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到那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话,就是我们所听见过的,我们亲眼所看见过的,我们所注视过,我们的手也摸过的;(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与你们。)
“生命之话”,就是约翰一章一至四节,十四节所说到的“话”,这话在创世以前在永远里就与神同在,并且就是神;祂在时间里成为肉体,生命就在祂里面。这话就是基督神圣的人位,是神一切所是的说明、解释和彰显。生命在祂里面,并且祂就是生命。(十一25,十四6)。
这生命的话不仅是奥秘的,并且因着成为肉体,也是摸得着的。这奥秘的生命之话,不仅在祂复活以前,在祂的人性里被人摸过(可三10,五31),也在祂复活以后,在祂属灵的身体里(林前十五44)被人摸过。(约二十17,27)。当时有一种异端,否认神的儿子成为肉体(约壹四1~3),因此需要这样有力的辞句,指明主在祂可摸的人性里实在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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