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彼前四章十七节说,“因为时候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若是先从我们起首,那不信从神福音的人,将有何等的结局?”本书特别在神对祂所拣选之人的对付上,指出神的行政。他们在火炼的逼迫中所经历的苦难,是神审判他们的凭借,使他们受管教、被炼净,从不信的人中圣别出来,不和他们有一样的定命。因此,这种管教的审判,要从神自己的家起首,不是一次两次就作完的,乃是一直不断的直到主来。神的家,或,家人,就是由信徒组成的召会(二5,来三6,提前三15,弗二19)。神从这家,就是祂自己的家起首,借着对自己儿女管教的审判,施行祂行政的管理,使祂有坚定的立场,在祂宇宙的国里,审判那些不信从祂福音,以及背叛祂行政的人。这是为了建立祂的国,乃是彼得后书所论到的(一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