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我们不该认为某种罪很严重,是至于死的,而另一种罪不严重,不至于死。我们可以看民数记二十章摩西的事例。摩西被激怒,作了一件不照着神旨意的事;他第二次击打磐石。击打磐石两次,是违背神的基本原则。磐石表征基督,神没有意思要基督被击打两次。摩西头一次击打磐石是照着神的话(出十七1~6),但他第二次击打磐石不是照着神的话。神叫摩西吩咐磐石,但摩西因着被激怒,第二次击打磐石。摩西虽然与神这么亲密,但由于那个错误,就不得进入美地:“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因为你们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为圣,所以你们必不得领这会众进我所赐给他们的地去。”(民二十12)。根据申命记三十二章四十八至五十二节的记载,耶和华吩咐摩西上山去,死在那里,因为他和亚伦得罪了耶和华,“在寻的旷野,加低斯的米利巴水,在以色列人中没有尊我为圣。”(申三二51)。我们也许认为摩西只犯了小错,但是照着神行政的对付,这是至于死的罪。摩西的例子说明一个事实,我们凭自己不够资格(或不能)分辨怎样的罪是至于死的。唯独我们绝对与主是一的时候,才会有这种辨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