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灵自己同我们的灵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只要我们与祂一同受苦,好叫我们也与祂一同得荣耀。
“那灵自己同我们的灵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这是那灵在我们的呼叫“阿爸,父”(罗八15)上,所作的见证,见证且保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有神的生命,并且限制、约束我们照着这生命而行,与神儿女的身分相符。那灵是见证我们与神最基本、初步的关系-我们是祂的儿女,不是见证我们是祂的儿子或祂的后嗣。因此,那灵的见证,是从我们属灵的出生,我们的重生开始。
我们是神的儿女,并不就是后嗣。我们生为儿女后,必须在生命里长大成为儿子;还必须经过受苦,才可得荣成为法定的后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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