救不是靠着作好,就是一个圣徒要成圣也不是靠着作好。是怎样由恩典入门,也是怎样由恩典成全。你不能因信称义了,却又想靠遵行律法成圣。称义既是靠着圣灵,就成圣也是靠着圣灵。怎样入门,也怎样成全。神作工只有一个原则。为什么羊毛不能和细麻织在一起呢?(申二二11。)羊毛是从流血而来的,细麻是从人的栽种而来的。是神作的,就是神作的;是人作的,就是人作的。神不肯把祂所作的和人所作的调和起来。
不在律法之下是什么意思呢?不在律法之下,并非无法无天。圣经乃是说,“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六14)这就是说,你所以不在律法之下,是因你在恩典之下。你在恩典之下,罪就必不能作你的主。这一句是我们应当注意的。不在律法之下的人,并不是可以任意妄为,乃是罪不能作他的主。
在恩典之下是什么意思呢?我们读罗十一6:“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这告诉我们,在恩典之下,就是说你不必用自己的行为。在律法之下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你应当作,你应当自己作。但是越打算作好,却越作不好。在恩典之下,是主耶稣作;在律法之下,是自己作。在恩典之下,是神在我们里面作工,作到罪不能作我们的主;在律法之下,罪必作我们的主,因我们不能胜罪。如果我们在恩典之下,就有神的恩在我们里面作工。罪能敌得过神的恩典吗?当然不能。
主耶稣怎样在十字架上代替你死了,照样,今天也在你里头活着。主耶稣怎样在十字架上为你担当了罪,照样,今天也在你里头叫你胜过罪。律法不过是神的的个命令,恩典乃是神的能力。律法是命令你作,恩典是给你能力作。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的意思是,复活的基督在你里头活着,叫你能得胜。
为什么律法的总结是基督呢?我是因为基督叫律法在人身上的要求都得了满足。
第一是基督在生活上总结了律法。主耶稣作神一方面,我们放下不说,现在只说祂作人的这一方面。全世界只有一个人曾完全遵行了律法,就是主耶稣。在祂以前没有,在祂以后也没有。祂有这样的资格,祂是律法的总结。
第二是基督的死总结了律法。律法顶末了的要求,最高的要求,不过是死。比方:有一个人犯了国法,应当枪毙,后来就被枪毙了。这人已经被枪毙了,国法就不能再作什么。律法的要求只到死为止,一死就什么都解决了。律法是说,没有遵行律法的就得死。主耶稣死了,就总结了律法。总结就是末了的意思。已经顶末了了,还能加上什么呢?还有什么可作的呢?所以,每一个基督徒都能感谢赞美神说,基督已经总结了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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