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
《主日在洛杉矶释放的信息》
第二章 人子、七个金灯台和七星
读经:启示录一章十至二十节。
当主日在灵里
约翰在启示录一章十二至二十节所看见的异象,乃是当主日他在灵里(10)时临到他的。因着约翰在灵里,对约翰来说,那日就是“主的”日子。在那日,与约翰有关的一切事,都是出于主的,也都被主使用,藉着约翰彰显祂自己。
人子
当那主日,使徒约翰看见主耶稣是人子的异象(2)。在那异象中,主耶稣向约翰显出来的样子,与祂在死与复活之前和之后向门徒们显出来的样子大不相同。关于主显出来之样子的种种细节,我盼望我们特别注意其中三点。首先,主显现为“眼目如同火焰”的一位(14)。这意思是说,祂的眼目不仅能看穿事物,也焚烧如同火焰。
主藉焚烧来观看,藉观看来焚烧。每当祂观看,祂就焚烧;每当祂焚烧,祂就观看。第一丁祂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过明亮的铜”(15)。第三,祂的“面貌如同烈日中天发光”(16)。这是使徒约翰所见主耶稣显现的样子。
七个金灯台和七星
在这异象中,约翰不仅看见主耶稣,也看见众召会。众召会被比作灯台(11~12)。灯台是在黑暗里,特别是夜晚,用来托住灯,使光能照耀在黑暗里。若没有黑暗,就不需要灯光的照耀。按照十二节,约翰所看见的灯台是金的。灯台是金的,而不是石头或泥土作的,这相当有意义。约翰也看见主右手中握着的七星,这七星就是众召会的使者(20)。这里的使者是那些在众召会中负责并带领的人。星在黑夜中照耀。因此,一面,这异象给我们看见,主这人子面貌如同烈日在日间发光;另一面,这异象给我们看见,众召会被比作灯台,众召会的使者被比作星——二者都在夜间照耀。
这两点好像互相矛盾:我们是在日间,还是在夜间?按照约翰的异象,我们既有日头也有星,既在日间也在夜间。一面,召会存在于黑夜之中,因为这是黑暗的时代,夜晚的时代。整个世界及其中全部的人,都在黑夜之下'因此,召会存在于黑暗中,存在于那些在黑暗里的人当中。因着黑暗的光景,就需要召会作灯台,托住并照耀基督这光(约九5)。不仅如此,在此也需要使者,就是众召会中的负责弟兄,作为属天的星照耀,使黑暗中的人看见属天的光。
另一面,召会同基督自己乃是在日间。每当我们作为召会来在一起,该经历基督如同日头照在我们身上(玛四2),并感觉我们是在日间。然而,每当我们离开召会的聚会,接触属世的人时,应当有感觉我们是进入黑夜。在这黑暗时代,我们是在天上照耀之属天的星,我们也是灯台,托住基督这光,照耀一切在黑暗中的人。
从这幅图画,我们现在应当领会,基督、众召会和使者是什么,他们在那里,以及他们的功用是什么。基督是人子,如同日头照耀在召会中。众召会是托住基督这灯的灯台,其功用是将基督的光照耀到黑暗的世界里。我们也知道使者是属天的星,他们是不属这地的人,乃是属天而在黑夜里发光的人。
从泥土变化成为金
召会,众地方召会,是由人组成的;圣经告诉我们,人是用地上的尘土造的(创二7)。由人组成的召会,怎能成为圣经所描述金的东西呢?属土的人如何能构成金灯台?因着我们是泥土造的,似乎我们该是泥灯台,而不是金灯台。一班泥所造的人聚集在一起只是一团泥,这似乎是合逻辑的。然而按照圣经,由人所组成的众召会乃是金灯台。按照这启示,所有地方召会都是金的。
每一个地方召会是由许多人组成的,而这些人都是泥造的。然而,我们有信心说,众地方召会是金的。有些人也许说,今天众召会部分是泥,部分是金;我同意这说法。众召会似乎只有少量的金,却有太多的泥;但这只是暂时的。启示录一章是荣耀的。那里七个召会是七个金灯台,在黑暗里托住并照耀基督这光。然而,当我们往前读到启示录二、三章,就必须承认众召会不那么是金灯台,反而更是“泥”灯台。然而,主是从永远里看祂的召会。祂绝不对召会的光景失望。在祂眼中召会是荣耀的、金的(弗五27)。因此,我们应当受激励。我们不该太去看泥土。今天或明天,今世或来世,召会迟早要成为金的。启示录把这事说得很清楚。在一章我们看见金灯台。在第二、三章,光景变得令人失望。然而,我们若一直读到二十一章,就要说阿利路亚!因为那时金的东西产生了。整个新耶路撒冷乃是纯金的城(18)。因此,在启示录开头我们看见金灯台,在末了我们看见金城。在这两端中间的过程里,我们看见许多泥的事物,但我们不该因这些事失望。主会完成祂的心意。祂是阿拉法,也是俄梅嘎;祂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祂是初,也是终(二二13)。我们不会一直是泥的众召会,我们一直在往前长进成为金的。我能用我的经历印证这事。最近,我参加一个大约半年前曾访问过的召会的聚会,这次我感觉有更多的金在那里。我们都在从泥土变化成为金的过程中。
得着变化的路
我们要得着变化,就需要把我们那属土、像泥泞的肉体钉在十字架上。不仅我们的骄傲是泥,甚至我们的谦卑也是泥。不仅我们邪恶的特性是泥,甚至我们善良的特性,只要是天然的,也是泥。一切属肉体的事物都是泥。因此,我们必须弃绝、拒绝、并否认这一切。我们必须藉着将十字架应用在肉体上,而恨恶、弃绝、并除去肉体。当我们行事骄傲,我们无疑的会知罪自责。然而我们必须承认,许多时候我们对自己天然的谦卑,并不知罪自责。对神来说,我们天然的谦卑是丑陋的,必须定罪、弃绝并拒绝。我们需要将十字架应用在我们属肉体的良善上。今天我们在肉体之外,有另一个源头和元素;我们有主自己作为那灵住在我们里面(提后四22,林后三17)。这源头和元素是金;金预表神圣的性情,并且一点不差就是三一神自己。我们里面有三一神和神圣的性情(弗四6,罗八9~11,彼后一4)。每一天我们都需要操练拒绝、弃绝、并否认天然的人、己和旧人,使我们凭另一个元素和源头,就是凭作为金的三一神自己而活。我们越凭神、凭基督、并凭我们灵里的圣灵而活,就越从泥变化成为金。
我们不需要任何一种的教训来改正或改良我们。我们只需要受教导,看见我们不过是泥土,我们必须将基督的十字架应用在我们天然的生命上,并免我们必须学习如何凭里面的人而活,这里面的人乃是神在基督里作为那灵,也就是整个作为金的三一神。我们若这样生活——藉着弃绝己而接受基督作生命,藉着否认己而凭调和的灵行事为人——我们就要天天从泥变化成为金。我最近访问西海岸几处召会时,我很喜乐。当我与那里众召会的弟兄姊妹在一起时,我得着这样的印象:他们不是仅仅经历行为和举止的改变,乃是在生命和性情上经历某种程度的变化。
在召会里乃是白天;在此基督照耀如同公义的日头。在召会之外,黑暗得势,笼罩全地。我们需要天天从泥变化成为金,使我们将基督这光表明出来,并照耀在这世界的黑暗里。此外,领头和负责的人需要领悟他们不是属地的人,乃是属天的人;因此他们需要在诸天界里照耀。只有当领头的人率先如此,全召会才会跟随他们,在光中往前,并照耀那些在黑暗里的人。
第三章关于在共济会会堂聚会的交通
我要说一些话,是关乎在共济会会堂(oddfellows Temple)这里进行的聚会;因为负责弟兄们告诉我,有些弟兄姊妹不太清楚这些聚会的性质和目的。今年初有几班圣徒得着主的帮助,实际的认识召会。结果,所有这些寻求者和领头人有心来在一起,实行召会生活。因着我们过去没有太多实行召会生活的经历,我们觉得该来在一起作为在洛杉矶的召会,好学习如何实行召会生活(那时我们对于洛杉矶的法令和城市的界线不甚了解)。我们于一九六三年三月三日开始这样聚会。那时我们众人都觉得,我们最好是按照林前十四章二十六节实行召会生活;那一节圣经说,“弟兄们,这却怎么样?每逢你们聚在一起的时候,各人或有诗歌,或有教训,或有启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来的话,凡事都当为建造。”我们是带着这种感觉开始聚会的。然而,一段时间之后,我们领悟,我们要照林前十四章实行召会生活还太早。按照我们的经历,似乎我们还不够成熟,不足以用那种方式实行召会生活。因这缘故,领头的人就决定要在共济会会堂这里有个聚会,以陈明一些扎实的教训和信息,好帮助洛杉矶的全体圣徒。因此,这聚会由按照林前十四章的聚会改为信息的聚会。
我们转到这方向之后,也清楚了洛杉矶的法令和城市的界线。我们知道在洛杉矶地区不仅有洛杉矶市,也有一些其他分开、独立的城市,就如惠提尔(Whittier)和阿特迪那(Altadena)。我们都觉得,我们要洛杉矶地区的众圣徒都次在一起作为一个地方召会,是不合式,也是不方便的。因此我们决定,在惠提尔、i特迪那、以及其他城市的圣徒,最好分为不同的地方召会而聚集。我们在几个月前才清楚这事。
领头人经过一些交通和讨论之后,大家都同意,所有这些地方召会每周一次在主日都来在一起,接受一些丰富、刚强的话语供应,原是好的。我们觉得要这样作,因为我们都领悟,我们有这么多小召会,要维持丰富而刚强的话语职事,以帮助圣徒长大,是相当困难的。因这缘故,所有领头的人同意每主日早上,所有大洛杉矶地区的众召会,都来到共济会会堂相聚,接受一些刚强、丰富的话语供应,使众圣徒得着帮助,众地方召会得着造就。
我们需要清楚这些聚会不是任何地方召会的聚会,乃是洛杉矶地区许多地方召会的集中聚会。我想这一点话会帮助我们,清楚这些聚会的性质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