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
使徒行传二十二章十五节:“因为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祂作见证。”
约翰一书四章十四节:“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这是我们所看见且作见证的。”
约翰福音四章二十九节:“你们来看,有一个人将我素来所行的一切事,都给我说出来了,莫非这就是基督吗?”
马可福音五章十九节:“耶稣不许,却对他说,你回家去,到你的亲属那里,将主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样怜悯你,都告诉他们。”
使徒行传九章十九至二十一节:“吃过饭就健壮了。扫罗和大马色的门徒同住了些日子;就在各会堂里宣传耶稣,说祂是神的儿子。凡听见的人,都惊奇说,在耶路撒冷残害求告这名的,不是这人吗?并且他到这里来,特要捆绑他们带到祭司长那里。”
约翰福音一章四十至四十五节:“听见约翰的话,跟从耶稣的那两个人,一个是西门彼得的兄弟安得烈。他先找着自己的哥哥西门,对他说,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于是领他去见耶稣。耶稣看见他说,你是约翰的儿子西门,你要称为矶法;(矶法翻出来,就是彼得。)又次日,耶稣想要往加利利去,遇见腓力,就对他说,来跟从我吧。这腓力是伯赛大人,和安得烈、彼得同城。腓力找着拿但业,对他说,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我们遇见了,就是约瑟的儿子拿撒勒人耶稣。”
壹
作见证的意义我们点一支蜡烛,它的光能够继续多久?当然烧到底就完了。如果再拿一支蜡烛来,用第一支蜡烛把它点亮,那就比刚才多了一倍光。第一支的光会不会因为点亮第二支而减少?不会减少。再用第二支点第三支,第二支的光会不会减少?也不会减少。每一支蜡烛的光都继续到它烧完为止。当第一支灭了,第二支还亮着。第二支灭了,第三支已接上去。这样,再点一支,再点十支,再点一百支,再点一千支,…这光要一直继续下去,这就说明了教会的见证。神的儿子来到地上,祂点了蜡烛,然后再一支支的接着往下点。教会一千九百多年来,是一支支的蜡烛从头烧到末了,再有一支支的蜡烛又是从头烧到末了;一支点一支的往下点,一直到今天,教会还继续在地上,救恩也还继续在地上。有的人点十支,有的人点百支,一支支的点,光就一直不断地接着下去。
弟兄姊妹,你喜欢你的光就是这样延长不绝呢,还是喜欢你的光点到底就完了呢?今天有人把你点亮了,并不盼望光到你身上为止。每一个基督徒都要尽他所能的去作救人的工作,去作见证带领人归主,叫这一个见证一代一代的继续存留在地上。有一件很可惜的事,就是光到了有的人身上就完了,见证到了有的人身上就停止了,这是最可惜的事!教会是一代一代继续不断地传下来的。有的人的见证是在继续下去,但是,有的人没有后代就断绝了,这是何等可惜的事!一支蜡烛的光,只能照到它烧完为止;照样,一个人的见证,也只到他死为止。如果要一支蜡烛的光一直继续下去,就要在它的光未灭之先,点亮别支蜡烛。这样,第二支可以再烧,第三支可以再烧,第一百支、第一千支、第一万支可以再烧;一支过一支,一直在那里烧,这一个光就能够永久继续,遍满天下,而它自己并没有因此减少。我们作见证,于我们自己毫无损失,而能叫见证继续下去。
什么叫作见证呢?行传二十二章十五节,主叫亚拿尼亚对扫罗说,“因为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祂作见证。”所以,见证的根据是在乎看见和听见。你不能见证你所没有亲眼看见的事,你也不能见证你所没有亲耳听见的话。保罗的看见是亲眼看见,他的听见是亲耳听见。神要他把亲耳听见、亲眼看见的见证出来。约壹四章十四节说,这一个见证乃是:“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这是我们所看见且作见证的。”人所看见的,人就作见证。感谢神,你已经相信了主,已经遇见祂、相信祂、接受祂、得着祂。你是一个蒙了拯救的人。你是已经脱离罪孽、得了赦免、有了平安地人。你相信主之后,你是何等喜乐的人,这一种喜乐是你从前所没有的。本来罪孽的重担压在你身上是何等的重,现在,感谢神,这一个罪孽的重担已经脱去了。你是看见的人,你是听见的人,今天你该怎么作?今天你就要将这一个经历见证出去。这不是说你要辞掉职业去传道,这是说,你应该将你所看见所听见的,向着你的亲戚朋友和你一切所认识的人见证出来,并且把人带到主面前去。
你的见证如果不继续,福音传到你身上就停止了。你固然是已经得救了,有主的生命了,亮了,但是,如果你不叫别人也亮,那么到你烧完就了了。你不应当双手空空的去见主,你应当带着许多人到主的面前去。初信的人要在起头的时候就学习作见证,就学习带领人归主。这件事千万不要放松。起头不开口,过些日子成了习惯,要想恢复,就非常费力。你信了主,第一次尝着了这么大的爱,第一次得着了这么大的救主,第一次得着了这么大的救恩,第一次得着了这么大的释放,而你不能为着主作见证,把你当作一个光去点亮别人,那你真是太对不起主了!
贰
作见证的榜样我们再看四处圣经,这是作见证很好的榜样。
一
往城里去说约翰四章的那一个撒玛利亚的女人,主对她讲活水的道,给她看见,人活在地上,没有活水,就不能满足。喝这井里的水,是还要再渴的;人多少次的喝,还是多少次的渴,还是不能满足。只有主的水,喝了不渴,因为有泉源在我们里面涌出来,叫我们一直满足。唯有这种里面的满足,才能使人真正满足。这一个女人已经嫁过五次。一个丈夫过去,再嫁一个;再过去,再嫁一个;一连换了五个丈夫,总是不满足。就像人喝水,喝了还要喝,总不满足。连她现在所有的丈夫,还不是她的丈夫,她还是一个不满足的人。但是,主有活水能叫她满足。当主耶稣指明祂是谁的时候,当她得着了这一位主的时候,她就把水罐子丢掉了,跑到城里去说,“你们来看,有一个人将我素来所行的一切事,都给我说出来了,莫非这就是基督吗?”她第一件事就是作见证。见证什么?见证基督。这一个女人素来所行的事,也许有些是城里的人所知道的,但还有许多是城里的人所不知道的,现在却被主都说出来了,她就对人作见证说,“莫非这就是基督吗?”她一看见了主,就向人开口,要人查考,看祂是不是基督。许多人因着这女人的话,就相信了。
每一个基督徒都有作见证介绍主的必要。主把我这么大的罪人拯救了,祂若不是基督,那么祂是谁?祂若不是神的儿子,那么祂是谁?我没有法子不开口,我非开口作见证不可。道理我虽然不会讲,至少我认识祂是基督,祂是神的儿子,祂是神所立的救主。我看见我是罪人,被主拯救了。到底这是怎么一回事,我说不上来,但是你们来看,我这个人是变了,大变了!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成功的。本来我以为自己是一个好人,现在我看见我是一个罪人。本来我不以为是罪的,现在主把它说出来给我知道了。现在我明白我是什么样的人。从前我犯了许多罪,别人不知道,也许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从前我犯了许多罪,而我一点不觉得是犯了罪。在这里,有一个人把我的事完全说出来了。我自己所知道的事,祂给我说出来;我自己所不知道的事,祂也给我说出来了。我只得承认说,我摸着了基督,遇见了救主。在这里有一个人告诉我说,连我今天的丈夫还不是我的丈夫。祂说我喝了这水还要再渴,我还要再来打水。这些话是何等正确呢!你们来看,莫非这一位是救主,莫非这一位是基督,莫非只有这一位能救我们!
凡看见自己是罪人的,都有见证好作。凡看见这一位救主的,也有见证好作。这一个女人的见证,是在她遇见了主之后几个钟点以内的事,是头一天的事,并不是在她过了多少年之后,赴了复兴会之后才有的。她回到城里,就立刻作见证。人一得救,就应当把所看见的、所懂得的去对人说。不要说你所不懂得的,不要讲那么多那么长的话给人听,只要说你所知道的。你只要这样见证就够了,只要讲你的感觉就够了。有的人可以说,“在我没有信主之前,我是何等的消极;信主之后是何等的积极。从前我是一直追求而没有满足,现在我是从心里有说不出来的甘甜。我没有信主的时候,晚上睡不着,现在连睡眠都好了。我从前常常忧虑郁闷,现在无论什么都觉得平安喜乐了。”你可以把你所经过的事实说出来给人听。不必说你所不能说的话,不必讲你所不知道的事。不要越过你的情形来说你自己所不知道的话,以致引起人的辩论。你把自己当作活的见证放在人的面前,人就没有话说。
二
回家去告诉人看马可五章一至二十节。在这里有一个被鬼附的人,可以说是圣经中被鬼附最厉害的一个。附在他身上的,有一群污鬼。他常住在坟茔里,没有人能捆住他,就是用铁链也不能。他昼夜常在坟茔里和山中喊叫,又用石头砍自己。主耶稣吩咐那些污鬼从他身上出来,污鬼就出来,进到猪里去,猪的数目约有二千,都投在海里淹死了。这个被鬼附的人得救之后,主对他说,“你回家去,到你的亲属那里,将主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样怜悯你,都告诉他们。”(19)
你蒙恩的时候,主要你让家里的人知道,让附近的人知道,让亲戚、邻舍、朋友、同事都知道你已经是个得救的人。你不只要告诉他们你信了耶稣,并且要告诉他们主为你作了何等大的事。主要你把祂为你所作的事告诉人,主要你把自己的事向他们承认,向他们作见证。当你这样作的时候,你也把别人点亮了,救恩就不停止在你身上,救恩就能继续。
何等可惜,在许多基督徒的家庭中,仍然有许多灵魂是往灭亡去的。有的父母、有的儿女、有的亲戚、有的朋友,直到今天还没有从我们口中听见基督的福音。他们只有今生的福乐,没有来世的盼望。我们为何不把主为我们所作的事告诉他们呢?他们就在我们的旁边,如果还听不见福音,那么什么人能听见呢?
要在家里作见证,必须行为有大改变。我们必须在家里显出,我们信主以后比信主以前是有何等奇妙的大改变,才能使家里的人听我们的话语。不然,他们心中不会佩服。我们必须比从前公义,比从前舍己,比从前爱人,比从前殷勤,也比从前喜乐。如果我们没有行为上的改变,那他们是不会相信我们的。同时,我们行为改变了,我们应该把我们改变的原因告诉他们,要向他们作见证。
三
到会堂里去宣传行传九章十九至二十一节:“扫罗和大马色的门徒同住了些日子;就在各会堂里宣传耶稣,说祂是神的儿子。凡听见的人,都惊奇说,在耶路撒冷残害求告这名的,不是这人吗?并且他到这里来,特要捆绑他们带到祭司长那里。”这里的“就”字,是一个着重的字,可以译作“立刻。”这里意思是,“扫罗就立刻在各会堂里宣传耶稣,说祂是神的儿子。”
本来扫罗是要到大马色去捆绑信主的人的,可是在路上遇见了主对他说话。他一得着光,就仆倒在地,眼睛就看不见了。有人拉他的手,领他进了大马色,三日不能看见,也不吃,也不喝。主打发亚拿尼亚去给他按手,他就能看见,起来受了浸,吃过饭就健壮了。过几天他就立刻到会堂里去宣传耶稣是神的儿子,立刻去作见证。他这样作,有一点难,因为他本来是残害主的门徒的。他或者是犹太公会的会员。犹太公会是由七十一个人组织而成的,他可能是七十一个会员中间的一个。他拿了大祭司的文书出去,要把相信主耶稣的人捆绑起来,送到祭司长那里。但他现在却接受了主耶稣,这怎么办?本来他是去捆绑接受主的人,现在他自己也许要被捆绑了。按人看他还是逃走或者隐藏起来为妙,但是他反而走到会堂里去,证明耶稣是神的儿子;不只到一个会堂,并且到许多会堂。这说明了一个人接受主之后,第一件事要作的,就是为主作见证。保罗等到眼睛好了,一有机会,他就立刻去作见证,说拿撒勒人耶稣是神的儿子。每一个相信主的人,都应该这样作。
世上的人,都承认有一位耶稣。但人只知道在许许多多世人中间,有一个人名叫耶稣而已。换句话说,耶稣在人的心目中,不过是那么多人中间的一个而已;虽然比较特别一点,但还是平常的人。可是有一天,当你得着了亮光,得着了启示,你心眼就开起来,看见了一个事实:耶稣是神的儿子。神有一个儿子,给你发现了!神的儿子,就是耶稣!这是何等大的发现。你发现在人的中间,有一个人是神的儿子,那真是不得了的事!当人接受主耶稣作救主,承认主耶稣是神的儿子的时候,他是作了一件大事,不得了的大事。他不能马马虎虎的过去,因为这是一件大事。在全世界几千年多少万万人之中,我们发现了有一个人是神的儿子,这是何等大而又大的事!我们在无数的世人中,在数千年的历史中,忽然知道拿撒勒人耶稣是神的儿子,这实在是一件大事。如果今天有人在人群中间发现某人是天使,我们都要觉得希奇,何况我们所发现的是神的儿子!天使和我们的主比起来,不知道差了多少万倍,此中没有可比拟的,那个比例差得太远。
在那里有一个人,当他走在路上的时候,还是要去捆绑信奉主名的人。但是,当他仆倒在地爬起来以后,进到会堂里去,却说耶稣是神的儿子。这一个人若不是疯了,那就是得了启示。但是他不是疯了,他是得了启示。他的确从千万人中遇见了一个人是神的儿子。你也像保罗一样,已经在千万人中遇见了一个人是神的儿子。你若知道你的发现是何等的大、何等的重要、何等的奇妙,你就应当也立刻去告诉人说,“我遇见了神的儿子。”大声的说,“耶稣是神的儿子!”如果有人信主耶稣得救了,他怎能坐在那里若无其事呢?如果他相信了主耶稣,还不觉得是怎么一回事,并不觉得是那么希奇的,并不觉得是那么特别的,那我们要怀疑这一个人是怎样相信的。在这里有一件事,是又大又奇,是超越过人的常情的,是特别到没有法子再特别的─拿撒勒人耶稣是神的儿子,这是多么重要的事!一个人看见了这么重要的事,就是半夜三更去叩朋友的门,把他的发现告诉他们,我们也一点都不觉得希奇。在宇宙中有一件奇异的事,就是拿撒勒人耶稣是神的儿子。
在这里有一个人,病刚刚好,眼睛刚刚看见,就立刻到会堂里去说,“拿撒人耶稣是神的儿子!”每一个相信主的人,看见这一个事实,都得立刻到会堂里去喊说,“拿撒勒人耶稣是神的儿子!”每一次当我们想到拿撒勒人耶稣是神的儿子,总觉得这是全世界最大的发现。没有第二个发现比这个更厉害、更重要。在这里有一个人是神的儿子,给我们发现出来了,这是何等大的事。所以,当彼得回答主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的时候,主耶稣对他说,“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十六16~17)当祂微行在我们中间的时候,如果不是父叫我们知道是祂,就没有一个人能知道是祂。
所以,弟兄姊妹,千万不要以为你的相信是一件小事。要知道你的相信是一件奇事。扫罗因为知道他所发现的是何等希奇的事,所以就不能不到会堂里去说。你如果领会你所看见的是何等希奇,你也会作同样的事。拿撒勒人耶稣是神的儿子,这是极希奇的事实,也是极荣耀的事实。
四
一个寻找一个一个人信主之后,不只要到城里去对人讲,不只要回家去对人讲,不只要在会堂里作见证,并且还要有一个特别的见证,就是一个人去领另外一个人信主。约翰一章四十至四十五节的见证,就是这样。安得烈一信了主,就去带领他的哥哥彼得来遇见主。虽然后来彼得是比安得烈更有恩赐的使徒,但是安得烈是引导彼得信主的人。腓力和拿但业是朋友,他也是自己先接受主,然后带领朋友也来接受主。安得烈是去带领他的弟兄,腓力是去寻找他的朋友,他们都是一个领一个的把人带到主面前。
大约在一百年以前,有一个信徒名叫哈利配基,他蒙主的恩典,开他的眼睛,看见他自己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恩赐,不会带领许多人,但是,至少总能一个人带领一个人。大的工作,他作不来,他只能注意一个人,他只会说,“我得救了,你也要得救。”他抓牢一个,怎么都不放,老是为他祷告,老是和他讲话,总要等他得救了才过去。结果到他去世为止,总共得着了结结实实的一百多个人相信了主。
从前在外国有一个信徒叫作陶德,是很会带领人得救的。他得救的时候是十六岁。在一个放假的日子,他到一个乡村里去,在那里遇见教会中的一对老夫妻招待他。那一对老夫妻很会作工,就把他引到主的面前去。这个青年人本来糊里糊涂,那一天他跪下来祷告,得救了。后来,他就和那一对老夫妻有一点谈话。他们谈起,那地方总要等到有一位狄先生悔改了,才有办法传福音。陶德听见这话,就问:“狄先生是谁?”他们告诉他,狄先生是一个退伍的军人,已经六十多岁了。他预备了一支手枪在家里。谁对他开口传福音,他就要打谁。他给基督徒起一个名字,叫作“假冒为善的人。”他看全世界的基督徒都是“假冒为善的人。”只要是基督徒,他就要打。所以没有一个基督徒敢向他传福音,也没有一个基督徒敢从他住的那条路上走过。因为一从他的路上走过,如果给他知道了,他就要骂,咒诅的骂,凶恶的骂。陶德听了就说,“主啊!今天蒙你的恩典,你救了我,我要去向狄先生作见证。”茶没有喝完,就说,“我要去。”他得救还没有两个钟点,就要去向狄先生作见证。那一对老夫妻劝他说,“我们许多人劝过他都不行,你不要去。有人给他用棍子打出来,有人看见他要开枪,就赶快跑出来。我们又不能因着传福音被打而控告他,所以他越打越厉害。”陶德说,“不!我觉得我应该去。”他就去了。
到了狄家门口,一叩门,狄先生就出来开门。他手里拿着棍子,问说,“年轻人,你要作什么?”陶德说,“好不好让我说几句话?”两个人就一同走进屋子里去。一到屋子里,陶德就说,“我盼望你能接受主耶稣作你的救主。”狄先生就把棍子扬起来说,“恐怕你是新来到这里的,所以我原谅你,不打你。难道你没有听见吗?在这地方是谁都不许题耶稣的名字的。走!快快走!”陶德就再说,“我劝你应该相信耶稣。”狄先生发怒了,奔到楼上,把手枪拿下来,很凶的对他说,“走!不然,我就开枪。”他说,“我是要劝你信耶稣,你要开枪,只好让你开。不过当你还没有开枪之前,让我祷告。”他就立刻当着狄先生的面跪下来祷告说,“神啊!在这里有一个人不认识你,求你救他。”第二次再说,“神啊!在这里有一个人不认识你,求你怜悯他,怜悯狄先生。”陶德一直一直的祷告,跪在那里不起来。一直说,“神啊!求你怜悯狄先生!求你怜悯狄先生!”当他祷告到五六遍的时候,他就听见在他旁边有一个声音,好像是叹一口气。等一等,又听见手枪放下来。再等一等,狄先生也跪下来了,在他的旁边祷告说,“神啊!求你怜悯我。”几分钟之后,那一个人相信了主。他就拉着这个青年的手说,“我以前只是听见福音,今天我是第一次看见福音。”后来这个青年告诉人说,“当时我看见他的脸,真是犯罪的脸,每一条横纹都是罪,每一条横纹都是凶恶。但是,后来光也从每一条横纹里照出来,每一条横纹好像都是在说神怜悯了他。”下一个主日,狄先生就到礼拜堂去聚会。他后来也带领了几十个人得救。
陶德在相信主的头一天两三个钟点之内,就带领了一个出名不容易对付的人得救。一个初信的人,越早开口带领人相信主越好,总不能让时间空过。
叁
作见证的紧要一
何等的喜乐每一个信徒在一生之中,有两个日子是快乐的日子。第一个快乐的日子是相信主的日子,他已经接受了主,所以他特别快乐。第二个快乐的日子,就是他第一次带领人归主的日子。当他第一次带领一个人到主面前去的时候,那个快乐,也许比他自己得救还要快乐。许多基督徒不快乐,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为主说过一句话,从来没有带领一个人到主面前去。
二
学习作智慧的人箴言十章三十节下:“有智慧的必能得人。”所以,我们应当在起头相信主的时候,就学习各种救人的方法。总得学习作智慧的人,才能在教会中有用处。这个并不是指着在讲台上传福音。讲台上的传福音,绝不能代替个人的领人归主。光是在讲台上传福音的人,不一定会带领人。我们不是劝你到讲台上去讲道,我们是要你能救人。许多人讲道行,救人不行;你把一个人带到他面前,他就毫无办法。这样没有多大用处。只有能把一个一个的带到主面前去的,才有用处。
三
生命不能不生没有一棵树有了芽而不长的,照样,也绝没有有了主的生命而不生生命的。谁对于罪人不作见证的,恐怕他还需要人对他作见证。谁没有心意没有兴趣要叫人悔改归主的,恐怕这个人还需要悔改归主。谁在人面前没有声音为着主的,恐怕他还需要听神福音的声音。总不能有一个人进步到连救人都不救。没有一个人能进步到不必向人作见证。初信的人一起头就要好好的学习作见证。这是一辈子要作的事。
当你在属灵的路上多走一点的时候,就会听见弟兄说,“你应当作活水的管子。你应当接在圣灵里,让活水─圣灵─流到你的身上来。”但是,活水的管子有两个头。圣灵的管子,生命的管子,有两个头。一个头是向着圣灵、向着生命、向着主开的,一个头是向着人开的。向着人的这一头如果没有开,活水就永远不会流。没有人可以错误到一个地步,以为向着主开就够了。凡只向着主开的,生命的水还是不会流。要向着主开一个头,向着人也开一个头;第二个头一开,活水就流出来。有许多人在神面前没有能力,也许是因为他们向着主的头没有开;但恐怕有更多的人是因为他们向着人作见证、带领人归主的那一头没有开,所以他们没有能力。
四
永远分开的悲惨有许多人没有听见福音,是因为你没有作见证,结果就和你永远的分开,而不是暂时的分开。那一个关系真是太大。从前有一个弟兄亲身经过一件事:有一次他到一个人家里去吃晚饭。他非常有学问,也很会说话,就谈了许多学问上的事。当时有当地一个年纪很大的朋友也在座。这位朋友也很有学问,他们谈了许久。主人因时间已晚,就留他们过夜。那朋友的房间刚好是在他的对面。他进了自己的房间不久,就听见对面房间里有一个声音,好像是什么重的东西倒在地板上。他跑过去一看,看见那位朋友倒在地板上,已经死了。其余的人也都陆续跑来了。他就马上悲痛的说,“如果我知道有这一件事,我前两个钟点就不和他谈那些话了!我要指给他看永远的事。但是,我并没有花五分钟的时间说到关乎人灵魂得救的事,我没有给他一个机会。如果我刚才知道现在我所知道的,我刚才就要尽我的力量去告诉他,人需要知道主耶稣如何为他钉死在十字架上。但是现在太迟了!我刚才如果对他讲这些话,你们一定要笑我不合时。现在我说这些话,时候是太迟了。但是我现在盼望你们能够听,每一个人都需要相信主耶稣和祂的十字架!”我们要知道这一个分别是永远的分别,而不是暂时的分别。何等可惜,一错过机会,这个人就永远不能到天上去了!所以,我们总要寻找机会作见证。
慕迪是一个很会带领人得救的人。他有一个定规:无论有讲台也好,没有讲台也好,一天最少总要对一个人传福音。有一天,他到床上去睡觉了,忽然想起那天没有对人传过福音,那怎么办呢?他就起来,穿衣服去寻找人。看看钟,已经半夜了,街上已经没有人了。这样的时候,到那里去寻找人呢?他没有办法,就去劝一个半夜值班的警察说,“你要相信主。”那一个警察正为一件事情心里难受,就很生气的骂他说,“你这个人,半夜里什么事情不作,却来劝我信耶稣!”慕迪稍微对他说了几句,就回去了。但是,那个警察受了慕迪话语的感动,过了几天来看慕迪,就得救了。
人一信主,就应当在神面前有一个志愿,有机会就去寻找人。每一个人应当有记录,应当定规一年要救多少人,或是一年救十个,或是一年救二十个。然后开始为这些人祷告。摸不着边际的祷告是没有用处的。你到主面前去说,“主啊!求你拯救罪人。”这是没有边际的。你总要有一个确定的目标,要十个就是十个,要二十个就是二十个。你可以预备一本簿子,把得来的灵魂记下来,得了一个就记下一个。到了年底,可以算一算,到底有多少人已经得救了,有多少人还没有得救。没有得救的,还要继续为他们祷告。弟兄姊妹都要这样作。一年救三十个五十个也不算多,十个二十个是很平常的。在祷告中总要有确实地数目向主去讨。主要听你确实地祷告。你天天在主面前祷告,有机会的时候,就去作见证。如果我们都这样作传福音的人,带领人归主,不多几年,属灵的生命就要大大的长进。
我们要举起福音的火来,去点亮所有的人。让我们每一个基督徒都出去把别人点亮。福音的见证要从我们身上继续下去,直到主来。千万不要我们是被点亮了,却不去点亮别人。总要借着这一支蜡烛,点亮另一支蜡烛,再点亮另一支蜡烛。在我们面前不知道有多少灵魂需要得救,我们应当尽力的去作见证,带领人归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