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约壹二章二十三、二十四节说,“凡否认子的就没有父,承认子的连父也有了。至于你们,务要让那从起初所听见的住在你们里面;那从起初所听见的若住在你们里面,你们也就住在子里面,并住在父里面。”有些人不同意我们对这些经节的领会,他们会说,“这些经节的意思是子是道路。耶稣在约翰十四章六节说,祂是道路,若不借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所以约翰一书这些经文的意思是,我们若没有子作道路,就不能达到父这目的地。因此,否认子就是否认道路,结果就是没有父这目的地。”然而,照二十四节看,我们若认为子是达到父的道路,至终我们会达到子也达到父。约翰在这节说到住在子里面,并住在父里面。说子基督仅仅是我们达到父这目的地的道路,这话听来也许合逻辑。因此,我们若不接受这道路,就不会达到目的地。我们若接受这道路,就会达到目的地。然而这里说,我们若接受这道路,就不仅会有目的地,乃是有目的地也有道路。约翰在这里指明,我们不仅要住在目的地里,也要住在道路里,也就是说要住在子里面,并要住在父里面。这证明子与父都是目的地。不但父是住处,子也是住处。这意思就是,子是道路和目的地,是进入居所的道路,也是居所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