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一篇诗与律法有关。大卫不知道律法真正的功用。他将自己这喜爱律法的人,比作一棵树,生长在溪水旁,一直结果繁茂(3)。但在诗篇第一篇之后,有关于基督的诗篇第二篇,然后有诗篇第三篇。第三篇的标提说,“大卫逃避他儿子押沙龙的时候作的诗。”这一个享受律法作溪水,在溪水旁生长的人,由于他儿子的背叛成了一个流亡者。这事发生在大卫身上,是因为他谋杀了乌利亚,又抢夺乌利亚的妻子(撒下十二10~12)。在诗篇第一篇中这样享受律法的人,竟成了蓄意谋杀者。这表明律法管用吗?律法的确管用,但不是按大卫的方式。律法的作用是来暴露我们。律法暴露大卫到了极点:他乃是阴谋杀害乌利亚并抢夺他妻子的人。所以我们必须说,律法管用,但不是照着大卫在诗篇第一篇里的观念,而是照着使徒保罗在新约里的教训。保罗指出律法是在神圣启示中心线上外加的东西,用来暴露人的罪性与恶行(罗三20下,五20上)。我们对律法需要有这种眼光,为要照着新约里神圣的观念来领会诗篇。我们不像大卫在旧约里,我们乃是在新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