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在四节主继续说,“原来神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要被处死。」”主在这里对付法利赛人和经学家,不仅定罪他们因着传统使神的话失去效力,也含示人应当孝敬父母。神在人中间的行政,命定人应当孝敬父母。祂在十条诫命中,把这点列为人与人关系的头一条(出二十12)。可是人堕落的天性总想忽视父母,也就是说,总想背叛神的行政。主这属天的王,要带人回到神的行政里,就强调人应当孝敬父母。这符合诸天之国的宪法中,关于成全律法的话(太五17~19)。因此,使徒也非常强调这件事(弗六1~3,西三20)。我们这些国度的子民,必须孝敬父母,不可像犹太宗教徒那样为自己找借口。任何借口,都指明我们不是在属天的管治之下,乃是随从堕落的天性和这世代背叛的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