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福音的服事是由奴仆救主之先锋的职事(可一1~11),在尊荣的犹太地区所引进的,却由奴仆救主的职事,在被藐视的加利利地所接续(一14~九50),为期约有三年。马可没有记载奴仆救主这段期间在耶路撒冷和犹太地的职事,如约翰在他的福音书中所记载的(约一29~42,二13~三36,五1~47,七10~十一57;)马可只记载主末次离开加利利往耶路撒冷(可十1),去成就祂救赎的工作。然后,这福音的服事就由祂往耶路撒冷的途中,和在耶路撒冷及其近郊的职事(十1~十四42)所接续;而结束于祂救赎的死,分赐生命的复活,得高举的升天,以及祂福音服事的继续,就是借着门徒对一切受造之物的传扬(十四43~十六20)。但是使徒约翰在他的福音书中,记载了马可十章之前一段时间,在耶路撒冷和犹太的事,那些事并没有记在马可福音里(见约一29~42,二13~三36,五1~47,七10~十一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