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马可福音一至三章有四个医治的事例:医治正在发烧的西门的岳母(一30~31),洁净麻风(一40~45),医治由人带到主面前的瘫子(二1~12),以及医治枯干一只手的人(三1~6)。这四个病例描绘我们得救以前的属灵光景。我们是发烧的,“体温”高得不正常。今天每一个人都是发烧的。我们得救以前,也是患麻风的;我们是不洁净的、被玷污的、并且是受污染到极点的。不仅如此,我们得救以前,也是个瘫子。我们在与神的关系上完全是瘫子。因着我们是完全瘫痪的,我们就不能为神作什么。我们这班瘫子是不能行走的。我们也是枯干一只手的人。所以,我们是发烧的,是受玷污的麻风患者,是不能行走的瘫子,是枯干了一只手的人,不能作事。虽然在马可福音,这些病例是分开的,但就属灵一面来说,这些病例描绘出每一个人的光景,因此这些病例是描写一个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