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从十四至十五节我们看见,这些普通的事物包括发怨言、起争论、指摘、搀杂、瑕疵、弯曲、悖谬、黑暗。这些事物乃是各处堕落人类光景的共同特点。不论我们在哪里,都会有发怨言、起争论、指摘、搀杂、瑕疵、弯曲、悖谬和黑暗。这些情形不仅在社会中普遍存在,甚至也发生在信徒的家庭生活里。妻子发怨言,丈夫起争论,都是常有的事。可能妻子埋怨一件事情,丈夫就为自己表白。这样,丈夫和妻子都有可指摘之处,双方都有搀杂和瑕疵。有时候,夫妻也以弯曲和悖谬彼此相待。谁能说自己从未以弯曲待人?就连儿女也可能以弯曲待他们的父母。虽然我们接受了神永远的救恩,但我们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弯曲的,在某些事上并不完全诚实、正直。因此,对十四至十五节所提到的这些消极事物,我们所需要的乃是常时的救恩。