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
《洛杉矶其他交通记录》
第四章 被分别归于神的圣别,并与别人保持和睦
希伯来十二章九至十四节说,“再者,我们曾有肉身的父管教我们,我们尚且敬重他们,何况万灵的父,我们岂不更当服从祂而得活着吗?肉身的父是在短暂的日子里,照自己以为好的管教我们,惟有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为了我们的益处,使我们有分于祂的圣别。一切的管教,当时固然不觉得喜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给那藉此受过操练的人,结出平安的义果。所以你们要把下垂的手,瘫弱的膝挺起来;也要为自己的脚把路径修直了,使瘸子不至脱臼,反得医治。你们要追求与众人和睦,并要追求圣别,非圣别没有人能见主。”
在这段话里,我们需要留意三个项目:圣别、义、以及平安(和睦)。“平安的义果”这辞指明,平安乃是义的果子(赛三二17)。不仅如此,义是有分于神圣别的结果。换句话说,圣别的结果是义,义的果子是平安。因此,我们若要追求与众人和睦(“和睦”与“平安”原文同字——译注),就需要留意圣别。圣别是关乎我们与神的关系, 平安是关乎我们与别人的关系。
为了要追求并跟随主,我们需要是圣别的,就是从一切凡俗的事物中分别出来。要没有任何保留的被分别到极点,我们就不能中庸;我们必须绝对。我们若有一些保留,没有完全分别出来,就会感觉乌云将我们与神分开。非圣别“没有人能见主”(来十二14)。因此,我们若使自己分别到极点,乌云就会消失,我们就会有晴朗的天空,能看见主。不仅如此,我们会与主是对的,并在我们的情形中是对的;这就是义。圣就是神那圣别、神圣的性情,义就是在神面前正当并正确的光景。
首先,我们需要有分于神圣的性情,好成为圣别(10,彼后一4)。一旦我们有分于神圣的性情,我们与神之间的光景和情形就是对的;我们将得着义。圣是根,义是果。这义产生平安为果子。一旦我们与神有义的立场,我们就会追求与众人和睦。
希伯来书是带着一个特别背景的观点而写的。这封书信的受者是生长于犹太教中,却成了基督徒的犹太人。在新约里,犹太教对神的经纶乃是拦阻。因此,犹太人要作基督徒,就必须从犹太教中分别出来。希伯来信徒必须使自己从犹太教中分别出来,归于神的圣别,因为神已不再在犹太教里。神是圣别的神;祂有别于各种搀杂(参林前五7~8,林后六14~18)。
那时的大祭司名为亚拿尼亚(徒二三2),他逼迫希伯来基督徒,宣告要把任何相信耶稣基督的犹太人从犹太教中剪除。从犹太教中被剪除不是小事;这意思是你完全被断绝,脱离犹太人的社会。希伯来圣徒受这逼迫之苦;他们与亲戚、朋友、邻居分离,甚至家业被抢夺(来十¾)。他们因自己的处境而感到困扰、困惑,甚至怀疑这样绝对的追求主是否正确。因此,希伯来书乃是为了证实他们该跟随主并受逼迫而写。他们受逼迫,是神对他们的管教,使他们成为有分于祂圣别的人。神使用逼迫来迫使信徒有分于神圣的性情,从犹太教搀杂的情况中分别出来,并且跟随神归于祂的圣别。这是本书的写作背景。
原则上,我们的背景是相同的。我们成为有分于神圣性情的人以后,就受主引导离开组织的基督教,并且被分别归于神的圣别。结果,我们与神之间并在神面前的立场就是正确的;我们便得着了义。现今若是可能,我们需要与众人和睦(罗十二18,来十二14上)。我们需要受平衡:我们该对神圣别,并且我们该与人和睦。有时候我们可能与某人和睦,但他却不与我们和睦。那不是我们的责任,乃是他的责任。我们的责任只是要有分于神圣的性情,在神眼中是正确的,使我们得着义,并且尽所能的与众人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