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中抽出的一根柴
日军轰炸过后,我走在马路上,只见树上挂满了人的肠子和断腿,景况怵目惊心。当我找着同伴,庆幸彼此都存活,正想返回苏州时,不料,我和同伴竟被指控为汉奸,立刻以麻绳捆绑,关进监牢,并且被冠上“汉奸未决”的罪名,随时都有被处决的危险。
 
生逢战乱,不知为何而活
一九一〇年代是个民主革命思潮迅猛扩张,又充满战乱的时期。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正式开打,全世界充斥着硝烟味。当时满清政权刚刚彻底解散不久,袁世凯带领下的北洋军阀政府控制着中国。在这期间,日本和德国为了争夺青岛的殖民统治权,在青岛展开了一场掠夺战。一九一六年,云南、贵州等省纷纷发动护国战争,讨伐袁世凯称帝,三月袁即被迫宣布取消帝制。这一年,我出生在四季分明的江苏省崇明岛,是个道地的农家子弟。十三岁时,遭丧母之痛。后来,离开家乡,到南通市读中学,接着又到苏州市读高中,主修化工,住在执医的叔叔家里。
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之后,日军占据东北,对中国虎视眈眈,野心勃勃。此后,为转移国际视线,并压迫国民政府屈服,日方不断挑起事端,企图扩大在中国的地盘。高中毕业之际,我与一位至交契友相约从上海搭火车到杭州西湖游玩。不料,该辆火车被日军误判是运兵车,遭日方八架飞机低空扫射。车上所有乘客皆扑倒于地,顿时哀号四起,死伤无数。其中有一个压在我上面的人,直嚷:“我中弹了!我中弹了!”刹时我的新衣服被染得血迹斑斑。
日军轰炸过后,我走在马路上,只见树上挂满了人的肠子和断腿,景况怵目惊心。当我找着同伴,庆幸彼此都存活,正想返回苏州时,不料,我和同伴竟被指控为汉奸,立刻以麻绳捆绑,关进监牢,并且被冠上“汉奸未决”的罪名,随时都有被处决的危险。
那时在监牢里,十几个人同睡一张大通铺,大小号全在一起,每天都有几个人被拖出去枪决,情况相当凄凉、悲惨。所幸,后来经过证实,“汉奸”的罪名实为诬告,我们二人终于无罪获释。我当时年少,在生死关头一点不知害怕,也不觉得苦。只是面临生死边缘,小小心灵也开始思考人存在的真正意义。
 
四处寻觅,仍无解答
关乎人生意义的问题,不时由心底浮起,总是百思不得其解。为了找寻答案,我开始养成阅读的习惯,一本接着一本,但始终得不着解答。许多好书读过二、三遍以后,反而变得索然无味。到底人活在世上的目的为何,在我里面仍然是个谜。
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日本发动卢沟桥事变,政府为了对日作长期抗战,鼓励知识青年从军。身为有志青年,我毅然投考海军官校。后因我方军舰被日军击沉,毕业后转派至装甲兵部队,学习修理坦克车。我在成都受训一年后,又转至空军,一路进修到空军机校高级班毕业。
随着部队历经对日抗战与国共内战,亲身经历并目睹了人生命的脆弱、战争的残酷、与人世的无常。“到底人活着的目的是什么?”不时回荡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在空军机校时,我花许多时间进修英文,遍读世界名著,仍是找不到答案。于是,我转而寻求哲学思想,研读康德、尼采等人的作品,最终仍然一无所获。
 
“主,我把这一生都交给你!”
世局动荡不安,人生充满变数,虽多次有结婚的机会,却又多次蹉跎。一位同袍将他的堂妹介绍给我,遂于三十二岁结婚。隔年,一九四九年,我随国民政府来台,服务于空军总部。因着英文程度不错,三十几岁时空军送我到美国受训;结训后,就到了国防部新闻局当起新闻记者。这项工作时常需要出差,有时须陪同来自各国的记者前往金门、马祖,参观当地的防工程,或是在演习时负责接待外宾。
四十岁时,我已是空军少校,家住新店,妻子在石牌荣总当护理长。有一天,妻子的老师约我们一起去参加福音聚会。说也希奇,我们一连去听了三天,聚会结束时,有人呼召:“愿意信主的,请到前面来!愿意受浸的,请到前面来!”当下,我里面有一个声音很清楚地催促我要相信并受浸。就在那一天,我与妻子同时相信并接受真神,受浸成为基督徒。
当我从浸池的水里上来时,大声的喊出:“主,我把这一生都交给你!”这句话从我口中出来时,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就在那一天,这位又真又活的神进到我里面,作了我的救主。后来我才明白,神创造人的目的乃是要将祂自己分赐到人里面,作人的生命和内容,难怪再多的学问、财富和地位都无法满足人,唯有将神接受到里面,人才有真实地喜乐与满足;这就是人生存的意义与目的。
 
得着新生命,口味改变了
我是个老烟枪,从十三岁起开始抽烟。每每想戒烟,总是戒了又抽,抽了又戒,从未成功。受浸当晚回到家,顺手又拿起烟来抽,竟发现烟有霉味。那时,空军发的都是上等烟,绝不可能发霉。当下,我换了几包,但几乎每一包都有霉味,于是把香烟一根根打开来检查;结果,烟丝的色泽正常并没有发霉,但抽起来就是有霉味。既然所有的烟都有霉味,我自然而然就放下不抽了。后来,我才恍然大悟,因着我将自己交给主,是我的口味改变了,不是烟发霉了。
 
主在工作中的保守
得救后,主一直保守我,使我在从军期间仍旧能正常上下班,周日能参加聚会。我学的是航空工程,退役前却被派到设施工程处工作,负责建造房屋和机场,在这方面我实在是外行。因着业务所需,常有会议要出席,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才能应付。我因此常感为难,也向主祷告。后来,神赐给我一位助手,他在工程方面很内行,也很乐意帮助我,许多难关因此安然度过,从未出过差错。五十四岁时,我从空军上校退休,将所有的心力和时间都摆在召会生活中。
 
一个罪人蒙主恩
我在军中服务,无论在那个单位,总是任劳任怨、早到晚退。许多同事不愿意接受的出勤任务,只要长官开口,我总是一口答应,并且从不占人便宜。当时,军中出差报账,一个月的旅费多报五、六天是稀松平常的事,但我从不这样作。认识我的人都说我是标准的好人,我也因此沾沾自喜,觉得自己实在不错。然而受浸后,我的良心蒙神光照,才发现自己的口中还是有谎言,对妻子讲话尤其如此。即使有时是善意的谎言,无伤大雅,但在神看仍旧是谎言。于是我不敢再说谎,即使和军中同袍偶尔有谎言或争议,主的恩典也在我里面加强我,使我能在事后向对方道歉。再者,主借着其他的人事物,让我看见自己是何等骄傲、自满与贪心,我才深刻认识自己是个罪人蒙主恩,而主是完全的圣别且公义,祂在我里面的生命是何等超越且真实。我所信的主,不是虚无飘渺的宗教主宰,而是一位活生生的主住在我里面。
我为人热情,得救前在军中偶尔涉足声色场所,逢场作戏一番。有时,好像堕落到罪恶边缘,却从未越过界限。得救后,才知这是神的保守。信主后,我开始过召会生活,如同圣经上所说的:“逃避青年人的私欲,同那清心呼求主的人,竭力追求公义、信、爱、和平。”(提后二22)神不仅救了我,更在召会中为我预备了一班亲爱的弟兄姊妹,众人一同享受主实在甜美,自然而然脱离了罪恶的生活。我天天都渴慕去聚会,对主的爱情天天加增。即使有时感觉软弱,主保守的力量和甘甜的爱,仍旧扶持我往前。
在生活中,我喜欢凡事告诉主,与主有交通。我为孩子们有许多祷告,也常带着他们祷告。面对孩子所遭遇的问题,包括长子一度罹患肝癌,我都经历主的引导和安慰;另一面,也认识祂是主,预先定准了我们的时期和居住的疆界(徒十七26)。我们在地上或健康、或疾病,或存留、或离世,都有主的美意;我们没有选择的余地,一切都有祂的主宰、安排和供备。
 
复活里的爱情
我的妻子是护理长,也当过教官,非常精明能干。她是个好人,尽心尽力照顾圣徒,众人都爱她,也常称赞她。同样的,别人也说我好,但是我们两个好人却合不在一起。加上我的个性粗枝大叶,相处时不太顾到细节,导致她觉得我待弟兄姊妹好过于她。
后来,妻子罹患肾衰竭,主给我感觉需要好好服事她。我照着主的引导,全心全力陪伴她,日夜照顾她。妻子领悟我的真心,经常对我说,“你对我很好,只有待来世再报答你。”在照顾她的过程中,我与主有许多的交通,慢慢领悟到婚姻是为着主,更是为着召会生活,绝不能把婚姻生活视为“理所当然”。夫妻之间不能“理所当然”各过各的,各有各的存款,各有各的生活,一定要培养彼此的感情。这需要花时间,也需要认识对方的喜好;因此,甜美的家庭生活在于观察入微,这样才能服事到对方的心坎里。而且为着主所培养出来的爱情更甜美,所生的忍耐更长久,这样的生活自然能成为美好的见证。
 
终生的职业─传扬福音
已往遍读世界名著,一旦熟悉其中的情节便觉索然无味。信主后,我拼命读圣经,想要认识宇宙中这位奥秘的神。圣经虽然只有六十六卷书,里面所描述的这一位神却是丰富无限的;每次读都有新的亮光,百读不厌,千遍不倦,越读越认识我所信的,是怎样一位爱、光、圣、义的神,也深深受祂吸引,渴慕更多追求认识祂。圣经的话实在是活的,且富有生命,是我每天的供应和享受,也成为我周遭之人应时的帮助。
因着深刻体认到人生的无常,并受主爱甜美的吸引,信主这六十年来,我对传福音非常热切,几乎遇见人就传,时常经历神的同在。搭火车的时候,我总是求主给我传福音的机会。我传福音的态度就是:别人信不信是他们的事,我事先祷告过,传了福音,还了福音的债,就有平安归给我。所以,我传福音的秘诀乃是:“想都不想,主要我去作,我就去作;不要用头脑想,一想就软弱。”即使碰到有宗教信仰的人,我也照着里面的感觉放胆并郑重地传讲,因为知道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罗一16);而我传福音不过是与神配合,作撒种、浇灌的工作,唯有神叫人生长(林前三6)。
九十岁那年,我有感觉需要搬到花莲服事,传扬福音。在决定移居花莲之前,我在花莲火车站因不谙电动手扶梯的升降而摔跤,连滚了几个跟斗。于是有人劝我:“黄弟兄,您老了,摔跤是主给你警告,不要去花莲了。”我就祷告主,主给我话:“你是我从火中抽出来的一根柴!”是的,神留我在地上,就是要我事奉祂。能用我的百岁人生见证这位宝贵的真神,是世上最有价值的事!
人的生命何其短暂并脆弱,这一生能够认识这位真神,服事祂和祂的召会,实在是极大的怜悯和恩典。主耶稣是一切的主宰,凡事都有祂的美意。祂说往东我就往东,祂说往西我就往西。无论身在何处,只要祂留我在地上一天,我就要抓住机会事奉祂,为祂作见证。
(见证人:黄孝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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