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要明白这节圣经,我们必须从二十五节看起,那里说到“不可放弃我们自己的聚集,好像有些人习惯了一样”。我们已经看过,希伯来的信徒放弃他们自己的聚集,就等于放弃召会,又回到犹太教去再献牲畜为祭。然后,二十六节说,这就是在“认识了真理以后”,还故意犯罪。我们在上一篇信息曾经指出,“真理”是指前面章节所揭示的事;这些章节使希伯来的信徒完全认识,神已经除去了旧约,立定了新约。他们有了这个认识之后,如果仍然回去为罪献祭,就是故意犯罪。他们知道,按照神的经纶,不再有为着罪的祭物了,因为基督这独一的祭物,已了结其它一切的祭物。从上下文来看,二十九节是指真正得救的人说的。所有希伯来的基督徒都是得救的,但他们有放弃基督徒聚集的危险,也就是放弃召会,又回到犹太教去。他们若是这样作,必定会受到某种的刑罚。虽然这一节指明,一个得救的人可能会受刑罚,但并不是如第二个学派所误解的,以为得救的人还会失丧。这里绝对不是指永远的沉沦,乃是指信徒所受的某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