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虽然在诗篇第一篇讲到律法,但在第二篇诗人从律法转向基督。七节有耶和华关于祂儿子的颁令:“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了你。”这指明神不在意律法,乃在意祂的儿子基督。二十七篇四节说到殿:“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华,我仍要寻求;就是我一生的年日,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瞻仰祂的荣美,在祂的殿里求问。”三十六篇八节说到因神殿里的肥甘得以饱足,并喝祂乐河的水,因为在祂那里有生命的泉源(9上)。四十六篇四节上半说,“有一道河,这河的支流使神的城欢喜。”在四十八篇我们看到“我们神的城”(1)和“大君王的城”(2)这样的辞。七十二篇,即卷二最后一篇,说到地。八节宣告:“祂要执掌权柄,从这海直到那海,从大河直到地极。”八十九篇,即卷三最后一篇,揭示基督是全地独一的占有者。所以,在诗篇里我们看见基督、殿、城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