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章和十一章的前半,是插在第六号与第七号之间的话。在十章有基督回来据有这地的一幅清楚异象。十一章里的异象,对本书的预言非常重要。我们来看这异象时,必须记住三个主要项目:时间、地点和人物。这异象所包括的时间是四十二个月(启十一2),也就是一千二百六十天(启十一3)。这个时间,毫无疑问的就是但以理书中所提到的三年半,就是七十个七末了一七的后半(但十二7,七26,九27)。但以理所说的,到了启示录就都应验了。这异象中所说的地点是耶路撒冷城,按照但以理书,这城要交给外邦人,主要的是交给敌基督。当敌基督撕毁与以色列国订立的七年盟约时(但九27),他要逼迫犹太人,并且迫使他们停止对神的敬拜(启十三7,但七21,八11~12)。从敌基督的那面看,他要强占耶路撒冷;但从神这面看,神要把耶路撒冷交给他。这就是说,神许可敌基督对耶路撒冷城为所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