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照预表,逾越节的羊羔被宰以前,要受察验四天(出十二3~6)。奴仆救主是真逾越节的羊羔(林前五7),在受死前也受察验四天。祂在逾越节前六日到了伯大尼(约十二1,可十一1),次日进入耶路撒冷,又回到伯大尼(约十二12,可十一11)。第三日祂又来到耶路撒冷(十一12~15),开始按着犹太律法,受犹太首领察验(十一27~十二37,十四53~65,约十八13,19~24;)也按着罗马法律,受罗马总督彼拉多察验(约十八28~十九6),直到逾越节那天被钉十字架(可十四12,约十八28)。这狡猾、诡诈的察验,从许多角度而来,恰好进行四天,而祂全通过了,证明祂完全够格作神所要求的羊羔,完成神的救赎,使神能越过罪人,即犹太人和外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