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二册
《照着基督身体的属天异象实行“一”》
第九章 为着“一”的缘故而有正确的态度、动机和存心
读经:使徒行传八章一节,哥林多前书一章二节,使徒行传二十章二十八节,哥林多前书十章三十二节,加拉太书一章十三节,罗马书十六章十六节,哥林多前书十四章三十三节。
召会是我们的试验,暴露出我们对付了我们的肉体、己、老旧性情、和个人主义有多少。召会甚至更深的试验我们的动机和存心。为要保守身体的一,肉体必须受对付,己必须被除去,老旧的性情必须被治死,个人主义必须撇在一边。不仅如此,我们的动机必须纯洁,存心也必须正确。假使肉体和己不复存在,老旧性情无法得势,个人主义被撇在一旁,并且动机纯洁,存心也正确,我们就能保守一。身体的一产生出极高的要求,关于这点,我们没有选择或藉口。找藉口就证明我们的心和动机不纯洁,存心也不正确。
在兴起召会的事上没有为着己的动机
一个城里基督徒中间的光景可能非常复杂,包括了各种公会、宗派、组织、差会、和自由团体。当我们来到这样的地方,我们必须作的头一件事就是核对我们的动机和存心。我们进到这情形中,绝不可存心要建立自己的召会,而称之为“地方召会”。有这种存心是错的。再者,我们也可能有隐藏的动机,想要成为领头人。我们不会告诉别人,甚至不会告诉自己,但隐藏的野心可能就在我们里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许宣称与所有的公会和宗派都了了,认为别人都不懂召会的事,于是抓住机会兴起一个地方召会。但我们必须谨慎,先检查我们的动机是否纯洁,不为自己有所寻求。给主机会在祂的恢复里并在一的立场上,兴起祂身体在一个地方上的彰显,这是正确的。然而,我们必须学习不为自己作任何事。我们该告诉仇敌:“撒但,我来这里不是为着我自己,甚至不是为着替自己兴起一个地方召会,我在这里是为着主的见证。因此,靠着主的怜悯,我要尽力与祂所有的子民是一,除非他们自己引起分裂。”我们若采取这样的态度,带着纯洁的动机和正确的存心,主会使用我们,兴起其他人与我们站在一起。
见证我们只为着主的权益
一个城市里的所有寻求者愿否走这条道路,在于他们的选择,但即使他们在意见上与我们相异,他们良心深处仍能见证我们在动机上是单纯的,在存心上是正确的。无论我们到那里,我们不可给人一种印象,是要在那里建立我们自己的聚集;反之,我们给人的印象必须是:我们在此是为着主的权益、祂的恢复、和祂身体的彰显。如果我们有身体的清楚异象,也有主恢复的道路,向主忠信,在人们的良心里留下我们纯洁且正确的印象,那么他们可以不赞同我们的事只有一件,就是我们所走的道路。人并不简单。他们里面也许知道我们是对的,他们在良心里可能知道自己不愿意付代价来走这条路。为这缘故,他们可能会批评我们,或说我们太极端了,但他们若照着自己的良心,会说,“那些弟兄纯洁又正确。我惟一不同意的,就是他们所走的道路。”我们若给人这种印象,主会兴起一些人与我们站在一起。
不犠牲主的路,但容易让人接触
我们有许多功课必须学习。即使我们带着纯洁的动机和正确的存心到了一个城市,主也兴起一些人与我们站在一起,我们仍必须谨慎,绝不可有一种态度,以为主既然首先使用了我们,我们就是那地方的权柄。只因为我们有正确的立场,就要求别人跟随我们,乃是错误的。我们不可让人觉得我们难以相处。无论主多么使用我们兴起祂的见证,我们行事为人需要尽可能让别人容易与我们相处。然而,我们绝不可因着要让人容易跟随而放松并牺牲了正确的立场。这样作就是向主不忠信。一面,我们必须是容易相处的人;但另一面,我们必须向主忠信。我们需要谦卑、卑微、温和、容易相处,但我们绝不可放松;反之,我们向主的道路必须严谨、忠信、忠诚。这是我们必须学习的功课。
要作到这事并不简单。我们若容易相处,就可能变得宽松;但我们若向主的道路忠信,可能变得强硬而难以相处。想想主耶稣。当祂在地上时,祂向父忠信且忠诚,从未委屈或牺牲父的事,也从未在父的旨意上放松。另一面,祂很容易让人亲近、接触。我们需要保守一的正确立场的标准。没有人能摇动或改变我们;我们必须有殉道者的灵,愿意为着这立场犠牲我们的性命。然而,我们的态度必须谦卑,我们为人必须易于相处,我们的行事必须让别人易于跟随。这与保守一有诸多关系。
即使在召会的早期,就是第一世纪的时候,也存在同样的需要。一面,使徒们,尤其是保罗,很容易相处;但另一面,他们对主忠信,向主忠诚。保罗在林前五章十三节嘱咐在哥林多的召会将一个有罪的人从他们中间挪开;而在提多书三章十节,他说,“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拒绝。”这是非常强烈的话。分门结党的人不仅有错误的教导,更是以一种引起分裂的方式教导人。保罗清楚吩咐,某些有罪、制造分裂的人在警戒过之后,就该将他们挪去。这指明要在召会中正确的分辨并对付人事物并非那么简单。一面,我们必须忠信,绝不委屈或牺牲主的路,但另一面,我们行事必须总是让人感觉到,我们是容易亲近的。
一九五八年我受邀至英国,几乎有三周的时间,我天天都应邀讲话。有一天,邀请我的人建议,要举行一个众人都可自由发问的聚集。当时,一位弟兄问了一个关于主恢复的道路的问题。我虽然很难说出心头上的话,但我仍有负担,要忠信、诚实、坦率的回答。我说,“我行经美国两个半月,又留在英国几周之后,我发现在西方这里,主恢复的路相当不明,好像被浓雾遮蔽了一样。需要有人被主兴起,忠信的告诉主的子民什么是正确的路,吹散浓雾,使主恢复的天空变得晴朗。然而,就我印象所及,几乎没有人敢犠牲自己的利益来说这话;每个人都是宽松的好好先生,使情况变得不明。必须有人牺牲自己,起来向着主恢复的异象忠信,作开路的先锋。这样作要求你付代价并承受许多批评,但‘高速公路’一旦铺好,所有的车辆都会来行驶其上。因此,不要害怕被批评。受到赞美不是好事,被毁谤比较好。要学习忠信刚强的讲说正确的路,无论代价多少,甚至花上性命。”
我们很容易为着要作好好先生而妥协,但我们若不忠于主和祂的道路,我们的好就没有什么益处。如果我们忠信,人不会一直觉得我们是好好先生。我们需要放胆、忠信、忠诚。另一面,我们行事必须给人一种印象,我们不是难以应付的人。这是我们要在今日复杂、纷扰的光景中保守身体的一,所必须学习的功课。
担负我们的责任,回到一的立场
我们是在主身体的恢复里,这身体包括了每一位信徒。因此,为了不分门结党,我们需要包括主身体的所有肢体。然而,我们不可能与所有的肢体完全相联为一。当所有的以色列人在迦南美地上是一,有耶路撒冷作他们的中心时,他们很容易与其余的以色列人相联为一。然而,他们之后被迁徙到巴比伦和其他地方。被掳七十年之后,主吩咐他们要回到耶路撒冷,也有些人回去了(拉一1~4)。但那时在实行上就不可能再与神所有的子民相联为一,因为他们大多没有回到耶路撒冷,仍旧分散四布。问题不在那些回到耶路撒冷的人身上,而在于分散的人。因此,在今日基督教的分散、混乱和分裂之中,重要的不是我们在实行上要与神所有的子民相联为一,而是我们要接受主的吩咐,回到正确的立场上。
在早期召会尚未分裂之前,很容易与身体上所有的肢体相联为一。然而,在今天这种混乱之下,各公会里都有真信徒,我们不可能在实行上与他们所有的人相联为一,我们蒙召也不是为此。反之,我们今日在主恢复里的需要,乃是接受主的吩咐,回到一的原初立场。我们不该留在公会里,我们必须回到“耶路撒冷”。无论我们到那里,都无须担负其他人事物的责任。我们只向主负责,带着纯洁的动机和正确的存心回到并站住一的真正立场,不管别人说我们怎样。他们若批评我们,那是他们的责任,不是我们的。我们必须爱所有的信徒,但他们若选择留在公会里,我们无能为力。我们的需要就是接受主的吩咐,回到一的立场上。
回到一的立场乃是主恢复的最终项目之一
少有基督徒清楚一的立场。虽然有些错谬,如尼哥拉党的制度(启二6,15),早在第二世纪就被带进召会里,但那时召会中并没有重大的分裂。召会中重大的分裂始于奈斯透留派(Nestorians),他们分裂出去,在波斯设立景教。稍后,罗马天主教与希腊正教分裂,导致召会至少有三次重大的分裂。因此,各方都失去了一的立场。我们需要离开他们,回到耶路撒冷,就是一的正确立场上。
天主教又称大公教,虽然“大公”(catholic)一辞意为“普世的”,但在罗马天主教里,这辞是指划一。这就是说,罗马天主教不仅与其他的会分裂,也废掉众地方召会行政的区域,将其都带到梵谛冈之教皇的独一权柄之下。因此,在路德马丁的时候,罗马天主教不仅错在邪恶、异端的教训(20,24),也错在一的事上。路德离开了天主教,但并不是说他对一的立场有正确的异象。根据历史,他原初并不打算离开天主教,他的意图是要改革,但因着他被拒绝,就被迫离开。我们相当珍赏路德,但我们仍必须领悟他也是人,他在因信称义的教义上非常刚强,但在召会的事上却很软弱;他牺牲了主的亮光,在国教的事上妥协。就这一面而言,我们不可过度赞扬宗教改革。
恢复因信称义只是开始。主在一八二〇年代藉着弟兄们的恢复,可能比宗教改革更大,但因那个恢复较为隐密、属灵,所以没有被宣扬得那么多。经过许多世纪之后,主如今已恢复了诸多项目。一的立场是主所要恢复的最终项目之一。因此,我们的责任就是顾到主的吩咐,回到一的原初立场。
召会既是独一的,就不需要任何名称
有了公会的名,意即有了某种名称。然而,召会没有任何特殊的名称。在哥林多的召会(林前一2)和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徒八1)都不是名称;这样的称呼只是描述而已。召会也称为神的召会(二十28,林前十32,加一13),基督的召会(罗十六16),众圣徒的召会(林前十四34)。这些也是关于召会的描述。因着只有一个召会,就无须为召会命名。只因我们有许多人,所以才需要名字。如果世上只有一个人,他就可以被称为“人”;但今天地上有许多人,就各有自己的名字。召会就是召会,但因着人将其分裂成为许多,就有许多公会之名,就是许多名称。
为着与政府有实务上的往来之故,我们可能需要使用一个名称。我们这样作时动机若是纯洁的,就是对的;但我们的动机若不单纯,就会产生难处。我们早期在中国的时候,就领悟到取名字真是危险。取名就是为我们自己命名而成为某某会,所以我们不愿意作这事。然而,日本侵华之后,政府规定所有聚会的团体都必须注册;既要注册,我们就需要有某种名称。我们无法避免,因为政府会指控我们在暗地里作什么事,我们可能会被监禁。因我们不敢使用某个特定的名称,我们就称自己是“聚会所”。有些政府人士反对,说这听起来不像真正的名字,但最终我们还是得以使用那个名称。
一地的所有信徒都被称为在那城里的召会。因着大多数基督徒都已经被带到不同的公会里了,那些留在地方立场上的人就不是那城中的整个召会。然而,他们既在当地站住作为召会,严格来说,他们可以被称为那城的召会,就如在洛杉矶的召会。为此,我们在某些地方也以这样的名称注册,但这不是说我们为自己命名而成为某某会。我们作这些事,主要是因着政府要求的缘故。
当人问我们是那个会的,我们可以说我们是召会的肢体,不需要任何名字。当我们在洛杉矶,我们就是在洛杉矶的召会;当我们在芝加哥,我们就是在芝加哥的召会。我们可以将召会比作月亮。我们在台北看见月亮,就称它是在台北的月亮;我们在纽约看见月亮,就称它是在纽约的月亮,但那是相同的月亮。我再说,我们如何看待名称,取决于我们的动机。我们称自己是在某地的召会,其动机若是为着要替自己命名而成为某某会,我们就错了。我们的动机必须是照着主的身体以及一的恢复这个清楚的异象。我们若有清楚的异象和纯洁的动机,我们在实行上就不会有难处。然而,假使我们的动机不纯洁,异象不清楚,我们就会在一的事上引起难处。我们需要祷告,求主赐给我们纯洁的心,为着基督身体的一的缘故,有正确的态度、动机和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