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三册

《基督徒生活中的两棵树》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第五章 在包罗万有的灵里受浸,喝那灵作活水的江河

读经:约翰福音四章二十四节,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节,哥林多前书三章十六节,六章十七节,十二章三节,十三节,十五章四十五节,哥林多后书三章六节,十七至十八节,十三章十四节,提摩太后书四章二十二节,罗马书八章四至六节,加拉太书五章十六节,二十五节。

在前几章我们看见,神是宇宙中独一正面的源头;祂是生命树,带进活水江河,就是生命的灵(创二9~12)。今天我们只需要喝那灵作活水的江河(林前十二13)。我们若喝那灵,就会享受生命树,并经历神作生命的源头。在本章里,我们要继续来看那灵作为包罗万有的饮料,并考量如何饮于祂。

神圣的灵

约翰四章二十四节说,“神是灵;敬拜祂的,必须在灵和真实里敬拜。”在这节经文里,“灵”这字是指神的性质。正如木是木桌的性质,灵也是神的性质。我们要敬拜那是灵的神,就必须用我们的灵,其性质与神圣的性质相似。这里我们看见,我们敬拜神乃是二灵的事,就是神圣之灵与人灵的事。

那灵是神格的第三者。在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节主耶稣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将他们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按照这节经文,神格的三者只有一个名。这指明神是三一的;祂是一又是三,是三又是一。再者,按照本节里三一神的次序,那灵是神格的第三者。林后十三章十四节与此相似,说,“愿主耶稣基督的恩,神的爱,圣灵的交通,与你们众人同在。”这节经文启示,父神是爱;子神是恩,就是爱的彰显;灵神是交通,就是子恩同着父爱的传输。这里我们再次看见,那灵是神格的第三者。

保罗在他的书信中,经常说到那灵,就是三一神终极的彰显。在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保罗宣告说,“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在复活里,基督作为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为要分赐生命(约十10下)。因此,保罗在林后三章十七节说,“主就是那灵。”这启示一个奇妙的事实:主基督就是那灵,赐给我们神圣的生命(6)。在林前十二章十三节保罗也说,“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或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或自主的,都已经在一位灵里受浸,成了一个身体,且都得以喝一位灵。”在这节经文里,我们看见深奥的真理,就是我们在一位灵里受浸,并且得以喝一位灵。

调和的灵

在保罗的书信里,我们不仅看见神圣的灵,也看见调和的灵,就是人的灵调着神圣的灵。林前六章十七节说,“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这节经文启示,主作为那灵与我们的灵调和。赐生命的灵与我们的灵,已经联合成为一个调和的灵。我们的灵已经由神的灵重生(约三6),现今神的灵在我们里面(林前六19),与我们的灵是一。我们乃是在灵里,与是灵的主联合。因此,保罗在提后四章二十二节说,“愿主与你的灵同在。”保罗在这里不是说,主与我们的心、心思、或我们身体的任何部分同在;反之,他说主与我们的灵同在。罗马八章十六节说,“那灵自己同我们的灵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不仅那灵见证,我们的灵也见证;并且那灵同我们的灵见证。这里我们再次看见,神圣的灵与人的灵调和一起成为一灵。

在四节保罗告诉我们,要照着灵而行。这里译为“行”的原文,是指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般的行事。我们不该照着道理、仪文、形式、传统、或宗教而行,乃该照着灵而行。在五节保罗说,照着灵的人,思念那灵的事;在六节他接着说,“心思置于肉体,就是死;心思置于灵,乃是生命平安。”一天过一天,我们应该不断的将心思置于灵,而不置于肉体。

在加拉太五章十六节保罗说,“你们当凭着灵而行,就绝不会满足肉体的情欲了。”在二十五节他说,“我们若凭着灵活着,也就当凭着灵而行。”在这两节经文里的“灵”,是指住在我们里面与我们重生之灵调和的圣灵。在十六节,“行”的原文意思是指日常生活中的举止行动,含示一般习惯的日常行动。这种行事涵括我们日常生活的每一方面。我们作一切事并举止行动,都需要照着那灵。在我们日常行事为人中,凡我们所作的,包括讲论、交谈和看望,都该凭着灵而行。

在罗马八章四至六节,加拉太五章十六节和二十五节,以及新约中其他的地方,我们很难分辨原文的“灵”这字是指圣灵或人的灵。这是因为在这些经节里,“灵”是指调和的灵,就是我们人重生的灵有那灵住在其中,与之调和。神圣的灵与我们人的灵调和为一个调和的灵,实在是奇妙。这不仅是奇妙的奥秘,也是美妙的事实,在我们基督徒生活中,对我们是非常实际的。

那灵与神的本质、神的经纶、以及基督的成就之间的关系

我们已经指出,按照约翰四章二十四节,神乃是灵。这节经文启示,在本质和素质上,神乃是灵,因为“灵”指神的本质。我们可用木台说明这事。按照木台的本质,它是木的,但按照其功用,它是台。照样,在本质和素质上,神是灵;而在祂的经纶里,就是祂在基督里将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的计划里,神圣三一的第三者乃是那灵。电是神圣三一最好的说明。电厂里的电要传输到许多家中,就必须通过三个阶段:在电厂里的阶段、电流的阶段、和应用电的阶段。储存在电厂的电是藉着电流传输到许多家中,而电流一点不差就是电本身在流动。当我们打开家中电器的开关,我们就享受应用于电器中的电。储存在电厂的电、藉电流传输的电、和应用于家中各种电器的电,不是三种不同的电,乃是一种电的三个阶段。电厂的电要传输到我们家中,就需要那个电的电流和应用。照样,在神的经纶里,独一的神有三个身位——父、子、灵,要将祂自己分赐、传输、并应用于我们。在我们对三一神这属天之电的经历里,祂对我们不该只是客观的,而该是主观的,并且我们该在日常生活中应用祂。我们可以说,父神是储存在电厂里属天的电,子神是属天的电流,灵神是属天之电的传输和应用。父化身在子里(十四9~10),子实化为那灵(林前十五45下,林后三17),那灵将父在子里所是的一切,传输到我们里面。换句话说,父是源头,子是管道,那灵是流。本于父这源头,子这管道来了;子这管道实化为那灵,就是流;而作为流的那灵将整个三一神的实际传输到我们里面。在神的本质里,祂乃是灵;在神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的经纶里,神格的第三者乃是那灵。我们要享受三一神的应用,就需要经历那灵,就是神圣三一的第三者。

三一神要将祂自己传输到我们里面,就在基督里经过了一连串的过程。祂成了人,在地上生活了三十三年半,在十字架上受死,被埋葬,并且复活。换句话说,神在基督里成就了成为肉体、人性生活、钉十字架、埋葬与复活。藉着这些成就,基督这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有些基督徒可能看见,神按祂的本质是灵;但很少基督徒知道,在神的经纶里,神圣三一的第三者乃是那灵;更少基督徒领悟,基督在祂的成就里,成了赐生命的灵,就是包罗万有的灵。简单的说,我们需要看见三个重要的点:在神的本质里,祂乃是灵;在祂的经纶里,三一神终极的彰显乃是那灵;在祂的成就里,基督乃是赐生命的灵。这三点的集大成乃是:基督如今就是包罗万有的灵。

包罗万有的灵

包罗万有的灵乃是包罗万有的饮料。我们喝茶时,可能接受茶、糖、柠檬、蜂蜜和牛奶。正如许多东西加在白开水里泡成茶,神在基督里所经过的许多过程,已经加到神的灵里,而产生包罗万有的灵。神藉着在基督里成为肉体而成了人。神进到人里,成为神人。祂进到人里面之后,过了三十三年半的人性生活,经过人生各种的苦难。然后祂完成了奇妙、奥秘、包罗万有的死,并被埋葬了三天。埋葬是一个人一切事物的了结,包括他的历史。基督的埋葬是宇宙中一切事物包罗一切的了结。基督埋葬三天之后复活,在祂的复活里,祂这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经过这些过程之后,祂的神性、人性、人性生活、钉十字架、埋葬与复活,都加到奇妙的赐生命之灵里。因此,赐生命的灵如今乃是包罗万有的灵,基督的身位、过程、和成就都复合在其中。

在那灵里的浸乃是已经成就的事实

基督复活以后,就升到宇宙中的至高之处,祂在那里得荣,登宝座,加冠,并得了作王的身分、作头的身分、作主的身分、权柄和国度。祂升天之后,又降到神的选民身上,将他们浸在那灵里。那灵的浸乃是基督这包罗万有的灵,降到神所拣选的人身上。换句话说,在圣灵里的浸乃是三一神成就了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复活并升天之后,降到地上,将祂所有的选民放在祂里面。

在圣灵里受浸是分两部分完成的。所有犹太信徒是在五旬节那日在圣灵里受浸(徒二4),而所有外邦信徒是在哥尼流家里受浸(十44)。在这两部分里,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都一次永远的在圣灵里受了浸。

正如基督的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复活、和升天都已经完成了,在圣灵里的浸也照样已经完成了。因此,在林前十二章十三节,保罗宣告:“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或希利尼人,……都已经在一位灵里受浸,成了一个身体。”所有的信徒不论种族,或是在五旬节那日,或是在哥尼流家中,都已经受了浸。不论我们是否知道这事,神所有选民在那灵里的浸都已经完成了。就像创造、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复活和升天一样,在那灵里的浸也是一个已完成的事实。

在神看来,正如我们在两千年前已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二29),我们也在两千年前,早在我们得救以前,就已经在那灵里受了浸,因为在神没有时间的元素。在神永远的眼光里只有事实,其中一个事实就是在那灵里的浸。在神看来,我们信徒都是在已过的永远里,在创世以前就蒙拣选并预定,并在时间里都已蒙救赎并浸入基督的身体里(弗一4~5,7)。正如我们在出生以前就蒙拣选、预定并救赎,我们在出生以前就已在那灵里受浸。

许多基督徒错误的以为,在他们中间只有属灵的信徒,就如使徒们,才在那灵里受了浸,而属肉体的信徒还没有在那灵里受浸。从哥林多前书一些经节里,我们可以看见这种信念是错误的。在三章十六节,保罗对哥林多信徒说,“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面吗?”如果哥林多的信徒没有在那灵里受浸,他们就不可能是神的殿,神的灵也不可能住在他们里面。他们因着在那灵里受了浸,才能成为神的殿,神的灵才能住在他们里面。在同一章,保罗说到哥林多人不是属灵的信徒,乃是属肉体的,是在基督里的婴孩。在一节,保罗对哥林多人说,“弟兄们,我从前对你们说话,不能把你们当作属灵的,只能当作属肉的,当作在基督里的婴孩。”在三节,他接着对哥林多人说,“你们仍是属肉体的。”在哥林多的信徒虽然是在基督里的婴孩,属肉体而不属灵,但他们仍然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他们里面。这证明不论我们是属灵或是属肉体,我们这些信徒都已经在那灵里受了浸。

喝那灵

在此我们可能问说,既然所有的真信徒都在圣灵里受了浸,为什么哥林多的信徒还是属肉体的?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看见十二章十三节所陈明,我们在一位灵里受浸以及我们得以喝一位灵,这两件事之间的不同。信徒在那灵里受浸早已完成了,但信徒仍然需要喝那灵。在那灵里受浸,乃是进入那灵,消失在祂里面;喝那灵,乃是把那灵接受进来,使我们全人被祂浸透。

哥林多信徒的难处,不是他们没有在那灵里受浸,乃是他们缺少喝那灵。我们是属灵还是属肉体,不在于我们在那灵里受浸,乃在于我们喝那灵。虽然我们都已经有地位得以喝那灵,但就着喝多少那灵而论,我们彼此是不同的。保罗是属灵的,因为他不断的喝那灵,并被那灵浸透;而哥林多人是属肉体的,因为他们缺少喝那灵。我们在那灵里的浸乃是由主完成的,但我们喝那灵有多少,乃在于我们。我们需要像保罗一样,一直喝那灵,好成为属灵的人。

我们信徒既都已在那灵里受浸,就有地位享受祂,也就是喝祂。许多基督徒错误的相信,他们要接受圣灵里的浸,就必须多日费力的祷告、禁食、乞求,并等候很长的时间,才会在那灵里受浸。然而,按照十三节,我们不需要这样祷告,因为所有的真信徒都已经在那灵里受浸,且都得以喝那灵。我们不必乞求主将我们浸在那灵里,我们只需要简单的喝那灵。

使徒行传中那灵浇灌的五个事例

在使徒行传里,有信徒经历那灵浇灌的五个事例。第一个事例发生在五旬节那日,当犹太信徒在圣灵里受浸时(二2~4)。第二个事例与撒玛利亚的信徒有关(八14~17)。在撒玛利亚有许多人相信了主耶稣,就浸入祂的名,并领受了圣灵(12,16下),但他们还没有那灵降在他们身上。因此,彼得和约翰从耶路撒冷下到他们那里,去访问他们,并为他们祷告,好叫他们在那灵里受浸。当彼得和约翰按手在撒玛利亚人身上,圣灵就降在他们身上。第三个事例与大数的扫罗有关,他是在去大马色的路上得救的(九1~9)。主打发一个名叫亚拿尼亚的门徒去扫罗那里;当亚拿尼亚按手在扫罗身上,扫罗就被圣灵充溢(17~18)。第四个事例是在哥尼流家里的外邦信徒(十44~46)。第五个事例是关于在以弗所的信徒(十九1~6),他们里面已经有了圣灵,但他们还没有圣灵降在他们身上。当使徒保罗按手在他们身上,圣灵就降在他们身上。

在使徒行传中的这五个事例,只有两个称为在那灵里受浸,就是在五旬节那日犹太信徒的事例,以及在哥尼流家中外邦信徒的事例。这两个事例是完成圣灵里的浸的两次事件。圣灵降在信徒身上的另外三个事例——撒玛利亚信徒的事例、大数扫罗的事例、和以弗所信徒的事例——不称为在圣灵里受浸。这三个事例都有按手,而另外两个事例没有按手。这是因为在关系到犹太和外邦信徒的两个事例中,基督作为身体的头,直接将祂身体中的犹太和外邦这两部分浸在那灵里。乃是藉着这两个事例,基督的身体得以形成,新人得以产生。

以弗所二章十五节说,“在祂的肉体里,废掉了那规条中诫命的律法,好把两下在祂自己里面,创造成一个新人。”这节经文指明,基督在十字架上,把两下,就是犹太人和外邦人,在祂自己里面创造成一个新人。十六节告诉我们,基督“既用十字架除灭了仇恨,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在一个身体里与神和好了”。基督在一个身体里,就是在一个新人里,使犹太人和外邦人和好了。基督在十字架上开始创造新人,但祂乃是在五旬节那日将犹太信徒浸在那灵里,又在哥尼流家中将外邦信徒浸在那灵里,才完成新人的产生,以及基督身体的形成。

因着基督的身体已经浸在那灵里,那灵就在身体上。当新肢体加给身体时,他们需要藉着身体中已有的肢体,就是在身体里之信徒的按手,与身体联合。当这些代表身体的肢体按手在新肢体上,那已经由头所完成在身体上之圣灵里的浸,就藉着这联合传输给新的肢体。结果,在身体上的那灵就藉着按手,传输给新的肢体(参诗一三三2)。使徒行传中关于撒玛利亚的信徒、大数的扫罗、和以弗所的信徒这三个事例,不是三次在那灵里分开的浸,乃是在那灵里一个浸的三次经历,这浸是身体已经领受的。这三个事例,都需要藉着身体的肢体按手。

除了信徒经历在圣灵里受浸的这五个事例之外,使徒行传记载了许多得救的事例,如三千人(二41)、五千人(四4)、腓立比的吕底亚(十六14~15)、和腓立比的禁卒(33)。但在这些事例里,都没有提到得救的信徒经历那灵里的浸,或经历按手。这是因为在这些事例中,信徒都是正常的被带进基督的身体;其中没有特别的理由或需要,要身体的肢体藉着按手,将他们带进与身体的联合里。

相对的,与按手有关的三个事例,是特殊或特别的情形,其中信徒需要身体中的一些肢体,将他们联于身体。在四章的五千犹太人是正常的得救(4),而在八章的撒玛利亚人,他们是异教徒和犹太人的混血,是在不平常的方式中得救的。腓利下到撒玛利亚城,传福音给他们,有许多人信了主,并且浸入祂的名。使徒在耶路撒冷,听见撒玛利亚人领受了神的话,就打发彼得、约翰往他们那里去。那时撒玛利亚人虽然相信了主耶稣,但他们只在里面,而没有在身上得着圣灵。因此,当彼得和约翰按手在他们身上,就将在撒玛利亚的召会带进与基督身体的联合里(在撒玛利亚的召会是由撒玛利亚人组成的,而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没有来往)。圣灵承认这按手,并降在撒玛利亚人身上。这个与撒玛利亚信徒有关的情形是特别的,需要藉着按手将撒玛利亚人带进与基督身体的联合里。

大数的扫罗,后来成了使徒保罗,他的事例也是特别的。扫罗得救以前,是极力迫害信徒,捉拿并监禁信徒的人(九1~2,二二4~5)。然而有一天,当他往大马色去,要迫害信徒并捆绑凡呼求主名的人,主耶稣从天上对他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九4)。扫罗回答说,“主啊,你是谁?”主对扫罗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5)。扫罗听见这些话,可能对自己说,“我从来没有逼迫耶稣;我逼迫了司提反,和其他跟随耶稣的人。我以为耶稣被埋在坟墓里,但现在祂从天上对我说话。”藉着这样遇见主,扫罗领悟信耶稣的人藉着相信祂,已与祂成为一。主凭着祂主宰的权柄,对扫罗说,“起来,进城去,你所当作的事,必有人告诉你。”(6)。然后主对那名叫亚拿尼亚的门徒说,“起来,往那叫直的街上去,在犹大的家里,寻找一个大数人名叫扫罗。……他……在异象中看见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进来按手在他身上。”(11~12)。亚拿尼亚后来进到犹大的家里,按手在扫罗身上(17)。结果,扫罗就被圣灵充溢(17~18);也就是说,那灵降在他身上。扫罗的得救是独特的,他是迫害信徒最厉害的人,直接由主耶稣从天上所拯救,而不是间接由任何人传福音给他。因此,扫罗像撒玛利亚信徒一样,需要基督身体的一个肢体引荐他,藉着按手使他进入与基督身体的联合里。

以弗所信徒的事例也是特殊的。他们虽然是真信徒,但他们只受了约翰的浸(十九2~6)。亚波罗只认识约翰的浸,在他的职事下,以弗所的信徒听了不充分的福音;他们连有圣灵都没有听说过(2)。他们里面虽然有那灵,但他们身上没有那灵。当使徒保罗给他们按手,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6)。因着以弗所信徒的事例是特殊的,他们需要保罗作为在基督身体里的肢体,藉着按手,将他们带进与基督身体的联合里。这三个事例,就是撒玛利亚的信徒、大数的扫罗、和以弗所的信徒,乃是信徒经历那已经一次而永远完成了的在灵里的浸。

喝那灵的路

在圣灵里的浸既然已经完成,所有的真信徒就已经在那灵里受了浸,并得以喝那灵。按照新约,喝那灵最好的路乃是呼求主的名。在罗马十章十三节使徒保罗宣告:“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在林前十二章三节保罗也说,“若不是在圣灵里,也没有人能说,主,耶稣!”这指明当我们说,“主耶稣,”我们就在圣灵里。我们需要藉着不断呼求主并赞美祂,说“哦主,阿们,阿利路亚”而喝那灵。我们甚至可以一日千遍呼求祂的名。我们即使呼求主名很短的时间,都会在主里喜乐,甚至因着享受基督而癫狂(参林后五13)。我们呼求主的名,就喝那灵,并藉此经历那灵。

三一神在基督里已经完成了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复活、升天和降下,在祂的降下里,祂将祂所拣选的人浸在那灵里。结果,我们就都在那灵里受了浸,并得以喝那灵。今天我们的需要乃是:藉着呼求主的名而喝那灵。我们这样作,就会享受那灵作生命河,并进入生命的流里。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